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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

發布時間: 2022-12-25 05:46:12

㈠ 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2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針對去年7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細化了審慎監管要求。業內人士認為,《通知》大幅度收緊了互聯網貸款政策要求,是對《辦法》的進一步細化和修正,主要目的在於落實中央關於規範金融科技和平台經濟發展的一系列要求,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

劃定互聯網貸款「三條紅線」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關鍵環節外包。同時,明確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即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集中度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限額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

地方銀行不得跨區展業
除了「三條紅線」,在此次《通知》中還有一條引發熱議的規定是:「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合理設置過渡期
踩了「紅線」的「老」業務怎麼辦?消費者和小微企業會不會受到影響?面對銀行客戶的擔憂,上述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

㈡ 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 銀保監會新設三項指標

監管「打補丁」,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再迎嚴要求。2月20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這是對去年7月正式實施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一次「打補丁」升級,進一步細化審慎監管要求。
總體看,相比於《辦法》,《通知》設置了多項更為具體、量化的監管要求,對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可謂加碼嚴監管,新設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集中度指標和限額指標,細化《辦法》要求。明確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但對如民營銀行等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予以豁免。
互聯網貸款嚴監管升級,意味著一些銀行將不滿足新規要求,需要整改。因此,《通知》也設置了過渡期,具體分兩階段執行:一是對於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准,監管部門將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二是針對出資比例標准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一方面,《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有利於商業銀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持續規范,有利於增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在督促商業銀行按照《通知》有序開展整改過程中,也會積極引導各機構維護存量業務的連續性,不增加客戶融資成本、不降低客戶服務質量和標准。
嚴監管「打補丁」升級
作為新興的貸款類型,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去年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辦法》。《辦法》的制定,旨在填補互聯網貸款監管的空白,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此次發布的《通知》,是對《辦法》中提出的原則性要求進一步細化監管考核指標,旨在強化《辦法》執行效果。例如,對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出資比例、集中度、跨地域開展業務等事項,細化提出監管標准。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辦法》發布實施後,各家機構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督促下,正在積極開展相關整改工作,這次《通知》主要是結合目前掌握的各家機構在整改過程中遇到一些實際問題,包括執行的力度上可能還存在差異。以及在獨立實施風險控制的核心環節以及加強合作機構管理方面,與之前監管的要求還存在差距。所以監管部門進一步根據之前《辦法》的授權,明確細化三個定量指標。
三項量化指標
是底線要求
針對具體的三項指標,在出資比例方面,《通知》明確,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這一要求對互聯網平台等互聯網貸款合作方無疑提出更高的出資要求。一從事互聯網金融的銀行業人士曾對證券時報記者透露,中小銀行與大型互聯網平台合作聯合貸款時,合作方的出資比例通常只有10%~20%左右。
對於為何會確定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標準是根據當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經充分調研測算確定的,同時也考慮到與《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避免監管套利。
《通知》除了設定出資比例這一量化監管指標外,還明確了另外兩項量化指標,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這一指標,之前發布的《辦法》已經對於限額管理財務服務機構提供管理提了要求。在此後的工作匯總,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掌握的機構實踐情況,進行了相應測算,並與此前的監管辦法保持一致,避免套利。
「目前看絕大部分機構貸款規模應該都在限額以內,因為50%其實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現在看基本上沒有機會能夠達到。我們考慮的一方面是規范,另一方面是為促進業務、維持業務發展預留一些空間。」上述負責人表示。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還表示,這些量化指標其實是底線要求,各家機構可以在滿足這幾個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發展定位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整個發展考慮,去設定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標准。銀保監會授權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以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對於這三個指標提出更嚴格的監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關於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的要求,要更嚴於《辦法》中的相關要求。《辦法》提出,監管機構可對跨注冊地轄區業務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相比之下,《通知》進一步明確嚴控互聯網貸款跨地域經營,強調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這無疑會對當前不少地方中小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帶來沖擊。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立足本地市場、服務本地客戶是地方性銀行經營發展的基本定位,但近年來,個別地方性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區域,嚴重偏離定位,盲目無序擴張,帶來較大風險。針對這一問題,監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在人民銀行不久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中,也明確作為區域性商業銀行不得跨區域展業的規定。
此外,《通知》提出信託公司也需參照執行。銀保監會對此解釋稱,由於目前信託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已具有一定規模,其中部分業務也藉助於相關合作機構進行。為統一監管標准、避免監管套利,同時推動信託公司加強相關業務風險防控,按照「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的原則,《通知》此次明確信託公司參照執行《辦法》和《通知》的相關規定。

㈢ 難!這家銀行的貸款放不出去


自疫情影響以來,城商行的日子就不太好過。


近期,部分城商行公布2021年業績,「消費金融頻道」發現,城商行之間的業績也呈現兩極分化,早期順利走通「更名-跨區域擴張-上市」道路的城商行,部分已經跨過萬億銀行門檻,而錯過跑馬圈地階段的城商行,由於沉痾舊疾,甚至出現負增長。


隨著監管的加劇,早期異地展業以及通過互聯網展業的城商行展業之路被堵死,高息攬儲後,貸款放給誰以及怎麼放成為城商行新一輪業務重點。


營收利潤負增長

近期,遼沈銀行披露了2021年度報告,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均出現負增長的情況,不良率也居高不下。


2021年,遼沈銀行實現 營業收入-4.74億元 ,實現 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11.9億元 。截至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為2250.13億元,負債總額為2061.75億元,不良貸款率為6.02%,撥備覆蓋率為600.13%。


對於出現這種情況,遼沈銀行表示, 這主要是息差倒掛導致,後續將改善息差 ,力爭用一至兩年時間全面化解流動性風險、用三年時間實現扭虧為盈、用三年時間修復資產負債表。


傳統認知中,錢存放的時間越長,收益應該越高,但息差倒掛的現象相反,錢存放時間長,收益反而低。遼沈銀行正是遇到這種情況,高息攬儲後,發放貸款規模以及盈利未能實現增長。


財報數據來看2021年遼沈銀行吸收存款1936.29億元, 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僅為214.47億元 。僅為存款的1成,實屬罕見。


即使發放貸款如此之低, 遼沈銀行的不良率高達6.02%。 目前上市城商行的不良貸款率在0.77%-1.85%之間,而遼沈銀行6.02%的不良率明顯高於這個區間,高不良率代表著其盈利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都存在欠缺。


此外,遼沈銀行高撥備率也並不是什麼好事,雖然 撥備率越高代表著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越強,但也意味著盈利的空間越小。 目前幾家上市城商的平均撥備覆蓋率為156.58%-567.71%之間,遼沈銀行600.13%在這個區間之上。


遼沈銀行目前的窘境 歷史 淵源占很大一部分。2021年初,遼寧省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了合並遼寧省內12家相關城市商業銀行。該年6月,遼沈銀行正式開業。


成立後的遼沈銀行繼續合並吸收省內城商行,包括營口沿海銀行、遼陽銀行,並承接營口沿海銀行、遼陽銀行清產核資後的有效資產、全部負債、業務、所有網點和員工。雖然此舉能夠迅速壯大遼沈銀行,但由於早期這些城商行不規范經營帶來的大量不良資產等 歷史 問題,也要遼沈銀行一並擦屁股。


同樣合並重組不久的四川銀行,雖然資產總量上不及遼沈銀行,但在整個業務基本面上先一步站穩腳跟 。


2021年,四川銀行實現營業收入35.10億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20億元,實現雙增長。


此外,四川銀行2021年資產總額為1848.20億元,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1015.43億元,負債總額1535.50億元,吸收存款1324.2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59%,撥備覆蓋率為319.93%,整個公司處於穩定向好的態勢。


城商行的出路在哪裡


隨著 監管條例下發對城商行放貸約束、疫情影響、大行業務下沉 三座大山的持續推進,城商行不僅要面對攬儲壓力,還要解決高息攬儲的資金,如何穩健放貸出去的壓力。


2020年10月,央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在業務經營規則中提到,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區域性商業銀行應當在住所地范圍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跨區域展業。


3個月後,銀保監會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地方性法人商業銀行要堅守發展定位,確保通過互聯網開展的存款業務,立足於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戶。


僅上條通知過後一個月,銀保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該通知明確提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這條規定直接讓大部分藉助互聯網異地開拓市場、獲取新客源的城商行,不得不斬斷伸長的觸手。


4個月內,城商行賺快錢的捷徑被堵死。此前在城商行零售業績快速提升的重要方式就是通過對接網路助貸平台,這種模式下不需要開發復雜的產品,僅提供資金,就可以快速大量的異地客戶。這種方式 最大的弊端就是風險的傳染,加劇地區間資金流向的不平衡,同質化競爭也十分嚴重,不符合監管對城商行的定位 。


此外,對於有許可權跨區展業的商業銀行,監管也對貸款出資比例做出了限制。《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該項規定下,商業銀行的網路聯合貸擴張速度也得到了一定的限制。


大行業務下沉也是城商行面對的壓力之一,目前隨著疫情的持續,諸如建行等把零售業務作為自身的轉型方向,不斷擴張自身企業貸和個人消費貸的規模。


大行資金成本更低,在產品利率上更有優勢,如果城商行不能夠開發出更多元的產品、提升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那麼生存空間將被進一步壓縮。


監管多條規定發出後, 多數城商行並沒有放棄跨區展業這塊香餑餑,採取了曲線求國的方式 。主要通過入股消費金融公司或者直接收購股權來獲得跨區展業的資格,北京銀行、寧波銀行、江蘇銀行、上海銀行均已拿到消費金融牌照,此外,還有大量其他城商行在申請中。


我國目前僅有30張消費金融牌照,未來審批也不會放開,因此能獲得消費金融牌照跨區展業的城商行畢竟是少數,多數城商行面對的是盤活所在區域內的信貸資源,在完善風控系統的同時,不僅要制定合適的商業模式、因地制宜,還要完善風險管理,走出差異化競爭的路線。


㈣ 銀保監會: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這將會有何意義

銀保監會宣布要加強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管理,那這項政策的出台勢必會進一步規范當前野蠻發展的互聯網金融業,避免互聯網金融企業出現系統性風險。

㈤ 互聯網貸款整改過渡期延長,細化銀行貸款管理與自主風控要求

作者:余春敏

互聯網貸款迎來重磅新規!

7月15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 下稱《通知》 )。

《通知》相較 銀保監會此前發布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下稱《辦法》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下稱《互聯網貸款通知 》), 進一 步細化了商業銀行貸款管理和自主風控要求,並且結合互聯網貸款行業整改的實際情況,將過渡期延長一年。

這不僅給了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一個緩沖和更加穩步打造自主風控能力的契機,對互聯網平台以及 互聯網貸款行業的平穩 健康 發展也是一個利好。

「 《辦法》 和《互聯網貸款通知》發布實施後, 商業銀行風控能力有所增強,但 仍存在履行貸款主體責任不到位,授信審批、貸款發放、資金監測等核心風控環節過度依賴合作機構等問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通知》延續了《辦法》和《互聯網貸款通知》的監管原則,著力兼顧「發展」與「安全」, 針對於強化商業銀行的貸款管理和自主風控,提出五大要求:

一是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

商業銀行應當獨立有效開展身份驗證、授信審批和合同簽訂,嚴格履行貸款調查、風險評估、授信管理、貸款資金監測等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金融管理部門對徵信、支付和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防範貸款管理「空心化」。

互聯網貸款涉及與合作機構開展營銷獲客、支付結算、信息 科技 等合作的,商業銀行應當加強核心風控環節管理,不得因業務合作降低風險管控標准。

二是強化信息數據管理。

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執行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完整准確獲取身份驗證、貸前調查、風險評估和貸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數據,並採取有效措施核實其真實性,在數據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強對借款人信息的保護。

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簽訂的書面協議,應當明確約定相關信息報送的具體要求。在與提供和處理個人信息的機構合作時,商業銀行應當切實做好合作機構安全評估工作,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制度體系、監督機制、處理信息規范、安全防護措施等。

三是加強貸款資金管理 。有效監測資金用途,確保貸款資金安全,防範合作機構截留、挪用。

為促進商業銀行強化貸款資金管理,完整、清晰掌握資金流和信息流,《通知》要求 貸款資金發放 本息回收代扣 止付 等關鍵環節的決策由銀行作出,指令應由銀行發起。

採用自主支付的,資金應直接發放至借款人銀行賬戶;採用受託支付的,商業銀行應當履行受託支付責任,將貸款資金最終支付給符合借款人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對象。

商業銀行應當自主完整保留貸款資金發放、本息回收等賬戶流水信息,主動加強貸款資金管理,並採取有效措施對貸款用途進行監測,確保貸款資金安全,防範合作機構截留、匯集、挪用。

四是規范合作業務管理。 分類別簽訂合作協議並明確各方權責,不得在貸款出資協議中混同其他服務約定。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合作機構,限制或者拒絕合作。商業銀行應當充分發揮助力普惠金融的積極作用,定期評估合作發放互聯網貸款的綜合融資成本。

五是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嵌入到業務全流程,向借款人如實充分披露貸款主體、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等信息,嚴禁強制捆綁銷售、不當催收、濫用個人信息等行為。應當加強對合作機構營銷宣傳行為的合規管理,並在合作協議中明確約定相關禁止性行為。

對於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和居民消費,互聯網貸款功不可沒。

據統計,截至202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互聯網貸款余額5.75萬億元,同比增長21.8%。 其中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互聯網貸款和企業流動資金互聯網貸款同比分別增長68.1%、46.3%。

「互聯網貸款作為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有利於更便捷地滿足企業和居民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不斷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蓋面。 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 以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達的客戶群體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通知》鼓勵商業銀行精準研發互聯網貸款產品, 充分發揮互聯網貸款在助力市場主體紓困、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優化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事實上,要做到自主風控,對於許多中小銀行而言,並不容易。銀行們的數字化能力建設進度不一,不少機構尚在摸索之中,從成本角度考慮,要解決以往互聯網貸款合作中的諸多合規問題,也非一日之功。

「我們通過聽取各方意見、深入研究論證,了解到部分商業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特別是合作貸款業務,面臨到期合規的壓力,並且《通知》針對自主風控也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新的監管要求。」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審慎推進整改、創造更好條件,避免因業務停辦產生收縮效應,影響小微企業和居民融資需求,有必要對過渡期作出新安排。

具體而言,《通知》綜合考慮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整改進度、業務連續性以及與徵信規定銜接等因素,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了過渡期,這與《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保持一致,即自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基於此, 《辦法》過渡期也一並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在整改業務范圍上,過渡期內,不符合監管規定的存量業務,應當在控制整體規模的基礎上,逐步有序壓降;超出存量規模的新增業務應當符合《辦法》《互聯網貸款通知》和《通知》要求。外國銀行分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汽車 金融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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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2021

管理細則;1.放貸指標收緊2.地方性銀行被扼喉。
拓展資料;一、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被嚴管之後,部分過度依賴助貸、聯合貸資產的中小銀行處境堪憂,如今各地政策繼續加碼,中小銀行也不得不考慮轉型和自營業務。但所謂的金融科技、開放銀行等風口多匯聚在大型銀行和互聯網銀行,中小銀行資金批發生意被截流,似乎更沒有財力去追逐風口了。
二、根據江西銀保監局《關於轉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江西省內法人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0%,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20%。
三、江西省內農村中小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40%,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15%,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15%。
四、按照銀保監會在2月公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江西省商業銀行所遵循的互聯網貸款出資比例、集中度指標、限額指標均嚴於全國標准。銀保監會的政策標准為: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理、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情況等,在本通知規定基礎上,對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互聯網貸款總量限額提出更嚴格的審慎監管要求。」
五、一方面聯合貸業務監管標准更嚴格,另一方面跨區域展業被叫停,中小地方性銀行想藉助互聯網貸款進行全國性資產布局的路子已走不通。監管之所以持續強化地方性銀行聯合貸、助貸管理,主要是因為部分銀行過度迷戀互聯網流量,依賴資金批發業務。

㈦ 銀保監會:互聯網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2月20日,銀保監會網站消息,為推動有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切實防範金融風險,銀保監會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21〕24號

各銀保監局,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為推動商業銀行有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經銀保監會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應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並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貸前、貸中、貸後管理的關鍵環節外包。

二、加強出資比例管理。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應嚴格落實出資比例區間管理要求,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三、強化合作機構集中度管理。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

四、實施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五、嚴控跨地域經營。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應服務於當地客戶,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六、本通知第二條、第五條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存量業務自然結清,其他規定過渡期與《辦法》一致。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商業銀行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制定整改計劃,在過渡期內整改完畢。鼓勵有條件的商業銀行提前達標。

七、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情況等,在本通知規定基礎上,對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互聯網貸款總量限額提出更嚴格的審慎監管要求。

八、外國銀行分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參照執行本通知和《辦法》要求,銀保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21年2月19日

(此件發至各銀保監分局與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

㈧ 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新增的三條紅線的目的是什麼

2021年2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新增的「三條紅線」定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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