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證,請問還能都不能在銀行申請開發貸款
因為預售證就是說你可以開始賣了,等房子正式驗收後,預售證就可以直接換成房產證,所以是不能再申請開發貸的,開發貸是指你搞定或者即將搞定土地後,取得了《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四種證件後,開始修樓的貸款。
建議你們可以拿著預售證去做抵押貸款
Ⅱ 開發商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 土地還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
再將土地抵押就是重復抵押了。 因為辦理預售許可證之後,預售的房地產可以進行抵押。開發商如果已經辦理預售許可證之後是不能將土地再進行抵押的。
開發商能夠預售需滿足以下條件:
1、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②、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③、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城市商品房預售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與《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內容相同;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Ⅲ 開發商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土地還可以抵押給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嗎
可以。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後,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所以有權處分該房地產的部門可以設立抵押權。
銀行需要注意的就是房地產的所有人是否有處分權,特別注意該房地產是否屬於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只要不構成抵押無效,都可以實現抵押權。
(3)預售登記證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直接抵押。 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由於歷史原因,佔有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更不能用劃撥土地作為抵押物。
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只有與政府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交足了地價款,獲得了土地使用證,才有資格合法地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予以抵押,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沒有上述法律條件,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便無效。
Ⅳ 已經預售的商品房能不能抵押貸款
可以抵押貸款。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有貸款銀行代替支付金額,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所以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貸款就要辦理預抵押登記。這主要體現了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對銀行債權的一種保證。
辦理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抵押合同
(4) 借款合同;
(5) 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
(6) 商品房買賣合同。
Ⅳ 預抵押轉正式抵押
預售商品房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候必須辦理預售抵押登記,這時候開發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房屋交付使用後辦理每戶的房產證,按揭的需辦理他項權證抵押到銀行。同時,開發商解除連帶擔保責任。這個過程就是預抵押轉現樓抵押或持證抵押。
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拓展資料:
預抵押和正式抵押的區別在於預抵押只是對被抵押的房產進行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該房產行使權力。僅是被抵押的預備狀態,實質上沒有形成抵押權。而正式抵押就是購房者與房管局正式簽訂抵押登記手續,進行抵押登記,債權人會擁有抵押權,一旦不能履行債務,那麼抵押的財產就會被行使抵押權力。
1、從責任來說,預抵押是預售商品房辦理抵押貸款,這個時候開發商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而等到房屋交付之後,用戶要按揭的自行去銀行辦理他項權證抵押,這個時候開發商解除連帶責任。
2、從權利來說,借款人與開發商、與銀行簽訂合同後,預抵押在房管局同時生成登記,會排斥第三人對房產行使權利;而正式抵押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對房產進行拍賣。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概念
預購商品房,也稱「樓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種特殊的期貨。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因此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貸款就要辦理預抵押登記。這裡面主要體現了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對銀行債權的一種保證。
期房備案登記的概念
習慣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即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商品房稱為期房。
而確認這種買賣關系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期房備案,即在房屋所在的房產管理部門就買賣行為的標的物--期房進行備案登記,以確認該標的物的權屬,同一標的物只能進行一次備案登記,這樣就避免了開發商一房多賣的欺詐行為,能比較有效的保障購房者的權益,當然,不排除在個別地方出現官商勾結的情況,將已經備案的商品房賣給多人的情況,如果確實發生了這種情況,購房者可以依法追究開發商和政府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期房備案登記界定的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的買賣關系。
Ⅵ 開發商把已辦預售證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可以抵押。開發商已辦預售證的房子仍屬於開發商所有,有權抵押給銀行貸款,而且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Ⅶ 房地產企業有預售許可證,是否可以辦理抵押
可以辦理抵押。
房地產企業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注冊,並按規定辦理納稅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以房產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70%;以交通運輸工具、通用機器設備和工具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60%;以專用機器設備和工具,無形資產(含土地使用權)和其他財產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50%。
(7)預售登記證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