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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指定銀行貸款不批

發布時間: 2022-06-01 13:54:58

㈠ 開發商指定的銀行辦不下來房貸算我違約嗎

,這個還真有。
王先生剛在郊區某樓盤購置了一套聯排別墅,准備貸款時,開發商給他指定了一家國有大銀行申請貸款。王先生夫妻都有多年的公積金,希望辦理公積金加商業貸款組合貸款。可是當王先生向開發商提出要辦組合房貸時,開發商和銀行卻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諉和阻撓,最後通知他:要麼只貸4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要麼全部辦商業貸款。「哪有業主不能選擇房貸銀行的道理呢?」王先生對此很氣憤。
事實上最近不少市民有王先生類似的經歷,由於銀行給出的優惠條件的差異、個人交通便利與否等因素,他們希望有更多的選擇。但一些開發商指定房貸銀行,或者開發商為了盡快到位資金而拒絕公積金貸款,讓他們感到失去選擇權。
曾在一家樓盤做過營銷經理的劉先生告訴筆者,商品房貸款可以說是只賺不賠的生意,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自身資金能力有限,在買地、施工過程中,都和對口的銀行有很深的業務往來,通過貸款獲得發展,於是和合作銀行約定,未來樓盤個人購房貸款仍由其辦理,這樣銀行就等於攬到了指定的貸款業務,當然也有存款業務,銀行和房產商由此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但法律界人士認為,房屋買賣合同關系中一個出售房屋,一個支付房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是按期如約交房和付款,法律沒有賦予開發商指定貸款銀行的權利,所以從合法與否的角度來說,開發商指定貸款銀行、拒絕公積金貸款的行為肯定不合法。如果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開發商有指定貸款銀行的權利或直接指定了貸款銀行,購房者就要遵從合同的約定到指定銀行貸款;如果合同中沒有這樣的約定,開發商只是口頭建議去指定的銀行辦理,購房者完全可以拒絕。

㈡ 如果買房已經付了首付,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買房已經首付了,但是貸款沒批,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主要是剛開始沒有了解自己的徵信情況,被售樓業務員說蒙了。遇到這種情況直接去售樓處找那裡的開發商退錢,如果不退錢就打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電話投訴,正常情況下是會給退款的。

㈢ 購房貸款如果銀行審核不通過,那之前交的首付可以退嗎

一般來說,合同中都會約定如果貸款批不下來,買方必須另想辦法自行籌集現款,如果真沒錢買房那就構成違約,合同解除,首付款是肯定能退的,但定金是肯定不退的。購房者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出現問題,首先應該追究貸款申請不下來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客觀原因、或者開發商工程質量等問題,導致銀行不放貸,那麼消費者就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是消費者刻意隱瞞信用記錄導致銀行不放貸,那麼違約責任就應該歸購房人承擔。
,在購房時,一定要格外留心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細節。置業顧問通常為了提高銷售業績,刻意誇大事實、隨口承諾。購房者應該提前掌握自己的信用記錄,以避免因主觀因素而導致的各種糾紛。房貸審批不通過怎麼辦
1、資料准備齊全,再向該銀行申請
不過如果是在同一家銀行申請房貸的話,一般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後才能再申請。
2、換家銀行試試
銀行對貸款條件的規定,各銀行有所不同。如果是在一家銀行被拒貸,可換一家銀行再試試。
3 、找貸款中介
您可找擔保公司做擔保後再申請貸款,可增加獲得貸款的可能性。
4、找貸款公司
找貸款公司貸款,貸款門檻會被降低,同時還可增加貸款可能性。
個人房貸被拒的原因:
不滿足房貸要求
按照銀行的規定,申請房貸的客戶必須要有穩定的工作,具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能提供購房合同/協議;同意將所購房產作抵押;必須年滿十八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等。

㈣ 買房子交了首付,簽了合同,但是銀行不貸款怎麼辦

按揭貸款辦理不下來時可退房,但要根據原因追究買賣雙方不同的責任。情況如下:
一、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辦不下來,例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導致銀行不批貸款的情況,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二、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批准貸款,也可以退房,但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相應的違約金。
三。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不能貸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退房,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及定金。

(4)開發商指定銀行貸款不批擴展閱讀: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現房屋擔保貸款無法辦理這一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客觀障礙,導致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此時若繼續維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則是將貸款未獲審批的責任加諸於買方,有違公平原則,可能對買方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
依據《商品房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㈤ 買房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您好,按揭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㈥ 銀行房貸審批不過怎麼辦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相關約定。按揭辦理不下來的原因其實有很多,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雙方進行協商,而協商不成功可能會申請法院仲裁解決。不管是雙方協商還是法院仲裁,肯定會先按照購房合同中的相關內容進行處理。

買房辦理貸款的銀行一般都是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所以一旦出現不予審批的情況,終究是購房者吃虧多一些的。為了避免吃虧,在訂立合同時,購房者就要清楚的界定發生此種情況的測人承擔者,比如「如果因銀行貸款申請不到預期金額,或因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可免責並退回所交款項。」如果沒有此條的話,那麼估計結果就是:要麼購房者自己補齊剩下的貸款,要麼終止合同,並由違約一方賠償損失。至於那一方是違約一方,就要看銀行不予貸款審批的具體原因在誰了。


1、開發商原因導致銀行拒貸。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造成達不到預期金額或者審批未通過,舉個例子,開發商的手續證件不齊全,或者銀行認為開發商信譽比較低等。購房者沒法辦理按揭,也就沒法履行合同,這樣的話違約一方就是開發商,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相應的款項,包括首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2、購房者原因導致銀行拒貸。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資料、證件不齊全,或者購房者達不到審批條件,缺乏還款能力等原因,導致銀行審查不合格,不予發放貸款,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購房者想要解除合同,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只能要麼重新和開發商協定一下交款的事情,要麼全款付清房款。如果兩者都不選擇,消極處理,開發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3、如果雙方都沒有責任。也有可能是銀行的規定或者是政府的政策突然發生了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可以貸到款項實際卻沒有,雙方需要各退一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功,合同上又沒有此種情況的具體約定,購房者就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索要首付款。在訴訟過程中,購房者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且無力購房。


總的來說,在貸款問題上,不論購房者還是開發商都要重視起來,一定要提前做相關了解和准備,避免發生加了首付款貸款卻審批不下來的事情,最終導致某一方或者雙方都要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㈦ 銀行購房貸款不批准,開發商不退首付款怎麼辦

銀行貸款批不下來是可以退房的,不過這個要看是什麼原因:如果是開發商或銀行的原因造成的,是可以全額退款且開發商還要補償你同期的銀行利息的;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放款,開發商有權依據購房合同里的約定收取一定的違約金的,具體詳見購房合同里的約定。

㈧ 買房,銀行不批貸款,算買方違約嗎

如果你們訂立合同的時候,同意對方貸款買房的話,如果銀行不放貸,就不算違約,如果你開始就不同意她貸款,她銀行放不放貸和你都沒有任何關系,算違約。

㈨ 買房貸款沒批下來首付退嗎

房貸辦不下來首付款是否能退,這要區別不同的情況來判斷:

1、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2、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

如果仍無法解決,那隻能解除購房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賣家,同時賣家應該返還首付款。

3、因此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9)開發商指定銀行貸款不批擴展閱讀

貸款不批,違約注意事項

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

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提醒購房者應盡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總之,提醒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首先要認真考慮自己的資金能力,如果採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認真了解申請銀行按揭的程序和要求,在與開發商簽約時,要仔細閱讀所有需要簽署的合同條款,弄明白條款的法律意義。

最後還要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註明「如果因申請銀行貸款達不到預期金額,或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可免責並退回所交款項。」這樣在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貸款不成出現糾紛時就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