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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金融貸款欺瞞客戶

發布時間: 2023-04-08 18:18:47

⑴ 我的汽車貸款欠了兩個月,可是金融公司的人騙取我的車子開走了,請問這樣合法嗎要怎樣拿回我的車

無論何種情況,他們都沒有權利開走你的車子,應該由法院判決。最好你和他們商量,車子開來,就給錢,一手交車,一手還錢了。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根據《決定》第十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騙罪。《決定》第十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⑵ 車貸融資租賃合同屬於詐騙嗎被騙做了車貸沒錢還能解決嗎

如果在辦理車貸時,簽訂的是車貸融資租賃合同,這種情況並不能算是詐騙。汽車融資租賃又可以稱為「以租代購」,是出租方將車輛租給客戶使用,客戶以支付租金的方式獲得車輛的使用權,車輛的所有權還是屬於出租方所有,當租賃合同到期後,客戶可以選擇按合同約定價買下車輛,也可選擇將車退回租賃方。

很多人都有一個疑問,車貸融資租賃合同是為什麼不是貸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屬於詐騙合同嗎?如果在簽訂合同前,貸款機構明確指出簽訂的是汽車融資租賃合同的話,那是沒什麼問題的,不屬於合同詐騙;但是在簽訂合同前並未告知客戶,讓客戶以為簽訂的是貸款合同,這種情況是不合乎規矩的,客戶有權向工作人員討要說法。

由於汽車融資租賃的首付款比例是10%,甚至是0首付,相比於汽車貸款的20%首付會更加優惠,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汽車融資租賃購買汽車,但是在我國融資租賃還是處於尺戚豎發展的初級階段,還存在著很多問題。比如因為門檻低而被人加以利用惡意騙貸、車輛的殘值判定缺乏統一的量化標准、或陵大者是在出租簽訂合同時偽造材料進行合同詐騙、故意以違約為由收車等等情況也是會出現。

被騙做了車貸沒錢如果是因為身份信息被盜用而導致背負貸款,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需要還款,只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表示並不是自己本人操作,那麼相應的後果將由貸款機構和第三方人員進行承擔。但是如果是自己申請的貸款,簽約、放款也都是自己本人申請的,那麼即使是因為別人的誘導導致的,自己還是要承擔相應的還款,如果沒錢還款,將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還會造成車輛被回收,將車輛賣掉以後會優先抵扣債務。

仔段如果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還是全款買車比較好,雖然分期能夠減輕我們首付得壓力,但是畢竟分期是需要收取利息,且到還款期限還不上錢時,還會影響個人的信用。而如果是經濟條件實在不足以承擔且需要用車的情況下,最好是選擇從銀行貸款,銀行貸款不了再去尋找比較靠譜、知名度較高的汽車金融公司貸款。

⑶ 車貸詐騙怎麼處理

一、車貸詐騙怎麼處理
1、車貸詐騙處理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條
【盜竊罪】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絕沖定罪處罰。
【詐騙罪】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欺騙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並慎殲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2、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即使受騙者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騙行為的成立;
3、使對方基於錯誤認孝搭識處分財產,通常有直接交付財產、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承諾免除行為人的債務等;
4、行為人或者第三者獲得財產,欺騙行為使對方處分財產後,行為人或第三者獲得財產。

⑷ 一車多貸算不算詐騙

一車多貸並不一定算詐騙,有可能是民事糾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佔有行為且數額較大的,才構成詐騙。
車輛抵押的,在每一次抵押後,如果車輛價值尚有剩餘的,可以再次抵押,不屬於詐騙。如果第一次抵押已經將車輛價值全部抵押完畢的,再次設定抵押時,要告知債權人車輛已經抵押的事實,債權人同意抵押的,按輪候抵押認定。再次抵押時,沒有告知債權人車輛抵押的事實,故意欺騙債權人的,屬於詐騙,可報警追究債務人的刑事責任。
車貸辦理流程
1、首先,需要貸款者准備好身份證、居住證明、工作證明、貸款用途證明嫌數等證明材料,到一次銀行,填寫一張申請表,填一份合同。
2、然後,等待銀行的貸前資格調查與審批。如果貸款者符合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銀行便會通知貸款者填寫一些貸款表格材料。如果貸款者申請的貸款需要抵押或擔保,還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等;如果辦理的是無抵押貸款,就無需簽訂此類合同。
3、其次,銀行向貸款者發放貸款。一般銀行在2至3周或1個月之內審批結束後即發放貸款,最快的1天即可放款。
4、最後,借款人將首付款交給汽車商,並憑存摺和銀行開具的提車單辦理提車手續。在申請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過程中,申請人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單,房產證復印件等等手續碧冊。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悔者宏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⑸ 欠汽車金融貸款不還算詐騙么

法律分析:欠汽車金融貸款不還不能算詐騙,屬於民間借貸,是民事糾紛,一般不涉及到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亂迅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磨螞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瞎陪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⑹ 平安車管家車貸欺騙自己,可以暫時不還貸款嗎

平安車管家車貸欺騙自己,不塵鍵告可以暫派明時不還貸款。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不還款亮橘會被起訴上徵信,不貸款造成嚴重逾期面臨承擔高額逾期費用,對於逾期費用,不同網貸平台的名稱不同,收費標准也不同。

⑺ 車貸融資租賃合同屬於詐騙嗎


車貸融資租賃合同是屬於詐騙的,合同詐騙罪有這樣幾個法定的構成要件:1、有非法佔有的目的,詐騙人有故意通過欺騙的手段來非法佔有受害人的財物。這種非法佔有,不是挪用、也不是借用,而是有據為己有的意思。2、在簽訂合同時使用了欺騙手段,詐騙人利用了一些欺瞞的手段,掩蓋真實的情況,騙取受害人簽訂合同,並履行合同。3、騙取財物並數額較大,詐騙人騙取的財物達到了法律規定的量刑標准。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合同詐騙財物價值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合同詐騙財物價值20萬元以上不滿 100萬元,屬於「數額巨大」。合同詐騙財物價值100萬元以上,則悉腔橘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被騙做了車貸沒錢如果是因為身份信息被盜用而導致背負貸款,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需要還款,只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表示並不是自己本人操作,那麼相應的後果將由貸款機構和第三方人員進行承擔。但是如果是自己申圓畢請的貸款,簽約、放款也都是自己本人申請的,那麼即使是因為別人的誘導導致的,自己還是要承擔相應的還款,如果沒錢還款,將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還會造成車輛被回收,將車輛賣掉以後會優先抵扣債務。如果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還是全款買車比較好,雖然分期能夠減輕我們首付得壓力,但是畢竟分期是需要收取利息,且到還款期限還不上錢時,還會影響個人的信用。而如果是經濟條件實在不足以承擔且需要用車的情況下,最好是選擇從銀行貸款,銀行貸款不了再去尋找比較靠譜、知名度較高的汽車金融公司貸款。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睜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⑻ 干貨 | 如何應對汽車金融貸款中的3種風險

汽車金融火了。


汽車金融滲透率低、購車群體的年輕化以及超前消費觀念的普及,加之資本的青睞和互聯網的加持,使得汽車新零售新金融迅速成為了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新風口。


那麼問題來了!汽車金融企業或平台如何在新零售新金融模式下立於不敗之地,又該如何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核心競爭力?本文主要針對汽車新零售的三種模式,以及面臨的三種主要風險,提出如何通過大數據來化解風險。


 01 數據驅動下的汽車新零售模式 


商業模式好壞與否或競爭力的強還是弱,關鍵都在於是否能有效解決用戶的痛點。那麼在購車這個場景下,用戶最關心的問題可以歸納為兩個: 一個是能不能貸款購車;一個是在可以貸款的情況下能否提供一個適合且利率公允的產品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汽車金融企業或平台可以利用大數據在如下幾個方面進行發力。


1. 建立純線上的自動化授信體系


融合業務數據和互聯網大數據, 利用先進的機器學習技術打造純線上自動化汽車金融大數據風控體系,從而改變傳統汽車金融依靠線下提交材料人工審核的方式,給用戶以更優質的購車體驗。 同時以授信為主,也可以提前鎖定一個潛在購車用戶,因為一個肯在線上提交資料進行授信的用戶肯定比只是APP上瀏覽車型的用戶需求更明確。


2. 以用戶為中心進行授信


以用戶為中心的授信就相當於在你的平台上給用戶發放了一張汽車領域的信用卡,只要不超過相關額度和使用期限,可以隨便購買平台上任何車。也就是 授信弱化了對車型和車價因素的干擾,從而極大提高了用戶的體驗。 試想下,如果你每改變一款車型或車價發生了改變就需重新走審批流程,這種體驗會有多糟糕。


3. 動態風險定價,提供靈活多變的金融配套方案


互聯網是為了消除信息不對稱,如果利用用戶不夠專業、信息不對稱而匹配給用戶貴的產品或者對平台有利的產品,遲早是殺雞取卵,得不償失的。根據用戶的實際情況利用數據進行動態的風險定價策略,提供適合用戶的金融配套方案,將有利於提高用戶對平台的忠誠度和粘性,也更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02 汽車新金融存在的主要風險 


在中國的汽車金融業務中,最主要的參與方有四大類: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互聯網汽車金融平台。其中,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無疑是最主流的玩家,銀行有資金優勢,汽車金融公司的主體則往往是整車廠或經銷商,有渠道優勢,這倆已經占據了95%的市場份額。


作為汽車新金融代表的融資租賃公司和互聯網汽車金融平台均選擇差異化競爭的道路:渠道下沉,針對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無法覆蓋的人群,以及產品、服務的持續深化。 目前各企業基本都是瞄準二三線以下甚至農村地區缺乏購車資金的年輕人,他們消費意識超前,對金融產品接受度比較高,同時也熟悉互聯網


與此同時,汽車金融業務在低線城市的滲透,客戶質量還明顯低於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因此其中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在擴大業務規模的同時,有力的風控能力,將成為新興汽車金融機構在這一輪競爭中的決勝點所在。


首先我們來分析下汽車融資租賃業務(這里主要討論直租)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可歸為如下三類:


1. 信用違約風險


信用違約,即通常我們說的償還能力不足導致的違約,這類違約人群均是真實購車意願用戶。 這類風險主要是由於申請時材料造假導致,比如虛高收入等,或者後期由於某些原因導致的,如失業等。


2. 車輛套現風險


這類風險主要是承租人出於現金周轉的需要,而選擇將車子去進行套現處理。汽車租賃過程中因為車輛的所有權不在承租人,選擇這種方式去進行變現的代價過大。這類人一般都是在正規渠道(包括網路借貸平台)已經無法借到錢或者已經是信貸黑名單客戶。


3. 詐騙風險


汽車金融欺詐可以分為個人欺詐和團伙欺詐(中介欺詐)。可以認為, 個人欺詐的概率很小 。假定10萬元的車,按1成首付加上保險等費用差不多需小2萬元,正常二手市場買差不多可以7-8萬元,但因租賃車輛承租人無所有權,只能進入黑市轉賣,大概在3-4萬元,因此通過這個方式騙得的金額並不高,而手續卻極其繁瑣,代價很高。肯冒這個險的人其實都可以歸為上述第二類風險人群裡面。



 03 汽車新金融的大數據風險控制 


對於第一類風險, 一方面建立多渠道交叉驗證機制,避免用戶信息的造假;另一方面,融合業務數據和互聯網大數據,利用先進的機器學習技術,全面評估用戶履約能力;再者就是建立貸中監控機制,如發現用戶異常(如工作單位經營異常、最近出現多平台借款行為等),則可提前主動介入,最大程度降低企業損失。


對於第二類風險, 可以建立黑灰名單模型。黑名單數據深得各家互金公司的寵愛,幾乎是來者不拒。但因數據污染等問題的存在,市面上各家黑名單的質量參差不齊,而且整體質量有不斷下降的趨勢。因此如果還是按照命中黑名單就拒絕這種強規則邏輯肯定不適合,且會將很多本質上是優質的客戶拒之門外。


在這里我們可以 藉助Adaboost演算法思想更好的挖掘黑名單的價值, 集眾家之所長。藉助這個演算法原理,可以把每家黑名單當成一個弱分類器,隨著接入外部黑名單數據源的不斷增加,根據各家黑名單的表現給予各家一定的權重,最終構成一個強的分類器。根據最後模型的得分進行黑灰名單的劃分,從而採取拒絕或者提高首付或降低授信額度等措施。

Adaboost演算法結構


對於第三類風險, 因汽車金融裡面欺詐不同於3C產品或網貸,手續卻極其繁瑣,均是需要專業產業鏈團隊進行操作,而且持續的時間一般較長,涉及的鏈路較長。正是因為這樣的欺詐特性, 可以通過大數據建立關聯知識圖譜同時結合線下人工審核的手段來有效防止團伙的欺詐。



作者 | 第一消費金融  甘華來 

文章來源 | 金融科技安全

⑼ 汽車各項費用高是不是欺詐行為

是的,欺詐風險主要有很多類型

(一)「不良中介」欺詐

1)欺詐行為描述

客戶申請辦理大額信用卡指困盯較困難,於是通過各種渠道尋找不良中介辦理。此時,不良中介會告知客戶可首先通過貸款方式購車以取得信用記錄,購車的首付由中介替客戶支付,待購車之後申請辦理信用卡時容易獲得更高的額度。由於部分客戶金融意識薄弱,認為自己不用出資便可獲得車輛,於是在不良中介的協助下遞交金融機構一套合格的申請貸款資料,獲得批復後,不良中介以用車辦理貸款為由將車輛控制,並向客戶索要大額手續費,客戶無法支付才意識到上當受騙,導致逾期還款。

除此之外,不法中介還會尋找殘疾人、低保戶等低收入且法律意識淡薄的群體,以較低成本購買或直接盜用其身份證信息,用來辦理車貸。貸款購車成功後,不法中介將貸款車輛進行處理,客戶在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單後才發現自己在金融公司進行過貸款申請。汽車金融公司向客戶追索時,往往因客戶無償還能力而追索失敗,給汽車金融公司帶來極大損失。

2)欺詐行為特點

- 借款人無真實購車需求,其真實目的是通過貸款購車獲取資產或徵信記錄以騙取銀行信用卡授信;

- 借款人資質較差且徵信記錄信息較少,憑真實信息無法通過貸款審查;

- 看車、購車、貸款過程由第三方(貸款公司/黑中介/擔保公司)主導陪同;

- 貸款車輛集中在中高端車型;並且偏好現車,不過多追究顏色價格等車輛細節;

- 借款人首付由第三方支付;

- 借款人信息多為虛構,由第三方協助完成汽車金融公司的電話核查;

- 多由借款人授權第三方提取車輛,並通過非正常渠道將車輛抵押、轉賣牟取暴利。

全新變化:

- 由於銀行收緊信用卡的審批,導致委託不法中介的客戶無法辦理下大額信用卡以支付中介費用,所以目前不法中介的牟利方式已經完全通過非正常渠道將車輛抵押、轉賣,這便導致了不法中介不再一味以辦理信用卡吸引客戶,轉而採取「零首付」這種方式吸引客戶,而這類客戶可能具有真實購車意圖,但是資質仍然較差,所以仍會存在偽造申請資料的情況。

- 目標車型正在由中高端車型轉變為易於轉賣的暢銷車型,並且不法中介團伙為了便於資金周轉,也會選擇低端車型進行欺詐。

(二)「車輛套現」欺詐

1)欺詐行為描述

客尺鬧戶通過4S店遞交資料申請貸款,金融機構審批通過後客戶提車,此時金融機構要求客戶辦理車輛抵押登記,但客戶以各種理由推脫不予辦理,並將車輛過戶給他人套取現金。客戶通過車輛非法抵押、變賣的方式套現獲利。

2)欺詐行為特點

- 客戶無真實購車意願

- 最終目的為獲取現金

- 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抵押登記

- 拿到車輛後迅速變現

(三)「傳銷類」欺詐

1)欺詐行為描述

傳銷類欺詐是一種以欺唯和詐的方式來獲取利益的現象。詐騙集團利用的是一種類似傳銷的貸款方案,例如,僅付款一萬元提車,發展一定數量的下線後,可以免除首付和還款的「汽車團購銷售模式」,這類欺詐方式涉嫌採用龐氏騙局的手法進行非法集資,風險極高。

2)欺詐行為特點

- 詐騙集團到店前,已經確定購買車型,且車輛價格為已經確定好,為目前市場行情的最低價格。

- 只買裸車,且都需要貸款買車,傾向選擇一些信貸門檻較低的套餐,願意作抵押。


在了解了幾種主要的欺詐風險類型和各自的特點之後,讓我們思考一下,在購車的各個環節中,這些欺詐行為都有哪些共性能幫我們第一時間判斷和識破這些不良「套路」呢?

欺詐風險有哪些共同特點?

1.客戶基本情況

客戶來源:

  • 外地客戶

  • 二網介紹客戶

  • 中介公司

  • 團購客戶

  • 客戶性質:

  • 未婚、低齡;

  • 無信用記錄;

  • 學歷較低;

  • 工作單位不穩定;

  • 無自有住房(集體或租住)

  • 2. 看車階段

  • 客戶不關注車輛基本情況(車型、配置、顏色、價格等)

  • 多人來看車,借款人只出身份證,甚至不到買車現場

  • 購車全程由中介人代理完成(甚至代簽字)

  • 中介及其熟悉汽車貸款相關流程,多名借款人資料和流水類似(中介集中提供)

  • 3. 貸款階段

  • 借款人傾向低首付貸款產品

  • 借款人使用信用卡支付首付,且由中介代理人代付

  • 借款人要求申請材料盡量簡化,且期望快速審批

  • 借款人對貸款利率不敏感,只是想盡量多貸款

  • 4. 提車階段

  • 多人提車卻不仔細看車

  • 借款人並不控制車輛

  • 車輛到手後迅速撤離

  • 5. 抵押階段

  • 借款人輕易接受經銷商提出的押金條件

  • 借款人各種借口拖延抵押或者產證抵押信息造假

  • 借款人以上外牌為借口,要求獨自到外地車管所辦理上牌及抵押

  • 一旦遇見上述這些情況,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有可能欺詐「套路」邪惡的雙手已經伸向了你。那麼,對於經銷商和金融機構,尤其是和眾融君一樣的汽車金融公司,面對這些風險威脅,如何進行防範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呢?
  • 如何防範和應對欺詐風險?

    1.反欺詐預警機制

    為有效控制申請階段和貸後管理階段的欺詐風險,金融機構可利用已累積的自有數據及外部數據,關聯客戶關鍵信息(如地址、電話號碼、聯系人信息等),完善反欺詐模型,實現系統提示並進行預警處理。

    2. 反欺詐聯防聯控平台

    由於汽車金融機構的欺詐信息較為孤立,使得不法份子的同一騙貸手法在不同金融機構之間成功騙貸。為此,建議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反欺詐信息共享,共同防禦欺詐風險。

    3.銷售人員自我提升機制

    汽車金融機構需持續對銷售人員定期開展反欺詐相關培訓,分享反欺詐案例,提高銷售人員專業素養。

    1) 客戶申請環節:充分了解客戶資質、購車用途及還貸意願,並確保客戶本人簽署貸款合同,如發現異常時,及時提示客戶,謹防上當受騙。

    2) 車輛交付環節:要求客戶須本人到店提車,如客戶已簽署委託提車協議,需致電客戶確認情況,如發現欺詐嫌疑,立即向金融公司報備。

    4.反欺詐技術保障---視頻簽約系統

    什麼是視頻簽約系統?

    視頻簽約系統全稱為個人金融身份識別及合同面簽遠程監控系統,可確保客戶本人簽署合同,有效防範和應對欺詐風險。

  • 個人金融身份識別:

  • 通過ID識別技術,採取申請人的身份證信息及現場照片和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統中預留的信息及人臉照片進行比對,來實現對借款人身份的識別。面部特徵比對包括系統自動比對和人工比對。

  • 合同面簽遠程監控:

  • 經銷商金融代表通過視頻採集設備對簽約過程進行視頻錄制,錄制過程中需充分揭示業務內容和風險並確認客戶知曉合同,同時所錄制簽約視頻能重現業務現場。

    推廣視頻簽約系統有哪些好處?

    客戶:

  • 防範客戶被不法分子盜用身份,增加犯罪成本

  • 加強客戶對於貸款義務的認知,避免潛在的欺詐客戶

  • 經銷商:

  • 幫助經銷商夥伴有效識別盜用身份的客戶

  • 幫助經銷商夥伴有效避免客戶出現代簽字等行為

  • 威懾潛在的欺詐客戶

  • 汽車金融機構:

  • 有效避免了發生盜用身份等違反CBRC監管要求的欺詐案件

  • 使公司與經銷商間的合作更加緊密

  • 綜上所述,「套路」時時有,與其亡羊補牢倒不如未雨綢繆,無論哪一個行業,良好的市場環境都是其能夠得以長久發展的保障,無論是廠家和經銷商,還是汽車金融機構,希望大家能將風險防範於未然,在不斷積累經驗的基礎上持續革新技術,力爭構建更完善的機制,為更多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汽車金融服務,攜手共同維護汽車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⑽ 貸款買車只代兩萬他多給我代了八千屬於欺騙嗎

算得,金融這種東西又不是買菜多給你放一點也不在乎什麼,多貸給你8000意味著業績又提高了一點,工資又可以多發了,強行給你造成了損失,所以建議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