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抵押貸款利率2021
1.短期貸款六個月(含)6.10%;
2.六個月至一年(含)6.56%;
3.一至三年(含)6.65%;
4.三至五年(含)6.90%;
5.五年以上7貸款利率
拓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
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
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
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
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它是由住房買賣合同、住房按揭協議、住房按揭貸款合同連接起來的三角關系。
一、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二、貸款人要求
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個人綜合消費貸款。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沒有違法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3、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4、開立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並且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② 房子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條件如下:
1、抵押物房屋應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抵押物房屋必須產權清晰,
2、借款人具有完全處置的權利,能做抵押登記;
3、抵押人必須將抵押物房屋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變現,並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5、危舊房屋、非法建築或已經列入拆遷范圍;產權有爭議;
6、已經設置抵押;已經出租逗乎給他人並且房屋產權人未依規定通知承租人,損害承租人利益;
7、被查封或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轉讓等。
8、工作穩定
在有抵押物作擔保的情況下,銀行會降低貸款門檻,但仍會要求借款人在現單位連續工作滿半年,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穩定的工作。
(2)2021房屋抵押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房屋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空陪;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山虧悉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③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2021年3月30日修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三部規章的決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等三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1月26日第1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
2021年3月30日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1997年5月9日建設部令第56號發布,根據2001年8月15日建設部令第98號、2021年3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修改)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抵押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抵押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地上無房屋(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及在建工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第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
第五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設定的房地產抵押,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六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產抵押權的設定
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第九條 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房地產抵押後,該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額部分。
第十條 以兩宗以上房地產設定同一抵押權的,視為同一抵押房地產。但抵押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十二條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房地產抵押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以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報其上級主管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以外商投資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有經營期限的企業以其所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應當超過該企業的經營期限。
第十八條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十九條 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徵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條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 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商議定,也可以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由抵押人為抵押的房地產投保,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當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法人分立或者合並後,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三章房地產抵押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
(二)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三)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五)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
(六)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七)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八)違約責任;(九)爭議解決方式;
(十)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以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條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二)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
(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條 抵押權人要求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以及要求在房地產抵押後限制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或者改變抵押房地產用途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
第四章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三條 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五章抵押房地產的佔用與管理
第三十六條 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佔用與管理。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佔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第三十七條 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並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後,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
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三十八條 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雙方可以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也可以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解除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抵押人佔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抵押人的行為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抵押人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的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務的擔保。
第六章抵押房地產的處分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一)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抵押人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五)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情況之一的,經抵押當事人協商可以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 抵押權人處分抵押房地產時,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產為共有或者出租的,還應當同時書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十三條 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抵押登記的先後順序受償。
第四十四條 處分抵押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財產一同處分,但對處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第四十五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設定的房地產抵押進行處分時,應當從處分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當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 抵押權人對抵押房地產的處分,因下列情況而中止:
(一)抵押權人請求中止的;
(二)抵押人申請願意並證明能夠及時履行債務,並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三)發現被拍賣抵押物有權屬爭議的;
(四)訴訟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產;
(五)其他應當中止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 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二)扣除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款;
(三)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及支付的違約金;
(四)賠償由債務人違反合同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害;
(五)剩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債務和違約金、賠償金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債務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四十八條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
④ 房子可以抵押給個人嗎
一、房子可以抵押給個人嗎
1、房子可以抵押給個人。在房屋抵押時一定要簽定一份《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准、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並在合同簽訂後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二、房屋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房屋抵押貸款的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向貸款機構提供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調查並預估抵押物的價值;
3、貸款機構初步預定貸款額度;
4、辦理委託公證和借款公證;
5、貸款機構收押申請人相關證件;
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由抵押機構放款。
⑤ 100萬的房子銀行抵押可以貸款多少
抵押貸款為 100 萬的房子最多可以借入 70 萬。因為房地產抵押貸款的最高貸款額通常是房屋評估價值的70%,所以100萬元的房屋最高貸款額是70元。同時,銀行將根據貸款人的信用記錄、貸款人是否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經濟能力、房產證和身份證件等情況,對貸款進行審批。
2021年房產抵押貸款利息多少錢
每個銀行和每個地區的抵押貸款利率是不同的。例如,2021年央行抵押貸款利率如下:
房屋按揭貸款分為短期貸款利率和中長期貸款利率。
1、短期貸款:6個月(含)貸款利率4.35%;六個月至一年(含)的貸款利率為 4.35%。
2、中長期貸款:1-3年(含3年)利率4.75%;三至五年貸款利率為4.75%;五年期貸款的利率為 4.9%。
各銀行實際房屋按揭貸款會有浮動,具體利率請咨詢各銀行客服。
房地產按揭貸款一般利率
銀行的貸款價值比是您房屋市場價值的 70%。比如你房子的市值是1000萬,你可以在銀行借到700萬。如果額度不夠,建議找靠譜的貸款中介,可以做到房子1:1的市值,即可貸額度1000萬。今年銀行目前的利率政策屬於低息趨勢,這個時候做按揭是很劃算的,貸款100萬月息才3000元,還款方式可以先選擇利息本金後,也就是你每個月從銀行借下來100萬只需要歸還3000元,36個月後就可以歸還本金
拓展資料:
住宅按揭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安全,通過一定的合同合同合法取得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向借款人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在法律上將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抵押人)以獲得貸款。在此期間,債務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並優先受償。這種貸款可以降低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最有效的保證。住房信貸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能力。由於本次房貸的借款人多為居民個人,銀行無法清楚地了解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資信情況,從而增加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按揭貸款只是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有效保障。在貸款風險較高的情況下。因此,在居民個人住房貸款中,銀行多採用按揭貸款。
⑥ 房子抵押貸款利率是多少2021
法律分析:根據最新政策,房產抵押年利率在4.9-7%左右。由於有抵押物的存在,房屋抵押貸款利率相對較低,一般為基準利率上浮10%-30%。相比無抵押貸款,此點優勢明顯。借款人可提前還款。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可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不過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⑦ 抵押貸款利率調整2021
一、抵押貸款利率調整2021
2021年央行發布的基準利率為:一年以下(含一年)利率為3.8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為4.65%;五年以上為4.65%。另外貸款人將抵押財產用於經營目的地,根據各大銀行的政策和借款人的具體情況,貸款利率將在基準利率之上浮動0.5%。如果貸款人抵押房產貸款是用於個人消費,那麼貸款利率一般實行基準利率浮動10%~30%。拓展資料:一、2021房子抵押貸款條件為:1、住房抵押貸款要求以商品房、公寓、辦公樓或工廠為抵押。2、貸款到期日的實際年限一般不超過65年。3、有穩定的工作收入或其他收入來源。4、良好的個人徵信能力。5、此外,企業抵押貸款需要提供企業登記資料、企業流程和財務報表。二、房子抵押還款方式為:1、等額本息還款,提前還款金額小於利息金額,後還款金額小於本金金額,這種還款方式適用於收入穩定的貸款申請人。2、等額本金還款,每月的利息將隨著本金的減少而減少。前期支付的本息較多,但支付的利息總額相對較少,還款負擔逐月減少。這種還款方式適用於貸款後資金充足的申請人。3、一次性償還本金和利息。現有銀行規定貸款期限為一年以內(含一年)。4、先息後本,早期每個月只需要還利息,最後還要還本金,這樣還款壓力相對來說是最小的。三、抵押貸款的額度。一般來說,抵押財產如果不同,抵押貸款金額也不一樣。一般情況下,商品房的抵押貸款可以達到70%,而商鋪和辦公樓的抵押貸款可以達到60%,工業廠房的抵押貸款可以達到50%。
二、2021年房產抵押銀行政策?
不同銀行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政策是不一樣的,同一銀行具體辦理的政策隨時都在變化。因此,在2021年的新一年裡,關於銀行辦理住房抵押貸款具體政策又有哪些變化呢?流程是什麼呢?
房屋辦理抵押貸款流程:現在,就政策而言,各大正規銀行都在准備一些新的住房抵押貸款政策,但實際執行都在春節後,雖然也有一些銀行從1月開始陸續執行,為了第一季度的開門紅,住房抵押貸款利率都定得很低,基本上都能達到年利率3.65%,不過貸款周期上的可貸年限卻不太長。至於具體的辦理流程,就目前北京地區各大支行的政策來看,基本上辦理流程可以歸納為以下7個步驟:
房屋按揭抵押貸款最新政策:
1、面簽:准備四證(身份證(借出人和貸款者的身份證,如有不同,需為共同借款人或擔保人),戶口本,婚姻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加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房本(可為全套房本副本))。業務流水(個人及對公流水),公司資料(營業執照副本,開戶許可證,公章)。上述資料最好一次提供,部分可在最後完成前補充。
2.下戶:根據各銀行不同的政策,有的銀行需要客戶經理到當地的房屋所在地和公司的營業地下戶,有的只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即可。自然,有些銀行的下戶和面簽是同時進行的。有的銀行需要評估報告,有的銀行會根據自己與評估公司合作的銀行統計數據不需要評估報告,如果需要評估公司一般面簽當天會請評估公司上門評估
3.終審:如果是申請抵押經營貸款要有上下游關系的合同,等所有資料都齊全了,銀行的客戶經理就開始寫卷子,最後把卷子交給銀行出終結性的報告!
4.公證:銀行按揭一般都要求客戶到公證處做借貸公證(有些銀行不需要公證,很多人就會鑽空子做一些財產分割不清楚的貸款),有些銀行還會要求借款人做強制公證。
5.上抵:一般銀行按揭材料,公證件跟批貸函一起出!這樣公證與抵押常常不沖突,一般可以同時進行!您將房本交給銀行,銀行一般會批量統一上抵!
6.放款:銀行收到公證書及建設局他項權利證書後,一般一至三個工作日即可安排放款!領取借款合同:銀行一般在放款後兩個工作日左右會寄給客戶,客戶也可以親自來領取5年房屋抵押貸款
三、貸款政策有變,最新房產抵押貸款條件你知道嗎
您好,
房屋抵押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內;要有較強的變現能力。房屋抵押貸款額度是房屋評估值的80%。新房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一般為「房齡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70歲
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3、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4、抵押房產有房地產證,產權明晰,可上市流通;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的金額及期限: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80%;
2、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60%;
3、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50%;
4、最長期限可達30年;抵押包括商鋪、辦公樓、住宅、別墅、廠房、倉庫等等。
房產抵押登記的操作流程:
房地產抵押貸款登記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評估報告;
3、房地產抵押銀行貸款合同;
4、抵押人身份證(留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身份證);
5、其它相關材料。
辦理流程:受理登記1天,初審2天,復審1天,審批3天,繕證1天,繳費、發證1天,歸檔
四、江蘇農村商業銀行房產抵押貸款政策?
農商銀行抵押貸款條件有
1、申請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貸款人有銀行認可的個人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在銀行有良好的信譽資質,具有還款的意願。
5、貸款人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具有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