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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抵押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21 11:23:07

『壹』 劃撥土地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貸款,但必須交納抵押期間的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抵押貸款需提供的資料:抵押人、抵押權人的抵押申請;雙方的法人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抵押合同;借款合同;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代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評估報告;交納土地出讓金憑證。最後還需繳納他項權利登記發證的登記費、工本費。

『貳』 劃撥土地房產證能否抵押貸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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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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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劃撥土地可以貸款嗎

如果房產證、土地使用證齊全,僅僅只是土地是劃撥性質,可以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具體有三種情況:房地產抵押、單一房產抵押、單一地產抵押。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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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五條

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肆』 劃撥土地能否抵押

劃撥土地能抵押。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五條

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劃撥土地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1、出售是指轉讓人以土地使用權作為交易條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為。

2、交換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間互相轉移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3、贈與是指轉讓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為。

『伍』 劃撥土地能否用於抵押貸款

1、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貸款,但必須交納抵押期間的土地出讓金。2、需提供的申報資料:(1)抵押人、抵押權人的抵押申請;(2)雙方的法人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3)雙方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4)抵押合同(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代碼(復印件);(7)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8)土地評估報告;(9)交納土地出讓金憑證。3、需繳納的費用:他項權利登記發證的登記費、工本費。

『陸』 我的房子有房產證但土地性質是劃撥的能抵押貸款嗎

房子有房產證,土地性質是劃撥的可以辦理抵押貸款,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

抵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終止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終止期限。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設立、變更和消滅應依法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經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6)劃撥土地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必須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基礎,並遵循登記機關一致的原則,異地抵押的,必須到土地所在地的原土地使用權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合法憑證是《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不作為抵押權的法律憑證,抵押權人不得扣押抵押土地的土地證書。抵押權人扣押的土地證書無效,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原土地證書作廢,並辦理補發新證手續。

『柒』 劃撥土地的房子能到銀行抵押貸款嗎

一、國有劃撥用地可以抵押。國有劃撥用地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45%。
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手續所需資料及程序
所需資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請書(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
3、土地評估報告;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材料及平面圖;
5、曾經設定抵押權的土地,重新辦理土地抵押手續時,應提交上次核發的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和銀行開具的還款證明;
6、 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三、辦理程序:
無論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或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進行抵押。上述材料備齊後,承辦人審核並交領導批准,發給抵押許可證,項目單位憑抵押許可證即可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到土地房產局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承辦人向抵押權人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