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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貸款印花稅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3-01-24 09:43:52

A. 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稅優惠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B. 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貸款印花稅優惠有金額限制嗎

有。
小微企業貸款合同中的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三萬元的小微企業免稅兩項,可以享受到2020年的優惠。小規模納稅人每月申報金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申報金額不超過9萬元,可以免除增值稅。
按照有關政策,從2014年1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期間,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免除印花稅。

C. 印花稅優惠政策

1、法定憑證免稅.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2、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徵印花稅。
3、特定憑證免稅.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委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印花稅:
(1)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2)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用於生產經營的,按規定貼花;
(3)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4)對企業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於會計核算范圍,或雖屬會計核算范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台賬等,不貼印花;
(5)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單位,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不貼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D. 印花稅優惠政策

一、印花稅優惠政策
1、優惠政策有以下幾點: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國家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其他單項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二、哪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不是所有合同都需要交印花稅。目前,稅務局有政策明確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主要有5大類,如下:
1、經濟合同;
2、財產轉移數據;
3、 營業賬簿;
4、 權利或許可證照;
5、 其他的經過財政部門確認的憑證。

E. 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202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金融機構以及小、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對於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徵對應的印花稅,以及對於月銷售總額不超過三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將這兩項政策的優惠期限都延長到一定的時間。小規模的納稅人按月申報不超過三萬的,免徵增值稅。但是萬分之三的購銷合同印花稅還是需要繳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F. 印花稅優惠政策

金融機構與小微型企業借款合同免印花稅。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G. 借款合同印花稅最新政策2022年

都知道印花稅是保障合同法律效力所徵收的稅,但很少人知道借款合同印花稅免徵的情況。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借款合同印花稅免徵情況是怎樣的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計算,比如100萬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銀行雙方需要分別繳納印花稅50元。

借款合同印花稅免徵情況
借款合同徵收強調的對象是銀行以及其他金融組織,是經過批准,具有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單位。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1、小微企業優惠:文件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2、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3、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暫不貼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但委託金融單位貸款,金融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應按規定貼花。
6、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屬於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7、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8、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9、信用證押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10、保理合同:保理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有的銀行稱為「商業發票貼現"。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H. 印花稅優惠政策

(一)對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只是留備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二)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所謂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撫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對上述書據免稅,旨在鼓勵財產所有人這種有利於發展文化教育事業,造福社會的捐贈行為。
(三)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由於我國農副產品種類繁多,地區之間差異較大,隨著經濟發展,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也會有所變化。對此,印花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定本地區「收購部門」和「農副產品」的范圍。
(四)對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是指我國的各專業銀行按照國家金融政策發放的無息貸款,以及有各專業銀行發放並按有關規定由財政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貼息的貸款項目所簽訂的貸款合同。
一般情況下,無息、貼息貸款體現國家政策,滿足特定時期需要,其利息全部或者部分是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對這類合同徵收印花稅沒有財政意義。
(五)對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
該類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質的優惠貸款而成立的政府間協議,對其免稅有利於引進外資,利用外資,推動我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
(六)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於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七)對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對該類合同免稅,是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減輕農牧業生產的負擔。
(八)對特殊貨運憑證免稅
這類憑證有:
1、軍事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軍事運輸命令或使用專用的軍事物資運費結算憑證。
2、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
3、新建鐵路的工程臨管線運輸憑證。即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的運費結算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I. 2022年印花稅減免政策

印花稅減免政策如下:
1、對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抄本免稅;
2、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3、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5、對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
6、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於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7、對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征稅范圍是什麼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