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徵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徵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准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麼貨幣還什麼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於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規則有:
1.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當事人約定。
2.自然人間的借款未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償借款。
3.自然人間有償借款,其利率不得高於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② 什麼是借款合同
展開來說,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將金錢或物品移轉於他方,他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同等種類、數量、品質的物返還的協議。交付金錢或物品給他人的一方稱為貸款人或出借人;而接受貸與人移轉的金錢或物品並於一定期限內應予返還金錢或替代物的一方,稱為借款人或受貸人。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徵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借款合同是轉讓標的物處分權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轉移的是標的物的處分權,而不是所有權。若認為借款合同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則新所有人就不能有返還的義務;而借款合同的借用人按約定負有返還的義務,約定有利息的,還須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標的既不是被賣出,也不是被租出,而是被貸出,到期還要收回。借用人借貸的目的,主要不在擁有所有權,而在於為了自己的需要而處分。 第二,借款合同的標的為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借款合同的標的或客體為可消耗物。可消耗物又稱為消費。借貸合同,以金錢為標的物。 第三,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在傳統民法,消費貸款合同屬於要物合同,即在雙方當人就合同內容達成合意後,還須以標的物的交付作為合同成立要件。我國《統一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並不以標的物交付為要件。因此,我國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第四、借款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均負有義務。貸款人所負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約定數額、期限及時撥付款項給借款人、借款人所負主要義務是按照約定期限歸還相同數額款項,並支付利息。借款人所支付的利息,是合同的對價。 第五、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依傳統民法,消費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不以書面形式為要件。但依我國《統一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為一方的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必須使用書面形式。
③ 買房貸款合同是什麼樣子的
買房貸款合同就是向銀行申請貸款,你首付20%,剩下的80%項食品貸款,然後雙方簽訂期限時間以及帶款的利息等等。
④ 銀行的貸款合同中包含哪些內容
1、貸款種類貸款種類是銀行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貸款期限,並結合貸款方面的會計科目來確定的。
2、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是借款人的資金使用范圍、內容。它是貸款合同的重要條款,借款人必須如實申報,而且獲貸後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專款專用。
3、貸款金額是指貸款資金的多少。
4、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會因貸款類型、用途、額度、期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採用月利率表示。
5、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是指借款人使用資金的期限。銀行會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用途等因素綜合確定。
6、還款來源還款來源是指借款人取得還款資金的渠道(如工資)。
7、還款方式不同類型的貸款,還款方式有所差異,不過常用的有: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到期還本、利隨本清等,不管借款人採用何種方式還款,都會在貸款合同中註明。
8、擔保方式申請銀行貸款時,若借款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擔保,獲貸將更輕松,這一點也會在合同上註明。
9、違約責任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出借雙方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將會在合同上註明,若「觸犯」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⑤ 銀行貸款合同有什麼用處
按揭貸款合同有以下作用:1、能夠確定貸款時間、貸款金額、貸款利息;2、能夠確定雙方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3、如果貸款一方當事人無法正常履行其義務,可以作為起訴的重要證據。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三十條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應償付違約金。第三十二條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1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期還本付息。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