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破產清算時,銀行貸款屬於第幾償還順序
如果有擔保,則是第一順位,如果沒有擔保,則是普通債權,屬於第三順位,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銀行貸款是普通債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人名稱或者姓名、住所;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額;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數額;破產財產分配的順序、比例及數額;實施破產財產分配的方法。
Ⅱ 開發商為房主所墊的銀行貸款和利息是否屬於普通債權
是
普通債權,指不能優先受償的債權。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一方成為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一方成為債務人。債權即是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其債務的權利,債權即是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其債務的權利,債務即債務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債務人履行其義務。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Ⅲ 向銀行貸款2000000元是債務嗎
是。
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將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義務,這就是不為一定行為的債務。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依不同的標准劃分具有不同的種類。依發生根據不同可分為合同債務和非合同債務,因債務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務和多數債務,因債務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分為按份債務的連帶債務,因債的履行的選擇性可分為原簡債務和選擇債務。
Ⅳ 公司破產銀行貸款怎麼辦
不用承擔的,有限公司就是以出資額對外債承擔責任,公司的資產破產後按債務大小比例分配,法人和股東不承擔連帶責任,但你以後別想在這肖銀行貸款了
Ⅳ 銀行貸款是不是負債
一共是七畫
我知道
那哥樣子的木字旁的那個只是一劃而已
所以是七畫
那一話讀:橫撇橫折鉤.
..
Ⅵ 債務是不是包括貸款
債務是指所要付給他人的全部金額的總數,包括所欠他人的金額,也包括各種貸款,如果是老闆的話要加上所欠工人的工資,應付的社保費,欠的原材費及各種稅費等
Ⅶ 銀行貸款是怎麼一回事
針對銀行貸款,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了解:
貸款對象
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1、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2、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3、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
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
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①經營的合法性;②經營的獨立性;③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④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⑤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貸款用途
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
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
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