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2.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
(一)只能適用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承包;
(二)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上述農村土地,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
(三)須經發包方同意抵押。超過上述范圍,例如將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是無效的,不會獲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條 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3.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嗎
能,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則可以抵押。要結合自己的情況進行具體的分析,一般來說要是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是不能抵押的,而要是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則是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中的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權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1.按試點地區規定,在試點地區農業主管部門或試點地區政府授權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辦理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登記。一般需要用到的材料有:(1)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2)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基本資料;(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農經局確認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流轉租金繳納證明;(5)抵押物所在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6)抵押人對地上定著物一並抵押及同意處理抵押物的承諾;(7)抵押物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資料;(8)從事水面養殖經營的須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證書;(9)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2.受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對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權屬進行審核、公示。3.登記無異議的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下發貸款。4.抵押人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4.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能貸多少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第二、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承包抵押經營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第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包括地上附著物)認定價值的50%-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的貸款銀行。
法律根據: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一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時,其地上附著物一並抵押,在抵押期間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用途。抵押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使用年限。
5.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什麼意思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農戶、企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以其依法取得且經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登記確認的已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債權擔保取得的貸款,並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