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業銀行抵押貸款中存在哪些風險,如何防範
從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我國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集中表現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因交易對方(債務人)難以履約還款或不願意履行債務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可能性。銀行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務人不能如期足額償還借款而造成銀行貸款損失的風險。信用業務是銀行的傳統業務,也是主要業務。銀行是社會的信用中心,也是信用風險的集中地。因此,在現代信用經濟條件下,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比較突出的風險,而且信用風險給銀行帶來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2、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的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存在於銀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巴塞爾委員會對市場風險的定義為:因市場價格變動而導致表內外頭寸損失的風險。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按風險類型可以分為四種,分別為內部操作流程、人為因素、體制因素和外部事件。按風險因素可以分為七種類型,包括:內部欺詐;外部欺詐;雇員活動和工作場所的安全問題;客戶、產品和業務活動的安全問題;銀行維系經營的實物資產損壞;業務中斷和系統錯誤;行政、交付和過程管理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隨金融市場的開放在不斷加大,流動性風險一旦加大成為流動性危機,則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失。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相比,形成的原因更為復雜和廣泛,通常被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
根據貸款抵押風險分析,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來進行風險防範。
①嚴格審查。對抵押物、產權關系、抵押合同和相關證件進行嚴格審查是防範貸款抵押風險的根本措施。
對於抵押物本身,信貸人員要審查抵押物權利憑證的真實性,並通過實地考察核實權利憑證所對應的抵押物(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的真實性;其次,信貸人員還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審查抵押物,看看抵押物是否為相關的法律法規許可,是否屬於銀行許可的抵押物范圍。
對於抵押物的產權關系,若為共有財產(比如房屋)的必須要有其餘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必須有其餘合夥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抵押物,必須具有主管國資委和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必須根據公司章程具有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
對於抵押物的各類證件,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要求相關證件齊備。這項要求必須根據具體的抵押物而定,比如進口汽車抵押貸款,就需要營運牌照、產品合格證、購銷合同、報關單和發票等多項手續。
對於抵押合同,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貸款合同的相關條件,尤其是它的附加生效條款以及借款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等。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須覆蓋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②做好登記備案。根據《擔保法》,房地產、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及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進行抵押的需要依法登記,抵押合同從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因此,銀行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必須特別注意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記才能生效。此外,還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確認貸款合同與擔保合同是否需要進行公證。
③做好價值評估。抵押物價值評估是防範抵押貸款風險最常見的手段。為此,銀行首先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抵押物價值評估的內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抵押物價值評估工作,有條件、有需要的單位還必須建立逐日盯市制度,並且著力開展這方面的人員培訓工作。其次,還要加強對資產評估公司的聯系、了解和評估,防止抵押物價值評估業務外包出現弄虛作假的風險。再次,對於出具抵押物產權憑證的政府部門也不能完全忽視,尤其是要注意分析是否存在借款人買通政府部門關鍵人員而出具虛假產權證明或重復抵押等情況的可能性。
④做好資產保全工作。銀行貸款的資產保全工作涉及抵押物的處置問題。在借款人出現違約的情況下,銀行要及時查封抵押物,保障自己作為第一受益人的權利。在處置抵押物時,要努力協調與相關利益方的關系,充分考慮處置成本、稅費、貸款違約後的利息損失等,並防止抵押物被賤賣的風險。
(1)銀行貸款的抵押物虧空擴展閱讀
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不僅涉及到銀行內的程序和流程,同時也涉及到銀行的組織結構、政策以及操作風險的管理流程。對於機構來說,處理操作風險應該有適當的針對操作風險的政策,首先要確定這些政策,同時要把這些政策告知整個銀行的人員。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考慮幾個方面: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治理結構,必須了解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向誰匯報。
在一個典型的銀行案例中,應有一個單獨的信用風險管理機構,還有不同業務部門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即有兩個報告機制,有關日常運作,向這種業務部門經理匯報;
而有關信用方面,必須向有關信用經理匯報。在銀行涉及的信息當中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即獲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層面的細節。比如董事會所需要的是一個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樣信息交給所有的人。另外,信息應當是具有靈活度的,還需要有靈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貳』 拿房產證到銀行抵押貸款信用卡虧空的錢需不需要先還
必須要還,而且從問題來看,信用卡應該是逾期了,那麼這種情況房產證抵押貸款是不能辦理的
『叄』 我有個朋友想做點生意,拿自己的房產證抵押給銀行,貸款五萬塊做生意;現在錢都虧空了,有啥辦法還錢借又沒門
可以多辦幾個銀行的信用卡,
加一起額度夠5萬就好,
拆東牆補西牆先換上貸款,
再還信用卡的吧~
只能這樣了……
希望能幫到你,祝你好運~
『肆』 我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面臨哪些風險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雷聲大,雨點小」、「關注者多,參與者少」,除了許多消費者自給自足、封閉性的消費心態和害怕負債消費的傳統觀念作怪外,主要還是因為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太高而收益過低,從而限制了銀行貸款規模的擴大。這里的風險分為兩種,一是制度的外在不穩定因素,其帶來的風險稱為外部風險。外部風險是指在貸款存續的期限內個人貸款者的資信下降或房地產市場價格下跌,銀行所面臨的信用風險;一是制度的內在缺陷,其引起的風險稱為內部風險。從長遠來看,起主要制約作用的是內部風險。
下面我們著重分析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制度本身的內在缺陷及其給銀行帶來的內部風險。
(一)存貸期限不同帶來的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資金大部分來自企業和居民的儲蓄存款,以中短期為主,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大多在10年以上甚至20年。僅靠短期資金發放長期貸款,就造成了存貸期限不同。只要儲蓄存款放緩或者貸款規模過大,商業銀行就會陷入資金周轉不暢的困境,甚至會出現支付危機和擠兌風潮。
(二)存貸款利率不配套帶來的風險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相對固定,而且偏低,只有中央銀行調整利率時,貸款利息才能發生相應的變化。但是存款利率卻可能因物價上漲等許多因素隨時變動。如果存款利率上調,而貸款利率不變,則銀行會產生虧空;如果存款利率下降,借款人可能會從資本市場籌集到資金而提前歸還銀行的貸款,從而使得銀行的未來高利息期望收益無法實現。
(三)貸款規模與資本充足率有時會產生矛盾,從而帶來違法風險
我國法律規定商業銀行要保證8%的資本充足率,商業銀行要擴大信貸規模,就必須相應地增加其自有資本和呆壞賬准備金,這使商業銀行成本過大,資本利潤率過低。
同時,過低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利率造成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過低,更使自負盈虧的商業銀行不願從事這種繁瑣的政策性貸款業務。風險高而盈利低的狀況,使我國商業銀行在提供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缺乏內在動力,因此,其貸款條件相當苛刻。表現在盡量縮短抵押期限,減少按揭成數,提高利率,只願貸給有錢人,越缺錢越難貸到錢。這種狀況無形中就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發展設置了絆腳石,限制了我國住房消費的持續增長。
『伍』 我們銀行有筆貸款已逾期多年,原抵押物已懸空,擔保方現申請置換成利於處置的抵押物行嗎
首先,將原先已懸空的抵押物置換成已易變現的抵押物是可行也是可取的。
操作的辦法通行的就是先將現在的抵押物去有權部門辦理登記,然後去追加原來的貸款擔保,按你現在的情況,已得到了抵押人的積極配合,那算是幸運的,辦起來也是方便的,至於法律效率,你在抵押合同中註明是為那筆貸款做擔保就行了
『陸』 銀行抵押貸款,無法償還,抵押物拍賣後,不足以償還的後果
不足以償還的話,銀行會起訴你,讓你用其他財產清償。
『柒』 銀行貸款抵押物有哪些
銀行能接受的貸款抵押物大致分為兩類,一是有形財產,另外一種是無形財產。有形財產包括房屋、汽車、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等;無形財產包括專利權、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國庫券、提單等)。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銀行認可的。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比較:
抵押貸款與按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佔有為條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買房者)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捌』 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抵押物如何處置
一、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法院有權依法扣押該抵押物,對外進行拍賣和變賣。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一百九十六條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一百九十八條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玖』 我用抵押物貸款,還款時抵押物貶值了,不夠還款額,這樣會怎麼樣銀行該怎麼辦
如果是以煤礦資產抵押,你只是在資產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對方如果因為煤礦資產貶值,銀行會要求其提供其他資產以保證抵押物的價值,一般來說你不會受影響,只要借款不是以你的名義借貸的。
『拾』 拿房產證到銀行抵押貸款信用卡虧空的錢需不需要先還嗎
沒有逾期可以。如果逾期房貸也審批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