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開行生源地貸款審批後多久可以發放貸款具體些,大概要幾天
國開行助學貸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發放,貸款發放後,支付寶會以簡訊方式將通知發送到借款學生在系統中預留的手機號碼。借款學生也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貸款申請」功能中查詢發放狀態。
若貸款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後仍有剩餘,剩餘的錢會存放在助學貸款專用的學生支付寶賬戶中,借款學生需先完成支付寶賬戶的實名認證,然後才能將錢轉到自己的銀行卡中使用。
B. 國家開發銀行關於生源地貸款的網上審批要多長時間
只要你簽了貸款合同,審批就是時間問題,一般只要你把回執單寄回當地資助中心,貸款金額就會到達
C. 國家開發銀行周六日可以貸款嗎
可以。國家開發銀行是中央金融企業,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銀行。2008年12月改制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國務院明確國開行定位為開發性金融機構。根據查詢銀行官網顯示,周六日提供貸款還款服務,只是會提前一小時下班。
D.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辦理時間
今年考上或者在校大學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辦理,時間是8月13日到開學。也可以在入校十日向學校辦理部門辦理,不影響學費的繳納。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
E.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發放時間
完成所有生源地貸款申請手續後,申請經省資助中心審批後,貸款將通過學生支付寶賬戶直接匯到學生所在高校帳戶。支付寶賬戶將用手機簡訊通知學生。如支付學費後尚有多餘,將作為學生的生活費。
至於何時發放,因為支付寶今年第一次使用,所以說不準,往年一般在年底或第二年年初。
F.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日期是什麼時候
生源地貸款的還款日期在畢業後每一年的11月1日到12月20日之間。
國家開發銀行利息的扣款日在12月20日,11月1日後就可以在國家開發銀行查詢本年需要還款的本金及利息,在12月20日之前要把還款資金轉到貸款賬戶。
拓展資料:
大學生助學貸款(Student loans)一般指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畢業後分期償還,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拖欠對策
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其違約行為將被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如果連續逾期三個月就會在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里被記為不良記錄),房貸將無法獲批。
改善拖欠違約的對策
1.加強媒體宣傳,調動政府、銀行、學校和個人的積極性
加強媒體宣傳,一方面可以讓學生、家長了解助學貸款,合理運用自身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媒體宣傳可以讓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的各級政府、學校、銀行得到應有的社會效應,同時也讓該項工作開展得差的單位受到相應的譴責。
2.建立國家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為國家助學貸款提供風險擔保
建立一種由國家、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和銀行共同分擔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機制,如建立由財政、高校出資或社會捐資組成的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用於補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風險,減輕國家助學貸款本身存在的風險偏高問題。
3.建立寬松靈活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
延長貸款期限,緩解還款強度。我們可以借鑒他國經驗的基礎上,根據中國國情來重新制定我們的還款制度。2004年7月,國務院轉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將還款起始時間調整為畢業以後1到2年開始還款,還款期限從4年延長到6年。這項對助學貸款制度的調整無疑是正確的,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但調整的幅度還不夠,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仍然很大。
4.加強誠信教育,提高學生的誠信道德
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把提高學生的誠信素質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標,通過條文或政策性手段來弘揚和培育大學生的誠信素質。
G.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什麼時候發放
開發銀行助學貸款11月份左右到賬,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約10月中旬即可收到貸款金。 生源地助學貸款目前來說是國家開發銀行與學生簽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該合同沒有明確規定資金劃付到學生賬戶上的具體時間,但是依據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來看,大概率會在11月份左右到賬。 國家助學貸款如果是本學年所申請的助學貸款,那麼貸款在經過學校以及貸款銀行進行相關的審核之後,會和借款人簽訂合同,合同簽訂之後大約20個工作日生效放款,時間大概在11月中旬左右。
拓展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一、申請資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借款人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5.《貸款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6.《督促還款承諾書》;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二、申請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家庭經濟困難;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5.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6.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三、辦理程序: 1.提出申請。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學校初審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2.銀行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3.簽訂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4.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5.發放貸款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 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