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抵押貸款了,就一套房,法院會執行嗎
【法律分析】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查封是指檢查後貼上封條,不準動用,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比較常用的一種。司法查封則是以司法機關為主體進行的查封活動。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貳』 銀行用房產做抵押貸款如果錢還不上,房產怎麼處理
看你當時簽貸款時有辦公證沒有。
如果有,銀行直接拿您房子去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依法拍賣。
如果沒有,銀行就去法院提起訴訟,然後判決決定
『叄』 銀行抵押貸款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嗎
法律分析:房屋抵押在銀行的,如果房屋不是被執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可以被執行,但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肆』 房子抵押貸款法院還能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一條 依據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伍』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抵押房屋可以被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如果抵押人無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強制執行,但是現實中都會在抵押時提供第二住所證明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一條 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陸』 車輛已被抵押貸款法院還能執行嗎
法律分析: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產,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對於法院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處置擔保權人享有擔保物權的被執行人的財產,擔保權人可以也應當向法院說明擔保權人對被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財產,已經以什麼樣的擔保方式設定了擔保,享有抵押權或質押權、留置權,並提供相應的證據供法院審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的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柒』 房產抵押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抵押房屋可以被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如果抵押人無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強制執行,但是現實中都會在抵押時提供第二住所證明的。對於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捌』 房產已經在銀行抵押貸款法院是否可以進行查封
可以啊,這兩者又不矛盾。查封只是禁止該房產過戶交易,又不是強制執行,沒影響銀行的抵押權。不相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