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有多長
銀行貸款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期限,需由擔保人和債權人雙方協商確定。若雙方未有明確約定,擔保期限通常設定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六個月。需注意,約定的擔保期限不得早於主債務的履行期限。此規定依據於《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該條款指出,保證期間是界定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時間范圍,不支持中止、中斷或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自行約定保證期間,若約定的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與之同時屆滿,則視為無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保證期間默認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六個月。若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的履行期限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則保證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滿算起。
⑵ 銀行貸款擔保幾年就會失效呢
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法律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攔橡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咐衡枯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衡洞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