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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中小企業從銀行貸款的比例

發布時間: 2024-11-24 21:44:47

Ⅰ 中小企業融資有何特點

中小企業的融資的4個特點:

(一)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內源融資

在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資金主要是創業資金,來源於所有者投入,佔到企業資金總額的65%甚至以上;其次是銀行貸款,約佔25%;排在後面的分別是內部集資、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擔保公司和P2P公司等其他渠道佔比例大概為10%。

(二)經營風險高,難以吸引外來投資

據有關機構統計,在我國各類中小企業中,1/3以上的企業會在三年內關閉,平均壽命僅為2.5年,一直重復走著「一年發家,二年發財,三年倒閉」之路。如此的經營風險讓外部投資者看不到投資回報的潛力,因此,中小企業缺乏權益性資本為企業帶來新的資金。

(三)資金需求少、頻率高

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具有多元性及「短、小、頻、急」的特性。一是貸款期限短,企業融資主要滿足短期資金周轉需要;二是中小企業規模有限,生產經營中所需要的資金量少;三是貸款頻率高,經常產生臨時性、季節性的貸款需求;四是貸款需求急,商業機會對中小企業來說稍縱即逝,中小企業對融資的時效要求較高。

(四)融資成本高

根據商務部發布的數據顯示,銀行給予中小企業的平均借款年利息及費用率為10%左右,雖高於銀行官方利率,但已經是中小企業外源融資渠道之中貸款成本最低的一種;正規小額貸款公司的放款利率為官定利率的4倍,還要再加上審計、驗資費、咨詢費等融資的成本在一般在20%以上。

(1)我國中小企業從銀行貸款的比例擴展閱讀:

企業融資需要一定的融資技巧。在和投資人正式討論投資計劃之前,企業家需做好四個方面的心理准備。

1、准備應對各種提問

一些小企業通常會認為自己對所從事的投資項目和內容非常清楚,但是你還要給予高度重視和充分准備,不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讓別人問。企業家可以請一些外界的專業顧問和敢於講話的行家來模擬這種提問過程,從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細,答得更好。

2、准備應對投資人對管理的查驗

也許你為自己多年來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資人依然會對你的投資管理能力表示懷疑,並會問道:你憑什麼可以將投資項目做到設想的目標?大多數人可能對此反應過敏,但是在面對投資人時,這樣的懷疑卻是會經常碰到的,這已構成了投資人對創業企業進行檢驗的一部分,因此企業家需要正確對待。

3、准備放棄部分業務

在某些情況下,投資人可能會要求企業家放棄一部分原有的業務,以使其投資目標得以實現。放棄部分業務對那些業務分散的企業來說,既很現實又確有必要,在投入資本有限的情況下,企業只有集中資源才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4、准備作出妥協

從一開始,企業家就應該明白,像自己的目標和創業投資人的目標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談判之前,企業家要做的一項最重要的決策就是:為了滿足投資人的要求,企業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協。

一般來講,由於創業資本不愁找不到項目來投資,寄望於投資人來作出種種妥協是不大現實的,所以企業家作出一定的妥協也是確有必要的。

Ⅱ 我國中小企業經營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些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Ⅲ 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企業的融資問題分析】

鄉鎮企業融資模式正處於變遷過程中 ,而新的更有效的融資體系有待構建。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企業的融資問題分析,希望能幫到你。

企業的融資問題分析

1.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

近年來,新增就業人口中,絕大多數都在中小企業中就業。江浙、廣東等中小企業發展趨勢良好的地區,成為我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但與此形成鮮明的對比的是,作為一個整體,中小企業在融資問題上一直處於一種極為窘迫的狀態,即企業發展中的絕大部分資金來源於內部。佔全國企業總數99%以上的中小企業,所佔有的貸款資源不超過20%,且其他融資方式幾乎與它們無緣。融資困難正成為限制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貸款難和融資難的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決。近年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方政府不斷加強政策力度,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引導各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金融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的前提下,逐步增加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不斷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目前,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1000多家,共籌資金290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額約1180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

但近些年來由於企業競爭的激烈,使許多企業面臨較大的困難,影響和制約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因素更多,主要就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必須解決這個問題,多給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促使它們在未來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2.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所面臨的問題

2.1間接融資方式單一

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銀行貸款為主的間接融資比率偏高。而且,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將日益嚴格,增量貸款普遍要求投向AA級以上企業。中小企業受資產規模、競爭實力等的約束,一般很難獲得銀行信貸支持。

2.2直接融資渠道缺乏

企業發展資金主要依靠自我積累,來自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十分有限。據浙江省2001年統計,全省民間投資中自籌資金佔55.9%,銀行貸款僅為20.1%,直接融資則不到1%,20世紀90年代美國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中,自籌資金僅佔30%左右,股權融資佔到18%,金融機構貸款佔到42%,大大高於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相應比率。由於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缺乏完備的法律保護體系和政策扶持體系,導致民間資金普遍不敢介入創業投資領域。創業板又遲遲不能完善,影響了中小企業通過公開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包括產權交易市場在內的非正式證券市場。由於發育不成熟,運作不規范,難以起到為創業型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的重要補充作用。

2.3中小企業信用體系不夠健全

經過多年努力,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雖然有了長足發展,但由於受市場信用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控制風險和提升信用的能力仍較弱。據調查,即使是在中小企業發展較好,信用擔保機構較多的省份,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總拒貸額也高達56.1%。而在銀行商業化經營管理制度的約束下,為了降低貸款的風險,一般都要求貸款企業提供連帶擔保或財產抵押,對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的條件則更為嚴格;而經營較好、可信度高的企業為避免資產風險,又大多不願給他人提供擔保。

2.4中小企業自身素質的局限性

首先,很多中小企業都是家族企業,缺乏規范的財務管理程序和制度,給金融機構貸款前的調查和信用評價帶來了很大困難。其次,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含量普遍較低,客觀上處在為大型企業配套的地位上,市場前景不明朗,對於貸款尤其是長期貸款來說風險性很大。再次,很多中小企業的信用觀念很差,借到錢不是用來投資和發展企業,而是想方設法逃廢銀行債務,嚴重破壞了企業的整體信譽。

3.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建議

3.1努力改善創業環境,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應該借鑒發達國家對中小企業所採取的各種金融支持政策和手段,幫助我國中小企業擺脫融資難的問題。務必設立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鼓勵創業投資和風險資本以促進高新技術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們國家應該充分吸收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根據我們的國情,設立相關部門,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的環境。

3.2調整商業銀行戰略,發展中小企業

調整商業銀行的戰略定位,使商業銀行盡快真正打破國家、國有銀行、國有企業“三位一體”的扭曲的金融資源配置結構,完善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部,建立一套專門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管理體制,針對中小企業量多面廣、分散化、多樣化等特點,適當延伸貸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提高審批效率,改進和完善信貸激勵和約束機制。首先是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收益激勵機制,將信貸人員的收入與其發放貸款的積極性掛起鉤來,調動信貸人員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其次,還要完善中小企業貸款的約束機制。對那些按信貸原則和程序發放的貸款,由於不可預見的市場風險和非人為因素造成貸款損失的,不追究信貸人員的個人責任,只作為考核其工作能力的標准。再次,商業銀行要調整自己的戰略定位。不僅要爭奪大企業、優質客戶,而且要逐步重視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業務,因為隨著銀行業的對外開放,對大企業,優質客戶的爭奪,會趨於白熱化,利潤空間將會大大壓縮。而中小企業的業務相對來說會大有可為,尤其是如果能發掘培育幾個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客戶的話,其收益將不可估量。同時也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3.3發展間接融資渠道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絕大多數屬於勞動密集型的傳統產業,同時我國目前還是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體系。中外企業外源融資的90%以上來自銀行,因此更決定了創新中小企業體系的重點。

應鼓勵面向中小企業的多種金融機構的發展,吸收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在經濟發達、民間資本充裕的地區,發展以民間資本為主的中小銀行,按照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經營,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及國家政策必要的引導及監管,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可以採取發展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大力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和金融產品等措施。

3.4發展直接融資渠道

目前,我國企業的外源融資結構仍不盡合理。因此,構建直接融資體系對滿足中小企業的長期性資金需要,調整改善資金來源結構,進一步發展完善債券融資市場,發展完善股權融資市場,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外的經驗,創新融資方式。金融機構應考慮,加強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等一系列改革勢在必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對該國經濟發展功不可沒。盡管在我國中小企業還有諸多問題,但只要我們端正態度,通過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金融制度、創業環境以及直接融資渠道和間接融資渠道不斷地完善和創新,並在相互之間形成有效的協作機制,就可以逐步克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而促進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

企業的融資分類

企業融資按照有無金融中介分為兩種方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

是指不經過任何金融中介機構,而由資金短缺的單位直接與資金盈餘的單位協商進行借貸,或通過有價證券及合資等方式進行的資金融通,如企業債券、股票、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內部融資等。間接融資是指通過金融機構為媒介進行的融資活動,如銀行信貸、非銀行金融機構信貸、委託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貸款等。直接融資方式的優點是資金流動比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點是對交易雙方籌資與投資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雙方會面才能成交。

間接融資

相對於直接融資,間接融資則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可以充分利用規模經濟,降低成本,分散風險,實現多元化負債。但直接融資又是發展現代化大企業、籌措資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兩種融資方式不能偏廢。

企業的融資快速渠道

企業快速融資渠道是指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有三個方面:

企業自有快速融資渠道資金、企業應付稅利和利息、企業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快速融資渠道專項基金。一般在企業並購中,快速融資渠道企業都盡可能選擇這一渠道,因為這種方式保密性好,快速融資渠道企業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風險很小,但資金來源數額與企業利潤有關。

快速融資渠道主要是指向金融機構(如銀行)進行融資,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負債。向銀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稅前沖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向非金融機構及企業籌資操作餘地很大,但由於透明度相對較低,國家對快速融資渠道有限額控制。若從納稅籌劃角度而言,快速融資渠道企業借款即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效果最佳。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屬於直接融資,避開了快速融資渠道中間商的利息支出。由於借款利息及債券利息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即企業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稅前沖抵利潤,減少所得稅稅基,而股息的分配應在快速融資渠道企業完稅後進行,股利支付沒有費用沖減問題,這相對增加了納稅成本。所以一般情況下,快速融資渠道企業以發行普通股票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負重於向銀行借款所承受的稅負,而借款籌資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向社會發行債券所承擔的稅負。快速融資渠道企業內部集資入股籌資方式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從一般意義上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而貸款融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借款等籌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快速融資渠道企業間拆借資金方式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內部集資入股所承擔的稅負。

Ⅳ 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比例是多少

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比例是多少? "融資難、融資貴"導致融資成本高,這個現象近年來是一直存在的。但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融資比例實際上每年都是在上升的。在人民幣企業貸款已達到60多萬億元的盤子下,我們已經實現了貸款余額由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三分天下,基本上各佔1/3。而在2010年以前,大型企業佔一半以上,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占的比例比較小一些。 中國人民銀行在公開市場上使用各種工具,市場認為在引導貨幣市場利率上行。有人擔憂,認為會傳導到實體經濟,加劇實體經濟"融資貴、融資難"的情況。在經濟結構性改革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業自己也在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多地面向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因此,融資難的問題會逐漸有所緩解。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工具箱里的工具比較多,工具的使用可能帶有引導市場價格、引導預期,同時傳導貨幣政策的意圖,但不見得對每次操作數量、價格都要作出過度解讀。貨幣政策總體來說還是穩健中性,有利於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隨著中國經濟比較健康穩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都會取得成績,國際上對中國經濟的信心也比較好,今年的人民幣匯率會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 去杠桿應先穩後降 去杠桿包含以下幾層含義: 其一是杠桿率的持續增加不利於經濟持續發展,並且在積累一定風險,有鑒於此,降杠桿首先要考慮穩杠桿,即把總的杠桿率穩住,至少讓它每年增長少一些、慢一些。 其二是在總的杠桿比例下,家庭、政府、企業間的杠桿結構還可以有一些優化。我國杠桿率與國際上相比有點高,這是因為我國儲蓄率高,形成了以銀行為主、間接融資為輔的金融格局,大家從銀行借錢占的比例比較高,這就造成了中國杠桿率偏高。杠桿率偏高和儲蓄率高是連在一起的問題,如同一個硬幣的兩面。如何從這個格局下走出來?應大力發展直接融資,企業的資本金多了,杠桿率就下來了,抗風險能力就加強了。 針對這些問題,中國人民銀行主要做了以下幾件事: 首先,對前期累積的風險進行化解和處置,盡量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其次,強化基礎建設,把該領域的基本規矩建起來。整個非銀行支付產業的發展是一個新興事物,這些年出台了網路支付辦法,推行了賬戶分類制度,對支付機構也實行了分類評級。 其三,加強監管。一方面,對市場上大量機構無證從事支付業務進行清理。到1月份為止,全國清理出239家無證也就是非法從事支付業務的機構,進行了整頓、清理,部分已經移送給公安部門處理。另一方面,對持證的支付機構加強監管,對違規行為敢於"亮劍",進行處罰。 以上就是針對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比例的介紹。目前,隨著經濟大環境逐步趨於穩定的影響,雖然小微企業每年融資的比例都在上升,但中國銀行已經出台了各種辦法來緩解其融資難的問題,盡量讓其每年的增長量減少,以減輕市場上小微企業的經營壓力,給與其健康發展的條件。

Ⅳ 請教,中小型企業融資渠道和技巧

中小在促進我國增長、提供服務、解決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突出作用,已成為國民經濟和中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制約因素嚴重阻礙了其健康發展,更不利於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差、融資難,有人提出組建民營銀行,即增量改革,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林毅夫2000;江其務,2001);有人提議國有銀行民營化,即存量改革,建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劉佩2000);也有人主張通過企業債券市場(邱華炳,2000)、股票市場,尤其是二板市場(王國剛,2001;陳曉紅,2001)為中小企業籌集資金。不管是選擇建立民營銀行的增量改革方案,還是選擇國有銀行民營化的存量改革方案,亦還是選擇建立企業債券市場、二板市場的方案,適應民營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經濟結構的變化,與時俱進,我國深化銀行改革勢在必行。就目前我國國情來看,筆者認為在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基礎上,整合現有金融資源,通過國有銀行改革、創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一、從信用缺失角度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選擇
界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已有了許多成果,涉及到中小企業自身資本金少、規模小、管理模式、經營機制落後、倒閉比率高等因素,涉及到現有金融體系中小銀行不能滿足、國有大銀行不願融資的體制的原因,有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的原因,有制度不完善的制約,有缺乏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的因素,也有當前資本市場排斥中小企業籌資的原因(梁峰,2000)。筆者認為,這些研究成果對揭示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因素有現實意義。同時認為,在信用已成為經濟生活核心的今天,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一方面中小企業需要資金發展壯大時融資困難,另一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沉積了大筆資金繳存中央銀行、轉存上級行、過買國債或通過不正當渠道流入股市投機,造成我國投資需求不足、進而消費需求和總需求不足,為什麼呢?簡單一句話,就是信用缺失梗阻了資金的流動。信用的缺失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得關鍵(黃飛鳴,2003)。
對我國企業融資來說,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信息不透明程度高,信息基本上是內部化的,在信用缺失條件下,銀行通過一般的渠道很難獲得中小企業的信息,對中小企業貸款與大企業相比成本要高的多。同時,中小企業在無序的惡性競爭中產生的失信,令銀行不敢對其提供資金支持,雖然中小企業中也有不乏信譽卓越的,但是在信用缺失的條件下,銀行很難將其與其它企業甄別出來,從而導致中小企業向國有銀行融資困難。
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差、融資難制約著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在中小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日益突出的今天,這一問題也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針對這一問題,林毅夫(2000)和江其務(2001)等提出組建民營金融機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也有學者提議對國有銀行進行民營化改革,增加其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這些改革十分必要,但有一點應注意:民營銀行也好,國有銀行民營化也好,它們首先都應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現代銀行,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是它們經營的基本原則,在市場化的經營機制下,任何一家銀行選擇融資對象時,只能以企業的發展狀況、盈利能力、資金償還能力和信譽狀況為標准。企業的成份是國有還是民營,只能說明企業的產權結構。一家民營銀行會因為一些國有企業的效益好、信譽佳而向其大量貸款;一家國有銀行也會因為有些民營企業經濟效益好、信譽佳而向這些民營企業提供信貸資金。因此,國內紛紛炒作的關於放鬆私人投資者和民營企業進入金融業組建所謂民營銀行的建議,並不一定能夠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建立合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規范化的市場運營機制以後,具有規模經濟優勢的國有銀行完全能夠滿足我國中小企業的資金供給,其前提是必須有一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這可以從近年中央銀行連續八次下調存貸款利率、兩次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多次下調准備金存款利率,而商業銀行「惜貸或懼貸」、「繳存和轉存」准備金等行為上反映出來。缺乏完善的信用體系,使銀行在選擇貸款企業時,很難獲取該企業的信用狀況記錄和相應的信用擔保,為了避免信用風險,銀行就謹慎貸款。
對邱華炳(2000)提出發展企業債券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這需要修改我國現行法律對企業債券發行主體僅限於國有企業的規定,允許中小型為主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融資,以解決其發展的資金瓶頸。這不失為一副良方。但是,一個企業發行債券融資,首先要取得投資者的認可,否則債券會發不出去。而要取得投資者的認可,作為發債主體的企業要有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和意願。除了發債企業的資產負債狀況、投資收益、現金流量分布良好外,企業的信用狀況、守信程度如何對取得投資者認可更為重要。在目前信用缺失的前提下,這一方案尚不具有可行性。
對王國剛(2001)和陳曉紅(2001)提出的利用擬設立的二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籌資服務的設想,從擬定的二板市場上市門檻: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有形資產不低於8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遞增幅度不低於30%來看,將把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擋在二板市場之外;能具備上述條件的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是不會很難的。即使通過二板市場中小企業籌資可行的話,在二板市場籌資成本之高也不是其理想的選擇(從運行最為成功的美國NASDAQ市場的籌資費用高達籌資額13%-18%,且最低不少於30萬美元,可想像我國擬設立的二板市場籌資成本),除非是像大量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場抱著圈前的目的。從發達國家二板市場的功能定位為風險投資者提供退出場所和為上市公司繼續發展壯大融資來看(林毅夫,2001),如果像股票主板市場那樣,以更為寬松的條件為企業上市圈錢的話,有另外設立二板市場的必要嗎?即使中小企業在二板上是融資可行的話,層層的上市申請、核准,沒有良好的信用紀錄能行嗎?所以,筆者認為,在目前信用體系尚沒完善狀態下,二板市場尚不是中小企業融資的理想場所。
可見,信用缺失使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懼貸」,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使通過企業債券市場、二板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問題的方案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因此,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必要前提,而使人們對未來有長期良好的穩定性預期,是構件信用體系的關鍵(黃飛鳴,2003)。在此基礎上,根據有「中小企業王國」之稱的的做法,整合現有銀行資源,通過銀行信貸渠道能夠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二、借鑒經驗,整合銀行資源解決中小融資
(一)台灣中小企業融資狀況
中小企業是台灣40多年來快速增長的主力軍。在台灣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一般銀行、中小企業融資輔導體系和民間借貸市場。台灣一般銀行多屬公營,與大陸國有商業銀行相似,在業處於壟斷地位。根據楊雅慧(1993)等人的,中小銀行70%以上的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但在中小企業總信貸融資來源中尚不足三成,並且多年以來沒有提高;而一般銀行用30%左右的資金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就佔到了中小企業整個信貸融資來源的70%以上,且從1981-1998年呈逐年上升趨勢。可見在台灣一般銀行是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這可能是因為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金融市場日益開放與發達,大企業更多地從本土和境外資本市場籌集所需資金。從中小企業的銀行借款結構看,短期借款比率高達85%以上,足見銀行貸款主要是用來滿足中小企業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需要。從銀行貸款方式看主要是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
(二)國內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對照
1,國有及其他商業銀行仍然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目前國內企業資金來源中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約70%,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或債券直接融資不到10%,自有資金比例也就20%左右;尤其是中西部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地區,中小企業由於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但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利潤,不是被用於職工分配,就是被國家調走或創辦新企業,早已形成銀行提供全額流動資金的供給制局面,甚至在新建企業投資中全部為銀行貸款的情況亦不乏見,企業成了做無本生意。這種過分依賴銀行的習慣心理,目前甚至連民營企業也承襲下來,通過銀行來實現「小錢辦大事」的期望值非常之高。目前全國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70%左右(民營企業比較低),也就是說,企業所有者權益只佔資產總額的30%。自有資金中如果再扣除掉抵押貸款時的折扣,企業真正能夠通過這種途徑得到的貸款是非常有限的。由此可見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有相當大的誇大成分,有相當多的中小企業主「好大」的虛誇成分。
2,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但存在抵押難。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但目前這一信貸方式對想獲得資金的中小企業存在相當大難度。一是中小企業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目前抵押貸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產一般為70%,機器設備為50%,動產為25%~30%,專用設備為10%。二是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收費高昂。企業資產評估登記要涉及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及稅務等眾多管理部門,而且各個部門都要收費、收稅,如果再加上正常貸款利息,所需費用幾乎與民間借貸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三是資產評估中介服務不規范,還屬於部門壟斷服務,對抵押物的評估往往不按市場標准准確評估,隨意性很大。評估登記的有效期限短,經常與貸款期限不匹配,企業為此在一個貸款期限內要重復進行資產評估登記,重復交費。
3,中小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存在兩極分化。
作為經營風險的銀行,本就應是錦上添花,而非雪裡送炭。資信質量高的優質中小企業,越來越成為各金融機構爭奪的對象。各金融機構紛紛實行客戶經理制度和「黃金客戶」制度,建立綠色通道,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其授信額度。這部分企業的貸款需求能夠得到及時足額滿足,甚至各家銀行紛紛壓低利率競相爭貸。而一些有發展潛力而目前狀況並不十分好的中小企業,由於銀行方面尚缺乏識別能力,往往受到冷落。至於那些效益差的中小企業,大部分由於看不準好的項目和產品,即使它們對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也會因不符合貸款條件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就一般而論,商業銀行對貸款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要求本金必須償還,只要有一個企業收不回本金,其他幾個貸款項目利息都收回也彌補不了損失。如果說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可以有90%的失誤率,普通投資銀行可以有10%的失誤率,那麼商業銀行的失誤率就不能超過1%,因為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可以從較高的回報中彌補較高的失誤,而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不過百分之二、三,1%的損失就差不多沖掉了該項業務的一半毛利,銀行就會虧損。
(三)整合銀行現有資源、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從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看,來自企業自身的利潤和折舊約佔60%,來自銀行的不過20%,其餘則是從證券市場及民間渠道獲得的。而居民個人資產中,80%是實物資產,20%才是金融資產。也就是說,整個資金中只有少部分進了銀行,並通過商業銀行的信貸這一比較狹窄的渠道進入企業,且僅限於企業短期周轉使用。企業有較大比例的自由資本,通過抵押貸款相對就十分便利。這與商業銀行要求極高的安全性的特徵是相吻合的。反觀我國,居民絕大部分金融資產都進了各類商業銀行,其中大部分又為國有銀行所掌握,而可供銀行安全流出的渠道顯然又太窄,銀行被動集中了全社會的風險。這與資金所要求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多樣化組合的特點是不相符的。
因此,為要真正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長遠看必須分流銀行過多集中的資金,讓更多的社會資金從票據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櫃台交易、產權交易市場以及鼓勵個人、家庭興辦產業實體等渠道直接進入中小企業而不只是銀行一個通道。當前要解決的是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完善信用、擔保體系,通過內部改革,整合現有銀行資源對那些有發展潛力而目前經營狀況不好的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在中小銀行數量少,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要、在國有大銀行因對中小企業融資程序成本、信息成本高,而不願提供資金支持的情況下,銀行體制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都十分必要,但更主要的還是由持有大量可用資金的國有商業銀行根本改變其經營機制,並設計出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的信貸產品。Berger和Udell(1998)研究發現,在英、美等國,中小企業通常用透支或授信貸款等銀行信貸方式滿足流動資金的需要。國外的經驗表明,傳統的銀行貸款仍是中小企業的最重要的外部融資渠道。此外,根據Bernanke和Blinder(1992)研究結果:銀行貸款在貨幣政策傳導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銀行貸款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融資困難,可提高我國貨幣政策作用效果。因此,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筆者認為以下金融工具比較適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如貸款限額、備用貸款承諾、循環貸款、搭橋貸款、資產支撐貸款、票據融資、貼息貸款、信用卡透支和金融租賃等。

Ⅵ 銀行給企業貸款的標准

法律分析:1、凈資產與年末貸款余額比率必須大於100%(房地產企業可大於80%);2、資產負債率必須小於70%,最好低於55%;3、流動比率在150%~200%較好;4、速動比率在100%左右較好,對中小企業適當放寬,也應大於80%;5、擔保總額不得超其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的50%6、現金占貸款比率大於30%;7、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應為正值,其銷售收入現金回籠應在85~95%以上;8、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支付采購商品,勞務的現金支付率應在85~95%以上;9、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不小於8%;10、應收賬款周轉速度應大於6次;11、存貨周轉速度中小企業應大於5次;12、營業利潤率應大於8%;13、凈資產收益率中小企業應大於5%;14、利息保障倍數應大於4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

第四條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條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十一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第十二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