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銀行房產抵押貨款,為什要把錢撥到另一個人的帳號,再讓我取
你這很正常,貸款用途銀監會是要查的,很有可能你不能提供正常的貸款用途,所以做一個虛假用途把錢打到別人的名下(有可能是按買房,或者是企業經營付款)
你這是好事,證明銀行在想辦法幫你把錢貸下來。
② 貸款用途與實際不符有何後果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在收到貸款資金之後,使用時實際用途和合同規定的用途不符,在約定用途范圍之外的話,那一旦被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發現了,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很可能會立馬收回款項,要求借款人盡快將貸款給還清,並繳納一定的違約金。屆時借款人可能就會承擔較大的還款壓力,而且情節嚴重的話,還會被懷疑是在騙貸,這對以後去辦理信貸業務也是有不良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③ 虛構貸款用途是否構成騙取貸款罪
虛構貸款用途構成騙取貸款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就構成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貸款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貸款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貸款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不能成為貸款詐騙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貸款詐騙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對貸款詐騙罪的犯罪分子進行處罰的時候,也是要看具體的犯罪情節是怎樣的,同時還要區分是屬於自然人犯罪,還是單位犯罪。一般情況下,自然人犯罪的話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還要判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