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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組合貸款公積金提取政策

發布時間: 2023-04-15 16:03:35

Ⅰ 寧波公積金提取政策2023

法律主觀:

在寧波地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可以在解放南路166號住房公積金分中心辦事大廳三樓公積金窗口提出辦理,辦理的時間是工作日上午8:30開始到下午4:45結束,申請提取手續應該是員工本人到場辦理的。關於寧波公積金提取時間老舉春的問題,下面由網小編來為你詳細解答。一、寧波公積金什麼時候可以提取工作日:8:30—16:45,無午休二、寧波公積金提取地點寧波市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分中心辦事大廳(寧波市海曙區解放南路166號)三樓公積金窗口三、寧波公積金提取法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侍耐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答檔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在寧波地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的時間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4:45,在辦理的時候具體地點是解放南路166號3樓,在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時,需要提供對應的提取材料。如有其它需求歡迎到網做一對一的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Ⅱ 寧波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法律分析: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經審核,開具一式三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准確、完整地填寫「單位名稱、單位賬號、職工姓名、職工個人賬號」等信息,並在第二聯加蓋印鑒章。

3、職工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原件(並提供復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在寧波,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4、退休的;

5、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或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8、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提取流程

你好,住房公積金提取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二)單位經審核,開具一式三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准確、完整地填寫「單位名稱、單位賬號、職工姓名、職工個人賬號」等信息,並在第二聯加蓋印鑒章。
(三)職工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原件(並提供復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中名稱、賬號及其他信息填寫的完整性、准確性,個人身份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按本操作規程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後,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還提取人。
管理中心將符合規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資料在住房公積金綜合管理系統上進行登記操作,列印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加蓋業務公章後,一聯作為提取憑證交提取人,一聯移交物廳銀行出納作為開具存單或支票的憑證,一聯作為業務檔案存查。
提取人持現臘塵金存單或轉賬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相關支付(或還貸)手續。
提取資料不符合本操作規程規定的,管理中心將提取資料返還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並填寫一式二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退件理由書》;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提取業務除節假日外全月辦理,銷戶提取應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後方可辦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輪螞禪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Ⅳ 寧波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申請: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
審查審核:對於審查通過的,予以當場辦理;審查不通過的,退回材料並告知原因。
核准:經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當場辦結;經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並告知原因。
送達:收到提取成功的簡訊。
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後仍然持續繳納住房公積金。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退休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
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
公積金的作用
使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子
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有兩個主要的便利和優惠,第一是可以直接提取,既可以用來支付購房首付,也可以用來支付後續按揭貸款,在離退休的時候還能一次性支取全部的金額。第二種是公積金貸款買房,這種貸款利率遠遠低於市場上的商業貸款利率,為買房者節約不少的錢。
使用住房公積金租房
對於還在租房的人來說,公積金也可以提取出來用於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對於租房的類型也都沒有限制,既可以支付市場租房,也可以用於支付政府配租或者招租的經濟適用房。
使用住房公積金裝修
買完房子肯定得裝修一番吧,這又是一筆不小的資金投入,這時候公積金又能來幫忙了。公積金在房屋裝修的時候,既可以提現使用,也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用於房屋裝修。
使用住房公積金建造翻修住房
如果家裡有老房子需要翻修或者重建,也是可以使用公積金進行提款或者貸款。具體情形可以咨詢各個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辦理機構。
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重大疾病
除了醫療保險可以用於重大疾病支付以外,住房公積金也具備這項功能,這樣對於有需要的人來說,是一個雙重保障,可以大大減輕患者家庭負擔。
低保困難家庭提取使用
如果單位的有職工被列為了低保或者困難救助的范圍,這種條件下也可以提取公積金補貼家用,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較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2021

寧波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有:
1、職工申請。向單位提出申請,提交所需要的材料;
2、單位核實。單位初審通過後,就會在提取申請書上蓋章;
3、公積金中心審批。拿著蓋了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書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申請;
4、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經管理中心核准即可辦理轉賬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7、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Ⅵ 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行政區域(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視作同一區域)內均無自有住房,通過市場租賃自住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請提取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額度
(一)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住後提取的原則,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時段為不超過提取辦理月份之前的12個月。
(二)每月可提取的金額根據以下的租賃情形分別確定:
1、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市區職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額暫定為700元;餘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寧海縣、象山縣可提取的月度限額由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公布,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
2、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額提取。
3、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補貼與市場租賃自住住房職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額之間的差額提取。
三、租房提取要件及程序
(一)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以下基礎材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瞎薯件)和《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同時,根據不同租賃情形另提供以下材料:
1、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磨舉者地行政區域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原件);
2、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和租金繳納票據(原件和復印件);
3、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住房的職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二)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本人辦理,如果夫妻雙方共同提取,夫妻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辦理提取,但需提供配偶書面同意提取的憑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關系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和配偶單位出具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三)職工提供上述材料,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書面提出提取申請並面簽,審核通過的,當場辦結;如需核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四、違規處罰
職工違反規定,採用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手段,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追回騙提套取資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處以提取額百分之五至答純百分之十的罰款,並將情況通報職工工作單位,取消職工2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將相關信息納入徵信系統並依法公開;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市區職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額暫定為700元;餘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寧海縣、象山縣可提取的月度限額由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公布,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關於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知識介紹。

Ⅶ 寧波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根據最新的政策規定可知,2022年夫妻雙方都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最高貸款金額為60萬元。 以前最高貸款金額50萬元,相對來說提高了10萬元,這對於大家來說應該算是好消息了。1、按照借款人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其計算公喊卜式為:借款人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還貸能力系鄭爛穗數(目前為0.45)×12(月)×實際可貸年限。夫妻雙方均繳存公歷慶積金且共同借款的,貸款額度為夫妻雙方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之和。

2、規定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目前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

3、購買商品房最高貸款額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Ⅷ 寧波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1. 不是買房就能提取公積金
想要提取公積金不是買了房就可以,比如首次申請要在貸款期內提取,不然還完貸款就無法申請了。購房是一次性付完或是分期付款的,那麼想要申請必須在支付房款兩年內提出。
2. 以「大修」作為申請條件難
雖然房屋大修在提取公積金的范圍內,但是想要申請不是那麼簡單,要更換房屋主體構造才能大修,所以在申請此條件時,要注意些。
3. 房子賣掉後不能再提取公積金
如果房屋被賣出,那麼日後就不能用賣掉的房屋來申請公積金,如果還有別的住房也是貸款,可以用新的房屋來申請並提取,所以在辦理自動提取公積金時應該該賣一買一後,同時申請時一定要記得更換申請提取資料。因為在日後辦理時被查出提取公積金的房屋已被賣,那麼就會終止房款,這樣情況會使申請公積金的人處在被動中。
很多單位為了職工的福利,都會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對於大家而言,即便是不買房,也是有很大好處的,因此大家也都願意繳納住房公積金,在繳納了住房公積金之後,如果大家不買房的話,可以把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但是需要一定條件的,並且提取公積金也會受到一定的次數限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