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保險合同可以抵押貸款的
保險合同貸款要求如下:
1、所購保險是分5年以上月繳或年繳方式購買的保險。
2、繳費滿2年以上;月繳的滿25個月以上。
3、保險合同是有效狀態,且沒有出現過失效復效的情況。
提示:保險合同貸款的產品較多,但是貸款的成功率相對也較低,主要因為保單貸款是一種無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所以想要成功貸款,得充分了解每家銀行的要求,有針對性的提交,不要盲目申請,以免申請失敗影響自己的徵信。
Ⅱ 抵押貸款是否屬於擔保合同
抵押合同屬於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之間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而設定的合同,具體的類型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Ⅲ 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可以辦理嗎
購房合同不可以抵押貸款。法律規定,購房合同只是雙方之間關於房屋買賣的合同,並不具有權屬性,因此不能作抵押貸款。但產權證書,如房產證等可以抵押貸款,房產證具有權屬性與財產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Ⅳ 購房合同能貸款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是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實踐中,有購房合同就可以貸款了。按揭買期房都是用合同辦貸款。二手房要先辦出房產證再過戶再貸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只有合同是辦理不了抵押貸款的。
二、辦理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二)申請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三)申請人的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四)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五)申請人有其它銀行貸款的,還需要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六)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准備好上述資料之後,申請人需要到銀行提交申請辦理抵押貸款的手續。
相關知識: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目前,我國現行的個人抵押貸款有兩種:一是中國建設銀行等受託銀行使用公積金等房改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委託貸款";二是金融機構的商業銀行利用銀行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下列條款僅介紹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等的規定,個人申請住房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合法居留身份。
(2)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貨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並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歸還貸款本息的保證人(抵押的資產一般情況下都為借款人購買的住房或修建的住房,因為借款人中很少有人擁有其他的相當於貸款金額的財產)。
(5)對個人發放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的住房購買價格基本符合貸款行或其委託的房地產估價帥評估價值(由於供款人購買的住房一般情況都要作為貸款的抵押物,因此如果住房的購買價格遠遠大於其實際價值時,那麼貸款行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將該住房變賣所得的價款很有可能要少於借款人所欠的貸款,從而使貸款行受到較大的損失)。
(6)對個人發放用於修建自住住房的貸款,要求借款人已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不早於貸款合同終止時間;貸款項目已經取得當地建設行政部門和城市市規劃部門的批准(貸款項目已經取得當地建設行政部門和城市市規劃部門的批准,是指借款人修建自住住房已經取得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部門的《施工許可證》)。
(7)在商業銀行開立有住房存款戶(如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有住房公積金專戶,公積金存款可與住房儲蓄存款余額合並計算,但需持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存款余額必須在半年以上,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或先於銀行貸款投入修建住房(貸款銀行要求借款人必須至少有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30%的存款,以證明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時也使貸款銀行在行使房屋的抵押權時,變賣該房屋所得的價款能償還借款人所欠的款項,因為貸款銀行最多隻貸相當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70%的貸款)。
(8)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我國的商業銀行對個人申請住房抵押貸款條件的規定大致相同,其中有些銀行不需要單位或個人作為歸還貸款本息的保證人。
Ⅳ 憑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如果只存在購房合同的話,那麼一般是不可以抵押貸款的。具體而言,要抵押貸款的話,那麼必須要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貸款,在存在房產證的情況下,那麼任何一家銀行都可以辦理抵押貸款,需要房產證原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證明、貸款用途資料等,去銀行申請就可以了。因此要抵押貸款的話,根據上述程序進行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Ⅵ 購房合同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不可以做抵押。但是購房合同的標的物,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正在建造的建築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可以做抵押,並且必須是抵押人有權處分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Ⅶ 購房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不能抵押貸款。
准確的說,單獨的使用購房合同一般不能抵押貸款。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只有雙證齊全的房產,才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機構才能取得《他項權利證書》,才會放款。
貸款方式:
按揭貸款買房的,是可以向銀行提供購房合同進行按揭貸款,但需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若是抵押貸款的,需要房權證才可以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僅有購房合同不能完全證明房屋的所有權。
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約定,在最高債許可權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個人房產若不存在爭議或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情況下,是可以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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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采購合同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就簽訂一個采購合同,如果沒有取得財產所有權,是不能作為抵押物為債務擔保的。法律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Ⅸ 有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有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1、能抵押貸款。准確的說,單獨的使用購房合同一般不能抵押貸款。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只有雙證齊全的房產,才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機構才能取得《他項權利證書》,才會放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海域使用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運輸工具;
(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購房合同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如果是用購房合同在做按揭的話,也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
1、開發項目的風險
開發商器官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那麼其所開發的項目就很有可能不能按期完工,甚至形成"爛尾"的現象,借款人購買並用來抵押的房產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將導致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2、銀行方面風險
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房屋土地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丟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銀行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