1. 信用社貸款沒還多少年後會成為死帳
信用社貸款不是多少年會成為死賬,只要超過銀行的兩年訴訟時效就是死賬。
信用社貸款屬於金融借款合同,貸款人是指銀行或信用社,適用兩年的訴訟時效。
也就是說從貸款到期之日起計算,兩年時效內銀行沒有進行催收的,因此超過了訴訟時效,即便進行起訴,法院也不再支持其訴訟請求。
但是,銀行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如果銀行在貸款到期後對貸款進行有法律效力的催收,則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貸款還不上的後果:
1、貸款行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財產保全措施。
2、判決下來後,會依法進行強制執行,將個人財產用以清償銀行的貸款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處置抵押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3、信用會受到影響。以公司為借款人的,該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以個人名義貸款的,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1)銀行貸款多久成為死賬擴展閱讀
貸款還不上,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措施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劃撥是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
2. 20年前銀行貸款現在還用還嗎
幾年前的網貸不還了會怎樣
1、遭遇罰息和違約金
貸款不還,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額罰息,一些金融機構在罰息的基礎上,還需要你支付一筆違約金,這些費用加起來,可是一筆不菲的開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貸款泥潭,無法自拔,還是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
2、信用受損
借了銀行的錢,逾期不還,你的信用報告就會留上污點,以後再想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就是難上加難。因為蠅頭小利,錯失自己的信用財富,其實非常得不償失。
有些人說,我拿的網貸的貸款,這些不會計入央行徵信。且不說,現在網貸與央行的互聯互通更加緊密,就是在網貸圈子裡,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單」體系,一家不還,別家的貸款也會很難審批。
3、被各種手段催收
無論是銀行還是網貸,都有自己的催收體系。初級的會給你發簡訊、打電話催繳,程度嚴重一些的,甚至會有催收人員24小時貼身緊逼,嚴重擾亂你的工作、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這種「精神壓迫」。
4、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
也許你「抗壓」能力強,覺得以上所說的後果都是毛毛雨,那金融機構也不會跟你客氣,敬酒不吃吃罰酒,那他們也只能拿出「法院」這個秘密武器,用法律武裝自己了。一旦法庭宣判完畢,你就算一百個不情願,也必須得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就會依法查封你名下房產,以拍賣所得,償還欠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五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