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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業貸款風險

發布時間: 2023-04-05 01:17:55

㈠ 我國國際信貸的大體情況.特點.存在的問題.解決方式

我國國際信貸存在的問題
(一)信貸風險度量方法落後
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受理貸款申請時候可以用來度量風險大小的方法陳舊,依然主要依靠傳統的一定行為主的分析方法,貸款的發放根據表面上可以觀察到的財務數據為基礎,貸款依賴借款人的誠信品質為歸還保障,忽視貸款本身存在的風險,擔保的流動性、易變動性被授信銀行忽視,等到還本付息出現困難時,銀行來一項新的擔保品價值要麼價值下降,要麼不容易變現,給銀行的信貸造成風險。
在國際信貸市場上,商業銀行決定是否授信的標准以及用於檢測風險變化的機制不夠合理,使用的方法沿襲了以往一定行為主的特點,跟不上信貸市場外部環境變化和市場升級的需要。隨著信貸市場「脫媒」融資的出現,信貸市場上的金正將日趨激烈,優質客戶的分流和信貸市場整體客戶質量下降,這對於信貸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信貸定價機制僵硬
商業銀行信貸定價關系著銀行最終的收益及盈利情況,可以說,信貸定價是商業銀行的一道生命線。利率定價的核心在於銀行價格證詞的決策,其根本出發點在於業務或者產品的價格能夠在覆蓋銀行各項承辦的基礎上實現銀行既定的盈利目標。銀行信貸資產作為一種風險資產,除要求獲得無風險收益以外,還要求獲得與風險對稱的報酬,以此來彌補貸款損失的波動。
對於我國商業銀行來說,信貸利潤依舊是銀行最為主要的利潤來源,貸款利率的制定便成為商業銀行信貸業務開展的關鍵。但目前的情況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根據風險大小決定不同程度補償的這種機制卻沒有建立,有些浮動范圍無法彌補所承受的風險補償;另外,基準利率的缺位是商業銀行在確定風險補償是沒有根本的基礎,最終以就用主管的判斷去替代最後的理性決策,使得利率的制定無法及時反映申貸企業的風險類型,從而在定價機制上抵禦信貸風險。
(三)離岸銀行業務管理困難
我國商業銀行離岸銀行業務的外來資產和負債高於其當地的經常賬戶。大部分金融業務與當地居民並無緊密聯系。離岸金融機構則可以免受一系列監管,如銀行存款不受儲備要求、所得稅豁免、無利率和匯率限制,沒有相關稅收、外匯管制和規章制度的限制環境,有些甚至於不對負責、股本金、資本充足和流動性作限制,最重要的優勢之處在於嚴格銀行保密法和嚴格公司保密法,銀行可以不披露客戶信息,為客戶資產保密。如此寬松的金融監管對金融機構及揮毫無限制,空殼公司、信箱公司等不具名公司紛紛登陸,犯罪分子可以在這些地方進行匿名存款,設立匿名公司,是犯罪收益難以被發現。
我國信貸管理的方法
(一)商業銀行國際信貸評估風險控制分析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事前控制的作用是在貸款業務發生前進行風險預測。信貸客戶與商業銀行都是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承擔者,對信貸客戶進行評估對於信貸風險的事前識別和控制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事前控制的實施,需要建立信貸客戶評價體系。信貸客戶評價是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採取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客戶的資信狀況進行分析和評估,並據此就客戶的償還能力做出全面的評價,以了解客戶履約還款的可靠程度。然後根據評價的結果對不同的客戶採取相應的信貸政策,有針對性地加強貸款管理,防範信貸風險。信貸客戶評價要解決以下三個問題:(1)客戶基本情況如何;(2)對客戶進行信用等級的評定,從而決定是否為客戶提供信貸服務;(3)為客戶提供多少授信額度。根據這三個問題,對信貸客戶評價包括對客戶評價分析、對客戶的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量分析三部分。這大大降低了信用貸款的風險。
(二)設立風險管理部門
上面說了要對信貸客戶進行評價,那麼有誰來評價呢?怎麼評價?這就是風險管理部門的責任了。加強風險的方法能力首先必須按照內部控制的「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建立「信貸制度制定權」、「貸款發放執行權」和「風險貸款處置權」三權分立的貸款審查組織架構,從而在組織機制上實現信貸業務的科學決策,達到風險控制的目的。這種三權分立的組織構架強化業務操作、風險控制部門的相對分離,要求建立相對獨立的風險調查制約系統、風險審查制約系統、風險審批制約系統和風險檢查制約系統並強化統一經營層次內閣業務運作系統之間的制約關系。(1)專職「信貸制度制定權」的信貸管理部門。(2)「貸款發放執行權」由兩個相對獨立的部門行使,及信貸業務市場部和信用審查部。(3)處置不良資產的資產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資產管理保全部門。
(三)貸款風險的分類
貸款的風險分類作為信貸風險內部控制的主要業務手段,起作用是在貸款業務發生以後實現貸款風險控制,就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的事件過程而言,具有事中控制的特點。貸款風險分類作為信貸風險管理的非實時控制手段,在事前客戶評價於是後問題貸款處理之間起到銜接的作用,其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貸款風險分類是對貸款業務進行分析評價,而貸款業務是在客戶評價基礎上發生的,貸款風險分類就是結合客戶情況對已發生的貸款業務進行分析,識別貸款存在的風險及分析風險程度,達到貸款風險前期是別的目的。同事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也是客戶評價成果的依據,反饋客戶評價對信貸風險識別的效果。另一方面,在貸款發放後,結合客戶的分析,定期對銀行貸款進行分類,得出貸款質量的定義特徵,指明貸款目前狀態,找出狀態偏差並分析存在的問題,為貸款後管理控制手段的實施提供信息和依據。

㈡ 國際項目融資合同的糾紛有

國際項目融資法律問題
第一節 國際項目融資概述
一、國際項目融資的概念
國際項目融資是指向一個特定工程項目提供貸款,貸款人以該項目所產生的收益作為還款的資金來源並將經營該項目的資產作為貸款人的附屬擔保物的一種跨國融資方式。

二、國際項目融資的特徵
1.政府提供間接保證
雖然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合同價值高,收人穩定,但存在著投資回收期長等不利因素。鑒於私人資本的逐利性和短期行為性,無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證,私人資本是不會投資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
2.融資安排以項目為導向,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非項目投資人本身的資產和實力。

3.項目貸款人的追索權受到限制,項目融資多表現為有限追索權融資
有限追索即當債務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時,主辦人僅以投入到項目中的資產為限,不能要求項目主辦者承擔項目舉債的全部責任。
4.風險分擔
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需要以某種形式在項目投資者、借款人以及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分擔,使項目中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起全部項目的風險責任。
5.融資結構復雜、融資時間長、融資成本高
項目融資需要做好大量有關風險分擔、稅收結構、資產抵押等一系列技術性工作。這就必然造成復雜的融資結構,長時間的融資談判和高額的融資成本。

三、國際項目融資的組織形式
(一)契約式合營方式
契約式合營方式,或稱合作經營,是最常見的一種項目組織方式。它可分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兩種類型。
「法人式」合作經營是指合作雙方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合營實體,以該法人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非法人式」合作經營是指合作雙方不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合營實體,雙方都是獨立的法人,各以自身的法人資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比例在法律上承擔責任。

(二)股權式合資經營方式
股權式合資經營方式,是由合資雙方共同投資組成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並按股權額進行利潤分配。
在以項目融資方式籌集資金時,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將合資企業的資產作為貸款的物權擔保,以企業收益作為償還貸款的主要資金來源。項目主辦人除向貸款人作出有限擔保外,不承擔項目公司(借款人)償還債務的責任。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是由項目國政府或其機構作為項目主辦人,自行投資、自負盈虧地獨立經營,並以承包合同的方式將部分工作交給承包商負責,給承包商一定的報酬。
在採用項目融資方式籌集資時,借款人可以用項目資產和收益作為物權擔保,其中包括將承包合同中的部分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作為還款擔保。
鑒於承包人同貸款人之間並不存在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貸款人決定是否提供貸款時,主要考慮項目主辦人的資信、經營管理能力及項目的經濟可行性等因素。

(四)三種項目融資方式的比較
1.項目主辦人建立一個與其總資產相分離的經濟上獨立的項目單位,從而使項目主辦人獲得多方面的好處
項目的債務不列人項目主辦人的資產負債表,因而不會影響主辦人的資信
項目主辦人對貸款人僅承擔有限的擔保責任
貸款人易於對獨立分離的項目作出比較精確的評估,並能得到可靠的物權擔保

2.項目融資條件下的國際商業貸款不同於通常情況下的國際商業貸款
在項目融資條件下的國際商業貸款,貸款人獲得的擔保是非常有限的,它看重的是項目預期的收益,貸款人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承擔著項目失敗的風險。項目融資規定借款的用途就顯得非常重要
由於項目融資條件下國際商業貸款的貸款人承擔的風險大,因此其利率的規定比一般國際商業貸款的利率高一些

四、項目融資的框架結構
(一)項目的投資結構
項目的投資結構,即項目的資產所有權結構,是指項目的投資者對項自資產權益的法律擁有形式和其他項目投資者之間(如果項目有超過一個以上的投資者)的法律合作關系。
採用不同的項目投資結構,投資者對其資產的擁有形式,對項目的現金流量的控製程度,以及投資者在項目中所承擔的責任和所珍及的稅務結構也會有很大的差異。這些差異會對項目融資的整體結構設計產生直接的影響。

(二)項目的融資結構
項目融資通常採用的融資模式包括:投資者直接融資;通過單一項目公司融資、融資租賃、BOT模式和ABS模式等幾種方式。
融資結構的設計可以按照投資者的要求,對幾種模式進行組合、取捨,以實現預期目標。

(三)項目的資金結構
項目的資金結構設計用於決定在項目中股本資金、准股本資金和債務資金的形式、相互之間比例關系以及其資金來源。
經常為項目融資所採用的債務形式有商業貸款、銀團貸款、債券、商業票據、政府出口信貸、融貸租賃等。

(四)項目的信用保證結構
項目融資的安全性來自兩個方面:
項目本身的經濟強度
項目未來的現金收益和自身的資產價值
來自項目之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擔保。
擔保可以是由項目的投資者提供的,也可以是由與項目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方面提供的
擔保可以是直接的財務保證,如成本超支擔保、不可預見費用擔保等,也可以是間接的或非財務性的擔保,比如長期購買(或租賃)產品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等
這些擔保形式的組合構成了項目的信用保證結構。
一般而言項目的經濟強度高,信用保證結構就會相對簡單,條件就相對寬松;反之,就會相對復雜和相對嚴格。

五、國際項目融資的參與人
(一)貸款人
貸款人可以是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一些國家政府的出口信貸機構及國際金融組織
(二)借款人
一般是項目投資者專門為某特定項目融資而成立的一家單一目的的獨立項目公司
(三)主辦人
項目主辦人可以是政府或公司。大型工程項目的主辦人除東道國政府或私營企業外,一般都吸收一家外國公司參加,以便利用外國公司的投資和專門技能,並可利用外國公司的信譽,吸引外國銀行的貸款。

(四)項目使用方或項目產品的購買方
項目使用方或者項目產品的購買方通過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產品的長期購買合同或者項目設施的長期使用合同保證了項目的市場和現金流量,為項目融資提供重要的信用支持
(五)保證方
國際項目的貸款人為了降低貸款風險有時還會要求東道國中央銀行、外國的大銀行或大公司向其提供保證,特別是完工保證和償債保證。
(六)項目建設的工程承包方
工程承包公司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工程建設合同承擔項目的設計和建設。
工程承包公司的信譽、工程技術能力和以往的經營歷史記錄,在很大程度上可直接影響到貸款人對項目建設風險的判斷。

(七)項目設備、原材料和能源供應方
項目設備、原材料和能源供應方與項目公司簽訂供應合同,向項目提供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設備、原材料和能源
設備供應商通過延期付款或低息出口貸款的安排,以及項目原材料、能源供應商以長期的優惠價格條件為項目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對減少項目的不確定性、降低項目成本和風險都非常有利

(八)中介機構
項目融資通常結構復雜,規模巨大,涉及不同國家的當事人,項目投資者或者貸款人往往需要聘請具有專門技能和經驗的專業人士和中介機構來完成組織安排工作。這些中介機構有項目融資顧問、法律、稅務顧問、投資銀行、商業銀行等等,他們在項目融資活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決定項目融資成敗的關鍵。

1、項目融資顧問
一類是只擔任項目投資者的顧問,為其安排融資結構和貸款,而自己不參加最終的貸款銀團
另一類是在擔任融資顧問的同時,也參與貸款,作為貸款銀團的成員。
2.法律、稅務顧問
項目融資中大量的法律文件需要有經驗的法律顧問來起草和把關
項目融資結構要達到有限追索的目的,必須有具有豐富經驗的會計或稅務顧問來檢查這些安排是否適合於項目所在國的有關規定,是否存在潛在的問題或風險。
3.投資銀行或商業銀行
受託銀行主要代表貸款人的利益設立託管賬戶,負責託管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收益監管,確保在從工程項目的收益中撥出足夠的款額來清償貸款以前,不讓項目主辦人動用這筆款項。

(九)政府機構
微觀方面,政府部門可以為項目的開發提供土地、良好的基礎設施、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某種形式的經營特許權,減少項目的建設風險和經營風險;政府部門還可以為項目提供條件優惠的出口信貸或貸款擔保、投資保險,這種貸款或貸款擔保可以作為一種准股本資金進入項目,促成項目融資的完成。
宏觀方面,政府可以為項目批准特殊的外匯政策或稅務政策等種種優惠政策,降低項目的綜合債務成本,提高項目的經濟優勢和可融資性。
第二節 國際項目融資的風險
一、國際項目融資風險概述
國際項目融資的風險是指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潛在事件或狀態。
在國際項目融資的最初,不管是項目的主辦人,還是貸款人,所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是風險的識別。因為只有對風險進行正確的評估,才有可能有效地降低和防範風險,保證貸款人的貸款得以償還,投資者的利益得以實現。
國際項目項目融資中的風險大體可分為兩類: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

二、系統風險
與宏觀環境有關,自身不可控制的風險
(一)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是因借款人所在國發生某些政治性的意外事件而引起的風險。當簽訂合同時的基礎情況巳經發生意想不到的變化,使當事人履行合同變得相當艱難或根本沒有可能,大多數國家的法律制度都規定可以免除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二)法律風險
國際銀團貸款的法律風險是指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潛在法律因素。
對於貸款人來說,它既包括與國家信用相關的法律風險,又包括與借款人自身信用有關的法律風險。
對於借款人來說,貸款人常常處於優勢地位,貸款法律文本一般由貸款人起草和提供,處於弱勢地位的借款人須識別國際銀團貸款合同中可能出現的「霸王條款」,防止掉人法律陷阱,隨時准備抗辯。

三、非系統風險
非系統風險指可以自行控制和管理的風險,它包括完工風險、經營維護風險等。
(一)完工風險
項目建設開發階段的風險又稱為完工風險
1.不能完工或遲延完工風險
如果項目不能按期完工,則不能產生用於償還貸款的現金流量和收益,造成項目公司違約。
2.超預算完工風險
引起超預算完工的原因經常是因為預測和安排的不正確,如果沒有額外的資金支持,甚至會造成項目停工,而且即使籌措到新的貸款,也會減少今後的利潤,甚至可能引起項目公司在運營期間無力償還本息。

(二)經營維護風險
項目一旦完工進人生產運營階段,其主要的風險是能否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來償還貸款和支付投資者的股息。
如果現金流量不足,不但項目主辦人投入的資金血本無歸,而且貸款人的貸款償還也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比起建設開發而言,生產運營階段要長得多,因此,生產運營階段的風險也是項目融資的核心風險之一,包括能源、原料的供給,市場和營運風險、財務金融風險、技術風險等。
第三節 國際項目融資的法律文件
一、國際項目融資的法律文件概述
1.股東成立項目公司的文件
股東成立項目公司的文件是項目融資中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包括:各項政府特許、批准文件;項目發起人之間的合資文件;股東合同;項目公司的組織文件;項目管理文件和技術顧問合同;項目建設文件和分包合同;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履約保函和預付金保函;項目的各種保險文件;使用合同;技術和運營許可證;計劃部門和環境部門的批准書等

2.項目公司與原料供應商的文件
包括各種供貨合同、基本設施供應合同等
3.項目公司融資文件
包括基本融資合同;擔保文件;項目融資人和擔保權益託管人之間的信託、協調或共同貸款人合同;融資文件;發行債券、股票融資的承銷報價文件等
4.支持類文件
包括竣工保函、運輸合同、供銷合同、保險合同、外匯供應合同、出口信貸擔保、多邊機構擔保文件等。
5.法律意見書
包括各參與方行使其項目文件或信貸和擔保文中規定義務時的法律地位和權利;借款人責任的平等地位,當地法律給予某一貸款人優先地位;當地法院發布涉及外國貨幣的判決的可能性;所選擇的用於解決糾紛的法律和法院的有效性,國外判決和仲裁的有效性;是否有訴訟或資產扣押的豁免權,以及豁免程度等。

二、國際項目融資所涉及的主要合同
國際項目融資是通過一系列獨立的合同有機連結起來的,項目融資各方當事人之間的錯綜復雜的權利義務關系都需要通過這些合同法律文件確定下來。
(一)貸款合同
項目融資人向項目公司提供項目融資,需要簽訂貸款合同,就諸如貸款本金、貸款期限、利息支付、還款安排以及違約責任、爭端解決等合同事項作出約定。
由於國際項目融資一般都涉及多方貸款人,因此經常採用銀團貸款的形式。
有時貸款人還包括政府機構、出口信貸機構和國際金融組織,那就會採取聯合貸款的方式。

(二)投資合同
項目的主辦人和項目公司需要簽訂確保項目公司具有償債能力的投資合同。通常由主辦人向項目公司按以下兩種方式提供一定的資金:
主辦人以參加銀團貸款的方式對項目公司進行融資,以保證項目公司有足夠的償債能力
由主辦人為項目公司提供一筆與貸款額相等的資金,以確保項目公司還債
(三)特許合同
由項目主辦人與項目東道國政府代表所簽訂的一種法律文件,它表明東道國政府授予項目主辦人以勘探、開發經營特定項目的權利,確定了該項目在開發和經營管理方面所應遵循的原則

(四)完工擔保合同
在項目主辦人和貸款人之間簽署的為了維護貸款的安全,要求得到項目主辦人對完工期作出實質性的保證和擔保的合同。一份完工擔保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幾方面的保證
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建成項目
如果出現項目建設費用超支的情況,由項目主辦人承擔對項目的超支進行追加融資的責任
主辦人保證項目公司必須滿足有關項目完工的特定的財務檢查等

(五)提貨或付款合同
是項目公司和項目產品的買主間簽署的關於買主無論是否取得項目公司生產的產品均需付款的合同。不管項目公司是否交付產品,買主都必須支付規定的貨款,而且該貨款必須能夠償還貸款和項目經營的費用。
這種合同實際上是項目產品的買主給予項目公司的信貸。

(六)經營管理合同
為加強對項目的經營管理,提高項目的成功把握從而收回貸款,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與第三人訂立長期的項目經營管理合同。
借款人與非東道國的管理公司訂立這種經營管理合同有時需要獲得東道國政府的批准,因為有的國家限制外國人參與大型項目的經營管理。
東道國政府也會要求在該合同中包括進一步僱傭和培訓當地員工和促進技術轉讓的條款。

(七)購買合同
項目主辦人和貸款人之間規定當項目公司違約的時候,項目主辦人將購買相等於貸款金額的貨物的合同。
(八)先期購買合同
通常是由貸款人擁有股權的金融公司和項目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合同規定,金融公司同意向項目公司預付購買項目產品的貨款,項目公司得到該筆款項之後,可用於項目的建設,並對該款支付利息。項目投產後,項目公司應按合同把產品交付給金融公司,再由金融公司把這些產品轉售給第三者,銷售所得即用於償還預付款。

(九)產品支付合同
一般在貸款人和項目公司之間簽訂,主要用於自然資源開發項目。
合同通常規定,項目公司把一定比例的自然資源的權益和銷售資源的收益轉讓給貸款人,這種轉讓一直到項目公司全部償還貸款為止。但是貸款人只獲得轉讓部分的自然資源產品的所有權。如果該部分產品的銷售不足以還清貸款,貸款人則無權再請求補償。
第四節 政府在國際項目融資中的作用
一、政府特許
特許合同是由項目主辦人與項目所在國政府的代表簽訂的一種法律文件,它表明項目所在國政府授予項目主辦人以勘探、開發和經營特定項目的權利,確定了該項目在開發和經營管理方面所應遵循的原則。
由於對很多大型項目來說,如果不先取得項目所在國政府的特許或許可,就無法進行項目的開發、建設,因而特許合同往往是進行項目融資的基礎,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項目融資所採用的法律結構。

特許合同規定的內容:
特許權利的授與、特許經營建設的范圍、特許合同的期間及特殊情況下的延長等
項目建設、經營階段的有關問題,主要包括項目工程設計、建造施工、經營和維修的標准,項目產品的質量標准,項目與現有設施的配套、工期及延誤工期的責任等
政府提供的協助,包括政府提供的財務協助如是否提供融資、保證等及其他協助,如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收益的保障等,以及上述協助的提供方式
財務問題,包括項目成本計劃與回收方案,外匯的兌換及其匯出以及稅務等
所有權問題,包括在項目建設、經營過程中項目公司是否擁有對項目設施的所有權,是否有權以項目設施對外抵押或提供其他擔保,以及期滿時移交的程序及其保證
其他事項,如保險、特許合同終止、違約處理、爭議解決、法律適用以及不可抗力等

二、政府承諾
項目融資的政府承諾,是指項目所在國政府為確保其已同意建設的項目融資的順利進行,使外國投資者具有投資安全感而對項目公司的一種承諾,表明了項目所在國政府願意給予外商特許經營權及承擔部分項目風險的責任與態度。
政府對項目主辦人所作的政策性承諾一般涉及稅收優惠、外匯風險、原材料供應和土地徵用等。
政府對國際項目融資的承諾,不同於一般外資項目的保證,政府只是針對項目融資中「特許合同」而作出承諾。

項目主辦人/貸款人在項目融資中所獲得的政府承諾與民法上的保證的區別:
1.主體不同
民法保證:第三者出面而進行的擔保
政府承諾:主要是政府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承諾
2.內容不同
民法保證:針對當事人一方的某種具體行為包括經營方面的損失
政府承諾:是對官身行為或事實承諾,主要針對政府風險或違約責任,而不會為經營損失承擔責任
3.有無主從合同關系
民法保證與原合同有主從關系
政府承諾則無主從關系

4.責任承擔形式不同
民法保證人與被保證人就約定的具體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政府承諾僅為追究政府責任提供了前提性、可能性
5.適用規范不同
民法保證適用民商法
政府承諾可能導致國家間的糾紛,因而是具有國際公法規范的性質
6.行為性質不同
民法保證是平等的民商事主體的活動,屬於私法行為
政府承諾是對其願意承擔的政治風險、違約責任的承諾和放棄豁免表示,與國家主權、政策等政治關系密切聯系,可視為公法關系

三、政府推動
1.政府通過「排他條款」維持主辦人對項目的獨占性
政府通過「排他條款」解決項目融資中的市場禁入問題
2.「最優惠待遇條款」確保項目公司在競爭中不處於劣勢
「最優惠待遇條款」 通常規定,政府對項目公司採取不歧視政策,政府對項目公司承諾使其享受其他從事相同業務的項目公司能夠享受的一切待遇

3.「介入條款」和「替代條款」使貸教人獲得指定替代人的特權
「介入條款」是指項目公司發生違約事件後,項目主辦人和貸款人有權獲得較長的更正期間。除了貸款人決定放棄項目,否則政府不能立即終止合同,收回項目
「介入條款」通常由「替代條款」來支持
「替代條款」賦予貸款人推薦第三人來替代項目公司的權利

四、政府監管
1.政府對項目公司的價格控制或審核
為防止項目公司對產品或服務價格的壟斷,在國際項目融資的法律架構中,在約定獨占性條款、賦予項目主辦人以獨占權的同時,也了「價格控制或審核條款」,對項目主辦人作相應的限制
一個由政府機構代表和項目公司代表組成的專門機構,負責對項目公司的產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進行審核。該專門機構對項目公司的產品或服務定價有否決權

2.政府對項目公司正常營運的監管
在項目公司處於壟斷地位的情況下,如果項目公司是該領域中某項產品或服務的唯一或主要提供公司,政府對項目管理承包商的任命具有否決權
政府認為必要時,也可自己介入並接管涉及公眾利益的項目
3.政府違約事件的更正期
根據更正條款,對於政府的任何重大違約,在項目公司向政府發出要求更正違約的書面通知之後,政府享有一定期限的更正期
4.政府對項目的收回權
第五節 項目融資及其法律制度在我國的發展
一、我國有關境外項目融資的法律規定
1.我國立法對境外項目融資的定義
境外項目融資是指以境內的建設項目的名義,在境外籌措外匯資金,並僅以項目自身的預期收人和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方式。
2.境外項目融資的適用領域
從國際經驗看,項目融資主要用於部分基礎設施行業和少數重化工行業
在基礎設施行業,項目融資主要用於電力、收費公路和橋梁、電訊行業、供水及污水處理等項目
在其他行業包括煉油、石油、天然氣開發等項目

3.境外項目融資的資金來源
商業銀行提供的銀團貸款或出口信貸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或者商業票據
國際金融組織中的私人貸款部門,如國際金融公司、亞洲銀行私人貸款局等為發展中國家提供的貸款或聯合融資
當項目涉及大宗設備或產品出口時,有關政府出口信貸機構提供的出口信貸或者出口信貸擔保。

4.我國對境外項目融資的監管制度
1997年國家計劃委員會《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我國境外項目融資的監督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對投資主體提出了嚴格要求
對項目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文件有明確的要求
對項目的擔保作出嚴格限制
對項目公司的外匯調度及外匯賬戶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將項目融資納入外債監管范圍
對於外方債權人的利益,體現了國民待遇原則

二、我國有關境外項目融資的實務發展
【案例4.1】深圳沙角B火力發電廠國際項目融資案
項目合作中方為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下稱「深電公司」)
合作外方是香港著名實業家胡應湘的合和財團、日本兼松商社和中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該項目而專門注冊的公司—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合和公司」)
項目合作期為10年。

在合作期間,深電公司主要承擔以下義務:
第一,提供項目適用的土地、工廠的操作人員,以及為項目安排優惠稅收政策
第二,為項目提供一個具有「提貨或付款」性質的煤炭供應合同
第三,為項目提供一個具有「提貨預付款」性質的電力購買合同
第四,為合和公司提供一個具有「資金缺額擔保」性質的貸款合同,同意在一定條件下,如果項目最後支出大於項目收入,則為合和公司提供一定金額的貸款。

合和公司承擔的合同義務是安排項目的全部外匯資金、組織項目建設,並在合作期內經營電廠。
合作期滿,合和公司將深圳沙角B火電廠的項目資產無償地移交深電,退出項目。
合和公司的合同權利是獲得除項目經營成本、煤炭成本和支付深電管理費之後的百分之百的項目收益。

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作為政府指定的擔保人為深電公司在合同中承擔的責任擔保,該擔保的權益被轉讓給美國花旗銀行為首的46家國際銀行。同時廣東省政府也以自己的名義為深電和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提供了安慰信。
根據合作合同安排,深圳項目的全部外匯資金由合和公司安排,合和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向以美國花旗銀行為首46家國際銀行借款,合和公司利用深電公司提供的信用保證安排了一個有限追索結構。
案例4.2 廣西來賓電廠國際項目融資案
廣西來賓電廠採用國際項目融資方式,利用國際資金達6.2億美元。
該項目由法國電力中標投資。後總裝機容量達25萬千瓦的來賓電廠A廠以TOT方式出售15年經營權給外來投資者。
該項目獲得美國《資本市場》最佳融資獎。
【案例4.3】日照電廠國際項目融資案
日照電廠項目第一次成功地從海外獲得無中國政府和金融機構擔保的35億美元貸款。
日照項目的合同結構是相當繁復的。整個合同以中外7家合作公司的合營合同為基拙,又分為兩大部分5個層次,這些相互交又的合同或文件一共有20份,在各式合同文件上簽字的不僅有各投資方、貸款銀行、項目總承包商,而且還包括了國內相關電力燃料公司、電網公司、國內外設備供應商以及相當一批負責設計、施工、調試的國內企業,總計30多家。

㈢ 如何規避貸款風險,降低損失

1.注重體制改革和業務創新,積極推動資金經營方式的轉變,由重數量、重速度的粗放經營方式向重質量、重效益的集約經營方式轉變。
對待貸款客戶,要通過淘汰一批、維持一批、培育一批,逐步建立一個結構合理的基本客戶群。
2.是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優化信貸結構。實現信貸調控體系與產業結構調整的優化重組,提高信貸業務對產業政策調整的參與能力。
3.是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信貸風險防範機制。在銀行內部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學的貸款審批和管理體制,

㈣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及防範的措施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怪圈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似乎形成這樣一個怪圈:放權讓利→內部
人控制→不良貸款巨額遞增→加強監管→信貸緊縮→產生新的不良資產,即我
國政府在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處於一種兩難境地:既擔心過度監
管會造成信貸緊縮,又擔心權力過度下放會導致對內部人控制的失控,那麼,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國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呢?其原因之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產權主體虛置。現代企業理論要求所有人和債

1權人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約束,而國有銀行的所有權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代錶行使的,銀行的債權人主要是儲蓄的居民,經營權掌握在銀行經理手中,
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結果必然存在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
等問題。銀行經理在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的主觀動機驅使下,為了自己或部門
利益可能違規經營,發放明知難以收回的貸款,而產生的呆帳最後由國家代表
的所有權人承擔;其原因之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鏈中各主體的權力
和義務不對等。中央政府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是通過中間人(中間人主要
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各級主管部門)來進行。中
間人相對於上一級來說是代理人,相對於下一級或銀行來說是委託人,這樣就
形成了一條委託——代理鏈。但是,在這個委託代理鏈中,各個主體的權利和
義務是不對稱的;其原因之三是獨特的銀行權力結構。國有銀行的權力結構比
較特殊,表現在行政干預下的內部人控制。政府對銀行的人事任免擁有絕對的
權威,其債權人幾乎沒有發言的權力,且政府對經理人員的任免、獎懲標准不
僅僅取決於銀行經濟績效,還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觀因素,這必然使得銀行經
理人員的行為目標效用函數偏離銀行財富最大化的准則。此外,商業銀行信貸管
理體制幾個階段的劃分正好構成我國金融體制漸進式改革步驟「次優選擇」的
集合,中國改革以來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以銀行信貸擴
張和不良資產的積累為代價的,而從次優選擇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的時點看,
信貸金融制度安排在時間表上確實存在著嚴重的錯位,次優拐點選擇把持不當。
三、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配置錯位
1、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投資偏向。如果以工業總產值或不同經濟類型的產值
為因變數Y ,以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金額做自變數X ,通過
i it
線性回歸求出 1984 年-2004 年因變數對自變數的彈性,結果表明國有工業產值
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最小,僅為 0.757,小於集體企業、城鄉個體及其他經濟
類型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這說明國有銀行強力扶植國有經濟是以降低金融
系統的信貸資金效率為代價的,即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
著明顯的「所有制歧視」和「信貸偏向」,金融抑制現象長期伴隨中國經濟生活
的現實之中。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漏損。我國經濟體制已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

2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政府主要採取控制利率和信
貸配給手段對銀行進行調控,不同所有制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規模不同,導致
商業銀行信貸市場雙軌制,並由此產生出一塊租金市場,蘊藏著巨額信貸租金
成為金融機構尋租的源泉,吸引眾多利益集團參與分享租金,導致我國商業銀
行信貸市場資金的嚴重漏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市場每年巨額資金漏損嚴重又
傷害了企業的融資能力,其後果是經濟效益好的私營個體企業得不到貸款,或
貸款成本過高,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則可以通過賄賂或政府保護容易獲取商業
銀行信貸資金,這顯然是一種典型的逆向選擇行為。
3、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貸款問題突出。政策性貸款是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增
大的重要途經,政策性貸款實施結果嚴重降低了我國金融系統的營運效率。
4、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行為金融範式凸現。商業銀行信貸市場存在「羊
群行為」、「非貝葉斯法則」、「過度反應」等行為金融學現象;比如中國四大國
有商業銀行集中了銀行業 80%左右的信貸資金,且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80%的貸
款發放給了只佔經濟總量約 40%的國有大企業,而更奇怪是非國有商業銀行也將
貸款集中投向大企業,也就是說,國有大銀行將貸款投向大企業的行為對非國
有中小型銀行形成了群體壓力,非國有中小型銀行在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影
響下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幫助自己做決策判斷,就只好選擇從眾策略,將貸款
集中投向大企業,以致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資金配置羊群行為凸現。
5、國有商業銀行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存在規模經濟而股份
制銀行存在輕微的規模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其傳統業務(存款、貸款)上具有
規模經濟,在投資上具有規模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則相反;國有商業銀行及
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存在總體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貸款和存款上的范圍經
濟大於在投資上的范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上不具在范圍經濟,而在投
資和存款上具有顯著的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和投
資組合上都不具有成本互補性,而在貸款和存款及存款和投資組合上都具有輕
微的成本互補性。
四、防範與控制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加入 WTO 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開放,信貸市場將會形成這樣一個局
面:存款規模擴大、貸款利率降低、爭奪存款資源的「價格戰」異常激烈,銀

3行業所獲利潤減少、社會總體利潤增加,中資銀行贏利能力弱、外資銀行贏利
能力強。這既給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帶來了很好的機遇,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
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
第一,建立競爭性的金融體系。我國經濟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並存、
多層次發展的所有制經濟結構;而金融體系基本上仍是以國有銀行壟斷為基礎
的一元體系,難以適應經濟成分多元化的市場經濟要求。因此,要逐步放鬆銀
行業市場准入的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國有與非
國有地區性的金融機構,鼓勵非國有產權主體的設立和發展,使金融市場上存
在獨立的、規模合理的、相當數量的中小金融機構,形成多種層次、多種類型
的金融機構並存的競爭局面,從而建立起競爭性的金融體系。這不僅有利於強
化信貸資金配置的市場性,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能力,促進金融市場有效競爭
的形成,而且還有利於促使信貸資金的供給能夠滿足我國非國有經濟持續快速
增長的客觀要求。
第二,建立長期的、有效的激勵制度。國有商業銀行在實行制度變遷和內
部組織結構調整時,應積極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經驗。比如,可採用股票期權方式激勵銀行高層管理者;設立限制性股權或通
過延期股票發行激勵中層管理人員;鼓勵普通員工投資入股,強化員工激勵機
制,推行「貨幣福利」激勵,從而加快推動國有銀行商業化進程。
第三,提升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們應該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
央銀行的監管方法和監管經驗,運用「不對稱原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利用
「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合理保護金融市場,使用「市場對等開放原則」
加快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支持和鼓勵我國金融機構走出國門、積極參與國際
競爭,從而不斷提高中資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妥善處理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國有銀行機制轉換是處理不良資產
的根本、加強監管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保證、發展經濟是處理不良資產的靈魂。
國有商業銀行在現有產權體制下作為債權人的國有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國有企
業之間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借貸關系,從而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
的產生,故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首先要從產權體制改革入手,建立現代企業制
度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次構築以「人民銀行從嚴監管、金融機構自我控制、金融

4同業自律和強化社會監督」為框架的「四位一體」銀行監管體系,最後通過發展
國民經濟總量,稀釋、控制不良資產的比例, 最終使銀企之間走出困境,步入
正常發展軌道。
第五,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產權結構。產權不明晰的銀企關系為不良貸款提
供了滋生的土壤。國有商業銀行要擺脫目前經營困境,必須從產權結構改革入
手,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應認真吸取不徹底改制上市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
的經驗教訓,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一定要避免「一股獨大」現象,在組建股份公司
時要吸收足夠的民營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個人參加,把國有商業銀行改制為真
正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公司,建成產權明晰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多元
化股份制銀行。
第六,對商業銀行管理決策者實行聘任制。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資
本重組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深層次改革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而改革能否成功,在
一定程度上將取決於銀行治理方式和高級管理人員任命方式的變革。因此,應
引入競爭機制,對高級管理人員應實行聘任制,聘任那些既具有豐富的經營銀
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又具有戰略眼光、能把握產業動向及謀劃好銀行發展藍
圖的人才擔任上市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者。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和抑
制因行政主管部門派遣管理者而導致管理層的權力超越股東和董事會的現象,
使 「內部人控制」現象長期困擾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難題得以妥善
解決, 也使非理性配置信貸資金的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㈤ 國際銀行貸款有哪兩種主要類型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按照其組織放貸方式,可以分為單獨貸款、聯合貸款和銀團貸款三種。
單獨貸款是指由某一家商業銀行獨立向借款人協議提供的國際貸款,其貸款資金由貸款人單獨組織安排。
聯合貸款是指在不超過法律限制的條件下,由幾家國際商業銀行共同作為貸款人聯合向借款人協議提供的國際貸款,按照一些國家的法律,聯合貸款的貸款人不得超過五家商業銀行,否則其貸款將被視為推銷性銀團貸款,須適用證券法和特別法的有關規定。
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它一般是指五家以上的國際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按照法律文件約定的方式,聯合向借款人協議提供數額較大的國際貸款。銀團貸款是目前國際貸款融資中最為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方式;它不僅包含了國際商業貸款關系中的一切基本要素,而且體現了分散貸款風險和提高籌資效率的市場要求,因而在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實踐中有日益普遍化的趨向。

㈥ 信貸風險怎麼評估

貸前風險管理是銀行業務的核心。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比例普遍偏高,信貸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金融風險。接下來請欣賞我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信貸風險怎麼評估。

信貸風險評估的方法

一、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現狀

信貸資產主要是各類貸款,銀行不良信貸資產就是銀行投放信貸後形成的信貸資產中不符合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原則,處於逾期、呆滯、呆帳(或按五類分類法為次級、可疑、損失類貸款)狀態而使銀行資產風險加大,並面臨資本損失的那部分貸款。從本質上說,不良信貸資產就是現實或潛在的不能保證貸放出的資金本息安全回收的信貸資產。

從總體來看,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成“三高、三差”特點:一是不良資產比率高,信貸資產質量。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剝離近1.4萬億不良資產後,不良貸款率下降了近10個百分點。截止2001年1月底,按“一逾兩呆”口徑計算,不良貸款率仍高達25.37%。按五級分類不良率更高,遠高於10%的國家警戒線和人民銀行15%的監管標准。同時,不良貸款結構形式嚴峻,呆滯貸款比例最高。據有關部門估計,不良貸款實際形成損失的約佔全部不良貸款的7%以上。雙呆貸款占不良貸款的80%以上,可疑類與損失類約佔全部不良貸款的70%以上。二是信貸資產長期佔用率高,信貸資產流動性差。貸款大量投放於固定資產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住房抵押貸款等長期貸款;大量的貸款被企業作為資本金使用,大部分流動資金貸款被企業長期佔用,轉化為鋪底流動資金,部分承兌匯票因到期無法兌付形成墊款被迫轉貸。三是信貸資金籌資成本高,盈利能力差。雖然近年銀行綜合付息率有所降低,但經過幾次降息,存貸款利差不斷縮小,資金收益率實際下降。

二、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成因分析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高,以至大量不良資產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銀行體系本身的內在原因,又有歷史和體制的原因;既有社會信用機制的原因,又有銀行運作和企業經營方面的原因;既有國內環境的原因,又有國際大環境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 政府的行政干預使銀行信貸風險不斷累積

在專業銀行時期,國有銀行作為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工具,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計劃發放貸款,以支持國企改革和地方經濟發展為目標。隨著商業銀行法的出台,政府幹預銀行信貸工作有所好轉,但在某些地方或某個時候,這種現象仍比較普遍,政府的干預導致國有商業銀行行為扭曲,使銀行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2、 國家宏觀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的影響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為了進一步提升我國的綜合國力,我國從“九五”時期就開始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並且步伐也隨著加入WTO而加快,在這一轉變過程中,必然形成朝陽產業和夕陽產業。一些產業因此而得到迅速發展,而一些產業卻逐步萎縮,關、停、並、轉的結果就使企業喪失償債能力,形成大量的不良貸款,使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不斷積聚。因此對於正處於轉軌的我國來說,政策性風險仍是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重要風險。

另外隨著國際資本流動的加速,信息跨國界的傳播和電子網路技術的應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國際金融市場相互的影響不斷加強,在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的同時,經濟動盪以及金融危機就會在世界范圍內出現聯動、蔓延的趨勢。同國際時,金融市場和國際資本流動規模的不斷膨脹,投機性資金流動增大了發展中國家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的風險。這也同樣增大了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

3、 企業經營不善

企業和銀行之間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根據美國銀行家協會的一項調查表明:超過70—90%的問題貸款是由於企業經營原因導致的。對於國內企業來說,這一點就體現的就更為明顯,尤其是企業管理行為直接關繫到銀行資產的安全,主要表現為:一是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弱化,財務管理能力低,間接加大銀行信貸風險;二是管理層不穩定,使銀行與企業的關系時常發生較大變動,直接影響到貸款的償還;三是隨著企業新制度和組織形式的建立,企業利用股權拆分、轉讓、兼並、並購、聯營和重組等方式進行逃避銀行債務。

4、 金融體系不健全和社會信用缺失

不健全的金融體系不但是誘發金融風險的重要因素,而且不利於商業銀行深化改革和運營效率的提高,最終不利於銀行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形成惡性循環。目前最突出的就是利率管制問題。我國目前實行嚴格的利率管制政策,2000年開放了部分外幣存貸利率,人民幣存貸利率仍沒有實現市場化。利率限制加重了我國商業銀行的負擔,使商業銀行無法自由地根據市場利率對資產負債狀況進行調整,無法推出符合市場需要的產品,使資產風險與收益不能合理匹配。

社會信用的缺失對銀行信貸資產構成道德風險,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目前還沒有完全培育起來有些企業一致某個地區賴賬思想嚴重,有些企業肆意擠占挪用銀行貸款,企業之間相互大量拖欠形成難以解開的債務鏈,無法回籠資金償還銀行貸款。這些情況對銀行信貸資產構成嚴重的道德風險。

(二)內部因素

1 、經營管理水平不高

隨著商業化改革的穩步推進,國有商業銀行集約化經營意識不斷增強,初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信貸管理體制,經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從風險管理方面來看,仍有很大缺陷,主要是:(1)風險管理定位不準確;(2)缺乏風險預警機制;(3)風險分析工具不科學。

2、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不完善

從制度體繫上看,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貸款審查制度薄弱,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經營原則難以落實到位。從管理體制上看,組織結構不合理,條塊分割,環節眾多,責權不明確,未能形成齊抓共管的機制;各種風險管理綜合協調程度不高,難以從總體上測量和把握風險狀況;缺乏獨立的風險監控程序,致使管理層,決策層不能及時、全面、准確地掌握信用狀況。從經營機制上看,決策機制不健全,對經營決策缺乏有效的約束;信貸人員的責、權、利不統一,激勵約束機制沒有充分貨幣化,貸款的安全性與個人利益不掛鉤;另外,沒有真正相對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

3、 員工素質整體水平不高

國有商業銀行未能建立一支專業化的風險管理隊伍,風險管理人員素質不高,更多的滿足於日常報表統計;信貸管理人員知識結構老化,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把握不準,無法適應新形勢下風險管理的要求。

信貸風險的主要風險及對策

一、操作風險

1)操作風險的概念:入市承諾的兌現使得中國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度不斷提高,本土商業銀行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這對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於本土商業銀行產權缺位、內部控制機制缺乏,流程設計失當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風險日益凸顯。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在協議第段所給的定義,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

操作風險依據風險成因又可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操作失敗或失誤風險,包括人員風險、流程風險和技術風險等,另一類是操作策略風險,指在應對外部事件或外部環境時,如政治、稅收、監管、政府、社會、市場競爭等,由於採取了不適當的策略而導致損失的風險。前者主要與內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質量有關,又稱為內部風險後者主要與外部事件有關,又稱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風險。

2)操作風險管理對策及建議

解決操作風險的方法,根據新協議,主要有基本指針、標准法和內部模型法三種,核心是根據不同的風險權重配置資本。但對中國商業銀行來說,由於個人住房信貸操作風險數據收集困難和業務開展時間尚短,基本上無法採用統計法和信息模擬,操作風險的不可預測性在中國尤為突出,因此比較現實的做法是把防範操作風險的重點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強化流程的管理

1對現有流程進行檢查和梳理,杜絕可能存在的漏洞。中國各商業銀行雖然都設有法規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但沒有具體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更談不上個人住房信貸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較多的漏洞,如果不及早進行糾正,將嚴重影響到業務的發展。

2對新開發的產品進行認真的分析和市場調研,避免盲目投入、無效投入和高風險投入。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的產品更新逐漸加快,各行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在還款方式、擔保方式、辦理方式等很多方面進行了大量創新,但這些創新是否經過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嚴格的操作風險審查,值得懷疑。據了解,中國的商業銀行在推出一個新的個人住房信貸產品前,很少進行精確的數據分析和預測,住往根據經驗和領導的主觀判斷,這既是由於資料庫尚未建立,也因為中國商業銀行對市場調研的不重視。應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對檢查出來的漏洞和風險,應通過合理的手段進行規避和改正,盡量避免採用過急的手段和霸王條款進行處理。中國商業銀行在這點上做得還不夠,尤其是對提前還款的處理,銀行在理解到提前還款可能造成的損失後,採用立即加收違約金和限制提前還款的措施,因在借款合同中並無相應規定,造成了社會的強烈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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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信貸風險國內外研究現狀

國外研究現狀

(1)貸款的行業集中定義及與不良貸款的相互關系

第 1 頁
Mrkush(XX)認為商業銀行貸款投向了少數行業方便了商業銀行對貸款的管理,有利於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的收益,但是也使得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激增。James Gerhard(XX)通過對美國信貸市場的研究發現,把貸款按照貸款的規模進行了更深層次的等級劃分,並且通過數據我們可以發現貸款規模等級越高,那麼貸款行業就越集中。國際上著名的經濟學家Ray Giesecke與Stefan Webert(XX)兩位學者將貸款的行業集中表達為一種將大量貸款集中於少數和商業銀行合作密切行業的一種放貸方式。Tobias F. Rothelit (XX) 在他的研究中,創造性的運用行為金融學並通過美國四大大銀行在1986年到1995年的貸款

第 2 頁
數據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通過經典計量模型的實證研究方式,發現了商業銀行經常相互模仿,即通常大家了解的信貸市場上存在的一種「羊群效應」。論文網

源自

(2)貸款行業過度集中對不良貸款的影響及自身風險

國外經濟學家針對貸款行業集中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影響進行了深刻的研究與討論。Kay Giesecke與Stefan Weber(XX)從違約相關性的角度發現商業銀行貸款過度集中在某一行業,如果這某一個行業發展較差,並影響到了其他行業,會對銀行甚至整個金融行業的信貸風險造成沖擊。在XX年巴塞爾學術研討會上,Stefan Weber再次以實際發生多次的房地產信貸導致商業銀行危機的案例,證明了商業銀行貸款投向行業過度集中對銀行風險的影響。Groki Rossi(XX)認為銀行的貸款行業集中風險可以藉助芬達爾一赫希曼指數來表示,例如房地產行業貸款的集中程度。Loders Overbckt與Christia Bloom(XX)認為可以把銀行的風險分為銀行系統風險和銀行非系統風險,並突出說明了銀行系統風險是可以避免與防範的,而且可以通過降低銀行放貸資產的集中程度來降低銀行非系統風險進而降低銀行總體的風險。

第 3 頁
國內研究現狀

(1)貸款的行業集中定義及與不良貸款的相互關系

王志華(XX)從宏觀經濟學的角度出發,創新性的指出貸款行業集中是將銀行的貸款投向運行周期較長的行業。這是由銀行為了降低不確定風險、發展和優勢行業的客戶合作關系而導致的。楊慶和(XX)通過研究商業銀行貸款投向行業過度集中和不良貸款率的聯系發現,商業銀行的貸款越來越向製造業房地產業等有著「資金飢渴證」的大行業集中,貸款投向的過度集中並不適宜一些行業的發展,這對於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都是不利的。因為商業銀行的貸款投向不僅僅影響著銀行的發展也影響著實體經濟的發展,雖然商業銀行貸款行業集中在特定的行業有一定的必然性,但過度集中會導致銀行商業系統風險的上。魏國雄認為銀行信貸組合集中和銀行業貸款信息不對稱問題會導致銀行的不良資產的迅速增加,進而嚴重影響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行,而貸款的行業集中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影響,是一種隱形的風險。陳國立(XX)將貸款集中定義為貸款管理許可權和放貸資產的集中,而徐進前(XX)則認為貸款集中只是信貸資產在不均衡條件下的分配方式。任吉武(XX)從定量分析的角度,創造性的運用赫芬達爾指數來衡量各國商業銀行貸款行業集中的程度,並運用計量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來分析了貸款的行業集中對不良貸款的影響,並得出了二者是正相關的結論。 : 以上是本章從不同方面總結了國內外學者對於貸款的行業集中的界定、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和行業集中度的相互關

第 4 頁
系即以及對商業銀行行業集中度的監管。總結發現有兩個特點:(1)國內外學者對商業銀行貸款行業集中度進行定性研究,用金融案例來提醒商業銀行重視對行業集中度的調整控制,但是缺少對行業集中度的實證分析。(2)我國的商業銀行對行業集中度的管理處於起步階段,並沒有什麼實際經驗可借鑒

㈧ 貸款業務風險分析主要分析哪些 風險因素

貸款風險是商業銀行在具經營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的因素,使實際收益和預期收益發生一定的偏差,從而蒙受損失和獲得額外收益的機會或可能,它包括兩個方面,其一為損失風險,其二為收益風險。

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防範,主要又是不良貸款的防範。根據國際慣例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五種不同的檔次:(1)正常(2)關注(3)次級(4)可疑(5)損失。後三種為不良貸款,其主要的表現形式:

  1. 不能正常還貸

  2. 抵押不能變現

  3. 質押不能實現

  4. 保證虛置

  5. 擔保無效

㈨ 國際貸款業務有哪些主要風險銀行和金融管理當局怎樣設法減少這些風險

有以下風險:
1。信用風險,指國際貸款中交易方的違約,不講誠信,不償還貸款或逾期。
2。市場風險,指國際貸款業務中段禪嫌涉及外匯的匯率風險。
3。操作風險,指交易中不懂跨國貸款業務流程或對方的法律知識而使貸款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4。國家風險,指由於貸款國的政治、政策、經濟發生變化而使借款人的還款受其影響。如一國發生金融危機而使該國對外貸款完全不能或不能按時襲困償還而發生的風險。還有一國發生戰亂、政權更迭等情況也會導致國家風險。
避免貸款風險,減少信貸資金損失,提高銀行經濟效益,是今年金融工作的重點。為使這項工作抓得有聲有色,卓有成效,以筆者拙見,應強化三個機制。
一、強化信貸管理機制,是減少貸款風險的先決條件。主要強化四個制度:
(一)強化貸款審批制度,認真推行以調查、審批、檢查「三權」分離的辦法,對大額貸款,要集體審批。為防止失誤,應堅決杜絕自批自貸、人情貸款、行政干預貸款等不正常現象。
(二)強化貸款跟蹤檢查制度。對單筆貸款,尤其是大額貸款,應對企業資金運行的整個周期,資金所經過的各個環節進行跟蹤。其好處:
一握手是保證企業資金能夠專款專用,防止擠占挪用;
二是對資金使用能落到實處,即使資金在哪個環節受阻,也容易發現,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減少資金損失;
(三)強化企業資金營運定期報告、檢查制度。
一是要求企業按月准時報送企業經營狀況報表及分析報告,對不按時報送,或報送報表數字失真、弄虛作假的,經查出,應採取信貸制裁;
二是信貸部門定期對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每年至少兩次,並定為制度,檢查落實,防止企業資金流失。
(四)強化信貸「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貸款政策、條件、對象、結果。

㈩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及防範的措施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怪圈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似乎形成這樣一個怪圈:放權讓利→內部
人控制→不良貸款巨額遞增→加強監管→信貸緊縮→產生新的不良資產,即我
國政府在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處於一種兩難境地:既擔心過度監
管會造成信貸緊縮,又擔心權力過度下放會導致對內部人控制的失控,那麼,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國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呢?其原因之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產權主體虛置。現代企業理論要求所有人和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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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人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約束,而國有銀行的所有權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代錶行使的,銀行的債權人主要是儲蓄的居民,經營權掌握在銀行經理手中,
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結果必然存在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
等問題。銀行經理在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的主觀動機驅使下,為了自己或部門
利益可能違規經營,發放明知難以收回的貸款,而產生的呆帳最後由國家代表
的所有權人承擔;其原因之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鏈中各主體的權力
和義務不對等。中央政府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是通過中間人(中間人主要
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各級主管部門)來進行。中
間人相對於上一級來說是代理人,相對於下一級或銀行來說是委託人,這樣就
形成了一條委託——代理鏈。但是,在這個委託代理鏈中,各個主體的權利和
義務是不對稱的;其原因之三是獨特的銀行權力結構。國有銀行的權力結構比
較特殊,表現在行政干預下的內部人控制。政府對銀行的人事任免擁有絕對的
權威,其債權人幾乎沒有發言的權力,且政府對經理人員的任免、獎懲標准不
僅僅取決於銀行經濟績效,還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觀因素,這必然使得銀行經
理人員的行為目標效用函數偏離銀行財富最大化的准則。此外,商業銀行信貸管
理體制幾個階段的劃分正好構成我國金融體制漸進式改革步驟「次優選擇」的
集合,中國改革以來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以銀行信貸擴
張和不良資產的積累為代價的,而從次優選擇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的時點看,
信貸金融制度安排在時間表上確實存在著嚴重的錯位,次優拐點選擇把持不當。
三、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配置錯位
1、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投資偏向。如果以工業總產值或不同經濟類型的產值
為因變數Y ,以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金額做自變數X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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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性回歸求出 1984 年-2004 年因變數對自變數的彈性,結果表明國有工業產值
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最小,僅為 0.757,小於集體企業、城鄉個體及其他經濟
類型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這說明國有銀行強力扶植國有經濟是以降低金融
系統的信貸資金效率為代價的,即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
著明顯的「所有制歧視」和「信貸偏向」,金融抑制現象長期伴隨中國經濟生活
的現實之中。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漏損。我國經濟體制已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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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政府主要採取控制利率和信
貸配給手段對銀行進行調控,不同所有制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規模不同,導致
商業銀行信貸市場雙軌制,並由此產生出一塊租金市場,蘊藏著巨額信貸租金
成為金融機構尋租的源泉,吸引眾多利益集團參與分享租金,導致我國商業銀
行信貸市場資金的嚴重漏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市場每年巨額資金漏損嚴重又
傷害了企業的融資能力,其後果是經濟效益好的私營個體企業得不到貸款,或
貸款成本過高,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則可以通過賄賂或政府保護容易獲取商業
銀行信貸資金,這顯然是一種典型的逆向選擇行為。
3、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貸款問題突出。政策性貸款是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增
大的重要途經,政策性貸款實施結果嚴重降低了我國金融系統的營運效率。
4、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行為金融範式凸現。商業銀行信貸市場存在「羊
群行為」、「非貝葉斯法則」、「過度反應」等行為金融學現象;比如中國四大國
有商業銀行集中了銀行業 80%左右的信貸資金,且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80%的貸
款發放給了只佔經濟總量約 40%的國有大企業,而更奇怪是非國有商業銀行也將
貸款集中投向大企業,也就是說,國有大銀行將貸款投向大企業的行為對非國
有中小型銀行形成了群體壓力,非國有中小型銀行在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影
響下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幫助自己做決策判斷,就只好選擇從眾策略,將貸款
集中投向大企業,以致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資金配置羊群行為凸現。
5、國有商業銀行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存在規模經濟而股份
制銀行存在輕微的規模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其傳統業務(存款、貸款)上具有
規模經濟,在投資上具有規模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則相反;國有商業銀行及
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存在總體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貸款和存款上的范圍經
濟大於在投資上的范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上不具在范圍經濟,而在投
資和存款上具有顯著的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和投
資組合上都不具有成本互補性,而在貸款和存款及存款和投資組合上都具有輕
微的成本互補性。
四、防範與控制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加入 WTO 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開放,信貸市場將會形成這樣一個局
面:存款規模擴大、貸款利率降低、爭奪存款資源的「價格戰」異常激烈,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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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所獲利潤減少、社會總體利潤增加,中資銀行贏利能力弱、外資銀行贏利
能力強。這既給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帶來了很好的機遇,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
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
第一,建立競爭性的金融體系。我國經濟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並存、
多層次發展的所有制經濟結構;而金融體系基本上仍是以國有銀行壟斷為基礎
的一元體系,難以適應經濟成分多元化的市場經濟要求。因此,要逐步放鬆銀
行業市場准入的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國有與非
國有地區性的金融機構,鼓勵非國有產權主體的設立和發展,使金融市場上存
在獨立的、規模合理的、相當數量的中小金融機構,形成多種層次、多種類型
的金融機構並存的競爭局面,從而建立起競爭性的金融體系。這不僅有利於強
化信貸資金配置的市場性,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能力,促進金融市場有效競爭
的形成,而且還有利於促使信貸資金的供給能夠滿足我國非國有經濟持續快速
增長的客觀要求。
第二,建立長期的、有效的激勵制度。國有商業銀行在實行制度變遷和內
部組織結構調整時,應積極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經驗。比如,可採用股票期權方式激勵銀行高層管理者;設立限制性股權或通
過延期股票發行激勵中層管理人員;鼓勵普通員工投資入股,強化員工激勵機
制,推行「貨幣福利」激勵,從而加快推動國有銀行商業化進程。
第三,提升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們應該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
央銀行的監管方法和監管經驗,運用「不對稱原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利用
「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合理保護金融市場,使用「市場對等開放原則」
加快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支持和鼓勵我國金融機構走出國門、積極參與國際
競爭,從而不斷提高中資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妥善處理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國有銀行機制轉換是處理不良資產
的根本、加強監管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保證、發展經濟是處理不良資產的靈魂。
國有商業銀行在現有產權體制下作為債權人的國有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國有企
業之間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借貸關系,從而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
的產生,故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首先要從產權體制改革入手,建立現代企業制
度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次構築以「人民銀行從嚴監管、金融機構自我控制、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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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自律和強化社會監督」為框架的「四位一體」銀行監管體系,最後通過發展
國民經濟總量,稀釋、控制不良資產的比例, 最終使銀企之間走出困境,步入
正常發展軌道。
第五,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產權結構。產權不明晰的銀企關系為不良貸款提
供了滋生的土壤。國有商業銀行要擺脫目前經營困境,必須從產權結構改革入
手,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應認真吸取不徹底改制上市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
的經驗教訓,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一定要避免「一股獨大」現象,在組建股份公司
時要吸收足夠的民營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個人參加,把國有商業銀行改制為真
正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公司,建成產權明晰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多元
化股份制銀行。
第六,對商業銀行管理決策者實行聘任制。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資
本重組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深層次改革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而改革能否成功,在
一定程度上將取決於銀行治理方式和高級管理人員任命方式的變革。因此,應
引入競爭機制,對高級管理人員應實行聘任制,聘任那些既具有豐富的經營銀
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又具有戰略眼光、能把握產業動向及謀劃好銀行發展藍
圖的人才擔任上市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者。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和抑
制因行政主管部門派遣管理者而導致管理層的權力超越股東和董事會的現象,
使 「內部人控制」現象長期困擾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難題得以妥善
解決, 也使非理性配置信貸資金的行為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