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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間貸款利息票據

發布時間: 2022-12-21 02:17:29

㈠ 企業之間借款利息收入需要開發票嗎

企業發生借貸款行為取得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付款方未按規定取得發票,即使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文中利息支出的規定,也不得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

㈡ 因企業間借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怎麼做賬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而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因此,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屬於收入,財務核算上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所得稅申報表應填寫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第15行。

(2)企業間貸款利息票據擴展閱讀:

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目前企業貸款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外匯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黃金質押貸款、銀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銀行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1. 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貸款。

  2. 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貸款。

  3. 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貸款。

㈢ 企業之間借款利息發票怎樣開具

法律分析:稅務機關要求企業入賬需要有合法有效的憑證。所以,企業間相互拆借產生的利息應該開具發票。企業間的借款利息,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企業可以根據收到的發票的金額做如下會計分錄進行處理,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等。企業間的無息借款是否需要繳納稅款需要區分關聯方之間的關系。如果是普通關聯企業之間的無息借款,則需要照章納稅。所謂普通的關聯關系是指公司對其他公司通過投資或業務往來等方式有重大影響,但不能控制。這種公司間的無息借款應按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費用,並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也可以扣除,不必再做納稅調整。但如果計算利息時所用的利率與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相比偏低或者異常,則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是集團型的關聯企業之間的無息借款,則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間的借貸活動,不僅不能繁榮我國的市場經濟,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貫徹實行,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控,造成經濟秩序的紊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㈣ 兩單位之間的貸款利息能開發票嗎

《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發生借貸款行為取得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付款方未按規定取得發票,即使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

㈤ 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開具什麼發票

企業與企業之間借款利息,不屬於銷售商品,也不屬於提供服務,是不需要開具發票的,只要開具收款收據就行。支付利息的一方的會計分錄是;借財務費用貸現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第四條的有關規定:企業自關聯方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也就是說對利息收入關聯方來說的,無論利息支付方支付的利息是否符合比例,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利率水平及范圍,利息收入關聯方都要按其實際取得的收入按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

(5)企業間貸款利息票據擴展閱讀:

利息支出前扣除的法律規定 :

1、《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財會[2006]3號)第四條:「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

㈥ 企業之間借款利息的規定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性質,具體借款利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國家限定的利率標准。
具體利率標准如下:
1、 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強制保護。
2、 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願給付的,也受法律保護。
3、 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屬於違法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拓展資料:關於借貸利息的規定如下:《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工商企業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
1、經營周轉借款:亦稱生產周轉借款或商品周轉借款。
2、臨時借款:企業因季節性和臨時性客觀原因,正常周轉的資金不能滿足需要,超過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款額劃入的短期借款。
3、結算借款:在採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銷售貨款結算的情況下,企業為解決商品發出後至收到托收貨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

㈦ 企業間借貸利息專用發票進項能抵扣嗎

利息支出不屬於增值稅可抵扣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更不能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在36號文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所謂「貸款服務」,定義是: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可見,企業借款產生的利息支出,不能作為進項抵扣。

㈧ 企業之間銀票貼息可以入賬嗎

企業之間銀票貼息可以入賬,記入財務費用。
在貼現的實際操作中,銀票貼現不需要提供合同發票,商票貼現才需要提供合同發票。持票人想要操作銀票貼現,得跟銀行那邊進行簽約。不過銀行簽約也是很方便的,可以在線簽約銀行,不需要跑銀行。然後在網銀系統中,根據相應的貼現流程進行操作即可快速完成貼現。而銀票貼現,是將未到期的銀票兌付給持票人的一種票據行為。在這個過程中,是會產生一定的貼息的。
承兌人所兌付的這一銀票是有一定的持有期限的,在票面上也是有記載相應的到期日期的,既然持票人接收了該銀票,也就說明其接受了票面上所約定好的兌付日期,雙方之間形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契約關系。如若票據未到期,持票人就要求承兌人兌付的話,就是違約了,而違約的話自然就會面臨著相應的罰金,而這承兌匯票貼息也可以說算是持票人不遵守合約的罰金。也就是說,承兌匯票貼息是由持票人承擔,畢竟承兌匯票貼現因為持票人需要資金而需要操的,跟承兌人沒有太大的關系。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票據貼現屬於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即票據貼現屬於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應該給對方開具發票。
根據2017年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價外費用屬於銷售額的一部分,因此價外費用和價款在稅目確定方面,具備同質性,即不管價外費用是屬於什麼性質的收費,它都應當和價款選擇同一個稅目繳納增值稅,使用同一個編碼開具發票。

銀行貸款利息怎麼開票

銀行貸款利息不可以開發票。營業稅下,銀行不向客戶提供發票。但營改增後,如果沒有明確依據,個人客戶將要求銀行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這些海量發票列印需求不但增加了稅務機關發票印製量和金稅系統的負擔,也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系統負擔和工作量。
同時,票據轉貼現進項稅無法取得,造成首貼機構稅務負擔增加票據轉貼現業務需要在票據流轉金融機構間開具發票進行抵扣。但目前這項業務往來資金被視為利息收入,買方機構不向賣方機構提供發票,造成賣方無法抵扣進項。
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無法按照一般計稅法計算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金融機構間頻繁復雜的交易業務,在交易平台也無法獲知交易對手納稅人信息,同時買賣價差會出現盈利或者虧損,無法比照傳統業務徵收增值稅並開具發票。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六款的規定,企業向銀行取得貸款支付貸款利息,銀行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拓展資料: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詳解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專用發票的作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事憑證,由於實行憑發票購進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因此也是完稅憑證,起到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的作用。
2.一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一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一個經營環節,一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商品或勞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徵收和公平稅負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