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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貸款可以家長代去嗎

發布時間: 2022-11-06 14:42:44

生源地貸款父母不去行嗎

生源地貸款父母必須去的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由學生和家長(或學生法定監護人)作為共同借款人來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所以辦理的時候,學生需要家長陪同,家長不去是不行的。且學生和家長要注意准備好各自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還有學生學籍證明(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家庭貧困證明等等材料。 在學生和家長將資料備齊之後,再一起去家庭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就行了。先領取借款申請表進行填寫,然後把填好的表格連同資料一並交給工作人員,之後耐心等待審核即可。 而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只是辦理的時候需要家長陪同,等到之後續貸的時候,只要學生本人辦理就行了,家長不需要再陪同辦理。學生本人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選擇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點擊進入,填寫續貸申請表進行提交,再導出申請表,然後帶上申請表和相關資料去資助中心辦理續貸手續即可。
拓展資料: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② 大學生助學貸款必須要父母到場才可以嗎

需要到場,助學貸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

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

貸款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法。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助學貸款

③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時,需要學生本人和家長共同去嗎

如果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時候,當然需要學生本人和家長共同去的,有可能孩子的歲數不夠18歲也承擔不了什麼責任。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為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貸款學生經濟負擔,經國務院同意,從三個方面對助學貸款有關政策作出調整。

1、助學貸款還本寬限期從3年延長至5年。

2、助學貸款期限從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3、2020年1月1日起,新簽訂合同的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執行。

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④ 生源地貸款父母不去行嗎 一定要家長去嗎

生源地貸款父母不去行嗎?一定要家長去嗎?下面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生源地貸款父母不去行嗎

由於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借款人是學生和家長兩方,所以在初次辦理時,家長是必須要陪同的。且家長和學生在辦理生源地貸款時,要帶上各自的身份證件材料以及家庭貧困證明材料,少了任何一方的證明材料都是不行的。

家長和學生將申請資料准備齊全後,可以一起去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學生資助辦公室進行辦理。家長和學生需要各自領取申請表,在工作人員的指示下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一同交給工作人員。等到教育機構將材料審核無誤後,就會以簡訊方式聯系家長和學生。

只有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辦理時,家長需要和學生一起去辦理,在之後的續貸等操作中,只需要學生本人去就可以了。

不過部分考生如果因為家庭特殊情況,父母無法出席的,也是可以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去申請的,可讓學生其他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那麼可以找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作為共同還款人。

共同借款人的要求一般為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繼承人,職責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的責任,且自身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當地自然人。

生源地助學貸款可以網上辦理嗎

可以的,生源地助學貸款能夠在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流程如下:

1、首先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

2、然後選擇「申請貸款」,接著按頁面提示填寫個人的信息資料,並填寫手機號碼和輸入簡訊驗證;

3、頁面跳轉之後,按照實際需求填寫貸款信息,比如貸款金額、申請原因、聲明,然後提交申請;並選擇「網上簽訂合同」;

4、確定合同沒有問題以後,使用支付寶來進行身份認證,再按照提示來進行操作。

⑤ 大學生生源地貸款自己一個人去辦理可以嗎

不可以。

生源地貸款需要貸款人與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一起去現場辦理貸款業務,沒有共同借款人前往,貸款是無法辦下來的。因此,辦理生源地貸款時,貸款學生要與自己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約好時間,雙方都同時到場,這樣生源地貸款才可以辦下來。

另外,貸款人本人無法前往現場,可以委託他人幫忙辦理助學貸款,但是共同借款人是一定要去的。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助學貸款

⑥ 辦助學貸款需要父母去嗎

辦助學貸款需不需要父母去,視情況而定:
1、首次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監護人必須到場,因為要簽合同;
2、如果是續貸的情況,監護人可以不必到場,監護人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要承擔監護責任,代替他們進行民事法律活動;
3、生源地貸款其他監護人是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關於生源地貸款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
2、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⑦ 助學貸款本人在學校,只監護人去辦理可以嗎

不可以。助學貸款需要貸款人與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一起去現場辦理貸款業務,沒有共同借款人前往,貸款是無法辦下來的。

⑧ 辦理助學貸款續貸,必須是要本人親自去嗎能不能請家裡人幫忙

可以由受託人去。

再次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持本人簽名的申請表(系統中導出並列印)和學生證復印件前往縣資助中心辦理。

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從2011年開始,新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不用再簽訂《授權委託書》,新版合同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委託授權關系。

(8)生源地貸款可以家長代去嗎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

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還貸。如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經辦銀行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⑨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家長陪同嗎

法律分析:需要。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話,因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共同借款人,所以申請的時候通常就需要家長陪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國的教育事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情況,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