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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貸款還款要求

發布時間: 2022-06-18 20:03:31

Ⅰ 申請土地抵押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土地抵押貸款協議滿足的條件有:
1、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土地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Ⅱ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抵押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

(一)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且行為規范;

(三)土地的農業用途未被改變;

(四)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Ⅲ 土地證抵押貸款可以嗎

可以
「土地證是一種確權的憑證,因此土地證是可以用來做抵押貸款的,貸款的具體流程是:1、評估土地價值,這個是在當地的評估局進行;2、到銀行提出申請,填寫相應的表格;3、銀行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批且參觀抵押的土地;4、通過審批,發放貸款;5、貸款人在規定期限內還款。」

Ⅳ 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的。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土地分為農民集體全部土地和國家全部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全部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拓展資料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

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並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款人提交的資料,並到當地參觀抵押的土地;

4、銀行審批通過,發放貸款。

5、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用土地證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土地證原件、土地證權屬證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Ⅳ 農村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
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五十年初期,我國完成土地改革後,人民政府曾在農村給分得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所有權證;在城市郊區給分到國有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使用證。後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民的私有土地變為集體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區農民使用的國有土地也由集體統一使用。土地證失去意義和作用。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如下:
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房屋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並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錢方提交的資料,並到當地參觀抵押的房屋;
4、銀行審批經過,發放貸款。
5、借錢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屬性、法定用途或約定方式,對土地進行的利用。根據物權理論,土地使用權是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屬於用益物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但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生產,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細化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規劃用地布局、結構、用途管制要求等內容,明確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規模、禁止開墾的范圍等要求,統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布局,綜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合理確定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Ⅵ 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房產在銀行押著,叫抵押。如果要辦理土地抵押的話,大部分銀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資格的土地價格評估所對要抵押的土地進行價格評估。然後將土地證與評估報告、連同銀行和你簽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及貸款合同一同拿去當地國土資源局登記備案。然後持國土資源局給你出具的已經辦理好抵押手續一同交給銀行,抵押事宜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作為抵押財產向債權人(抵押權人)履行債務作出的擔保行為。抵押權人不對抵押土地使用權直接佔有使用,繼續由抵押人使用並收益。土地使用權被當做貸款的擔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滿後仍不能歸還貸款,土地使用權將轉歸抵押權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權人按法定程序處置。由於土地開發時間長、貸款數量大且風險較大,因而銀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將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作抵押,以規避貸款風險。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財產抵押權的法律特徵,如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以清償債務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屬性以外,還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徵。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 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並且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Ⅶ 農戶想要用土地進行抵押貸款,應該如何操作

首先,根據申請的貸款金額和銀行承諾的按揭利率(貸款額/抵押品的評估價值),倒算抵押品的評估價值總額。咨詢最大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單價,可以實現目標的評估抵押品,然後除以總評估價值的抵押品計算第一步應該達到的最高評價的單價來計算所需的區域擔保。。根據上面第二步計算出的抵押物面積,首先在CAD平面圖上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面積。

為了保證債務的性能,如果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和抵押貸款債權的財產,與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實現抵押權的情況發生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債權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Ⅷ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

抵押貸款分兩種:個人消費抵押貸款和個人經營抵押貸款,所以要看你是上班的還是自己開公司,現在個人消費貸款額度收緊,要做得趕緊做,預計五月份要停了
流程:簽約-銀行面簽-評估-件齊-批貸-抵押登記-出他項證明-放款。
放款周期一個半月,計劃近期用錢的,請提前准備。
求採納哦。。。。。嘿嘿

Ⅸ 如何辦理土地抵押貸款

1、首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放款額/抵押物評估值)倒推出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

2、咨詢不動產評估機構對於目標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單價,然後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除以最大評估單價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

3、根據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積數,先在CAD規劃圖上自行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區域。

4、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

5、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6、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填制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及公司同意就目標地塊進行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資料。

7、填好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按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後,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即可。至此整個抵押貸款程序基本操作完畢。

(9)土地抵押貸款還款要求擴展閱讀:

根據《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條 貸款額度:貸款行以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實際資金需求量和用於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為主要參考依據。

具體金額由貸款行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農業生產項目投入資金的50%,或抵押評估價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過40%。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貸款行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期限確定貸款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含1年)。

中長期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含3年),且貸款合同到期日設定,原則上應早於承包經營期限的1年,並已經支付貸款到期日之前的土地流轉金。

第十二條 貸款利率:貸款行在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抵押貸款業務時,應充分了解貸款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利率規定。

科學合理的確定每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利率,根據借款期限、風險狀況等綜合確定貸款利率,同時貸款行給予適當優惠。

第二十條 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的,貸款行及時進行依法處置,對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附著物,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轉讓。依法通過交易市場將抵押物進入流轉市場,通過獲取轉讓收益清償貸款本息。

(二)變更。依法通過交易市場將抵押物進入流轉市場,通過變更方式,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變更土地經營人,由新的土地經營人履行還貸義務。

(三)變現。發生借貸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依法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後,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行對不足部分金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四)訴訟。當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人不能通過協商處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五)其它合法形式。

第二十一條 貸款行在依法處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間,由縣農委協調就處置土地承包經營權可能涉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