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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屋商業貸款利率 2024-09-24 04:17:55
新房只能商業貸款 2024-09-24 04:16:31

財政查企業信託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4-04 16:36:17

A. 信託貸款是什麼意思啊

信託貸款定義 信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運用信託存款等自有資金,對自行審定的單位和項目發放的貸款。 信託貸款分類 信託貸款按委託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為標准,可劃分為兩大類:甲類信託貸款和乙類信託貸款;以貸款的用途分,可劃分為固定資產信託貸款、流動資金信託貸款和臨時周轉信託貸款。 根據項目選定主體的不同以及委託人的不同標准和要求,將貸款分為甲類信託貸款和乙類信託貸款。所謂甲類信託貸款,就是由委託人指定貸款項目,項目風險由委託人負責;乙類貸款則是由受託人選定項目,風險相應由受託人承擔。 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的區別 委託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信託機構自行選定;國家對委託貸款的管理較松,而對信託貸款的管理則與銀行貸款一樣偏嚴。和銀行貸款相比,信託貸款的利率有一定的浮動幅度,因此,信託機構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對一些企業特殊而合理的資金需要給予支持。 信託貸款的主要業務 信託貸款業務主要有聯營投資信託貸款、技術改造信託貸款、補償貿易信託貸款、住房信託貸款等。

B. 政府部門(財政局)可以為企業信託融資擔保嗎

無論是政府哪個部門都無權給任何企業做融資擔保,而且金融機構也不會受理這種擔保信函(因為違法,所以無效)。但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實際問題,一些地方專門成立了投融資擔保的專門機構,而且受財政局、科委等部門的委託開展相應工作,你可以咨詢當地政府部門和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類似機構,以獲得相應的幫助。因此,目前已經有辦法解決你提出的要求了。

C. 信託投資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68家信託公司,70%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其次信託理財計劃絕不是「非法集資」,信託公司在風險控制上和銀行流程基本一樣,必須在抵押足值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企業融資。而且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財方式都是有風險的,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

D. 信託公司貸款 取得收益 涉及哪些稅費

關於印花稅政策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託予受託機構時,雙方簽訂的信託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受託機構委託貸款服務機構管理信貸資產時,雙方簽訂的委託管理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發起機構、受託機構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與資金保管機構、證券登記託管機構以及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簽訂的其他應稅合同,暫免徵收發起機構、受託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受託機構發售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暫免徵收印花稅。發起機構、受託機構因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而專門設立的資金賬簿暫免徵收印花稅。

關於營業稅政策

(1)對受託機構從其受託管理的信貸資產信託項目中取得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全額徵收營業稅。

(2)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貸款服務機構取得的服務費收入、受託機構取得的信託報酬、資金保管機構取得的報酬、證券登記託管機構取得的託管費、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取得的服務費收入等,均應按現行營業稅的政策規定繳納營業稅。

(3)對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取得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對非金融機構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取得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根據財稅[2009]6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該條規定已經失效。)

關於所得稅政策

(1)發起機構轉讓信貸資產取得的收益應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轉讓信貸資產所發生的損失可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扣除。發起機構贖回或置換已轉讓的信貸資產,應按現行企業所得稅有關轉讓、受讓資產的政策規定處理。發起機構與受託機構在信貸資產轉讓、贖回或置換過程中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支付價款和費用,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支付價款和費用的,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對信託項目收益在取得當年向資產支持證券的機構投資者分配的部分,在信託環節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在取得當年未向機構投資者分配的部分,在信託環節由受託機構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在信託環節已經完稅的信託項目收益,再分配給機構投資者時,對機構投資者按現行有關取得稅後收益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處理。

(3)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貸款服務機構取得的服務收入、受託機構取得的信託報酬、資金保管機構取得的報酬、證券登記託管機構取得的託管費、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取得的服務費收入等,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4)在對信託項目收益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期間,機構投資者從信託項目分配獲得的收益,應當在機構投資者環節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應稅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獲得的差價收入,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所發生的損失可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扣除。

(5)受託機構和證券登記託管機構應向其信託項目主管稅務機關和機構投資者所在地稅務機關提供有關信託項目的全部財務信息以及向機構投資者分配收益的詳細信息。

(6)機構投資者從信託項目清算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應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清算發生的損失可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扣除。

受託機構處置發起機構委託管理的信貸資產時,屬於本通知未盡事項的,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處理。

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

從1998年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針對證券投資基金發布了若干政策,現將有關規定梳理如下:

1.關於印花稅政策

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企業,下同)買賣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統一規定繳納印花稅。

2.關於營業稅政策

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免徵營業稅。

3.關於企業所得稅政策

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4.關於個人所得稅政策

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儲蓄存款利息以及買賣股票價差收入,在國債利息收入、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個人買賣股票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所得稅。

E. 某央企信託涉嫌非法放貸

近年來,在通道業務不斷壓縮和房地產信託受限的背景下,消費金融逐步成為信託業新的業務增長點。

截至2018年底,消費金融信託業務規模已經達到3000億,超過百億的信託公司有6家,分別是外貿信託、雲南信託、渤海信託、中融信託、中航信託和中泰信託。

在規模激增的同時,部分信託公司不斷地擴張消費金融業務邊界,從最初的「流貸模式」開始轉變為利潤更高的「助貸模式」。

通常做法是,助貸平台推薦借款人,由信託公司審核後直接與個人簽訂消費金融信託貸款合同並發放貸款,借款人直接向信託公司還款。助貸平台不再直接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費用,而是由信託支付給助貸機構服務費。

那麼信託公司直接向個人發放貸款,是否合規呢?

最近的一個司法判例,可能會給我們一些啟示!

根據上面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顯示,在執行過程中,查明2018年至今申請執行人(外貿信託)在本院有142件針對不同對象的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執行案件,本院於2020年5月28日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外貿信託,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五日內提交向本院提交其公司「向 社會 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相關金融許可手續。申請執行人外貿信託向本院提交的金融許可證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中未顯示有「向 社會 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金融許可。

本院認為:申請執行人以盈利為目的經常性的向 社會 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其未舉證證明其取得了相關部門的金融許可,對於未經依法批准向 社會 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金融活動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的執行請求。

這是第一例因為信託公司沒有「向 社會 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金融許可而被駁回的司法判例,那其他信託公司開展的消費金融是不是也存在同樣的風險呢?

目前,監管方面並沒有單獨出台針對信託的個人貸款業務規范,而網貸借款人正屬於 社會 不特定對象,如果信託公司以出借人的身份與網貸借款人訂立借款合同向其發放貸款,而又不具有向 社會 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金融許可,那麼信託公司可能涉嫌非法放貸,而非法放貸行為人實際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財物,均應計入違法所得。

從2019年開始,全國各地均開始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認定標准就是涉案數量,一旦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相應的借貸合同認定無效,借款人應返還借款本金,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給付資金佔用使用費用。

根據執行裁定書,從2018年至今申請執行人(外貿信託)在本院有142件針對不同對象的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執行案件,筆數遠遠超過「職業放貸人」規定的數量,這也是法院加強審查的原因。

各位小夥伴,你們對這個案例怎麼看,歡迎留言交流!

F. 企業採用信託貸款融資方式有什麼要求對貸款企業有什麼好處

企業融資方式多種多樣。除向銀行貸款外,還可以通過商業信用、商業票據貼現或轉讓、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企業債、通過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股票上市、增發股票、配股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 表1:國內金融市場融資情況表 項目全年融資量(億元人民幣)比重(%) 200420032002200420032002 國內金融市場融資額297973790923976100.00100.00100.00 貸款22600299361922875.8578.9680.20 國債53436280346117.9316.5614.40 企業債3433363251.150.901.40 股票151113579625.073.584.00 資料來源:中國金融發展報告,2005 表1顯示,盡管銀行貸款仍然是我國各種所有制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但股票融資、債券融資近年來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根據有關統計,自2006年資本市場恢復融資功能以來,2006年全年的預計籌資額超過2100億,其中IPO融資約為1600億,上市公司再融資約為500億。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允許合資格的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籌集經營所需要的資金。至2006年5月,僅一年的時間,共為157家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總量達到2532億元。 不同融資方式的期限、流動性與違約風險不同,並且投資者所要求的收益率也不相同,這些都註定了資本成本的不同。當公司有多種融資方式可供選擇時,存在一個取捨與配置的問題,這種決策的過程之中,資本成本是最終確定融資方式的重要考量因素。 銀行貸款利率 改革開放以來,銀行根據宏觀經濟調控的需要,多次調整了存貸款利率;同時,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企業效益,對利率結構也進行了相應調整,對不同建設項目實行財政貼息、差別利率、優惠利率、浮動利率和罰息制度。 銀行利率的變動通過對金融市場的作用,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籌資成本。例如,我國人民幣貸款的一年期利率在1995年達到12.06%,而目前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約為6.3%。銀行通過對借款企業風險的判斷,還可以採取利率上浮或下浮政策。 票據貼現利率 企業匯票分兩種,一種是銀行承兌匯票,一種是商業承兌匯票。當企業資金緊缺時,可以將手中的匯票向銀行貼現取得資金。 票據貼現利率是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按照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含浮動)加點執行的利率。目前票據市場基本的貼現率大概在3%-3.3%之間。商業銀行可以根據票據金額的大小、到期期限的長短,以及企業的資信狀況等與企業商定貼現率。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各商業銀行在票據市場中競爭比較激烈,不少銀行抱著「寧失利率,不失市場」的態度,給予前去貼現的企業更大的利率下浮空間。前些年央行對東北地區銀行票據貼現業務的大檢查中發現,該地區的貼現利率曾經為1.8%-1.9%左右。 應付債券利率 近些年,我國企業債券的票面利率呈逐步下降趨勢。以10年期品種為例,2005年初該品種仍延續上年的主流方案,採取有明顯升息保護作用的保底浮動條款;到了4月份,隨著市場對升息預期的淡化,保底浮動條款被純固定條款所取代,10年期的固定利率一般在5.05%左右;而到了7月份,10年期企業債券的固定利率進一步降到了5%以下;8月18日發行05鐵通債(96.150,0.00,0.00%)的票面利率為4.60%;2006的年年初重慶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發行的10年期企業債,票據利率僅為4%。 短期融資券利率 短期融資券之所以受到企業的青睞,一是比發行企業債,甚至比向銀行貸款更快捷,發行周期通常在一個月之內;二是短期融資券的利率較低,一年期短券的利率大約在3%-4%之間。 企業越大,發行短券的利率往往也越低。如中國電信200億元一年期短券的利率僅為3.05%,比當時5.85%的商業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低2.8個百分點。 權益融資成本 權益融資(如IPO、增發、配股等)成本是一種機會成本,由於股票風險高於債券,所以權益資本的成本應該高於負債資本的成本。然而,由於曾經存在的股權分置等因素,我國上市公司以前不太重視股權成本。我們認為,不管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還是公司的管理層在後股權分置時代都必定會重視上市公司股權資本成本的估算。 創業融資是創業籌備階段和企業草創階段的融資,這個時期對於創業者來說,最難解決的便是資金問題。其實只要願意想辦法,創業者有眾多途徑可以解決融資問題。 創業融資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有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兩種形式。所謂間接融資,主要是指銀行貸款。銀行的錢不好拿,這誰都知道,對創業者更是如此。但在某種情況下也有例外,就是在你拿得出抵押物或者能夠獲得貸款擔保的情況下,銀行還是很樂意將錢借給你的。較適合創業者的銀行貸款形式主要有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兩種。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一般情況下,缺乏經營歷史從而也缺乏信用積累的創業者,比較難以獲得銀行的信用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以其所擁有的財產作抵押,作為獲得銀行貸款的擔保。在抵押期間,借款人可以繼續使用其用於抵押的財產。當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有關法規將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用所得錢款優先得到償還。適合於創業者的有不動產抵押貸款、動產抵押貸款、無形資產抵押貸款等等。 不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作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獲銀行承認的有價證券,以及金銀珠寶首飾等動產作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無形資產抵押貸款:是一種創新的抵押貸款形式,適用於擁有專利技術、專利產品的創業者,創業者可以專利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向銀行作抵押或質押,獲取銀行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方向銀行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第三方保證人作為還款保證,借款方不能履約還款時,銀行有權按約定要求保證人履行或承擔清償貸款連帶責任的借款方式。其中較適合創業者的擔保貸款形式有 自然人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從2002年起,除工商銀行外,其他一些國有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也可視情況提供自然人擔保貸款。 專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目前各地有許多由政府或民間組織的專業擔保公司,可以為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北京中關村擔保公司、首創擔保公司等屬於政府性質擔保公司,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此類性質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些擔保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創業者可以積極申請,成為這些機構的會員,以後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這些機構提供擔保。與銀行相比,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則顯得更為靈活。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託管擔保貸款:一種創新的擔保貸款形式。對於一些草創階段企業,雖然土地、廠房皆為租賃而來,現在也可以通過將租來的廠房、土地,經社會資產評估,約請託管公司託管的辦法獲取銀行貸款。如上海百業興資產管理公司就可以接受企業委託,對企業的季節性庫存原料、成品庫進行評估、託管,然後以這些物資的價值為基礎,為企業獲取銀行貸款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通過這種方法,企業既可以將暫時用不著的「死」資產盤活,又可以獲得一定量銀行資金的支持,緩解資金壓力,是一件一舉兩得的好事。 除此之外,可供創業者選擇的銀行貸款方式還有買方貸款,如果你的企業產品銷路很好,而企業自身資金不足,那麼,你可以要求銀行按照銷售合同,對你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你可以向你產品的購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這就是買方貸款。 項目開發貸款:如果你的企業擁有具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你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銀行還可以視情況,為你提供一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此類貸款較適合高科技創業企業。 出口創匯貸款:對於出口導向性企業,如果你一開始就擁有訂單,那麼,你可以要求銀行根據你的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為你的企業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銀行還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等於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 除向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外,創業者還有許多獲取直接融資的渠道,如股權融資、債權融資、企業內部集資、融資租賃、風險投資等等。 股權融資: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融資方通過出讓企業股權獲取融資的一種方式,大家所熟悉的通過發售企業股票獲取融資只是股權融資中的一種。對於缺乏經驗的創業者來說,選擇股權融資這種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股權出讓比例。股權出讓比例過大,則可能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股權出讓比例不夠,則又可能讓資金提供方不滿,導致融資失敗,這個問題需要統籌考慮,平衡處理。 債權融資:指企業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資方式。民間借貸應該算是債權融資中的一種,且是為人們所最常見的一種。自從孫大午事件後,很多企業就對民間借貸產生了一種畏懼心理,怕擔上「非法集資」的帽子。對於非法集資,有特別重要的界定值得注意,就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根據這一點,如果不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就不能叫非法集資,而應算是正常的民間借貸。另一點是非法集資通常數額巨大。把握住這兩點,在進行民間借貸籌集創業資金時,就不容易觸犯禁忌。 企業內部集資:指企業為了自身的經營資金需要,在本單位內部職工中以債券、內部股等形式籌集資金的借貸行為,是企業較為直接、較為常用、也較為迅速簡便的一種融資方式,但一定要嚴格遵守金融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融資租賃:一種創新的融資形式,也稱金融租賃或資本性租賃,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租賃。其一般操作程序是,由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有融資和融物雙重職能的租賃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貨方三方當事人,並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同所構成。出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在租賃期內,由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承租方按合同規定選擇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承租人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可以通過融物而達到融資的目的。對於缺乏資金的新創企業來說,融資租賃的好處顯而易見,其中主要的是融資租賃靈活的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遞增或遞減支付,使承租用戶能夠根據自己的資金安排來定製付款額;全部費用在租期內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減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大大簡化了財務管理及支付手續,另外,承租方還可享受由租賃所帶來的稅務上的好處。 風險投資:1999年以來,風險投資在國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國內幾乎每一個成功的互聯網企業的背後,都可以看見風險投資的身影。對於創業者來說,尤其是對於高科技領域的創業者,尋求風險投資的幫助,是一個值得認真考慮的途徑。風險投資中的天使投資,更是專門為那些具有專有技術或獨特概念而缺少自有資金的創業者所准備。天使投資者更多由私人來充當投資者角色,投資數額相對較少,對被投資企業審查不太嚴格,手續更加簡便、快捷,更重要的是它一般投向那些創業初期的企業或僅僅停留在創業者頭腦里的構思。 創業者還要善於利用政府扶持政策,從政府方面獲得融資支持,如專門針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專門針對科技型企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專門為中小企業「走出去」准備的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還有眾多的地方性優惠政策。巧妙地利用這些政策和政府扶持,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根據中發〔2002〕12號文件精神,為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組織起來就業,對於誠實守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下崗失業人員,針對他們在創業過程中缺乏啟動資金和信用擔保,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的實際困難,由政府設立再擔保基金。通過再就業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可向銀行申請專項再就業小額貸款,該政策從2003年初起陸續在全國推行。其適用對象: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國有企業失業職工;3、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安置的人員;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貸款額度一般在2萬元左右(有關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4年第1期文章《創業扶持貸款幫你創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支持方式主要有:1、貸款貼息:對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以擴大生產規模。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可不超過200萬元;2、無償資助: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3、資本金投入:對少數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有較大市場,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可採取成本投入方式(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3年第5期文章《創新基金,創業企業「獎學金」》)。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安排的專門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專項資金。2000年10月,財政部與外經貿部為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高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力,聯合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規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性質、使用方向、方式及資金管理等基本原則。2001年6月,兩部委又根據此辦法的原則,聯合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對這項資金的具體使用條件、申報及審批程序、資金支持內容和比例等具體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2001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年度安排規模是4.5億元人民幣,2002年度已增加到6億元。3年中,這項中央財政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活動的政府性基金,已經資助了全國近萬家中小企業到國外參展或拓展國際市場(有關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3年第11期文章《中小企業如何吃免費「皇糧」》)。 地方性優惠政策:如早在1997年杭州市創辦高科技企業孵化基地時,就規定對通過資格審查進駐基地的企業將提供免3年租費的辦公場所,並給予一定的創業扶持資金。近年杭州市又提出建設「天堂矽谷」,把發展高科技作為重點工程來抓,與之相配套的措施是杭州市及各區縣(市)均建立了「孵化基地」,為有發展前途的高科技人才提供免費的創業園地,並撥出數目相當可觀的扶持資金。在全國各地許多地方都有類似的創業優惠和鼓勵政策,如上海的張江高科技園區、北京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等等,創業者要學會充分利用相關政策。 巧借外力籌措創業資金:2000年8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與聯華便利合作,推出面向創業者的「投資7萬元,做個小老闆」的特許免擔保貸款業務,由聯華便利為創業者提供集體擔保,浦發銀行向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者提供7萬元的創業貸款,建立聯華便利加盟店,許多缺乏資金的創業者因此得以圓創業夢。像聯華便利一樣,現在很多公司為迅速擴大市場份額,常會採取連鎖加盟或結盟代理等方式,推出一系列優惠待遇給加盟者或代理商,如免收加盟費、贈送設備、在一段時間內免費贈送原材料,對代理商先貨後款、延後結款賒購賒銷等等,雖然不是直接的資金扶持,但對缺乏資金的創業者來說,等於獲得了一筆難得的資金。 對於創業者來說,善用自我積累,進行滾動發展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雖然發展速度可能會相對慢一些,但是沒有包袱,做事可以更加從容,保持一種良好心態。創業者還可以選擇典當等方式籌措創業資金;通過參加各種創業比賽,媒體炒作,吸引投資方注意力,從而獲得融資;通過第三方牽線搭橋獲得項目融資或創業融資,如2003年,通過《科學投資》牽線搭橋獲得項目融資的讀者就有十幾位。 創業融資的方法多種多樣。創業者需要靈活性,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拘泥於一個定式。 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中小企業的資金問題在我國表現得更為復雜,既表現在融資難上,又表現在從表面上看的、所謂的負債「過度」的反常現象上。 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中小企業的資金的來源無非是以下幾種:一是自籌,二是直接融資,三是間接融資,四是政府扶持資金等。 關於自籌資金。它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泛,主要有業主自有資金;風險投資資金;企業經營性融資資金;企業間的信用貸款;中小企業間的互助機構的貸款;以及一些社會性基金的貸款等等。關於直接融資。是指以債券和股票的形式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渠道。關於間接融資。主要包括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貸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 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從融資的角度看,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各類型的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和要求各不相同。 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比較 政府的資金支持是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綜合各國的情況來看,政府的資金支持一般能佔到中小企業外來資金的10%左右,具體是多少則決定於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相對重視程度以及各國企業文化的傳統。各國對中小企業資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發達國家企業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40-50%。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稅負相對輕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負擔仍較重。為進一步減輕稅負,各國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財政補貼。財政補貼的應用環節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 3、貸款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 4、風險資本。歐美等國家多由民間創立、而日本等國主要為政府設立。 5、鼓勵中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塊」,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 國外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為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正常的資金融通體系和渠道,完善我國政府的資金扶持政策體系,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特提出如下建議: 1、進一步加快現代規范的企業制度建設,還公司制中小企業符合市場經濟運行機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資權。 2、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鼓勵中小企業間建立互助金融組織。 3、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第二板塊市場」。 4、鼓勵中小企業的創業者向親朋好友借資。 5、要從稅收、財政支出、貸款援助和直接融資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資金扶持政策體系。 6、依國情選擇中小企業的扶持重點。 7、建立中小企業平穩「退出」的安撫政策。 目前在國內私募網站中私募排排網是比較好的|好買網比較傾向於公募基金|然後提供一站式高凈值服務又有私募等等訊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財富網了|希望答案對你有用哦。

G. 誰知道中小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是找財政廳哪個部門咨詢呀

★中小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是找財政廳企業處或工貿發展處。
就是找財政廳管企業的處。各省的名稱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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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廣東省財政廳,是:
工貿發展處
職責:
承擔工交、地質、安全生產、電力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和產業政策;承擔工交、商貿等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承擔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承擔資產評估行業監管工作;承擔省財政支持現代產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擬訂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的財政政策,承擔有關資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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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財政廳,是:
企業處
主要任務是:承擔省經貿委、省國資委等工商經濟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發展以及相關行業的財政政策;牽頭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行業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省政府對口支援相關資金管理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參與擬訂工業、內貿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
(二)參與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培育新興戰略性產業,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三)負責擬訂支持生產性服務業、服務業功能區、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四)負責擬訂促進節能降耗、循環經濟及清潔生產發展的財政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五)參與研究流通體制改革,參與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六)參與擬訂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相關政策,負責重要商品(白糖、菜、生豬、醫葯等)儲備資金和價格補貼資金管理,參與擬訂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的政策,管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
(七)參與擬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食品安全等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八)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九)參與擬訂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產學研聯合、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十)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研究國有企業改革政策。
(十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
(十二)負責有關省屬企業財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省財政直接撥付省屬企業補貼、支出項目的管理;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並、破產等有關政策的研究制訂和實施;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十四)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五)指導所聯系部門(單位)預算的編制;負責所聯系部門(單位)預算的審核、批復、調整工作;會同所聯系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准、定額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審核批復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十六)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監督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省政府對口援疆、援藏、援三峽資金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業務和監管職責。
(十九)辦理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聯系的預算部門(單位)包括: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機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省石油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省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省船舶工業集團公司、省交通運輸(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H.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布《信託投資公司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損失沖銷的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規范信託投資公司整頓過程中的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損失沖銷工作,維護所有者、經營者和債權人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企業財務通則》、《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清產核資政策制度,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指定並公布一批具有相應資格的中介機構(包括境外知名的中介機構)名單,信託投資公司在指定范圍內委託中介機構進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中介機構負責對信託投資公司境內外機構的本外幣資產、負債(含或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徹底清查,並提出資產評估報告書、資產質量和資產實際損失報告。第三條承擔信託投資公司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的中介機構必須是取得相應資格的無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第四條全國性信託投資公司的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由中央黨政機關金融類企業脫鉤工作小組和中國人民銀行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的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第五條承擔清產核資的中介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和清產核資的政策、制度規定,對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重點做好資產清查和資金核實工作。第六條對資產和清查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貨幣資金的清查。1、對現金及貴金屬的清查。要實地盤點檢查日庫存現金及貴金屬,並倒推清產核資時間點庫存現金是否與賬面數相符。現金明細賬按查實數確認。2、對存放人民銀行及存放同業款項的清查。按人民銀行對賬單、同業對賬單及銀行存款詢證函確認人民銀行及存放同業款項余額。
(二)信貸資產的清查。
1、就貸款情況嚴格進行函證,未回函貸款及回函不認證的代款,應查清未回函的原因,並督促回函。2、按貸款合同清查貸款的真實性。如果借款人是虛假的,應查清性質及資金去向。3、按《貸款通則》等要求,對逾期貸款、呆滯和呆賬貸款予以核實,分類披露。4、對信用放款及抵押(質押)貸款予以核實分類。對屬於無效擔保、抵押的貸款,應補辦保證或抵押手續,否則視為信用貸款。對認定為呆賬貸款的,應逐筆登記呆賬貸款確認表,對貸款基本要素、呆賬認定依據等予以說明。5、對貸款資產進行評定。在逐筆調查取證核實的基礎上,根據債務人的信用程度、盈利能力、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綜合因素進行評定。
(三)拆借資金的清查。按拆借合同要素,逐筆核實拆借資金,並分類披露。
(四)應收賬款的清查。1、應收利息的清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權責發生制原則,依據借款合同逐筆進行核實。對銀行存款、存放同業、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拆放同業、各項貸款等項目的應收利息,均應按核實後賬面價值以借款合同利率和合同簽訂日的法定利率分別計算到基準日。2、其他應收款的清查。清查應收款項的債權是否存在,審核科目核算的正確性。
(五)投資的清查。1、對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進行清查,確認其所有權及持有形式;投資行為的合法性、真實性;賬實是否相符。2、對長期投資中非股權投資部分,根據業務內容分別進行清查。要重點核查對土地、房屋項目的長期投資。
(六)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的清查。對由委託人指定項目、提供委託資金、承擔經濟責任的委託貸款,結合委託存款,逐筆函證確認。對無法確認的,視同信用貸款。將委託投資與委託存款相結合進行清查。確認委託合同的真實性。無法確認的,列入投資進行清查。
(七)自營證券的清查。1、嚴格區分自營證券業務與代理證券業務,並對自營證券的金額、種類和買入價格分別進行核實。2、代理證券業務的清查。代理發行證券按委託單位和代理發行證券的金額、各類分別進行核查。代兌付證券按委託單位和代兌付債券種類分別進行核查。代售證券按交易方式分別進行清查。3、買入返售證券的清查。按人民銀行規定審核其真實性。對沒有真實債券的買入返售證券,對方為金融機構的,調整到同類拆放科目核算;對方為企業或個人的,調整到貸款科目核算。
(八)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的清查。1、核實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已提折舊額是否真實、准確。對清查出的各項盤盈、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2、審核在建工程的有關報批手續是否完備,並對在建工程的成本進行審查,剔除不合理的部分。
(九)無形資產的清查。對無形資產的成本構成查驗核實,調整不應計入成本的內容。重點清查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檢查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手續。各金融機構使用的土地,凡已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按土地使用證的數量確認;沒有領取土地使用證的,使用單位應予以說明。
(十)遞延資產的清查。准確核算原發生額和構成,審查受益期和攤銷額是否合理。對不合理部分進行調整。
(十一)租賃資產的清查。審查租賃業務的合法、合規性,准確核實租賃資產的實際成本。逐筆核實租賃資產的對象、期限,並對租金逾期予以披露。
(十二)其他資產的清理。重點清理賬外資產。對賬外資產(含賬外經營),在報告中予以說明;對難以定性的,可暫不並賬,在報告中詳細說明或單獨出具報告書。
(十三)呆賬准備金、壞賬准備金和投資風險准備金的清查。按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查信託投資公司計提各項准備金准確性。
(十四)對表外科目的清查。表外科目主要包括對外擔保、重要空白憑證、表外應收利息等。1、要對公司提供的對外擔保進行全面清理,確認擔保責任。2、清理重要空白憑證。3、對表外應收利息,要根據財務制度將不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到的利息列入本科目核算。

I. 企業借款給信託公司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61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章收入處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由此可見,企業之間的借貸是違法的。
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之所以為法律所禁止,除了違反國家有關金融貨幣專營的規定外,還因為:第一,信貸杠桿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如果允許企業之間借貸,而人民銀行又無法對這種借貸進行管理監督,信貸杠桿的宏觀調控作用便會大為削弱。第二,資金市場的發展規模及資金這種特殊資源按市場規則的優化配置,與國家經濟建設的全局有極大關系。資金市場的主體歷來都是銀行,並且歷來由國家通過制訂和執行金融法規政策調控。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使資金脫離銀行控制而形成「體外循環」,形成不受國家金融法規政策調控和不受人民銀行監督管理的地下資金市場。其發展結果必然使資金市場規模失控,並且使資金不能按市場規則優化配置,這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育和有序運轉及國民經濟的健康均衡發展十分不利。第三,無論是從事商品生產、商品流通的企業還是從事其他服務業的企業,他們制定企業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他們的營業范圍時,不可能批准該企業可以從事借貸活動。因此,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也違反企業設立的宗旨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61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章收入處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由此可見,企業之間的借貸是違法的。

J. 財政局一般在哪種情況下會查公司的賬

只要企業接受到財政局的專項指標,即專項指標,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局就會到你企業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