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泉州師范學院生源地助學貸款

泉州師范學院生源地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2-11-15 19:05:48

㈠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確保我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實際,認真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二條 學校代碼:14331(全國代碼)

第三條 學校地址

1.校 本 部: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嘉祥路801號 (郵編362000)

2.永春校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城北環路389號 (郵編362600)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七條 學校簡介: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國家教育部審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設立,泉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前身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兒師范學校,辦學至今已有130年。目前,學校佔地面積532畝,其中東海校區300畝、永春校區232畝,設置附屬實驗幼兒園,形成「一校兩區一園」的辦學格局。建成萬兆主幹、全覆蓋校園無線網路,有線無線兩網一體化認證。校內實訓基地29個,校外實踐基地168個。標准恆溫游泳館1座、標准田徑場2個、綜合體育館1座、綜合技能訓練館1座。教職員工422人,專任教師271人,碩士學位以上教師184人,副高以上教師107人,雙師素質教師236人。2019年度招收新生3291人,全日制在校生達7519人。

學校先後榮獲「全國師范教育系統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巾幗建功先進單位」「全國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三八』紅旗集體」「福建省文明校園」「福建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福建省校園安全穩定先進集體」和「福建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範校」等榮譽稱號。2015年以來,學校連續4次入選「福建省示範性現代職業院校建設工程」培育項目院校。2019年,學校被確立為首批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立項建設單位、全國母嬰護理職業技能等級1+X證書試點院校、福建省高職高專院校「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福建省產創融合教育實踐示範基地建設高校、福建省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成立招生監察組。

招生工作委員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負責招生政策和計劃的制定,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審核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材料;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負責對招生錄取爭議的仲裁,討論和決定重大招生問題;負責安排新生報到與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違紀問題進行查處;服從省招生委員會的工作安排,協助地方招生委員會完成招生方面的相關工作。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招生日常具體工作;校監察室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九條 招生計劃

2020年學校本省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分省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的計劃為准,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當年招生計劃本。

第十條 收費標准

1.學費:根據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收取。

(1)大專(一般專業),6000元/生.學年;

(2)大專(藝術類專業),72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根據泉價〔2016〕3號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學年,永春校區650元/生.學年。

3.代辦費:預收600元,多還少補。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變動,最終以物價、財政部門批復為准,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第五章 助學政策

第十一條 助學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以及「洪培才勵志獎學金」、「王迪文獎學金」、「與善同行助學基金」、「泉州大開元寺助學金」等。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採取國家獎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幫扶措施。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我校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制定的2020年招生錄取政策,採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在福建省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錄取的模式。省外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當考生所報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根據語文、數學、英語和綜合的科目順序,按單科成績排序情況擇優錄取。

3、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4、由於福建省內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證,體檢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通知執行,因此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對照上述體檢要求填報志願。

其中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後從事教師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師范類專業。

5、除福建省內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男生外,其他專業錄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錄取照顧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錄取結束後,錄取結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招辦網站和我校網站上公布。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及其它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我校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主動放棄入學資格。

我校將對新生檔案材料進行復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學歷文憑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章 咨詢與聯系方式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嘉祥路801號 郵編:362000

學校網址:http://www.qzygz.net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95-22392291、28852265、23893948(永春校區)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595-22258708(學前教育學院)

0595-22391961(初等教育學院)

0595-28067159(藝術學院)

0595-28980183(外語旅遊學院)

招生投訴電話:0595-22387109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本章程僅適用於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如有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准。

第十八條 凡以前我校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規定為准。

第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於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㈡ 泉州師范學院輪機工程就業前景如何

就業前景廣闊。輪機工程專業與航海技術專業系校企合作項目,採取「訂單式」的人才培養模式,就讀學生在校期間除了可享有學校各類獎、助學金,家庭困難者入學後可與中泉集團簽訂培養與就業協議,中泉集團可提供免息助學貸款。學生畢業並取得相應的船員證書後可由中泉公司推薦派往境外船東遠洋船舶上工作,待遇優厚。

㈢ 泉州師范學院申請緩交假如不能按時交會有什麼情況

不按時交 ,首先學校會一直催你,第二可能期末考時不讓你考試,這樣你是挺麻煩;第三假如你要畢業,那麼你的畢業證書可能會被扣留,跟助學貸款相對應的對策差不多。不知您是否滿意。

㈣ 泉州師范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1
為保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02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泉州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399)2.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3.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4.學校地址:泉州主校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南安校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碼頭鎮仙美街100號


08
錄取原則
1.招生工作始終貫徹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2.學校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調閱考生檔案。
3.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1)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別規定外,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規則。錄取按照考生投檔分排序並根據考生專業志願的先後次序依次進行。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投檔分相同時,按各省份普通類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2)根據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要求,我校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4.藝體類專業錄取規則(1)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均必須達到生源省(區、市)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學(南音方向)還必須參加我校南音專業校考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2)藝術類和體育類按院校投檔的省份,實行第一專業志願優先,第二及之後專業志願分數優先的原則。(3)藝術類和體育類以綜合分投檔的,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高考平行志願特徵分;以其他成績投檔的,學校將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高考平行志願特徵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4)音樂學(南音方向)按南音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南音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則按高考平行志願特徵分排序錄取。
09
專業錄取要求
1.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但入學後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報考外語類本科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2.報考外語類專業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沒有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不作要求。3.閩台合作項目專業、軟體工程專業只錄取有填報相應專業志願的考生,未填報專業志願將不予錄取。4.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本章程有規定外,均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5.根據《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21)國家標准,我校航海技術專業要求身高達160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無色盲色弱。輪機工程專業要求身高達15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無色盲。6.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7.報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是當年參加普通高考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生,且考生須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時未能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8.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的預科學生先在我校南安校區進行一年的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並結業者,我校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情況,結合學生志願填報情況和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並轉入我校進行本科階段學習。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10.錄取照顧政策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10
學生資助措施
我校建立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以及社會資助在內的多元化的學生資助體系。
1.獎助學金:為鼓勵學生積極學習,我校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類學生還享有師范生助學金。2.國家助學貸款:考生入學前可在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和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後,經學校審核確認,銀行發放貸款,學生辦理學費繳交手續。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貸款金額12000元。3.校內臨時困難補助:本人病重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校內臨時困難補助。4.勤工助學:學校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崗;學校設立學生服務中心,聯系校外正規用人單位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5.社會資助:學校積極聯系熱心公益事業的單位和個人設立獎助學金。包括陳篤彬教育獎、泉州市關工委千墅獎學金、泉州市教育基金會優秀大學生獎助學金、泉州賢鑾獎學金、成功寒窗獎學金、泉州市慈善總會師范學院獎助學金、「同心助學松柏成才行動」助學金和助困圓夢基金等。6.發展性資助:學校設立本科生發展性資助實施辦法,對學生在大型賽事、先進典型評選、團隊科研、創新創業、考研等領域進行獎勵和資助,引導學生提高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進學生資助工作由「給予型」「輸入型」向「勵志型」「強能型」轉變。
11
新生入學與復查
新生收到入學通知書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並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為確保新生質量,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材料進行復核,並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上報省級招生部門批准,取消其當年進入我校的錄取資格。
12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919635。
13
聯系咨詢方式
學校網址:www.qztc.e.cn招生網址:www.qztc.e.cn/zs/微信公眾號:qzsfxyzsb咨詢電話:0595-22919911,22919508傳真電話:0595-22919508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郵政編碼:362000
14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15
本章程由泉州師范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㈤ 在泉州師范學院報師范類是否學費有減免

師范類是沒有減免學費的,但每學期有補貼,好像是800還多少,如果你讀書用功話也可以拿獎學金,還有助學貸款,

㈥ 泉州師范學院有助學貸款的學生怎麼交學費

在申請助學貸款成功後,每年的9月,銀行會將相應款項劃撥到借款人指定賬戶中(若是生源地助學貸款,通常是劃撥到指定支付寶賬戶中,其他助學貸款,一般劃撥到指定銀行賬戶中)。當款項到達制定賬戶以後,學校會首先將學費扣除,扣除學費以外的費用,學生可用它來用作其他生活費。如有其他疑問,在開學期間,去找輔導員了解相關情況,在大學期間,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有些還要補充辦理。謝謝。

㈦ 泉州師范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條 為保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泉州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399)。

2.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3.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4.學校地址:

東海校區(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

詩山校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碼頭鎮仙美街100號;

江南校區(校企合作軟體學院):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金龍街道古店社區媒人橋路2號。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泉州師范學院;符合泉州師范學院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四條 招生計劃

2020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為准。

第五條 新生就學校區

軟體工程專業就學地點在江南校區,高職專升本部分專業、少數民族預科班就學地點在詩山校區,其他專業就學地點在東海校區。

第六條 收費標准

1.學費: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1〕284號、閩價費〔2011〕311號、閩價費〔2012〕399號、閩價費〔2013〕176號、閩價費〔2015〕306號、閩價費〔2018〕190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一般本科專業每學年5040元,重點學科專業(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每學年5460元;

(2)藝術類一般本科專業每學年8640元,重點學科專業(音樂學、舞蹈學)每學年9360元;

(3)閩台合作項目:文史類、理工類專業每學年150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18000元;

(4)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學費待定,以物價部門審批為准。

(5)軟體學院(校企合作):本科專業每學年13000元;

(6)少數民族預科班:每學年5040元。

以上學費標准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准執行。閩台合作項目、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學費標准指在泉州師范學院學習期間的收費標准。閩台合作項目赴台學習期間學費由台灣合作院校按協議標准收取;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收費標准收取,出國手續費等其他費用按相關收費標准繳納。

2.住宿費:東海校區每學年870元,詩山校區每學年650元,江南校區(軟體學院)每學年1000元或1200元。以上住宿費標准以物價部門核定為准。

第七條 退費辦法

若有退費情況,退費辦法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第八條 錄取原則

1.招生工作始終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調閱考生檔案。

3.文史類和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別規定外,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規則。錄取按照考生投檔分排序並根據考生專業志願的先後次序依次進行。當考生所有志願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排序依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投檔分相同時,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4.根據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要求,我校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5.藝術類和體育類採用第一專業志願優先錄取,第二及之後專業志願為平行志願,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

6.福建省的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專業考試,並達到本科合格線,音樂學(南音方向)還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南音專業考試並合格,學校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南音專業按校考成績)、高考平行志願特徵分。

各專業類別綜合分折算公式如下:

書法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加分)×5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50%。

美術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加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音樂、舞蹈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加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

音樂學(南音方向)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加分)×30%+音樂類省級統考成績×2.5×30%+南音校考成績×2.5×40%。

7.除福建省外的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學校將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以綜合分投檔的,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體育類錄取原則:考生的文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綜合分投檔的,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以其他方式投檔的,按照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專業錄取要求

1.外語類專業和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但入學後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報考外語類本科專業英語單科成績應達100分以上;福建省報考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專業英語單科成績應達90分以上。

2.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國際漢語教育專業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沒有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不作要求。

3.閩台合作項目專業、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專業、軟體工程專業只錄取有填報相應專業志願的考生,未填報專業志願將不予錄取。

4.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錄取的學生,既可以四年全程在本校就讀,也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於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自願選擇到國外合作院校學習。

5.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本章程有規定外,均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印發<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2〕678號)文件精神,我校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4.7(含)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含)以上,無色盲色弱;輪機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4.6(含)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含)以上,無色盲。

7.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

8.報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是當年參加普通高考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生,且考生須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時未能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9.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的預科學生先在我校詩山校區進行一年的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並結業者,我校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情況,結合學生志願填報情況和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並轉入我校進行本科階段學習。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1.錄取照顧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聯系咨詢及申訴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95-22919911

招生監督投訴電話:0595-22919608

紀檢監察電話:0595-22919635

學校網址:www.qztc.e.cn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郵編:362000。

第十一條 學生資助措施:我校建立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以及社會資助在內的多元化的學生資助體系。

1.獎助學金:為鼓勵學生積極學習,我校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類學生還享有師范生助學金。

2.國家助學貸款:考生入學前可在戶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後,經學校審核確認,銀行發放貸款,學生辦理學費繳交手續。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貸款金額8000元。

3.校內臨時困難補助:本人病重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校內臨時困難補助。

4.勤工助學:學校各單位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崗;學校設立學生服務中心,聯系校外正規用人單位為廣大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5.社會資助:學校積極聯系熱心公益事業的單位和個人設立獎助學金。包括陳篤彬教育獎、泉州市關工委千墅獎學金、泉州市教育基金會優秀大學生獎助學金、賢鑾獎學金、成功寒窗獎學金和助學圓夢基金等。

6.發展性資助:學校設立本科生發展性資助實施辦法,對學生在大型賽事、先進典型評選、團隊科研、創新創業、考研等領域進行獎勵和幫扶,引導學生提高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進學生資助工作由「給予型」「輸入型」向「勵志型」「強能型」轉變。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與復查:新生收到入學通知書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並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為確保新生質量,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材料進行復核,並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上報省級招生部門批准,取消其當年進入我校的錄取資格。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泉州師范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規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准。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㈧ 2011屆福建泉州學生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是向什麼銀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國家助學貸款這項我是不清楚,不過生源地助學貸款我知道,我們班有人辦過,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有兩張表格先要去學校蓋章,然後拿著那兩張表格去生源地的農村信用社申請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一般比較好申請,只是手續麻煩,時間也比較久,而且能申請的額度較少,只能申請學費和代辦費加起來的金額,像住宿費那些就不能包含在內,我是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的,我們學費3600+代辦費800+住宿費800,我那位同學申請到的金額只有4400元。希望對你有幫助!

㈨ 大學都有哪些獎學金

大學的獎學金大致分為:①政府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②校設獎學金:優秀獎學金(一到三等)等、③校友獎學金:xxx(人名)獎學金等,另還有④助學金。

比起想法設法找兼職,專注學業事半功倍,獲得優秀學業成績的同時得到高額獎勵,且日常開銷也可以憑借校內較為清閑的勤工儉學賺取。

㈩ 泉州師范學院美術類專科批錄取情況什麼時候能知道

泉州師范學院2008年藝術類錄取原則

(從《泉州師范學院2008年招生章程》中摘錄)

1、報考藝術類專業的山東省和湖南省考生需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相關專業考試,所取得的考試成績作為專業錄取依據。其他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參加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統一專業考試。

2、報考藝術類的湖南省、山東省考生,以及福建省報考藝術設計、舞蹈學、音樂學(南音方向)、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美術學(雕塑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學校將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報考音樂學、美術學、美術學(書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佔5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低擇優錄取。折算公式為: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50+文化成績

4、報考藝術教育的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佔40%和專業成績佔6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折算公式為: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50×60%+文化成績×40%

5、報考藝術類的浙江省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根據浙江省招辦以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折成的綜合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報考動漫設計與製作的藝術類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加分政策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

對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對往屆生的錄取政策

我校在錄取過程中,同等對待應屆生與往屆生。

轉專業的實施辦法

其它

泉州師范學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保證今年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程序化、規范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福建省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泉州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399)

2、辦學層次:以本科為主,適當發展社會需要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3、辦學類型:國家公辦,福建省屬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4、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5、學校地址:東海校區(校部):福建省泉州市區東海濱城;

詩山校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詩山鎮;

軟體學院:福建省泉州市區東海濱城嘉吉北路。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泉州師范學院;符合泉州師范學院學位授予規定的,由泉州師范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四條 招生計劃和范圍:我校今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總數為4740人,其中:本科41個專業計劃招生3140名,面向全國13個省(市、區)招生;高職17個專業計劃招生1600名,只招收福建省考生。有關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其他要求詳見由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考生填報志願手冊)。

第五條 收費標准:

學費:①一般本科專業每學年3600元;②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7000元;③高職高專類(不含軟體類)每學年5000元或6000元;④軟體高職每學年9000元。

住宿費:每學年800元。

以上收費標准均以物價部門審批為准。

第六條 錄取原則

招生工作始終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1、調檔比例:按招生計劃1∶1.2調檔。

2、院校志願:為保護第一志願考生的利益,線上第一志願考生原則上優先錄取

3、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按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安排專業,若第一專業已滿,則根據考生的參考專業志願給予調劑。

4、外語語種:外語類專業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學生入學後的公共外語課程為「大學英語」。

5、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對外漢語專業必須參加外語口試,口試成績應合格以上。外語類本科專業英語單科成績應達90分以上。

6、藝術類和體育類錄取原則:

(1)報考藝術類專業的山東省和湖南省考生需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相關專業考試,所取得的考試成績作為專業錄取依據。其他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參加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統一專業考試。

(2)報考藝術類的湖南省、山東省考生,以及福建省報考藝術設計、舞蹈學、音樂學(南音方向)、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美術學(雕塑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學校將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報考音樂學、美術學、美術學(書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佔5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低擇優錄取。折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50+文化成績

(4)報考藝術教育的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佔40%和專業成績佔6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折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50×60%+文化成績×40%

報考藝術類的浙江省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根據浙江省招辦以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折成的綜合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報考動漫設計與製作的藝術類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在文考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所報的志願,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配,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時,學校將根據考生可比的文化考試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考生。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8、錄取照顧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9、如果出現省內外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的情況,我校將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第七條 聯系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95-22919911

網 址:www.qztc.e.cn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泉州師范學院招生辦,郵編:3620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八條 助學措施:我校建立了包括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特困生補助、勤工助學以及社會資助在內的多元化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1、獎助學金:為鼓勵學生積極學習,我校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師范類學生還享有師范生助學金。

2、國家助學貸款:為使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積極與銀行合作,為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6000元;

3、特困生補助:對於少數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還可以申請困難補助,補助分定期和臨時補助兩種;

4、勤工助學:學校設立勤工助學中心。中心本著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優先安排來自低收入家庭學生的原則,為廣大學生提供家教、兼職和校內臨時崗位等。

5、社會資助:學校每年積極聯系社會上熱心公益事業的個人或企事業單位資助部分貧困學生。

第九條 新生入學與復查:新生收到入學通知書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並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為確保新生質量,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在三個月內對新生材料進行復核,並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上報省高招辦批准,取消其當年進入我校的錄取資格。

第十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准。

第十一條 本章程由泉州師范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