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抵押貸和按揭貸的區別
【1】貸款用途不同
抵押貸款則是指借款人用全款購買的房屋抵押給銀行,包括個人消費貸款和經營性貸款,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按揭貸款是按揭人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購買商品房。
【2】貸款期限不同
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具體期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
【3】所有權不同
抵押人仍保留擔保物的所有權,抵押權人是非所有權人,只享有抵押權,即對抵押物的支配權;按揭受益人經所有權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擔保物的所有權。
拓展資料:
按揭貸款辦理程序
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序如下:
(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樓盤按揭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
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
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❷ 按揭貸款轉抵押貸款是什麼意思,什麼流程
如果是按揭房想做抵押就必須拿到房產證,所以必須把在銀行的剩餘按揭款還清然後在做抵押,這中間的未還清的按揭款就屬於墊資.按揭還清後就可以按照房子的總價值評估後貸款,當還掉墊資的錢後剩餘的就是到手的貸款額度
❸ 買房按揭和抵押貸款哪個好
一、抵押貸款買房和按揭貸款買房相比,貸款利率低的那個更劃算。
二、購房按揭貸款與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不同點:
1、 設立方式不同。
抵押權的設立,一般通過限制抵押人所有權,交房地產標的物的價值支配權轉留給被抵押人,既在抵押標的物上設立擔保物權的方式設立。
而按揭權人對設定按揭權之樓宇享有的是一種債權而非物權,無法同一般的抵押權那樣通過限制所有權的方式設立,必須以轉讓房地產期權給按揭權人既銀行作為條件,獲得銀行的貸款。
2、 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
抵押關系中,若債務人即抵押人,則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而按揭關系中,最少應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按揭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原房地產開發商)
3、 先期條件不同。
買方要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必須先期向貸款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存款,一定時間後,才能向該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並且,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卻只能用以購房。
4、標的物風險責任承擔不同。
按揭關系中抵押物風險由抵押權人或抵押人承擔。而樓宇按揭中,標的樓宇的風險即不由按揭人承擔,也不由按揭權人承擔,而是由按揭雙方以外的房地產開發商承擔。如在工程驗收、竣工前樓宇遭到毀壞,開發商應將所得交按揭權人處理,按揭人與按揭權人對按揭樓宇的滅失、毀損不承擔責任。
❹ 請問按揭和抵押,這兩個哪個利息多分別是多少
按揭是只能是用來買房,而抵押是可以用來做其他的投資。所以毫無疑問的是抵押要高一點,按揭是6.5%,抵押的差不多在8%
❺ 買房按揭貸款與抵押貸款利息一樣嗎還款時間有不同嗎
不一樣,抵押的利息高,還款時間是你自己定,不止1年,可以貸20,30年都行
❻ 按揭貸款轉抵押貸款是什麼一回事
1、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
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2、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3、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簡單來講就是:如果是按揭房想做抵押就必須拿到房產證,所以必須把在銀行的剩餘按揭款還清然後在做抵押,這中間的未還清的按揭款就屬於墊資.按揭還清後就可以按照房子的總價值評估後貸款,當還掉墊資的錢後剩餘的就是到手的貸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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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按揭貸款轉抵押貸款是什麼一回事
就是把房貸轉成消費和經營貸款,如果你是經營貸款可以考慮,如果只是消費,不建議操作,因為抵押貸款的還款方式比較多,而且利息不一定就比房貸低,建議你去當地銀行咨詢,還有因素在裡面。
❽ 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的區別有哪些
房屋抵押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是常見的兩種貸款方式,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的方式。兩者之間既相似又有區別,下面小編就來具體的介紹一下。
一、房屋抵押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也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產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依法對房產做出處理。
二、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三、房屋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
貸款用途不同
住房按揭貸款主要用於購房;而房產抵押貸款主要用於經營、消費用途上的資金周轉。
貸款利率不同
在利率方面,按揭貸款執行基準利率;抵押貸款執行基準利率上浮。總的來說,按揭貸款比抵押貸款利率更低一些。
貸款期限不同
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而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
抵押關系中,若債務人即抵押人,則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而按揭關系中,最少應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按揭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原房屋人)。
所需貸款資料不同
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提供首付款證明、購房合同等資料;而申請房產抵押貸款的借款人需要提供房產證、國有土地證、貸款用途證明等資料。
目的存在差別
房屋按揭人將房屋按揭的目的在於盡可能的規避風險,並且貸到盡可能多的資金,這種目的是為了盡可能的保障收益,在法律和通常的理論上,按揭受益人是房屋的產權人,相對於抵押權人在法律上享有更多權益;而房屋抵押人抵押借款的目的是為了其他項目的貸款,包括個人購置其他房產、企業抵押房屋貸款等等。
以上就是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兩者之間的區別,至於大家在選擇貸款方式時,最好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考慮哪一種更適合自己。
❾ 按揭房怎麼做抵押貸款
按揭房想要抵押貸款這個是行得通的,不過一般來說被稱之為二次抵押。如果我們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的房子,想要繼續進行抵押貸款,這里還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們必須要償還大部分的貸款,剩下的尾款已經不多的情況下才能夠進行貸款。一般來說這個貸款的額度等於房屋的評估價格,乘以抵押率,再減去按揭的尾款,就等於實際可以拿到的貸款金額,公式就是這么算的,不過具體要給多少額度也要看各個銀行的批准為准。
當然在貸款的時候也要看一下自己適合償還的一個方案以及相應的周期,如果周期太短,那麼就沒有必要進行抵押貸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