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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綁定公積金貸款 2025-02-12 20:20:30

抵押貸款可以辦理借新還舊不

發布時間: 2022-06-05 13:04:37

Ⅰ 辦理借新還舊貸款的原則是什麼要滿足哪些條件

辦理借新還舊貸款的原則是:
(一)通過貸款借新還舊,可收回部分貸款本金或利息,且貸款擔保效力不低於原擔保
(二)貸款借新還舊後有利於貸款安全和借款人落實還款計劃,通過貸款借新還舊能使原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存在的法律缺陷得到完善,或使信用貸款轉化為擔保貸款,或進一步增強擔保的可靠性;
(三)貸款借新還舊後擔保、抵質押權不會喪失或削弱,而通過其他方式處臵將導致貸款擔保或優先受償權喪失;
(四)變更借款人後貸款風險明顯降低;
(五)其他通過貸款借新還舊可以降低貸款風險的情況。
第六條 對上述情形需要辦理貸款借新還舊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重點扶持的行業;
(二)借款人生產經營正常,且未發生實質性的、不可逆轉的不利於貸款償還的變化;
(三)借款人經營穩定,經營性現金流足以作為還款來源;
(四)在原貸款期限內未發生惡意拖欠利息、挪用貸款等情況;
(五)加強擔保措施,貸款擔保效力不低於原擔保。

Ⅱ 用房產做抵押的貸款,l借新還舊以後超過了坻押期限,抵押還有效嗎

個人向銀行借款時,個人往往需要向銀行提供擔保的,而房屋是擔保的主要方式之一。抵押房屋後,銀行就享有房屋的抵押權,那麼民法典中個人房產抵押借款到期未還如何處理的?華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個人房產抵押借款到期未還怎麼處理

民法典規定,個人抵押房屋後,借款到期後不還的,構成合同違約。抵押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變賣房屋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房產抵押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1、房地產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擔保的主債合同生效。

2、房地產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它發生效力的前提是它不違背相關的法律規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3、房地產抵押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實踐當中僅移交房地產權利證書的,一般不會使房地產抵押合同生效。但是,如果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時,因登記部門的原因致使其無法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人向債權人交付權利憑證的,可以認定債權人對該財產有優先受償權。也即可以認定房地產抵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對抗第三人。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抵押房屋為債務擔保的,債務人逾期不還款就會構成債務違約。債權人可以行使抵押物權,通過拍賣、變賣房屋償還債務。

銀行貸款到期了可以辦理借新還舊嗎辦理借新還舊對徵信有影響嗎

可以的啊這個東西你要和銀行協商一下就可以了謝謝。

Ⅳ 銀行借新還舊貸款條件要滿足哪些

銀行借新還舊貸款條件
條件一:利息結清
有些貸款可能沒辦法償還,於是再向銀行申請新貸款,但前提條件要滿足利息是償還的,也就是說,本金是可以再申請新貸款用來償還,但是利息必須結清
條件二: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良好
不管是哪類貸款,重要的考核因素就是看是否有良好的還款能力,那麼同樣,銀行借新還舊貸款也要看貸款申請人生產經營是否正常,有無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能不能按時支付利息。
條件三:銀行借新還舊貸款的用途是用於周轉
銀行貸款是有嚴格的貸款用途限定的,用於投資用途是無法申請到貸款的
條件四:銀行借新還舊貸款需要辦理的足額有效的抵押手續。

Ⅳ 銀行借新還舊的法律規定

一、什麼是「借新還舊」

1、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早在1997年《關於借款合同有關法律問題的復函》(銀辦函[1997]320號):「以貸還貸(或借新還舊)是指借款人向銀行貸款以清償先前所欠同一銀行貸款的行為。

2、《擔保法解釋》第39條規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新貸與舊貸系同一保證人的,不適用前款的規定」。

二、「借新還舊」實務中如何識別

1、狹義觀點認為:借新還舊(以貸還貸)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的文義含義進行識別,必須是原貸款主體的以貸還貸行為,否則違反法律規定假設條件,不能認定為屬於借新還舊。

2、廣義觀點認為:借新還舊(以貸還貸)應當廣義理解,舊貸借款人辦理新貸款償還本身舊貸、新貸用於償還新貸借款人關聯公司舊貸、債務人將貸款轉給保證人償還舊貸等其他形式債權以新貸償還的情況亦屬於以貸還貸,並認為借新還舊規則可以參照適用在其他擔保形式上。

筆者贊同廣義觀點,主要理由: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9條,立法目的是免除不知情保證人的擔保責任,而條文中規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只是該法律規范的假設條件。法律規范的條件是以最典型的形態為表現的,因為民事法律行為包羅萬象不可能窮盡,應當從實質法律後果來判斷是否使用貸款償還貸款的情況,並以此衡量是否對擔保人利益存在損害。

(2)近年最高院部分案例對於借新還舊(以貸還貸)進行擴大理解,側重於對擔保人的利益的保護,詳見如下案例:

①新貸用於償還新貸借款人關聯公司舊貸適用借新還舊規則——湖州市八里店鎮資產經營公司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杭州辦事處、湖州市升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提審案。

法院認為:銀行與實業公司、製品公司配合共同實施的案涉行為性質系「以貸還貸」,目的是使製品公司已無法償還的到期債務通過以貸還貸,由新貸的擔保人償還,最終變成可實現的債權。但實業公司無償劃款給製品公司由其還債的行為非單純和獨立的民事關系,而是三方為了完成以貸還貸目的的整個行為過程中一個環節。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對以貸還貸行為無限制性規定,銀行與實業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有效,但以貸還貸不僅涉及主合同效力問題,更多的是影響到以貸還貸的擔保合同的效力。由於以貸還貸使原來無擔保或他人擔保債權變成有擔保債權,使「死賬」變成了可實現債權,但本案中存在主合同當事人惡意將債務風險轉移給原來未提供擔保的擔保人情形,故擔保合同不是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本案鋼管廠的擔保責任應予免除。

Ⅵ 辦理貸款借新還舊的4個條件

有三個條件:

1、根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第九條: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未歸還,又重新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應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認定不良貸款。對同時滿足下列四項條件的,應列為正常貸款:

(一)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能按時支付利息;

(二)重新辦理了貸款手續;

(三)貸款擔保有效;

(四)屬於周轉性貸款。

2、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應列入正常貸款的,應由信貸經營部門提出書面意見,信貸風險管理部門審核,報其主管行長核准後,由會計部門辦理轉賬手續。

3、對逾期貸款,應在貸款到期的次日,由電腦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逾期貸款科目;對呆滯貸款,應在逾期貸款滿規定年限的次日,由電腦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呆滯貸款科目。

(6)抵押貸款可以辦理借新還舊不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95年7月27日發布的《貸款通則》(試行),不良貸款分為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中國自2002年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

長期以來,中國專業銀行信貸資金基本上是粗放式經營,不良貸款在專業銀行貸款中已經佔有相當大的比重,不良貸款問題不僅嚴重製約著專業銀行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而且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一大隱患,已到了非解決不可而又很難解決的地步。分析不良貸款的成因對促進中國銀行業務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Ⅶ 房屋抵押貸款的錢能不能用於還另一間房屋的貸款呢

引言:房子是很多人拼盡全力購買的,而有些人在購買完房子之後,也選擇用現在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從而增加自己手中的現金流,那麼房屋抵押貸款能不能用於還另一家房屋的貸款呢?

三、銀行放貸

不過人們選擇抵押貸款,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抵押貸款的放貸審核機制都比較的簡單一些,因為對於銀行來說已經具有了房屋這項抵押,就算以後還不清錢的話,也可以將房屋拍賣出去,從而能夠及時的處理好自己的賬目。銀行進行放貸的時候其實會進行各種各樣的審核,尤其是在國家財政縮減的情況下,如果還出現了大量的壞賬,其實對國家來說是十分不利的,所以說不要抱著投機取巧的心思來去欺騙銀行的貸款。

Ⅷ 銀行是否允許「借新還舊」依據是什麼

可以
一般情況是公司貸款居多,因為公司貸款一般都是有抵押,而且抵押物有經濟來源,銀行沒半年會做租金驗證等一些,證明抵押物,或公司穩定收入的檢查,商業物業一般價值都會每年有所增長,評估價出來後可以考慮續貸,而你所謂的「借新還舊」在公司貸款中只能是續貸,因公司貸款的貸款種類不同,一般不能貸
個人貸款也是依照這個原則,只是個人貸款很多情況下腰更簡單!

Ⅸ 銀行借新還舊貸款要滿足哪些條件

需要條件如下:

1、根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第九條: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未歸還,又重新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應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認定不良貸款。對同時滿足下列四項條件的,應列為正常貸款:

(一)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能按時支付利息;

(二)重新辦理了貸款手續;

(三)貸款擔保有效;

(四)屬於周轉性貸款。

2、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應列入正常貸款的,應由信貸經營部門提出書面意見,信貸風險管理部門審核,報其主管行長核准後,由會計部門辦理轉賬手續。

3、對逾期貸款,應在貸款到期的次日,由電腦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逾期貸款科目;對呆滯貸款,應在逾期貸款滿規定年限的次日,由電腦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呆滯貸款科目。

(9)抵押貸款可以辦理借新還舊不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按監管職責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認定工作和貸款質量的真實性進行監管,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應不定期地對商業銀行制定的不良貸款認定政策進行評估,並對商業銀行執行本辦法的情況、貸款質量的真實程度進行檢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量及各地區的增減變化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對商業銀行監管評價的重要內容。中國人民銀行應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商業銀行反饋,商業銀行要制訂具體措施進行整改,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整改情況。

Ⅹ 借新還舊法律規定

借新還舊作為商業銀行在貸款的發放和收回過程中經常採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不能按時收回,又重新發放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行為。
借新還舊指的是,債務人與債權人在進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打算將貸出的新資金直接用於償還舊借款的行為,這種借新還舊的行為除非是原擔保人知道的或應當知道的,否則擔保人對於借新還舊的行為是不會承擔民事責任的,出現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將貸出的新資金直接用於償還舊借款的情況時,新貸款的保證人會面臨極為不利的情況,他的擔保的借款一經貸出立即歸還到債權人處,就不能被用於生產經營以提高債務人資力,因此極有可能新債到期後債務人無能力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