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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助學貸款的借款人離校後

發布時間: 2023-04-15 20:08:56

『壹』 助學貸款畢業後必須馬上還嗎

助學貸款是畢業就要還的,還款時你可以任選一種方式像什麼提前還款,多次還款,沒有限制的,不過一年只能夠款一次。
每年還款日是12月20日,最後一年的還款日是9月20日。畢業後的兩年裡面,每年只需要還利息部分。第三年開始,就需要還款本金了,本金是按年等額本金還款。
拓展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助學貸款將突破120億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意見》表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的經濟負擔,將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0〕4號),通知明確,從還本寬限期、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等三個方面對助學貸款有關政策作出調整。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法。

『貳』 中行商業性助學貸款的寬限期有多久

商業性助學貸款寬限期:
受教育人在校就讀期間,貸款人可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支付利息不還本金,受教育人畢業自取得畢業證之日起次月,應與貸款人重新制定還款計劃,即必須按月還本付息。因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細信息請您咨詢經辦網點。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叄』 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全文

導語: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是一項為學生上學提供金錢上的幫助的辦法。下面是我收集的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支持教育事業發展,規范商業助學貸款管理,防範商業助學貸款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助學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商業原則自主發放的用於支付境內高等院校困難學生學費、住宿費和就讀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商業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對象是指在境內高等院校就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第五條 借貸雙方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簽訂借款合同。

第二章 貸款對象條件

第六條 貸款人受理商業助學貸款申請時,應對貸款對象(以下簡稱借款人)設定一定審核條件:

(一)借款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持有合法身份證件;

(二)借款人應無不良信用記錄,不良信用等行為評價標准由貸款人制定;

(三)必要時需提供有效的擔保;

(四)必要時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意見;

(五)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期限、利率與金額

第七條 商業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為借款人在校學制年限加6年,借款人在校學制年限指從助學貸款發放至借款人畢業或終止學業的期間。對借款人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人在校年限和助學貸款期限可相應延長。助學貸款期限延長須經貸款人許可。

第八條 商業助學貸款的.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政策執行,原則上不上浮。借款人可申請利息本金化,即在校年限內的貸款利息按年計入次年度借款本金。

第九條 商業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借款人在校年限內所在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貸款人可參照學校出具的基本生活費或當地生活費標准確定有關生活費用貸款額度

第十條 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需要發放人民幣或者外幣商業助學貸款。

第十一條 學費應按照學校的學費支付期逐筆發放,住宿費、生活費可按學費支付期發放,也可分列發放。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商業助學貸款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可採用抵押、質押、保證或其組合,貸款人也可要求借款人投保相關保險。

第十三條 借款人採用抵押、質押擔保的,貸款人應要求提供本機構認可的抵質押物。

第十四條 採用保證擔保方式的,保證人范圍應符合《擔保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

第十五條 貸款人在借款人滿足貸款人設定條件的前提下可發放信用商業助學貸款。

第五章 貸款處理程序

第十六條 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貸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生源地貸款,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就讀地貸款;但貸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讀地貸款的重復申請。

第十七條 貸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時,應要求對方提交書面借款申請,填寫有關申請表格,並提交下列文件、證明和資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以上證件的復印件;

(二)貸款人需要的借款人與其法定代理人的關系證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證明;

(四)借款人為入學新生的提供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學生證或其他學籍證明;

(五)借款人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總額的有關材料;

(六)以財產作抵(質)押的,應提供抵(質)押物權證和所有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質)押的承諾,對抵押物須提交貸款人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利憑證,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的書面文件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面出具並簽署書面授權,同意銀行查詢其個人徵信信息;

(八)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條 受理貸款申請後,貸款人須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九條 借款人辦理就讀地貸款的,貸款人還應聯系借款人就讀學校作為介紹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貸款人推薦借款人,對借款人資格及申請資料進行初審;

(二)協助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

(三)將借款人在校期間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以及發生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自行離校、開除等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協助貸款人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四)在借款人畢業前,向貸款人提供其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有關信息;

(五)協助開展對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協助貸款人做好借款人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條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資信、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進行貸款審批。貸款經審批同意後,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與擔保人簽署助學貸款相關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按有關要求辦理抵(質)押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應根據合同約定,將貸款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等賬戶或借款人就讀學校指定賬戶,並由貸款人監督使用。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必須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約定,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條 借貸雙方應對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人可視情況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還本金,也可視借款人困難程度對其在校期間發生的利息本金化。歸還貸款在借款人離校後次月開始。貸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償還,利隨本清,也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還。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簽訂後,如需變更還款方式,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權貸款人於約定的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本行開立的個人結算等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可根據合同約定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貸款人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額外費用。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應提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展期僅限一次。申請經貸款人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貸款具有擔保的,展期協議需經擔保人書面確認。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涉及第三方擔保的,變更條款還應徵得第三方擔保人同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變更聯系方式、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天內將變更後的聯系方式、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條 對借款人、擔保人在貸款期間發生的違約行為,貸款人可根據借款合同約定:

(一)要求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二)要求增加所減少的相應價值的抵(質)押物,或更換保證人;

(三)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貸款;

(四)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六)向保證人追償;

(七)依據有關法律及規定處分抵(質)押物;

(八)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風險管理

第三十一條 建立助學貸款違約通報制度,貸款人應按照制度要求報送助學貸款借款人違約信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定期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范圍內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條 經批准與依法公告,貸款人可將債權以證券化等合法方式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須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加強對貸款發放和回收的管理,加強服務,嚴格控制風險。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應加強與借款人所在學校的溝通,獲得學校在商業助學貸款管理方面的協助和配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貸款人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風險管控能力,自主確定開辦針對境內其他非義務教育階段全日制學校在校困難學生的商業助學貸款,並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業務管理規范。

第三十六條 貸款人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風險管控能力,自主確定開辦借款人用於攻讀境外高等院校碩士(含)以上學歷,且提供全額抵(質)押的商業助學貸款,並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業務管理規范。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銀監會負責修訂和解釋。

『肆』 助學貸款一定要家長陪同嗎手續齊全不可以自己去辦嗎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進行辦理相關手續,不可以單獨一人前往辦理。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

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從2011年起,同學們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網上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2011年新版合同不需)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4)商業助學貸款的借款人離校後擴展閱讀:

根據《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貸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生源地貸款,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就讀地貸款;但貸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讀地貸款的重復申請。

第十七條貸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時,應要求對方提交書面借款申請,填寫有關申請表格,並提交下列文件、證明和資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以上證件的復印件;

(二)貸款人需要的借款人與其法定代理人的關系證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證明;

(四)借款人為入學新生的提供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學生證或其他學籍證明;

(五)借款人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總額的有關材料;

(六)以財產作抵(質)押的,應提供抵(質)押物權證和所有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質)押的承諾,對抵押物須提交貸款人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

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利憑證,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的書面文件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面出具並簽署書面授權,同意銀行查詢其個人徵信信息;

(八)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條受理貸款申請後,貸款人須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九條借款人辦理就讀地貸款的,貸款人還應聯系借款人就讀學校作為介紹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貸款人推薦借款人,對借款人資格及申請資料進行初審。

(二)協助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

(三)將借款人在校期間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以及發生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自行離校、開除等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協助貸款人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四)在借款人畢業前,向貸款人提供其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有關信息。

(五)協助開展對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協助貸款人做好借款人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條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資信、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進行貸款審批。貸款經審批同意後,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與擔保人簽署助學貸款相關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按有關要求辦理抵(質)押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應根據合同約定,將貸款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等賬戶或借款人就讀學校指定賬戶,並由貸款人監督使用。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必須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約定,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條借貸雙方應對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人可視情況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還本金,也可視借款人困難程度對其在校期間發生的利息本金化。歸還貸款在借款人離校後次月開始。貸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償還,利隨本清,也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還。

第二十四條借款合同簽訂後,如需變更還款方式,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權貸款人於約定的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本行開立的個人結算等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可根據合同約定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貸款人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額外費用。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應提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展期僅限一次。申請經貸款人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貸款具有擔保的,展期協議需經擔保人書面確認。

第二十八條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涉及第三方擔保的,變更條款還應徵得第三方擔保人同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變更聯系方式、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天內將變更後的聯系方式、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條對借款人、擔保人在貸款期間發生的違約行為,貸款人可根據借款合同約定:

(一)要求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二)要求增加所減少的相應價值的抵(質)押物,或更換保證人;

(三)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貸款;

(四)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六)向保證人追償;

(七)依據有關法律及規定處分抵(質)押物;

(八)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伍』 國家助學貸款人上學期間和就業以後如有變動要如何處理

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一、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建設銀行向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發放的,只能用於學生的學雜費、生活費以及其他與學習有關的費用的商業性貸款。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 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

2.貸款額度:最低額度為人民幣2000元(含2000元),最高額度為人民幣10萬元;

3.貸款期限:期限最短為半年,最長不超過5年(含5年),其中採用信用方式或保證方式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含2年);

4.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間的利率變動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5.擔保方式:可以採取抵押、質押、保證、信用四種方式。採取抵押的,抵押物必須經評估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必要時會要求辦理以建設銀行為優先受償人的抵押物保險,保險期不短於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評估價值,投保期間抵押物不得轉讓、出租、變賣或再抵押;採取質押的,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未到期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電子記賬類國債、個人壽險保險單以及中國建設銀行認可的其它權利質押;以保證方式的保證人是自然人,且具備建設銀行認可的相應資信等級,並簽訂《個人消費信貸保證合同》;以信用方式申請的,必須經建設銀行核定信用等級,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的額度。

6.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二)學生證明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學生證等

(三)借款人與受教育人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

(四)建設銀行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證明

辦理渠道及辦理流程

1.辦理渠道:借款人通過中國建設銀行開辦個人助學貸款業務分支機構辦理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

2.辦理流程:

①受理。經辦人員向客戶介紹建設銀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辦理程序、違約處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擔的各項費用等情況並協助客戶辦理,對借款人的借款條件、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②貸前調查。貸款受理後,經辦人員著手對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還款能力和信譽、借款人資信等級和貸款的擔保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送交信貸經營部門主管復核,報信貸審批部門審批;

③審批。審查人員對借款人資格和條件是否具備、借款人和經辦人員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確、完整、合規以及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進行合規性審查;

④發放。經辦人員根據貸款最終審批意見,與借款人協商貸款條件,經借款人同意後辦理簽訂《中國建設銀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借款合同》,落實擔保手續。同會計部門核定指標後辦理貸款發放;

⑤貸後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內,貸款行應按照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及保證人的收入狀況、貸款的使用情況、抵(質)押物價值變化及性能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要有書面記錄,並歸檔保存。貸款發放後,貸款行應當與受教育人所在學校和畢業後的工作單位加強聯系,掌握受教育人的動態,有效防範風險;

⑥貸款回收。借款人可以與貸款行約定還款賬戶定期扣款或到貸款行營業網點、通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異地轉賬等形式償還貸款。對於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應按照建設銀行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後貸款行應及時為客戶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注銷手續。

二、國家助學貸款是指中國建設銀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發放的,用於支付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用的人民幣貸款。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貸款額度:按照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准,總額度按正常完成學業所需年度乘以學年所需金額確定,具體額度由借款人所在學校按本校的總貸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標准以及學生的困難程度確定。

3.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4.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

5.擔保方式: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借款人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五、《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六、《督促還款承諾書》;

七、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辦理渠道及辦理流程

1.辦理渠道:學生通過所在學校與簽訂業務合作關系的我行網點聯系。

2.辦理流程:

①申請。由借款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學校對借款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並出具意見。貸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②受理及審批。貸款行收到學校送達的借款人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後,應對借款人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審查學校是否已簽署初審意見、貸款總量是否未超過相應助學貸款管理部門核定給該學校的貸款控制總量。將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金額通知借款人所在學校,由學校通知學生。

③發放。經審批同意貸款的,由學校組織學生簽訂《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借款合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貸款行一次審批、單戶核算、分次發放的方式。其中,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借款人所在學校在建設銀行開立的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每年的2月、8月不發放生活費貸款),根據合同約定定期劃入借款人在建設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

④貸後管理。借款人因畢業、結業、肄業、退學、轉學、出國、被取消學籍等原因離校,應在離校前與貸款行簽訂《國家助學借款還款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簽署後,學校方可為借款人辦理離校手續。貸款行須取得借款人離校後的聯系方式。借款人畢業、結業、肄業的,貸款行應取得其工作單位的相關信息。

⑤貸款回收。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和《補充協議》的規定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與貸款行約定還款賬戶定期扣款或到貸款行營業網點償還貸款。對於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建設銀行規定的條件並按照建設銀行的規定的有關手續辦理。

『陸』 助學貸款畢業後怎麼還

要按照銀行規定按月還款,具體的在貸款合同裡面會有詳細的條例的。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有這幾種:
在還款確認前一次性還清、畢業後按月還貸、畢業後一部分提前還款剩下的按月還款、還貸過程中也可以提前一次性還清等等。
其實助學貸款與銀行的其他類型貸款業務差別不是很多,在校期間之所以不要出利息,是因為國家政策幫出了利息,那麼畢業了就需要貸款人自己負責利息了,可以選擇一次性提前還清,這樣就不會產生任何的利息了。
以上就是對助學貸款畢業後怎麼還這個問題的解答,看完之後相信你會懂,
提醒:助學貸款畢業後2年內可以只需每月按央行貸款利率還利息,不用還本金;畢業後第3年到第6年需要每月同時還本付息。

拓展資料:
貸款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具備高校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法
申請方式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審查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還款方式:
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還款操作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還貸。如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經辦銀行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具體的操作方法如下:
登錄國開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首頁,再通過學生登錄名和密碼進入貸款信息頁面(在線申請2006-2008學年貸款提前還貸的默認登錄名是學校代碼+學生身份證號碼,密碼是8位生日;在線申請2009學年及以後貸款提前還貸的登錄名和密碼是學生申請貸款時的登錄名和密碼) ;
用滑鼠點擊左邊的"提前還款申請",進入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
點擊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鈕,打開提前還款新增頁面;
選擇其中某筆貸款合同記錄,點擊"確定"按鈕,保存提前還款申請信息。
登陸時,如果網頁出現"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時,請點擊下方倒數第二行"繼續瀏覽此網站(不推薦)",可繼續登錄。

『柒』 工行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最新規定

法律主觀:

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一年後,就可以攜帶身份證、最新賬單、還款賬戶等去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公積金貸款提前貸款劃算嗎?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款、提前部分還款且貸款期限不變、提前部分還款的同時縮短貸款期限三種情況。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步驟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款具體規定為:在還清當月的本息後,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如果不是提前全部還清貸款的話,那麼提前償還的部分貸款額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最少是1萬元。剩下的貸款額可以選擇在貸款期限不變的條件下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或在每月還款額不變的前提下適當縮短貸款期限。自貸款發放之日起一年後,借款人無逾期時,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償還貸款本息。每月6-10日的工作日為受理提前還款業務時間(節假日順延)。部分還款時,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本金額須為1萬元以上(同時申請縮期的,部分還款本金額需達到貸款余額的40%以上)。因數據傳送要求,借款人當月的正常還款日不能辦理該業務。申請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借款人自公積金貸款放款之日起滿一年,才可申辦提前還款。2.借款人歸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每次還款金額應不低於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金額。同時,借款人需要准備好:本人有效身份證、最近一次的還款憑證、貸款還款卡折等。一般來說,只要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3.借款人若申請提前全部還貸,則不受放貸時間限制。4.辦理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無需支付違約金。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劃算嗎?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是否劃算主要是看還款方式選對沒有,組合貸款過程中可先考慮還商貸在還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先後順序有講究公積金貸款利率較同期商貸利率低,因此,如果同時有商業性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該選擇先還商貸再還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如何辦根據公積金貸款合同有關約定,在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期間,經借款合同簽訂各方同意,借款人正常還款一次以後可以提前部分還貸或提前一次性還清。最初一年不要提前還款。要注意的是,在借款最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1年後提出,並且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還有一點是,借款合同中規定提前還款者不應出現逾期不還的情況,如果有逾期不還,應先還完欠款再申請提前還貸。不可盲目跟風提前還款。住房貸款屬於長期貸款,其利率是一年一調,也就是說,即便近期利率調整,個人房貸新利率也要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行,提前還貸意味著必須放棄一部分流動資金,同時承擔較大的資金壓力。借款人是否有更好的投資渠道。有點余-錢與其去銀行還款,不如尋覓好的投資渠道進行「錢生錢」,投資股票或基金也是不錯的選擇。時間價值的損耗應考慮肢絕。在住房貸款中,提前還款之所以少付了許多利息,原因就是歸還本金的速度在加快,所佔用的銀行資金減少了而已。但是貨幣是有時間價值的,比如別人向您借了1萬元,由於物價上漲因素,可能半年後還回來的1萬元實際上只值九千多。所以在物價上漲時,那些本來打算一次付歷森姿清房款的人,可以去找銀行貸款,而對於已經貸款買房的,一般也沒有必要提前還清。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借貸雙方應對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人可視情況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還本金,也可視借款人困難程度對其在校期間發生的利息本金化。歸還貸款在借款人離校後次月開始。貸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償還,利隨本清,也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春行性清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