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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生源地貸款預申請

發布時間: 2023-03-19 14:52:22

❶ 2018在校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初貸申請教程

新生開學,又有一大批學子進入大學的校園,那麼大學生生源地貸款的初貸流程你清楚嗎?

  • 01

    第一次貸款,必須帶上自己被錄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是你已經是大學生證明。

  • 02

    除了錄取通知書外,還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和一位自身家長的身份證,家長就類似於貸款擔保人。

  • 03

    除了錄取通知書和兩張身份證外,因為初次貸款時需要家長簽字,所以也必須帶上家長。

  • 04

    辦理貸款只需要本人帶上相關資料去生源地所在的教育局即可,不論是專科生,本科生,還是研究生,都可申請生源地貸款。

❷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是怎麼回事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是:為高校的「准新生」提供的貸款資格認定。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中的重點對象為:

普通高中以及中職畢業班中受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學生、低保家庭的學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一方面是為了減輕助學貸款辦理期間對貸款學生資格認定的工作壓力,另一方面是為生源地助學貸款肢鋒數預申請的高校「准新生」提供便利。

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的高校「准新生」,入學後需要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可以直接進入貸款合同面簽環節。

(2)2018生源地貸款預申請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抵款預申請的條件:

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高中任一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都可以預申請。

通過預申請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正式申請時,可以免除資格認定手續。在獲得大學錄取通知書之後,畢業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搏就可以拿著錄取通知書、申請表等材料至市縣資助中心提交正式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❸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怎麼弄 預申請步驟

預申請一般是每年的五、六月份,高三在所在高中預申請,在校大學生在高校預申請,也是通過系統提交,列印紙質資料學校蓋章,然後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怎麼弄

1.申請前應提供低收入或貧困證明,申請者無需提前提供這些證書,可以直接去教育局的補助中心。

2.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直接向當地教育局提交貸款申請,然後當地教育局將數據輸入預申請系統。學生貸款正式辦理後,將直接導入正式系統。

3.只要學生符合申請學生貸款的條件,並攜帶完整的材料在現場與共同借款人申請學生貸款,就可以成功申請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步驟

1、注冊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金貸款的官方網站平台;

2、在頁面上填好並列印申請表;

3、申請表蓋上資質審查的公章;

4、學生提前准備貸款申請所需原材料前去縣級資助中心;

5、在縣級資助中心簽合同並領回單;

6、將回單遞交給入讀院校並上傳系統。

❹ 一文弄清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什麼時間可以申請

雖然我國居民的收入取得了快速的增長,但仍然有一些學生朋友需要通過貸款來完成學業。隨著開學季的臨近,越來越多的學生朋友開始關心起生源地助學貸款來。有不少同學都在詢問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什麼時間可以申請。為了讓大家能盡快取得自己需要的求學費用在這里為大家說一說有關內容。

從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各個省、市、自治區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存在差異,一般是在每年的6-8月之間。另外,部分省份的高中生可以提前進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預申請。需要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每年要到本省的教育廳網站去查詢當地具體的申請時間。只能在這里為大家介紹2018年部分省份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
陝西
根據陝西省公布的消息,陝西省生源地助學貸款在2018年的申請時間為7月1日至8月30日。
安徽
通過安徽省《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通知》獲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018年的申請時間為7月16日至9月14日,農村商業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時間為6月1日至10月20日。
海南
從海南省公布的消息來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已於4月底啟動,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在6月8向所在高中提出預申請需求。
廣東
廣東省的高三應屆畢業生可以在2018年的4月1日至5月30日進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
以上,就是有關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什麼時間可以申請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源地助學貸款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2018年的情況是這樣!
想知道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時間?大家這么做比較靠譜!

❺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福建省學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已接近尾聲,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組織開展情況和各經辦銀行助學貸款工作流程的變更情況,4月26日,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一、改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為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效率,確保學生更方便、快捷獲得貸款。經研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從2018年5月起調整為「貸款資格認定」和「貸款合同簽訂」兩個階段進行。

(一)「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即原來的「預申請」階段)

將原有的「預申請」階段調整為「貸款資格認定」階段。「貸款資格認定」時間為上年9月至當年4月(例如:2019屆應屆畢業生「貸款資格認定」申請時間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2018年應屆高中、中職畢業生和在校首貸大學生「貸款資格認定」時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學生需登錄貸款資格認定系統( http://xszz.fje.gov.cn )在線提交申請,各高中、中職學校和高校要負責審核認定本校學生提交的貸款資格,即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和學生個人基本信息等,確保相關信息(特別是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真實、完整、正確。縣級資助中心負責指導各高中或中職學校登錄系統完成審核工作,如發現學校未認真進行審核或校級已審核數據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系統內退回,要求學校重新審核。貸款資格認定信息與學生實際信息不一致的,資格認定結論視為無效,學生需要根據補申請辦法(詳見本通知)重新進行助學貸款申請。貸款資格認定審核的過程性檔案資料由學校收集完整後,交由各縣級資助中心存檔。

各地、各校在進行貸款資格審核工作時要堅持「以生為本」的`原則,不給學生和家長添麻煩。對於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等國家助學金的受助對象,應當要求其全部提交貸款資格認定申請並由所在學校直接給予確認其貸款資格,無需再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其他學生可由學生就讀學校根據學生戶籍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意單位出具的證明或所在學校根據學生日常在校學習生活及家訪等考察情況等綜合給予認定。

(二)「貸款合同簽訂」階段

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高校「准新生」或「准貸款學生」,在該階段不需要再提供貧困認定證明,只需提交錄取通知書(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即可直接進入「貸款合同簽訂」階段。學生在「貸款資格認定」階段選擇的經辦銀行原則上不建議變更,若學生在「貸款合同簽訂」階段確需變更經辦銀行的,應主動告知最終申貸銀行。不允許學生在不同銀行重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除外),若發現學生重復貸款的,將視其情況取消貸款資格。
國家開發銀行: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只需攜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隨同共同借款人到縣級資助中心進行貸款合同面簽。

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就近到各級農商銀行或農信社網點簽署紙質合同(未滿十八周歲的借款學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18年起「貸款合同簽訂」流程已完全實現網路化,並實行電子合同制度。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直接通過手機下載「華安助學」APP或微信小程序,拍照上傳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戶口本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即可在線簽訂定電子合同,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等同效力。
(三)補申請辦法

對未進行「貸款資格認定」或「貸款資格認定」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的學生,錄取後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可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證明材料(高中/中職畢業學校或就讀高校出具的困難認定證明、學生戶籍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意單位出具的證明)等,於7月1日至10月15日至生源所在地縣級資助中心按原有程序進行辦理。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力度

各單位要將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宣傳和金融知識教育相結合,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高考後的志願填報指導或其他不影響學生課業的時段,邀請貸款經辦銀行及助學貸款承保機構入校宣講,並提供「一站式」助學貸款受理服務。

三、暢通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綠色通道

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各經辦銀行直接轉入高校賬戶,封閉運行,用於支付貸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用。凡正式簽訂助學貸款合同的學生,入學時可持各經辦銀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通過各高校綠色通道直接報到入學。各校不得強制要求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休學或延期入學、簽立書面欠款欠費申明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催收或要求學生墊付學費和住宿費。民辦高校或高額學費專業就讀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先由綠色通道入學再通過學費緩交、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或商業助學貸款等方式支付學費。

各高校要做好助學貸款確認工作、續貸審核和畢業確認工作。省內高校可直接通過各經辦銀行系統直接進行審核和確認操作,省外高校(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的,各校可在國家開發銀行系統進行審核)需通過紙質材料寄送審核和確認結果。

四、擴大國開行助學貸款受理范圍

根據相關要求,學籍所在生源縣(區)與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簽訂縣級合作協議後,學生方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各地要盡快與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簽訂縣級合作協議(範本見附件2)。還沒有簽署合作協議的縣(區)資助中心(名單見附件3),要主動向縣(區)政府匯報並推動簽署縣級合作協議,盡快開辦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聯系人:
王然,聯系電話:0591-88569236

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聯系人:
庄燕武,聯系電話:0591-8632071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福建省分行聯系人:
林浩,聯系電話:0591-83373328

華安保險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吳曉真,聯系電話:0591-87761766/87331025

點擊 下載相關附件

各設區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情況通報


國家開發銀行縣級合作協議(範本)


還未簽訂國開行縣級合作協議的縣(區)名單

❻ 助學貸款預申請是什麼意思

為高校的「准新生」提供的貸款資格認定。生源地助學抵款預申請的條件: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高中任一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都可以預申請。通過預申請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正式申請時,可以免除資格認定手續。在獲得大學錄取通知書之後,畢業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就可以拿著錄取通知書、申請表等材料至市縣資助中心提交正式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第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

❼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6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全面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5〕79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財教〔2017〕12號)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三局《關於印發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號)、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扶貧金融事業部區域開發局《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開發銀行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號)要求,現就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貸前准備工作

(一)開展貸款預申請工作

為提高貸款資格認定的准確性,減輕貸款辦理期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認定申請貸款學生資格的工作壓力,我省全面開展高中預申請工作。請各市、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的通知》(教辦資助〔2018〕214號)要求認真做好這項工作,要留存高中報送至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相關檔案材料。

(二)需求摸底和貸款額度上報

各縣級資助中心要根據預申請情況和歷年高校錄取情況,結合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人數,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學預測當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6月15日由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計上報所轄縣(市、區)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預測表》(附件1)。省重點擴權縣(市)隨所在省轄市報送,省直管縣(市)單獨報送。

(三)做好合同電子化前期准備工作

2018年開始,在2017年我省全面進行助學貸款業務檔案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全部採取電子化方式開展。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繼續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全面提升服務」的原則,按照「好事辦好、方便群眾、服務一線、防範風險」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推動電子文件管理與助學貸款業務深度融合;要組織安排所屬縣(市、區)相關設備的采購和安裝調試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公辦室《轉發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電子化全覆蓋工作的通知》》(教辦資助〔2018〕241號)文件,結合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人數和場所情況配備外設,包括高拍儀、手寫板和雙面列印機;各省轄市要對所屬縣(市、區)的網路、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保證設備完好夠用,工作人員操作熟練。

(四)工作人員名單報送和動態口令牌領用

請各市縣於6月15日之前,填寫《市、縣兩級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人員名單》(附件2,excel格式)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時加入河南省助學貸款工作QQ群(52873665)。工作人員有變動的市、縣、區需填寫資助中心工作人員信息變更表(附件3),於6月15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資助中心公章)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各市、縣要依據貸款人數和已有動態口令牌數量等因素,提前做好動態口令牌申領工作,對於電子口令牌丟失、電子口令牌損壞的縣級資助中心,要填寫補領動態口令牌申請表(附件4)並上交至省資助中心。

(五)完成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錄入

為進一步加強縣資助中心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中增加了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縣級資助中心在系統中錄入了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請各縣級資助中心繼續做好數據錄入維護工作,於5月底前完成相關工作。貸款量較大的縣級資助中心,按文件要求推進貸款辦理向高中、鄉鎮下沉,以信息系統為媒介,實現「家門口辦貸款」。

(六)領取貸款合同

為保證受理工作順利開展,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印製了少量紙質合同以作備用。7月上旬,請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人持有效身份證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學貸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庫單》(附件5)到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二、宣傳咨詢工作

各市、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宣傳條幅、宣傳欄、海報、展板、宣傳片、宣傳彩頁以及微信、電視、網路、廣播、報紙等多種途徑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工作。使學生和家長知曉國家有關政策和申辦流程、還款要求和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服務熱線95593。要設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咨詢熱線電話,保證在工作時間保持暢通,有專人值守。各市、縣、區要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系統里更新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三、貸款申請受理及發放

(一)加強借款學生貸款資格審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困難學生資格的審核和認定工作,參照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辦法認定貸款學生資格,首貸學生占當年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比例應與本地當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比例相當。不得將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資助范圍。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從2017年開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對本專科生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研究生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助學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據實綜合確定(貸款額度為100的倍數),為了加大對建檔立卡學生的幫扶力度,建檔立卡學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額貸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三)合理統籌安排,認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屬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工作中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制訂、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避免發生事件。對於辦事大廳面積狹小、樓層較高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早採取措施,合理調度安排工作。

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從7月1日起組織輔導學生訪問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填報貸款申請信息。若借款學生續貸聲明填寫不規范,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指導學生修改完善續貸聲明,並對學生重新提交的續貸聲明進行現場審核。7月15日起組織借款學生攜帶所需提供材料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事宜。按照「早入學、先辦理」的原則,建議在7月15日至8月10日期間主要受理在校大學生貸款申請,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貸款申請,錯峰處理,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做好不符合貸款條件學生和家長的解釋工作,保證貸款工作平穩開展。各省轄市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的業務指導,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隨機檢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媒體報導的處理工作。

貸款工作啟動前,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組成監督檢查組,對所轄縣(市、區)貸款政策宣傳情況、人員、辦公場所、辦公設備配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措施及時到位。貸款辦理高峰期,各市、縣資助中心主任要堅守工作崗位,並安排專人對本地區貸款工作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每天瀏覽省內和當地有較大影響的新聞媒體及網路,如發現有關本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難方面的報道,在第一時間快速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告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報制度

7月15日-9月20日,各市、縣、區每周一要報送上周工作周報(附件6),簡報內容主要包括:各縣區工作人員配置情況、設備配備運行情況、業務受理進展情況、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各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告,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將對出現的問題,將集中解答並統一操作口徑,對好的做法予以推廣。

(六)收集錄入合同回執、整理審核貸款材料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要求,學生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高校要錄入回執。對於不及時錄入回執的高校,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時主動進行協調,對於10月10日仍不能錄入回執的學生將謝絕貸款。各市、縣、區要認真整理審核貸款合同檔案材料,10月20日至31日,省資助中心將會同國家開發銀行抽調人員組織召開合同審查會,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和檔案材料,予以退回補充材料或謝絕。11月5日至6日,製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簽字蓋章後逐級上報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內提交數據)。

(七)風險補償金及貼息的資金劃撥

省級財政應承擔的貼息,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貼息,由市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各省轄市於當年12月15日前將貼息足額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指定賬戶,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於當年12月20日前將省、省轄市應承擔的貼息劃撥至經辦的銀行。

省財政負擔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下達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後直接撥付經辦的銀行;市級和縣級財政部門負擔的風險補償金,由財政部門下達至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各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於當年5月15日前逐級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財政直管縣直接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後於當年6月30日前統一撥付至經辦的銀行。

賬戶名: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賬 號:4101 0101 0100 0050 05

開戶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營業部

四、貸後管理工作

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貸後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畢業學生辦理畢業確認、就學信息變更、還款計劃變更手續,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學生按時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視對學生追蹤聯絡、還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對逾期未還款的學生,發揮多方力量聯絡學生或家長,督促其及時償還本息。省教育廳將建立回收數據通報機制,通報當年本息回收情況。

(一)制定貸後管理實施細則。

市級統籌所轄縣區,實現貸後工作常態化、規范化、精細化,確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各級資助中心要結合當年本息回收預測情況,統籌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計劃,早准備、早著手,抓住關鍵時點,責任到人;加強貸後管理記錄和留痕工作,注重貸後管理檔案的歸集和留存。

(二)推動建立多級聯動的風險防控機制

各市、縣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統籌協調作用,強化縣級學生資助中心的管理職能,積極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風險防控機制」,通過建立「縣政府—鄉鎮政府—村(居)委會」、「縣級資助中心—高中—鄉鎮中心校」多級協同管理體系,推動鄉鎮政府、鄉鎮中心校、村(居)委會、高中等單位切實參與政策宣傳、誠信教育、學生聯絡和本息催收等工作,細化責任分工,豐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

(三)加強誠信教育與信用宣傳。

各市、縣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加大誠信教育的力度,要深入街道、村鎮宣傳政策、強調還款事項、知曉違約的法律責任和個人徵信影響,提高借款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感恩意識、守信意識。

五、高校要做好的相關工作

(一)建立工作聯系機制

各高校於6月15日之前,填寫《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聯系人員名單》(附件7,excel格式)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繼續做好誠信宣傳等教育工作。

高校要通過召開報告會、講座、座談會以及組織大型專題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誠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識宣傳,又要加強自立自強教育,不斷提高大學生的責任意識、感恩意識、守信意識、自強成才意識,幫助學生樹立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思想道德觀念。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各高校要於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區域、聯系地址、聯系電話、收費賬戶等信息維護和確認工作,錄入並維護本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准。如有關基本信息發生變化,高校應及時與省教育廳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聯系,說明情況並更正信息。

(四)組織做好在校生的續貸工作。高校要組織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續貸需求的學生,每年至少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2次,並完成個人信息的更新和維護,同時在暑期離校前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續貸聲明,認真總結陳述一年來的思想、學習進步情況,提交續貸申請;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審查,確保續貸聲明內容客觀真實、積極向上。

(五)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回執錄入工作。高校經辦人要登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使用回執錄入模塊,及時錄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回執。若借款學生的學號、院系和專業有誤,高校經辦人可以在錄入回執的過程中直接修改。

(六)做好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退費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學生提前將學費和住宿費存入高校指定賬戶,對已繳納學費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高校要在學費和住宿費劃撥至高校賬戶60個工作日內,將學生已繳納的學費返還到學生手中。

(七)做好學籍異動學生的信息變更工作。高校要將借款學生升學、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等學籍異動情況及時告知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提醒借款學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合同變更。

(八)組織畢業生完成畢業確認工作。借款學生畢業前,各高校要組織、督促學生完成畢業確認工作,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就業單位相關信息,並更新聯系方式。各高校應確保每一名借款學生離校前完成畢業確認,並加強抽查審核,提高畢業確認信息准確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同時,按上述要求切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各項工作,省教育廳將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實施。

聯 系 人:徐曉偉 聯系電話:0371-657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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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雖然中國居民收入增長很快,但還是有一部分學生朋友需要貸款來完成學業。隨著開學季的臨近,越來越多的同學朋友開始關心生源地助學貸款。很多同學每年都在問什麼時候可以在原籍申請助學貸款。為了讓大家能夠盡快拿到自己需要的學習費用,我在這里給大家講一講。

資料顯示,不同省市自治區的助學貸款申請時間存在差異,一般在每年的6月至8月之間。此外,部分省份的高中生可以提前在生源地預申請助學貸款。需要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每年都要去本省教育廳網站查詢當地的具體申請時間。只能在這里介紹一下2018年部分省份助學貸款申請時間。

陝西

根據陝西省發布的消息,2018年陝西省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為7月1日至8月30日。

安徽省

根據《安徽省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通知》,國家開發銀行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時間為7月16日至9月14日,農村商業銀行為6月1日至10月20日。

海南

根據海南省發布的消息,生源地信用貸款預申請已於4月底啟動,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於6月8日向所在高中提交預申請要求。

廣東

廣東省初三畢業生可於2018年4月1日至5月30日預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以上是關於每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源地助學貸款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2018年就是這樣!

想知道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續?大家這樣做比較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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