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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龍頭企業貸款貼息

發布時間: 2023-04-16 06:37:02

① 湖北省扶貧政策的標准

湖北省扶貧內容與主要途徑: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建設現代農業,培育龍頭企業,興辦特色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業,增強財政實力,多渠道轉移貧困農民就業,不斷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大力支持貧困地區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戶規模經濟。

第十八條農村扶貧應當堅持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分類指導,將整村整鄉(鎮)、整縣(市、區)推進與區域發展、連片開發相結合,將農村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統籌解決不同類型貧困區域的脫貧致富問題。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支持貧困地區充分利用當地優勢資源,集中力量扶持優勢產業,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外來資本投資貧困地區,參與經營,實施產業化扶貧。

第二十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貧困地區的農業綜合開發、高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低丘崗地改造、低效林改造和高效經濟林建設。

第二十一條因地制宜地實施扶貧移民和生態移民,對生態保護重點地區、生存條件惡劣地區、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實行異地開發、搬遷扶貧,努力改善生存和發展條件。

第二十二條切實加強貧困地區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組織引導貧困地區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關心、幫助解決貧困地區農民工的實際困難。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貧困地區交通、水利、電力、通訊、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廣播電視、體育等基礎設施建設,幫助解決行路、飲水、上學、就醫、用電、聽廣播、看電視電影等困難和問題。

第二十四條加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制定和完善教育資助制度,確保貧困人口受教育權利,提高貧困人口文化教育水平。

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師到貧困地區支教、任教制度。

第二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貧困地區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制度,建立城市醫療衛生人員支援貧困地區制度。

第二十六條省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完善貧困地區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和農業技術人員聘用及職稱評審政策,對長期在貧困地區服務的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和農業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聘用中給予傾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鄉村衛生院(室)的醫療衛生人員和農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

第二十七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貧困地區農村文化和體育的組織、設施、隊伍建設,實施文化、體育扶貧工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籌集資金,用於貧困地區圖書館、文化館、體育活動中心等場所建設和歷史文化遺跡的維護。

第二十八條重點加強貧困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和管理工作,制定計劃生育優惠政策,鼓勵少生、優生,提高人口基本素質。

第二十九條完善與農村扶貧制度相銜接的農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對因災因病等陷入暫時性貧困人口提供救濟救助;對沒有勞動能力或者勞動能力喪失的貧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條建立、完善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防控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衛生防疫、轉移安置等防災減災知識普及、技能培訓和設施建設,提高貧困地區防災減災能力。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扶貧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實施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增強農村基層組織帶領村民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能力。

第三十二條扶貧項目和資金管理應當遵循縣為單位、整合資源、集中使用、規范審批、提高效益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扶貧項目由建設單位依據農村扶貧規劃和相關規定提出申請;重大扶貧項目立項應當提供立項申請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其他相關材料。

第三十四條扶貧項目立項實行分級分類審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審批許可權,分類審批扶貧項目,報省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各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建立扶貧項目庫,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年度扶貧項目建設計劃,年度扶貧項目主要從扶貧項目庫中擇優選擇。

國家計劃投資的開發項目符合貧困地區條件的,應當向貧困地區傾斜。

年度扶貧項目建設計劃批准後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報原批准部門審批。

第三十六條扶貧項目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實行項目責任制、合同管理制、項目監理制、竣工驗收制、項目檔案登記制、項目政務公開制等,並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扶貧項目符合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要求的,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

第三十七條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實施扶貧項目前應當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建立項目檔案。扶貧項目工程建成後,應當確定工程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

扶貧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扶貧項目的監督管理。扶貧項目建設完成後,項目審批部門應當組織項目驗收。

第三十八條扶貧資金主要包括財政扶貧資金、扶貧貼息貸款和以工代賑資金,以及有關部門籌集、社會捐贈的扶貧資金等,應當按照下列用途安排:

(一)財政扶貧資金和有關部門籌集的資金重點用於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扶貧產業發展、人力資源開發、扶貧移民;

(二)扶貧貼息貸款重點用於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戶發展扶貧產業;

(三)以工代賑資金重點用於貧困地區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

(四)社會捐贈扶貧資金按照捐贈者的意願使用。

各種扶貧資金不得用於規定以外的地區,不得用於地方其他建設,不得用於與扶貧無關的項目。

第三十九條財政扶貧資金主要依據貧困地區自然條件、基礎設施狀況、貧困村和貧困人口數量、地方財政收入、農民人均收入、資金使用效益等因素進行分配。

第四十條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項目管理費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地方財政扶貧資金的項目管理費按照百分之一點五提取。項目管理費主要用於扶貧項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設立財政扶貧資金專戶,扶貧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設立財政扶貧資金專賬;財政扶貧資金應當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管理。

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國庫支付、項目直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套取。

第四十二條建立扶貧資金績效考評機制,財政、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財政扶貧資金績效進行考核評價。具體考評辦法由省財政部門會同省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村扶貧成果、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情況以及財政扶貧資金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

第四十三條財政、扶貧開發和其他扶貧項目主管部門依法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依法對扶貧資金的分配、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四十四條扶貧資金分配及使用情況、扶貧項目計劃及實施情況應當向社會公示。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公開受理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社會監督、咨詢。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建設內容、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完成時間及財政扶貧資金數額等。

第四十五條貧困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有權對本村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及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監督,行使知情權、選擇權、民主決策權、參與實施權。

第四十六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適時聽取和審議同級人民政府農村扶貧的專項工作報告,將農村扶貧工作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② 創業貼息貸款政策

2022年創業擔保貼息貸款政策解讀
一、
創業擔保貸款的適用對象及條件:
1
個人貸款
2
小微企業貸款
二、
創業擔保貼息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息
1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2
小微企業貸款
三、
不能申請創業擔保貼息貸款的行業
四、
創業擔保貼息貸款申報程序及擔保人條件
1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程序
1、線上申報程序:借款人掃碼並關注「郵儲銀行河北分行」微信公眾號,點擊郵金融進入貸款專區,選擇創業擔保貸款,完成基礎資料填寫後提交,人社局,郵儲銀行完成線上審核,線下評估後,即可簽約、放款。
2
創業擔保貸款擔保人條件

③ 2020年湖北扶貧政策有哪些

1. 湖北扶貧政策小知識
湖北扶貧政策小知識 1.湖北省扶貧政策的標准
湖北省扶貧內容與主要途徑: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通過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建設現代農業,培育龍頭企業,興辦特色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業,增強財政實力,多渠道轉移貧困農民就業,不斷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大力支持貧困地區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戶規模經濟。第十八條 農村扶貧應當堅持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分類指導,將整村整鄉(鎮)、整縣(市、區)推進與區域發展、連片開發相結合,將農村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統籌解決不同類型貧困區域的脫貧致富問題。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積極支持貧困地區充分利用當地優勢資源,集中力量扶持優勢產業,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外來資本投資貧困地區,參與經營,實施產業化扶貧。第二十條 省人民 *** 應當加強貧困地區的農業綜合開發、高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低丘崗地改造、低效林改造和高效經濟林建設。

第二十一條 因地制宜地實施扶貧移民和生態移民,對生態保護重點地區、生存條件惡劣地區、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實行異地開發、搬遷扶貧,努力改善生存和發展條件。第二十二條 切實加強貧困地區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組織引導貧困地區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關心、幫助解決貧困地區農民工的實際困難。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貧困地區交通、水利、電力、通訊、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廣播電視、體育等基礎設施建設,幫助解決行路、飲水、上學、就醫、用電、聽廣播、看電視電影等困難和問題。第二十四條 加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制定和完善教育資助制度,確保貧困人口受教育權利,提高貧困人口文化教育水平。

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師到貧困地區支教、任教制度。第二十五條 省人民 *** 應當加強貧困地區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制度,建立城市醫療衛生人員支援貧困地區制度。

第二十六條 省人民 *** 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完善貧困地區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和農業技術人員聘用及職稱評審政策,對長期在貧困地區服務的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和農業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聘用中給予傾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貧差行困地區鄉村教師、鄉村衛生院(室)的醫療衛生人員和農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第二十七條 省人民 *** 應當加強貧困地區農村文化和體育的組織、設施、隊伍建設,實施文化、體育扶貧工程。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籌集資金,用於貧困地區圖書館、文化館、體育活動中心等場所建設和歷史文化遺跡的維護。第二十八條 重點加強貧困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和管理工作,制定計劃生育優惠政策,鼓勵少生、優生,提高人口基本素質。

第二十九條 完善與農村扶貧制度相銜接的農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對因災因病等陷入暫時性貧困人口提供救濟救助;對沒有勞動能力或者勞動能力喪失的貧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條 建立、完善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防控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衛生防疫、轉移安置等防災減災知識普及、技能培訓和設施建設,提高貧困地區防災減災能力。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農村扶貧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實施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增強農村基層組織帶領村民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能力。

第三十二條 扶貧項目和資金管理應當遵循縣為單位、整合資源、集中使用、規范審批、提高效益的原則。第三十三條 扶貧項目由建設單位依據農村扶貧規劃和相關規定提出申請;重大扶貧項目立項應當提供立項申請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其他相關材料。

第三十四條 扶貧項目立項實行分級分類審批。縣級以上人民 *** 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審批許可權,分類審批扶貧項目,報省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各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建立扶貧項蠢襪目庫,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年度扶貧項目建設計劃,年度扶貧項目主要從扶貧項目庫中擇優選擇。國家計劃投資的開發項目符合貧困地帶慶激區條件的,應當向貧困地區傾斜。

年度扶貧項目建設計劃批准後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報原批准部門審批。第三十六條 扶貧項目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實行項目責任制、合同管理制、項目監理制、竣工驗收制、項目檔案登記制、項目政務公開制等,並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扶貧項目符合 *** 采購和招投標要求的,應當按照規定實行 *** 采購和招投標。第三十七條 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實施扶貧項目前應當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建立項目檔案。

扶貧項目工程建成後,應當確定工程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扶貧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扶貧項目的監督管理。

扶貧項目建設完成後,項目審批部門應當組織項目驗收。第三十八條 扶貧資金主要包括財政扶貧資金、扶貧貼息貸款和以工代賑資金,以及有關部門籌集、社會捐贈的扶貧資金等,應當按照下列用途安排:(一)財政扶貧資金和有關部門籌集的資金重點用於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扶貧產業發展、人力資源開發、扶貧移民;(二)扶貧貼息貸款重點用於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2.我國對於扶貧政策現在有哪些具體的政策要求
關於扶貧政策的規定,首先是在2013年12月18日, ***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 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 〔2013〕25號),該通知明確提出要更加廣泛、更為有效地動員社會力量,構建 *** 、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在全國范圍內整合配置扶貧開發資源,形 成扶貧開發合力,並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

由主要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轉變,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重 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 主要指標,引導貧困地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把工作重點放在扶貧開發上。 (2)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國家制定統一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各省(自 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 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 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 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 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3)健全乾部駐村幫扶機制。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現有工作基礎上,普遍 建立駐村工作隊(組)制度。 可分期分批安排,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 (組),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把駐村入戶扶貧作為培養鍛煉幹部特別是青 年幹部的重要渠道。駐村工作隊(組)要協助基層組織貫徹落實黨和 *** 各項強 農惠農富農政策,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各項工作,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

落 實保障措施,建立激勵機制,實現駐村幫扶長期化、制度化。 (4)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

各級 *** 要逐步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 金投入,加大資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強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項目資金要到 村到戶,切實使資金直接用於扶貧對象。 把資金分配與工作考核、資金使用績效評 價結果相結合,探索以獎代補等競爭性分配辦法。

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項目審批權 限原則上下放到縣。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台,整合扶貧和相關涉 農資金,集中解決突出貧困問題。

(5)完善金融服務機制。 在防範風險前提下,加快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增 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規范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貧困村資金互助 組織。

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增加財政貼息資金,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進一 步推廣小額信用貸款,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和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推 動金融機構網點向貧困鄉鎮和社區延伸,改善農村支付環境,加快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發展農業擔保機構,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改善對農業產業化 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等經營組織的金融服務。

(6)創新社會參與機制。 建立和完善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 制度。

充分發揮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在社會扶貧中的引領作用。支持各民 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參與扶貧開發工作,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社 會組織和個人以多種形式參與扶貧開發。

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協調 協作和監管機制。 全面落實企業扶貧捐贈稅前扣除、各類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 資興業等相關支持政策。
3.國家的扶貧政策是什麼
由於歷史、自然、社會等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的貧困問題仍相當嚴重。

國務院領導同志指出,目前全國的扶貧工作進入攻堅階段,其主戰場在少數地區。少數民族地區之所以長期貧困,一是自然條件惡劣;二是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發展不平衡所遺留下來的問題仍然比較明顯,對群眾生產、生活產生了不容忽視的滯後作用;三是地理環境封閉,信息閉塞;四是經濟基礎薄弱,發展十分緩慢。

為了打好少數民族地區的扶貧攻堅戰,早日解決少數民族地區群眾的溫飽問題,一方面,少數民族地區各級黨委、 *** 要高度重視和努力,認真制定新的特殊措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注意優生優育,控制人口增長;另一方面,中央有關部門繼續對少數民族貧困地區重點扶持。 現有的各項扶貧政策措施向民族地區傾斜。

(1)對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銀行貸款規模和化肥、柴油、農膜等農用生產資料的安排可優先予以照顧。(2)國家新增加的農業投資、教育資金、以工代賑、溫飽工程等扶貧資金和物資,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分配比例應明顯高於其他地區。

(3)信貸部門對解決群眾溫飽確有成效的農林牧開發項目,視其生產周期,在還款期限,自有資金比例等方面放寬貸款條件,盡量簡化貸款手續,保證貸款資金隨扶貧項目實施的進度及時到位。(4)對民族貿易企業繼續實行低息、低稅,對民貿企業經營的農副產品和少數生產生活必需的一些工業品繼續實行價格補貼。

以上政策,國家已經實行,並且將在今後一段時期內保持不變。

④ 湖北出台支持中小微企業渡難關18條

近期,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多省份均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的相關政策。2月9日,處於疫情中心的湖北省也出台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相關政策。
湖北省政府出台《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8條,從降低用水用氣成本、減免房租、加大信貸支持、降低融資成本、減免相關稅費、緩繳社會保險費、增加就業補貼等多方面提出支持政策。
增加就業補貼部分提出,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通知全文:
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減輕企業負擔
1.降低生產成本。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葯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注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中電度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鼓勵疫情期間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等相關費用,對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3.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4.降低檢驗檢測費用。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環保檢測費、計量器具檢定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
5.清理拖欠企業賬款。持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審計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強化金融支持
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級金融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鼓勵金融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壓縮辦貸時限,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2020年,省內金融機構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和新增額不得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其中新型政銀擔業務貸款規模佔比不低於30%。(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再擔保集團)
7.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級金融機構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小微企業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下降不少於1個百分點。(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8.降低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服務疫情防控的相關企業免收擔保費、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再擔保費減半。對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要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採取展期、續貸續保等措施。加強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接合作,積極爭取政策支持。省財政及時補充省級再擔保風險補償基金,做好代償補償保障。各市、州、縣政府應建立實施盡職免責機制,通過資本金注入、保費補貼、代償補償等方式,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應有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銀保監局、省再擔保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9.提高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疫情期間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且貸款規模增長的,合理確定其監管評級和績效評級。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或企業,金融機構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相關逾期貸款不作逾期記錄。(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
10.給予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支持。積極爭取將我省疫情防控企業納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並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對納入國家、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省級財政統籌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未能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衛生防疫、醫葯產品、醫用器材、醫療廢棄物處置等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1000萬元以內),省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上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人行武漢分行)
11.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於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採取信貸支持和債券承銷相結合方式,指導企業用好用足發新還舊政策,多渠道緩解企業經營困境。積極推進擬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創新層企業申請精選層輔導驗收工作,採取非現場等靈活高效方式進行輔導驗收等相關工作。疫情期間,加快資本市場線上服務平台建設,組織輔導機構等有關各方加大企業掛牌上市線上培訓力度。(責任單位:湖北證監局、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大財稅支持
12.加大技改支持。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擴大產能、提檔升級項目,優先納入全省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給予重點傾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13.減免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依法減征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按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依法免徵關稅。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武漢海關)
14.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報省級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四、加大穩崗支持
15.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實施靈活用工政策,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總工會)
16.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17.返還失業保險費。企業裁員(減員)率不高於5.5%的,對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當地6個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准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18.增加就業補貼。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6個月。中央出台相關支持的政策,遵照執行。

⑤ 2022年湖北省各地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標准大全來了

1、湖北省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湖北省按照項目生產性設備投資的8%予以支持,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不超過1000萬元。
2、湖北省貸款貼息項目獎勵補貼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建設有效期內企業實施該項目銀行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50%予以貼息,單個項目年度貼息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根據項目建設周期可連續貼息三年。
3、湖北省對實施技術改造後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其中獎勵給所在企業領導班子的資金佔比不少於50%,獎勵資金由省級和企業所在地地方財政各承擔50%。
武漢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1、武漢市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產業化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依據專項審計報告明確的項目建設有效期(不超過兩年)內實際完成的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
2、武漢市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智能化改造項目,依據專項審計報告明確的項目建設有效期(不超過兩槐鋒年)內實際完成的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其中研發投入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
3、對采購武漢市工業智能化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中的產品實施智能化改造並符合我市智能化改造補貼標準的項目,相關產品補貼比例由8%提高至30%,單個企業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4、武漢市企業實施的多個技改項目可歸並後集中申報,但每個年度內單一企業最高獲得的補助資金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黃石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黃石市按不高於生產性設備(含智能化改造的軟體、專利權購置等研發投入)投資額的10%進行補助,其中研發投入不高於鉛和晌項目總投資30%,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獲評為市級智能化改造示範項目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並優先納入黃石市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優秀案例進行宣傳推廣。
黃石開發區·鐵山區:鼓勵企業生產換線、設備換新、機器換人、「數智化」改造,對在車間、工廠建設中優先引入5G、人工智慧、區塊鏈且當年在數字化改造、工業互聯網平台、產業(行業)大腦等方面投入1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列入國家、省未來工廠項目(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車間)或智能製造試點示範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級以上「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級上雲標桿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鄂州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1、鄂州市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生產設備投入資金的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2、鄂州市列入國家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首批次應用,且按規定投保的企業,在中央財政給予保費補貼80%的基礎上,對餘下的20%部分給予補貼。同時首台套裝備按最高銷售單價的2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鄂州市國家級工業試點示範、省級工業試點示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國家級「工業強基工程」項目、智能製造項目、服務型製造示範、工業雲、工業互聯網建設項目、綠色製造試點示範項目分別獎勵100萬元;省級「工業強基工程」項目、智能製造項目、服務型製造示範、工業雲、工業互聯網建設項目、綠色製造試點示範項目分別獎勵20萬元;國家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獎勵100萬元(其中,創建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示範企業可分步獎勵:獲評貫標試點獎勵20萬元、通過國家貫標評定認定獎勵30萬元、獲評國家貫標試點示範獎勵50萬元)。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獎勵5萬元。
4、鄂州市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國家級製造業棚模創新中心獎勵500萬元,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獎勵100萬元。
5、鄂州市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省級製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範(培育)和「專特精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獎勵100萬元、「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獎勵80萬元、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獎勵60萬元;省級製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範企業獎勵60萬元、「專特精新」小巨人企業獎勵40萬元、「隱形冠軍」培育獎勵20萬元。對獲得上述後五項(包括「單項冠軍」培育企業、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省級製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範、「專特精新」小巨人企業和「隱形冠軍」培育等次)獎勵資金之一的企業,通過提檔升級獲得更高獎勵等次資格的,按所獲得的新的檔次資格補齊獎勵資金。
宜昌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助
宜昌市市政府設立1億元以上的市級工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中心城區(不含夷陵區)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項目建成後,有銀行貸款的,按項目建設有效期內(原則上不超過3年)企業銀行貸款實際技術改造投入支付利息50%的比例給予貼息;沒有銀行貸款的,按購買生產性設備金額的10%給予補助;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設備進行技術改造,3年內實際支付的租金視同銀行貸款利息,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融資用於技術改造,3年內實際支付的債券利息視同銀行貸款利息,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宜昌市各縣市區應設立工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本地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一類縣市區(含宜都市、枝江市、當陽市、夷陵區、宜昌高新區)每年安排技改專項資金不得低於3000萬元,二類縣市區(含遠安縣、興山縣、秭歸縣、長陽自治縣、五峰自治區)每年安排技改專項資金不得低於2000萬元,三類縣市區(含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_亭區)每年安排技改專項資金不得低於1000萬元。市、縣兩級投入的技改專項資金不低於3.9億元。市級工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按照各縣市(含夷陵區)當年到位的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和當年完成工業投資、工業技術改造投資等情況進行獎勵。單個縣市(含夷陵區)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元。宜昌市生產性服務機構為企業技術改造提供服務的,予以適當獎勵。
孝感市技術改造獎勵補貼
1、孝感市支持重點項目實施技改。對總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採取全省競爭擇優方式確定支持對象,按照項目設備購置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孝感市支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按裝備銷售單價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孝感市支持企業技改做大做強。對實施技術改造後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不同檔次獎勵。獎勵資金由省級和企業所在地地方財政各承擔50%。
4、孝感市支持技改試點示範。對獲得國家試點示範的企業和項目,根據「含金量」給予50萬元至1000萬元不同檔次獎勵。省級試點示範項目由企業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獎補政策。
十堰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1、十堰市支持企業轉型升級貸款獎勵補貼
十堰市在市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下,安排4000萬元產業升級專項資金,按照10倍的放大規模,在十堰主城區(茅箭區、張灣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為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提供專項貸款。「產業升級貸」貸款額度單戶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市財政按照貸款金額的年化2%標准給予貸款企業貼息。「產業升級貸」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茅箭區、張灣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十堰市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獎勵補貼
十堰市對工業企業提升創新能力、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承接科技成果轉化、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台等方面,符合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科技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十發〔2021〕12號)相應條款的,按規定給予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
3、十堰市支持企業技改試點示範獎勵補貼
十堰市對上年度新獲得省級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範企業、科技小巨人)、「專精特新」小巨人、智能製造、「兩化融合」或「互聯網+」類、工業設計中心等試點示範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上年度成功創建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
4、十堰市支持專用車發展獎勵補貼
十堰市支持專用車企業做專做強。每年對專用車企業開發新產品、深耕細分領域、「整車、上裝一體化」發展、「專、精、特、新」發展、產值產量增速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評選前5名的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5、十堰市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獎勵補貼
十堰市開展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診斷服務。遴選技改系統解決供應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企業免費提供診斷咨詢服務,為工業企業實施改造升級提出可行性解決方案。每年支持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襄陽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軟體(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和設備實際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給予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
荊門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1、荊門市支持實施千企千億技改工程。荊門市滾動實施「千企千億技改」工程,以更大力度和更有效舉措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加快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步伐。對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和我市主導產業發展規劃,生產性設備(含項目軟體,下同)投資300萬元以上且在3年建設有效期內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生產性設備購置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400萬元,以「機器換人」為主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單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鼓勵生產性設備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省級財政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以下均需各縣市區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2、支持數字化技改升級。荊門市推動工業數字化轉型,對設備(含項目軟體,下同)投資100萬元以上、以「5G工業互聯網」為主的數字化改造項目,建成後按照設備投資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300萬元。大力建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對省級5G全連接工廠(園區)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省級基於互聯網的製造業「雙創」平台、「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3、荊門市支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被列入國家《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及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產品,被審核認可且最近1年已有銷售的,給予生產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4、荊門市支持企業通過技改做大做強。對實施技術改造後年營業收入(以稅務平台數據為准)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其中,獎勵資金在省級財政兌付50%的基礎上,剩餘50%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5、荊門市支持技改試點示範。對被評為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被評為省級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示範類企業獎勵50萬元、「科技小巨人」類企業獎勵30萬元、培育類企業獎勵2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服務型製造試點示範、省級技術創新示範、省級智能製造試點示範及省級綠色工廠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荊州市技術改造獎勵補貼
1、荊州市對年度更新生產設備投入在300萬元以上或者智能化投入在200萬元以上的單個項目按年度投入的10%予以獎勵,最高獎勵達500萬元,對兩項合計投入在1億元以上的重大技改項目,可申請補貼1000萬元。
2、荊州市對獲得國家級稱號的企業,獎勵資金50萬元;獲得省級稱號的企業,獎勵資金20萬元。
3、荊州市對新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製單位資格證的企業,每證給予10萬元獎勵,三證齊全可另行獎勵10萬元。
4、荊州市對「上雲」應用達到3項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市級上雲試點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企業級工業互聯網(雲)平台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接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荊州)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黃岡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助
黃岡市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且生產性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科技型企業總投資500萬元以上且設備投資300萬元以上)的工業技改項目,按項目建設周期內不低於設備購置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按先期預撥30%、年終結算方式給予支持。搭建技改咨詢診斷服務平台,市級設立專項資金200萬元,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免費為企業提供技改診斷咨詢服務,幫助企業制定技術改造升級解決方案。對被認定為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省級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咸寧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1、咸寧市支持重點項目實施技術改造獎勵補貼
咸寧市對符合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購置佔比50%以上)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達300萬元以上且完成全部投資的市直工業技改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入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的8%以內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從市直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中安排;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下(其中設備購置佔比50%以上)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300萬元以下的市直工業技改項目,由咸寧高新區制定政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咸寧市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獎勵補貼
咸寧市對企業使用符合國家《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且最近一年度審核認可的產品,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相關獎補政策,聯合企業所在地財政部門,做好獎補資金的撥付工作。(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咸寧市支持企業通過技改做大做優做強獎勵補貼
咸寧市對實施技術改造後,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4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其中獎勵企業領導班子的資金佔比不少於50%,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咸寧市支持技改試點示範獎勵補貼
咸寧市對獲得國家級試點示範的企業、平台和基地,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相關獎補政策。對成功創建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省級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省級製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範企業、省級智能製造試點示範企業、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省級基於互聯網的製造業「雙創」平台(企業)試點示範項目、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市級製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隨州市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補貼
1、隨州市支持重點項目實施技改獎勵補貼
隨州市實施「工業技改三年行動計劃」,對符合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等實現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支持方向,納入固定資產投資技改類統計庫,總投資500萬元以上且設備購置費2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縣(市、區)推薦,採取全市競爭擇優方式確定支持對象,按照項目設備購置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2、隨州市支持企業技改做大做強獎勵補貼
隨州市對實施技術改造後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由企業屬地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
3、隨州市支持技改試點示範獎勵補貼
隨州市對新獲得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服務型製造試點示範企業、綠色工廠試點示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製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對象的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4、隨州市支持技改兩化融合獎勵補貼
隨州市對新入選湖北省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點示範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隨州市工業互聯網平台上雲的規上工業企業,市財政給予每家2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5、隨州市加大技改引智力度獎勵補貼
隨州市鼓勵企業引進「科技副總」,指導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對引進省委組織部、省經信廳選派「科技副總」並促進項目轉化的企業,服務期內定期組織績效考核,獲評優秀等次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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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補貼、減稅、免租,武漢人迎來一大堆好消息,這些政策主要針對哪類人

武漢市發改委網站發布《武漢市加大紓困幫扶力度促進市場主體恢復發展若干措施公眾指南》,以表格形式詳細羅列了38條「政策內容+責任單位+指南鏈接」,便於廣大市場主體和市民更精準、方便獲悉相關政策。

在金融領域,2022年人民銀行將提供不低於140億元支小再貸款資金和80億元再貼現資金。為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武漢市今年實行紓困貸款貼息,對製造、建築、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零售、倉儲等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貸款給予最長6個月、180個基點(BP)的貸款貼息。

對於暫遇困難但生產經營正常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機構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為促進就業,我市將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