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抵押貸款最多貸多少年
抵押貸款最長能貸30年,前提您辦理的是房產抵押貸款,房產抵押貸款實際貸款年限加上申貸人的實際年齡不能超過60,如果是汽車抵押貸款,大多數貸款機構最長可貸3年,有些貸款機構可能會達到4年,甚至更長,具體實際為准。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
拓展資料:
以房產抵押貸款為例,影響住房抵押貸款年限的因素有:
房產性質:
不同性質的房產辦理抵押貸款,貸款年限不同,也就是說以普通住宅、商業項目、廠房等房屋申請辦理抵押貸款,貸款年限有所不同。例如普通住宅抵押貸款最高年限為30年,而商業用房抵押貸款一般只能貸3-5年。
房齡:
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房屋的年限也是影響貸款年限、貸款額度的因素之一,通常房屋年限越久,貸款年限就越低,貸款額度也就越少。貸款額度期限和房屋年齡之和不能超過30年。貸款額度有效期在10年以下的,最高抵押率為70%;貸款額度有效期10-20年的,最高抵押率為60%;貸款額度有效期20年以上的,最高抵押率為50%。
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在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時,雖然有抵押物,銀行還是會看借款人的銀行流水、收入證明等資料,因為這些資料是最能直接體現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證明,只有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才有機會獲得貸款資金,借款人收入越高,獲得的貸款資金就越高,可申請的貸款年限也就越久。
借款人年齡:
住房抵押貸款年限還受借款人年齡的制約。根據銀行規定,要想申請住房抵押貸款,借款人需要年滿18周歲,但在實際上,年齡在25-55周歲的借款人更受銀行歡迎,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借款人往往更具備還款能力一些。
對於借款人來說,大家在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時,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貸款期限,只有選擇適合自己的期限,才能合理的還款,從而不會因為貸款而影響到借款人的個人生活。
Ⅱ 房產抵押貸款可以貸多久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新房房產抵押貸款,最多可以貸30年;二手房抵押貸款,最多可以貸20年。房產的類型、借款人的年齡以及貸款機構都會影響到房產抵押貸款的年限,用戶需要根據自己的年齡、還款能力來選擇貸款年限。
(2)房產抵押貸款可以貸多少年擴展閱讀: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等額本息是指一種貸款的還款方式,指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是不一樣的概念,雖然剛開始還款時每月還款額可能會低於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額度,但是最終所還利息會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方式,該方式經常被銀行使用。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
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Ⅲ 房產證抵押貸款一般可以貸多少年
房產抵押貸款最長不得超過30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辦理房地產抵押應憑借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貸款數額與房產評估價值有關,貸款期限不同銀行有不同規定,最長不超過3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019 修正)》第四十九條: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第八條: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Ⅳ 房產抵押貸款能貸幾年
一般情況下,新房抵押貸款的,最長不超過30年。二手房抵押貸款的,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Ⅳ 房產抵押一般可以貸多少年
住房抵押貸款可以貸1-20年,根據用戶不同的需求會選擇不同用途的貸款,不同用途的貸款所對應的期限會有所不同,如果是經營性貸款,貸款期限一般在1-3年,如果是個人消費貸款,貸款期限一般會比較長。
【拓展資料】
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范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Ⅵ 房屋抵押貸款最長能貸多少年
一般情況下,房屋抵押最多能貸30年。其相關規定為:商品房抵押最長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二手房抵押最長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20年。買房抵押貸款在計算貸款期限時,借款人應該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確定還款期限,以免造成還款壓力。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