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離婚後,雙方共同的貸款怎麼樣能轉到一個人名下
夫妻離婚之後,雙方的共同貸款,想要轉到一個人的名下,就需要在離婚的時候在離婚協議書中將負債問題進行劃分,劃分到一個人的名下。
總的來說,夫妻離婚之後,雙方共同的貸款轉移到一個人名下的辦法就是簽訂有效的離婚協議書,或者是走訴訟程序進行判定,同時,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轉移到其中一個人的名下。以此來看,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還是需要對我國的各種名法進行有效的學習和認知在。某些時候可能就有用的上的地方,也不至於自己的大腦一片空白,什麼都不知道。
2. 夫妻房子貸款怎麼轉移到另一方
法律分析: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雙方離婚貸款房過戶情況有兩種: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夫妻離婚,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貸款可以轉給另一方嗎
貸款轉讓可以理解為債務轉讓,在法律上是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只要經過債權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就可以。不過這里還要考慮一件事,那就是銀行是否同意。銀行不同於個人,他們是看風險的,如果其中一方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銀行肯定是不同意的。當然,這個協議我們可以私下簽訂,只要每個月給銀行還貸,對方也不會干擾。
問題關鍵在於,轉讓給的其中一方,有沒有還款的能力。要是有的話,提交相關申請和離婚證件,銀行就會同意進行轉讓。
實際上就算銀行不同意,我們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讓前妻或者前夫每個月按時還貸。這里的前提是按時還貸,只要沒有影響到銀行,私下簽訂什麼協議,銀行都不會干擾。不過我們要明白這點,在未經過銀行同意的情況下,協議是不作數的。假如銀行有一天收不到還款,那麼仍然按照夫妻兩人共同貸款索要,離婚之後債務就是一人一半。
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我們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很多時候不能一意孤行,想著給對方做些事情。像是凈身出戶、承擔房貸一類,還是要考慮實際生活。
4. 夫妻離婚,雙方貸款怎麼樣能轉到一個人名下
是否能夠變更貸款人,主要看債權方(貸款一方)是否同意。如同意的情況,可以辦理轉移貸款。
離婚時,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房產、債務要進行分割。常見的共同貸款主要為房屋按揭貸款及車貸。
如雙方已經通過協議離婚或法院判決、調解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約定了歸為一方所有,且後續貸款由得房一方負責還貸,雙方可以向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離婚協議等材料,在考察是否具有還款能力以後,如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變更貸款人手續。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 夫妻離婚,雙方貸款怎麼樣能轉到一個人名下
夫妻離婚,雙方貸款轉到一個人名下,可以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在離婚協議書當中約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當中約定的內容只要不違反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公序良俗,那這個約定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就屬於合法有效的約定。
那您如果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將雙方的貸款轉到一個人的名下,這種約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在離婚之後,是可以生效的。當然,雙方也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法院會依照夫妻雙方的一致意見對夫妻財產及債務進行分割。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間的協議一般只約束夫妻雙方,並不對銀行產生效力,建議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後再與銀行進行溝通,咨詢是否可以將貸款人由夫妻雙方變更為單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6. 夫妻房貸轉移給另外一個人
法律分析:離婚時,房產、債務要進行分割。通常情況下,按揭的房屋為一方所有,銀行還貸,同時也有一方承擔,這時就要去銀行辦理轉移貸款。一般情況下,提供離婚協議、離婚證,銀行是會同意辦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7. 夫妻共有的有貸款的房產轉至一方名下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抵押中的房產若要辦理過戶有四種方法 方法一: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方法二: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1、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 2、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方法三: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8. 離婚後房貸可以直接轉到一個人名下嗎
離婚後房貸可以轉到一個人名下,因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何償還。但是約定債務由另一方償還的,最好徵求債權人的意見,也就是銀行的同意,不然即使約定了,約定也只在夫妻之間發生效力,銀行依舊會找申請貸款的一方進行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9. 銀行貸款離婚可以轉到一個人名下嗎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離婚以後,需要徵得貸款銀行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可以把公積金貸款轉入一方名下。 可以轉的,只要雙方簽訂轉入協議,必須經過銀行考察是否有還款能力,在銀行同意後方可將貸款轉入一個人名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夫妻貸款可以轉到對方名下嗎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徵得貸款銀行的同意,才可以把夫妻貸款轉入一方名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