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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貸款簽幾次名字 2024-09-25 11:20:58

解決企業融資貸款難問題

發布時間: 2022-11-19 19:50:43

⑴ 近五年內,政府(國家或地方)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出台過哪些文件或創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一)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進一步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再貼現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小微企業500萬元及以下小額票據貼現。將支小再貸款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含新型互聯網銀行)。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的合格擔保品范圍。
(二)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完善債券發行機制,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採取出售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提供信用增進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經營正常、面臨暫時流動性緊張的民營企業合理債券融資需求。探索實施民營企業股權融資支持工具,鼓勵設立市場化運作的專項基金開展民營企業兼並收購或財務投資。大力發展高收益債券、私募債、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創新創業企業專項債券等產品。研究促進中小企業依託應收賬款、供應鏈金融、特許經營權等進行融資。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發揮知識產權增信增貸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開發續貸產品。
(三)支持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加快中小企業首發上市進度,為主業突出、規范運作的中小企業上市提供便利。深化發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融資。推進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完善創新創業可轉債轉股機制。研究允許掛牌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落實創業投資基金股份減持比例與投資期限的反向掛鉤制度,鼓勵支持早期創新創業。鼓勵地方知識產權運營基金等專業化基金服務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對存在股票質押風險的企業,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研究制定相關過渡性機制,根據企業具體情況採取防範化解風險措施。
(四)減輕企業融資負擔。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和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滿足進出口企業金融服務需求。加快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擔保機構逐步取消反擔保,降低擔保費率。清理規范中小企業融資時強制要求辦理的擔保、保險、評估、公證等事項,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相關費用無法減免的,由地方財政根據實際制定鼓勵降低取費標準的獎補措施。
(五)建立分類監管考核機制。研究放寬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額度限制,進一步釋放商業銀行投放小微企業貸款的經濟資本。修訂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適當放寬考核指標要求,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入。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夯實對小微業務的內部激勵傳導機制,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完善績效考核方案、適當降低利潤考核指標權重,安排專項激勵費用;鼓勵對小微業務推行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措施;細化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盡職免責規定,加大對基層機構發放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貸款的激勵力度,提高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佔比;提高信貸風險管控能力、落實規范服務收費政策。

⑵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我建議我們可以通過以下三點來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 建立和發展直接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合作銀行或合作金融組織。1、各地的城市商業銀行或社區銀行應更多地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2、農村信用合作社要多發放小額貸款。3、發揮村鎮銀行的作用。4、農村資金互助社。5、發揮小額貸款公司的作用。6、允許個人放款。7、發揮金融租賃和典當的作用。8允許標會、搖會等金融組織存在,並使之陽光化、規范化。

2、建立完善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國有商業銀行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服務,中小企業很難得到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必須改變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指導思想,把貸款投到符國家產業政策、效益好的中小企業上來;

3、在條件成熟時,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在創業板或中小板上市。也可發中小企業聯合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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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在傳統的銀行金融商業模式下,小微企業為什麼難貸款

摘要 親,你好,在傳統的銀行金融商業模式下,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在於中小企業的融資模式過於單一,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商業銀行的貸款。眾所周知,商業銀行是追求利潤的、是厭惡風險的、是講究成本的、是嫌貧愛富的。而中小企業規模較小、信譽不高、創利能力低、抵抗風險能力差。因此,中小企業往往成為商業銀行「惜貸」的對象。如果商業銀行不願意放貸,只能逼著中小企業去借高利率貸款了,最終導致中小企業的發展愈發艱難。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必須徹底改革中小企業的融資模式,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引導中小企業進軍資本市場,只有這樣才能通過直接融資的方式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⑷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如下 :
1、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通過制度與政策協調來維護中小企業的經濟地位,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
2、企業自身要尋找新的融資渠道。企業不應該局限於銀行貸款以及私人借貸這種方式,可以嘗試更多的方法。 例如積極尋求私募基金的融資,融資租賃等方式。 因為融資租賃的租金是分期支付的,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不用將資金一下子投入到固定資產中,這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是一種值得嘗試的融資方式;
3、完善銀行貸款制度。我國商業銀行應該轉變自身的一些理念,不能夠將終點放在大客戶上,而是要更多地關注中小型企業。 但是這需要國家設立一些相應的法律規范來引導銀行做出這些轉變。 商業銀行要加大對中小型企業的信貸投入,設計更多針對中小型企業的信貸產品,還有可以設置浮動利率來減輕中小型企業的財務成本;
4、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合理利用自有資金,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在對融資成本和風險的正確分析基礎上,選擇合理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更新理財觀念,完善會計控制制度,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5、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並結合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應該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成立多種形式的信貸擔保機構。中小企業自身也應該完善企業管理機制,科學化管理企業,增強企業競爭力和信譽度,只有擁有良好形象和信譽的企業才能取得信用擔保機構的認可,才能很好的解決融資問題。
融資方式有幾種
融資方式如下:
1、股權融資;
2、債權融資;
3、銀行貸款;
4、融資租賃;
5、股票融資;
6、債券融資;
7、海外融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九條
貸款人對聯營後組成新的企業法人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依據所佔用的資本金或資產的比例將貸款債務落實到新的企業法人。
第五十二條
貸款人對分立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償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借款人不清償貸款債務或未提供相應擔保,貸款人應當要求分立後的各企業,按照分立時所佔資本或資產比例或協議,對原借款人所欠貸款承擔清償責任。對設立子公司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資本或資產的比例承擔和償還母公司相應的貸款債務。

⑸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四個方面的建議。
一是要發展地區性中小銀行。地區性中小銀行一方面沒有財力支持大企業的大項目只能支持中小企業的小項目。而且,地區性中小銀行對當地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銀行的分支機構比較起來有信息優勢。所以,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在給地區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上有比較優勢。從外國的實踐經驗上來看是如此,中國的情形也是這樣。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等地區性中小銀行,在提供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壞賬的比例非常低。
第二是發展民間擔保公司,給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
第三是可以像外國一樣,成立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機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主要功能是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2003年為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給6.7萬多個項目和企業提供擔保,擔保的資金達到110億美元,中國的政府也可以在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上發揮同樣的作用。
最後,其實是最重要的,但是,需要的時間可能最長、難度也可能最大,就是建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體系,以及企業的評級徵信機構。這方面目前迫切需要有一個法,必須讓分散在銀行、政府機構的信息通過這些信用體系搜集起來進行處理,然後按照有償的原則提供信用信息服務,來減低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必須面對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問題。

⑹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主要有兩方面:
1.內部環境因素
:企業規模小、資金少,經營風險大,資金籌措能力低,資金來源窄,極易出現資金周轉困難。資金不足反過來又影響企業經營活動,從而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很多中小企業資金管理者素質低,管理方法簡單,財務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這些不規范性使中小企業很難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更加劇了企業資金的匱乏。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含量低,規避市場風險的能力較低,經營前途存在不確定性。一旦市場有風吹草動,最先倒閉的一般都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的生產成本往往高於大企業,經濟效益較差,市場競爭能力難與大中型企業抗衡,自身弱點導致在資金籌集上與大中型企業有明顯的差距。
2.外部環境因素:金融體系不完善,我國的金融體系對企業提供資金的門檻較高。中小企業單筆借款金額較小,銀行要對其資信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所要支出的貸款單位成本高,管理費用高,承擔了較大的風險,導致商業銀行一般不願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
商業銀行之間缺乏競爭,只願意將資金貸給風險小、成本低、金額大的借款對象,否則寧願減少貸款額度,也不願冒風險將貸款發放給中小企業。

⑺ 如何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我建議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兩點來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資產變賣融資。資產變賣融資是將企業的某一部門或某一部分資產清理變賣以籌集所需資金的方法。企業資產變賣對象包括:與主要生產經營活動關系不大的資產;盈利能力低於同行業一般水平的資產;清算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資產;欲強化專業化生產而放棄的非專業化生產用資產。

為優化經營結構和提高專業化程度,也可變賣盈利部門,挪出部分資金用於其他戰略部門的投入。通過變賣多餘或低效資產籌措到必要的資金,集中力量發展企業優勢,提高專業化程度,開拓新市場,提高競爭能力。

2、內部職工集資方式。企業職工對企業的經營狀況、發展潛力十分清楚。企業發展了,對內部職工是有利的;企業關門,職工會因此失去工作。中小企業的老闆為擴大企業規模或資金周轉不便時,向內部職工集資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向內部職工集資,不用受銀行借款所附條件的限制,運用資金比較自由。當然老闆應承諾職工回報較高的利息,這相當於分給集資職工紅利。職工把錢投入本企業,所取得的投資收益比銀行存款利息高很多,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願意集資。職工把錢借給自己的老闆後,彼此之間的關系會更加親近,職工會更加效忠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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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_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_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應當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務中小企業。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第十五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應當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採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第十六條 國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和提供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在其業務經營范圍內,採取多種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和支持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
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當設立普惠金融機構,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家推動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
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第十八條 國家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促進中小企業利用多種方式直接融資。
第十九條 國家完善擔保融資制度,支持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以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存貨、機器設備等為擔保品的擔保融資。

⑼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持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業在拉動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於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1
淺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及其對策

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迅速發展,其數量約占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提供就業崗位、推動技術革新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等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漸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卻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這既有中小企業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業目前所處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因此,筆者從企業、銀行、政府三方面認真分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同時,將根據我國國情,從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擴充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服務、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觀念和經營方式的轉變,提升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等七個方面深入探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部原因

1、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理念,不能維持可持續發展,使金融機構不願意冒更大的風險放貸。

2、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財務信息不全面,使相關機構進行財務審查面臨很大的困難;再加上中小企業的信用額度不高,金融機構所能得到的貸款利差很少,這也使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

3、缺少可供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所佔比例較高,很少有可作為抵押的不動產,經營風險大,對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基本無法滿足。

4、過分依賴銀行貸款,提高了銀行信貸風險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

1、缺乏資本市場的資金支持。

美英等國的中小企業的外部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於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我國資本市場中小企業板剛剛起步,投資者還持觀望態度,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非常有限

2、商業銀行有限的資金支持

由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難度大,盡管從銀行獲得貸款困難較大,但大多數中小企業仍然願意從銀行進行融資。

3、不夠完善的政策和法律體系

《中小企業促進法》等一系列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斷頒布和實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夠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實際操作困難,實施力度不夠等。

4、不夠健全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

我國的擔保體系還不健全,擔保機構的運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擔保的資本質量不高,同時對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資產和信用審查比較苛刻,很多中小企業被擔保公司拒之門外,無法獲得擔保。

二、我國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解決中小企業貸款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各方面進行深入系統地研究,需要企業、銀行、政府、社會共同配合,從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入手,綜合考慮,逐步改善融資環境,現提出以下幾條對策進行共同探討:

(一)逐漸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規

我國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國有性質,而融資政策一般都向大企業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就要營造平等的融資環境,從法律、法規的層面端正中小企業的經濟地位,在企業融資上與大企業爭取一視同仁,並不斷完善促進小企業有利成長的政策法規等。

(二)增加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

對於處在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資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發展的瓶頸,大力發展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可以使高新技術成果的得意轉化,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科技發展水平。

(三)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目前,我國公司如果想要進行股權融資,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積極嚴格的審核,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才可以發行股票進行融資,但只能在公開市場發行,不能進行場外交易。針對具有良好發展趨勢的中小企業對金融資本的需求,應逐漸放寬股權融資的相關政策,逐步創造多元化、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

(四)轉變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方式,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我國的中小企業,更願意從商業銀行獲得直接融資。所以銀行要摒棄偏見,公正公平的對待中小企業的合理的資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機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五)建立專門向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服務,專門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資服務,這樣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六)健全中小企業的擔保機制

發展多種類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多渠道的籌措擔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擔保機構和安全擔保基金,銀行就可以降低信貸風險,中小企業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七)政府應當給中小企業以足夠的重視,通過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直接影響中小企業的良性發展,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積極分析成因,掙脫傳統觀念的束縛,以發展的科學的態度對待這個問題。要借鑒國內外的有效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到切實有效、操作性強、規范化的具體措施,構建中小企業良好健康的融資環境,從而使中小企業得到有益的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市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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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2
淺析中小企業融資難及法律對策

摘要:中小企業已成為社會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各國的經濟發展、財政稅收、勞動就業、技術創新、出口創匯等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融資難的狀況,嚴重地影響著中小企業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已成為我國政府以及各國政府亟需破解的難題。本文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概述,論述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並提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一、中小企業融資概述

1、中小企業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它規定: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由此可見,中小企業的標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包括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二是以生產經營規模為標准,凡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都屬於中小企業的范疇。同時,該條的第二款規定具體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負責企業工作的部門根據企業的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准。科學的界定中小企業為我們制定相關中小企業的法規政策有所指向,也為我們探討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劃定主體范圍。

2、融資與融資方式。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金而集資所採取的手段。國內大部分人對融資的定義有兩種:一是資金融通;二是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企業融資,是社會融資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指企業作為資金需求者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

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多種,但從融資主體角度,可以對融資方式作三個層次的劃分:第一層為外源融資和內源融資;第二層將外源融資劃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第三層則是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再作進一步的細分。在實踐中,還經常根據資金的來源和融資對象,將企業融資方式分為財政融資、銀行融資、商業融資、證券融資、民間融資和國際融資等。

直接融資是盈餘部門直接把資金貸給赤字部門使用,即赤字部門通過出售(發行)自己的債務憑證融入資金,而盈餘部門則通過購買這些憑證向赤字部門提供資金。直接融資具有直接性、長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點。間接融資是盈餘部門和赤字部門以金融機構為中介而進行的融資。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需求者,出售間接證券融入資金,盈餘部門則買入間接證券。作為供給者,買進赤字部門的直接債券融出資金,而赤字部門則賣出直接證券,融入資金。常見交易工具是貨幣和銀行券、存款、銀行匯票等非貨幣證券。此外,融資租賃、票據貼現等方式也屬於間接融資的范疇。間接融資的特點是間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與直接融資相反。民間融資是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外部,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以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業上市難。上市門檻雖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業仍望塵莫及。我國因為法律法規在規則設計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上市難”等問題。我國修訂後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及新《證券法》均對上市條件作了調整,降低了上市標准,但對於種子期和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來說,要達到其規定的條件依然艱難,上市融資仍然望塵莫及。同時,上市企業的股本總額降低,意味著上市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也在降低,將帶給投資者更大的市場風險與經營風險,這對於經濟實力薄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業債券發行難。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直接融資領域採取的是:“重股票,輕債券;重國債,輕企債”的政策,因此企業債券的發行受到冷遇,發展較為緩慢。而且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有較大的財務風險,債券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和到期日,一旦企業經營不善或經濟狀況對企業發展不利時,會使企業的資金周轉受到影響。這些債券融資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積極性;最後,風險投資舉步維艱。我國還沒有制定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運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據。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場化退出渠道是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最大障礙。通暢的風險投資撤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核心環節,而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不利於風險投資資金的退出。

2、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單一,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和基金融資等方式。但我國在這幾種間接融資方式中,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很滯後,中小企業幾乎沒有通過票據貼現進行融資;由於企業經營者思想觀念落後等多種原因,我國中小企業通過設備租賃進行融資的也很少;而銀行貸款服務品種多樣,手續簡單方便快捷,因此成為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融資的主要方式;

第二,銀行貸款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不均衡,東部沿海地區較為發達,中西部地區則較為落後,間接融資的情況也存在著很大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特別發達,當地銀行的基本客戶就是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業績優良的中小企業已經是各金融機構爭奪的熱點。在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不發達,而且多為國有、集體所有企業,虧損面大,設備陳舊,有些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機構首先要考慮防範金融風險,保全銀行資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也要相對少一些;

第三,銀行體系結構不合理,國有商業銀行居於壟斷地位,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地方性、民營金融機構。我國的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等是以國有大企業為主要對象設計實施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配了90%的貸款,而貸款的75%~80%則分配給了國有企業,而其中非國有企業部門獲得的貸款不足10%。金融體制改革並沒有改變銀行壟斷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在融資體制上安排不對稱,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國有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貨幣信貸政策存在諸多障礙和誤區,一些歧視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暢,缺乏統一的宏觀管理;

第四,企業資信等級評定標准不適合中小企業,致使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過低。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實力不強、固定資產少、缺乏可抵押的資產,且中小企業的貸款要的急、數量少、風險大、頻率高、管理成本較高。而現有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都是以大企業為對象,缺乏考慮中小企業的一些具體情況,這種信用評估體系是不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我國現在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部法律中雖有涉及,但內容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規范的維護信用的法律,特別是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法規。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法律是保證資本市場規范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國中小企業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面臨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礙。為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我們必須進一步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制度。

1、解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條件和場所。我國應當採取法律措施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方便。首先,應依法完善創業板市場,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設立櫃台市場,為中小企業提供櫃台融資的新渠道。最後,應依法設立區域性的三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服務。

第二,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為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開辟通路。債券融資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利息為固定費用,且由於利息的節稅收益,可以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舊的企業債券發行理念和發行制度已不適應變化了的市場需要,必須進行改革。首先,企業債券發行主體、發行基數應多元化,尤其是允許各類中小企業作為發行主體;其次,改變發行債券的審批制;再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以使投資者能有更多的認券選擇;最後,逐步取消債券發行額度的限制,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制定中小企業債券發行標准,完善中小企業債券發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信用評級制度,發展多層次交易市場,促進企業債券的流通,最終暢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完善融資租賃立法,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手段多樣化。

我國融資租賃業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但融資租賃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後,已影響融資租賃業務進一步發展。應盡快審議《融資租賃法》草案並加緊出台正式法律,對融資租賃機構的准入和退出、業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動產租賃的登記等做出規定。

第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現實選擇。

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旨在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市場的局面,從民間培養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上,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可以在商業票據、短期融資等方面做新的變動。在商業票據上,要針對中小企業特殊的財務狀況提供特殊的承兌擔保和貼現業務;在短期融資上,可借鑒英、美銀行的經驗,採用“透支管理方式”,並相應規定好利率水平和歸還時限等;還可以建立專項貸款基金,如再就業基金、西部開發基金等。

第三,應盡快出台《中小金融機構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機構的融資作用。

我國目前已經擁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機構,但其服務的對象並不明確,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價值目標並未確定,自身運作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如市場開放度低、監管機制差、行政干預多、技術手段落後等問題還相當嚴重。因此,應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機構法》,以促進中小金融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並通過眾多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優質服務,為眾多的非金融中小企業提供可靠的融資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信息披露。

為了規范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要加強信息披露,降低融資風險,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應採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確資信評級的主體。其次,在評級方法上,盡量減少對企業報表的過分依賴,多採用現場調查,隨時重點掌握中小企業的融資使用、存貸增減、貸款回籠等情況,實事求是地評價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並根據企業經營者素質、風險保障能力、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及信用記錄、發展前景等主要指標,綜合評出不同等級,作為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決策和扶持的依據。最後,中小企業自身也應強化信用意識,重視資信評級,通過規范財務、會計工作,努力在間接融資活動中樹立守信形象。

參考文獻:

[1]高正平.中小企業融資新論[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2]朱傳華,王素義.金融危機下中小企業融資策略研究[J].生產力研究,2010.1.

[3]劉曉霖.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研究[J].財會通訊,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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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怎麼辦

一、中關村這樣解決貸款問題 中關村在解決貸款問題上,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作為科技金融工作的基礎,以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為切入點,建立信用的激勵機制,根據企業信用星級級別,實施不同的貸款貼息政策。 2014 年以來,中關村管委會出台了銀行信貸創新融資、小額貸款、 擔保貸款 綠色通道等多項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政策,由與中關村合作的擔保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合作銀行見保即貸。 在實施這些方案時,按中國人民 銀行貸款 基準利率給予企業一定的利息補貼,企業信用星級越高,貸款利息補貼比例越大。 同時,以此為基礎,從三方面保證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能按自己需求,順利貸款。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銀行信貸創新融資 中關村管委會推動銀行、保險等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 知識產權 質押貸款 、 股權質押 貸款、信用保險及貿易融資等類型的信貸融資。 面向對象為貸款期限在6個月(不含)以上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並且是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會員,以年利率 6%為基數,按照中關村企業信用星級利息補貼比例給予貸款貼息。 (二)小額貸款 中關村出台《中小微企業小額貸款支持資金管理辦法》與《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辦法》,採取 「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運作方式,以企業自身信用作為保險標的投保,推動與中關村管委會合作的保險公司為企業還款能力提供保險。 由中關村管委會合作的小額貸款機構,採用以年利率6%為基數,對符合條件的中關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的小額貸款,企業單筆不超過500萬元、且單個企業年度貸款本金總額不超過 1000 萬元的貸款。其中,對單家企業小額貸款業務年度貼息支持不超過30萬元,同一筆小額貸款的利息補貼不超過1年。中關村管委會按照中關村企業信用星級利息補貼比例給予貸款貼息。 (三)留學人員創業企業等企業的擔保貸款綠色通道 中關村搭建科技擔保服務平台,開通以留學人員創業企業、軟體外包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為重點的擔保貸款綠色通道,支持科技企業獲得商業銀行貸款提供融資擔保,中關村管委會給予獲得擔保貸款的企業50%的貸款貼息,並按1%的擔保費率給予企業擔保費補貼。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擔保融資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還規定,支持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信託計劃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為發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信託計劃和企業債券的企業,給予社會籌資利息、信託或債券管理費和擔保費等綜合成本20%的費息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