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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行貸款有啥 2024-09-23 06:03:01

鄉鎮企業能貸款嗎

發布時間: 2023-04-19 22:40:52

『壹』 銀行為什麼不給鄉鎮做抵押貸款

很簡單,因為絕大多數鄉鎮企業都是相對落後的產業,屬於國家淘汰產業范疇。而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盈利是主要目的。
幾乎沒有任何一個金融機構會為一個淘汰產業提供資金支持,因為淘汰產業的投入最終就是打水漂。而目前,國家經濟處於轉型期,淘汰落後的,產能過剩的老小舊產業,扶持新興的,環保的高新產業是社會的主流,而很多鄉鎮企業往往還抱著老小舊,即缺乏足夠的資金轉型,也缺乏轉型的動力和能力,銀行貸款進去往往很難得到償還,其資產也很難變現。而且,投資到實體企業,周期長,利息低,如果不是大規模的貸款,銀行往往會對這種債務視為垃圾債務,比起放款給鄉鎮企業,還不如拿去做個人信貸。
鄉鎮企業的資產,往往存在設備落後,土地質量差,難以變現等問題,比如說一個鄉鎮企業,評估資產價值1000萬,但事實上,由於貸款周期長,等貸款到期時,這筆資產可能已經縮水到800萬,而且很難變現,比如老舊的設備沒人會買,土地即便收回也不能轉讓,資產會爛在銀行手裡,現金無法回籠。
因此,銀行肯定不願意給鄉鎮企業做資產抵押貸款,而且就算是其他的貸款也非常謹慎。

『貳』 鄉鎮企業貸款申請需要哪些具體的材料

企業貸款,主要是看你打算申請抵押的還是無抵押類型的,可以申請的機構還是挺多的。一般企業貸款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地址證明; 2、私營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等行政機關經營資格證明; 3、私營企業的納稅證明(或貸款卡); 4、近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5、以質押擔保申請貸款的應提交擔保所需的權利質押物,以第三人權利質押的還需提供出質人身份證件、質押授權書,同意質押書面文件; 6、以房產抵押擔保申請貸款的,借款人須提供兩套以上《房地產所有權證書》,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文件; 7、以第三人名下的房地產做抵押的,還須提供房產所有人的身份證件、抵押授權書,房屋所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文件; 8、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共有財產作抵押的,須財產共有人共同出具同意抵押的書面文件,同時財產共有人必須在抵押合同上共同簽名; 9、能夠證明符合其經營范圍的購銷合同或發票;
企業貸款業務流程:
1、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2、經審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擔保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3、銀行落實貸款條件後,按規定程序辦理放款手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按規定辦理撤押手續。
申請資料: http://hi..com/grooupon/home

『叄』 集體企業是否有貸款資格

可以的,

下面只是集體企業其中的一個類型,還有的,我只發其中的一個部分。

中國農業銀行城鎮集體商業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1990年12月12日
以農銀發(1990)248號文印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城鎮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鎮集體商業對發展生產、繁榮市場、擴大就業、滿足人民生活起著重要作用。為加強集體商業貸款依法管理,提高信貸資金營運效益,促進城鎮集體商業健康發展,根據《借款合同條例》、《中國農業銀行貸款管理通則》及有關法規、政策,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辦理集體商業貸款,要認真貫徹企業自力更生為主的精神,服從國家經濟和金融政策,堅持信貸原則,支持日用工業品下鄉和農副產品進城,擴大城鄉物資交流,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第三條 辦理集體商業貸款,必須維護銀行經營自主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發放貸款和阻撓收回貸款,確保貸款使用的效益性、周轉性、安全性。

第二章 貸款對象、條件

第四條 國營商業和供銷社歸口管理的集體商業、街道舉辦的集體商業以及其它形式的集體商業。包括:
一、從事商業零售、批發業務的集體商店(公司);
二、從事飲食、服務、修理、科技咨詢等服務行業的集體性質企業;
三、集體商業辦的生產加工企業和「三來一補」企業;
四、縣(市)以上鄉鎮企業供銷及其他商業性質專業公司;
五、以集體商業為主體的經濟聯合體及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等形式的企業。

第五條 凡向農業銀行申請貸款的城鎮集體商業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縣(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
二、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實行集體所有制企業管理,有固定的經營場地、設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企業財產應參加保險;
三、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在核準的經營范圍內經營,擁有按銀行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能按規定補充自有流動資金;
四、在農行開設基本帳戶,接受銀行信貸監督,有健全的財務制度,並能按期向開戶銀行報送財務計劃和統計、財務報表。

第三章 貸款原則

第六條 辦理各項貸款必須堅持如下原則:
一、以企業自力更生為主,銀行貸款為輔;
二、區別對待,擇優扶植;
三、借款自願,貸款自主;有借有還,到期歸還本息;
四、有適銷適用的商品物資作貸款保證。

第四章 貸款種類、期限、利率、方式

第七條 城鎮集體商業貸款種類:
一、商品流轉貸款。用於企業經營所需周轉資金不足的部分,貸款期限按照企業合理的經營周轉期確定,一般3—6個月,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二、工業流動資金貸款。用於集體商業辦的工業生產加工中所需流動資金不足部分。貸款期限按照企業合理的生產、加工周期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三、基礎設施貸款。用於企業為改善經營條件、適度擴大經營規模、修繕和增添網點、倉儲設施、交通運輸工具所需資金不足部分,以及集體商辦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資金不足的小額資金需要。不得興建樓、堂、館、所。貸款期限按照投資少、見效快的要求,一般為一至二年,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四、科技開發貸款。用於集體商業或具有貸款償還能力的集體科技開發企業,應用、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所需周轉資金和小型檢測設備、技術軟體購置的資金不足部分。貸款期限按照企業合理的經營周轉和科技開發項目及效益狀況確定。參與經營周轉的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用於設備購置的一般為二年,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 城鎮集體商業貸款按照國家現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九條 根據企業不同的信用等級、貸款風險程度採取信用、擔保和抵押貸款方式。
一、對特、一級信用企業,商品流轉貸款一般可採用信用貸款方式;
二、二級信用以下集體商業採用擔保貸款或抵押貸款方式;
三、基礎設施貸款和科技開發專項貸款,集體商業均採用擔保、抵押貸款方式。
以上方式亦可結合使用。

第五章 貸款程序

第十條 凡企業申請借款時,必須提前15天向開戶銀行遞交符合規定要求的書面借款申請書,並附報有關文字資料。

第十一條 貸款行接到借款企業借款申請書後,必須認真地進行審查。主要審查下列內容:
一、借款企業是否是經濟實體,是否符合貸款條件;
二、借款用途是否在核准經營的范圍內,是否符合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市場需要;
三、使用貸款的可行性和經濟效益情況;
四、借款額度、自有資金比例等是否符合貸款政策規定;
五、借款企業的經營能力和償還能力(包括擔保人和抵押物品是否符合規定)、信用程度;
信貸員根據綜合審查情況,寫出可行性報告,並簽注初審意見。

第十二條 按流動資金貸款、基礎設施貸款和科技貸款的額度大小,確定的分級審批許可權,根據審查人員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批。不得超越許可權審查批准貸款,非信貸部門和無權審批人員不得批准貸款。

第十三條 對借款申請經銀行審查批准後,借貸當事人按照《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要素簽訂借款合同。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憑證,擔保、抵押貸款協議書和當事人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等,均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貸雙方可按規定辦理借款手續。信貸員要將借款事項進行登記,並由會計部門將借款轉入借款方基本帳戶使用。

第十五條 貸款發放後,貸款方要對借款企業狀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主要檢查下列內容:
一、借款是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有無擠占、挪用、冒名、轉貸情況;
二、經營狀況好壞,自有流動資金有無抽調、外借、投資等;
三、借款擔保人、借款抵押品有無變化,償還借款能力有無變化。
檢查後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並寫出檢查報告。

第十六條 貸款行在貸款到期前10天要向借款方和擔保人發出借款到期償還通知書;貸款到期,銀行要按合同約定日期收回貸款。如遇客觀特殊情況借款方不能如期償還借款,借款方和擔保人必須在借款到期前10天遞交書面延期償還借款申請書,經貸款行審查批准,辦理延期償還貸款手續,方可延期。對未按期收回的貸款,要按逾期貸款處理。如果是擔保、抵押貸款,即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條件積極收回貸款。

第六章 貸款管理方式

第十七條 根據企業編制的借款計劃,經信貸部門審查,各分行在總行下達的商流貸款規模內,統籌安排城鎮集體商業貸款,合理使用。

第十八條 集體商業在銀行要分別開立存、貸款帳戶,實行存、貸分戶管理。
一、企業只能在農行設立一個基本帳戶,辦理轉帳資金的收付和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的收付,並應開設企業專用基金存款帳戶,辦理專用基金的收支。
二、企業貸款帳戶,根據有關規定對流動資金貸款、基礎設施貸款和科技開發貸款分別在規定科目內核算。對非正常貸款亦應按總行規定設立帳戶,信貸部門建立卡片,定期與會計帳核對進行監測考核和調整。

第十九條 要嚴格結算紀律,借款企業不得預付預收貨款;要加強銀行承兌匯票的審查和管理,按照規定簽發和承兌商業匯票。簽發商業匯票必須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嚴禁簽發融資性的或其它非商品交易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資金周轉發生困難時可持銀行承兌匯票申請貼現,開戶行在資金可能和票據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應予辦理。

第二十條 根據借款合同確定的還款期限,建立貸款按期限管理檔案,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期收回貸款。確須延期的只准辦理一次。延期時間:流動資金貸款不得超過原定期限的一半;基礎設施貸款、科技開發貸款,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擔保貸款延期要與擔保人重新辦理貸款擔保協議;抵押貸款到期不得延期,銀行根據借款合同規定,處理抵押物品,收回貸款本息。

第二十一條 根據《商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信貸管理試行辦法》評定集體商業的信用等級,實行貸款等級管理。對集體商業未評定信用等級的,按信貸部門分類排隊進行管理。
一、對特、一級信用企業可以實行定額管理,對其臨時貸款、基礎設施貸款等可優先安排,並可辦理貼現;
二、對二級信用企業,採取控制貸款余額,收舊貸新,周轉使用。如果購進適銷對路確有效益的商品,可適當予以解決;
三、對三級信用企業,壓縮貸款總量,採取多收少貸的辦法,促其轉化。如遇特殊情況確須增加貸款,必須經縣(市)支行核准後方可發放貸款;
四、對經營管理混亂、資不抵債、長期嚴重虧損的企業,只收不貸,並積極落實債務、清收全部貸款;對季節性虧損,年內不虧損的,可不按虧損企業對待。
五、對實行擔保、抵押貸款的企業,保證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資信可靠,具有代償借款本息的能力。抵押物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對風險較大的擔保、抵押貸款除與企業簽定借款合同和辦理公證外,銀行還要與企業主管部門簽定「債務承諾書」,一旦企業經營虧損、資不抵債或破產、倒閉,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時,主管部門負有連帶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集體商業企業自有流動資金要逐步達到占商品及材料庫存金額年平均的60%以上,未達到的,必須每年在公積金中拿出50%以上進行補充。調價庫存增值的資金,要如數補充自有流動資金。對自有流動資金未達規定比例的企業,已參加商品周轉的自有流動資金和公積金不準抽走挪作它用。新開戶申請貸款的集體商業和所屬生產加工企業自有流動資金比例必須達到60%以上。

第二十三條 對基礎設施貸款和科技開發貸款參照固定資產貸款和科技開發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以項目為單位,全過程實行程序化、規范化管理。

第七章 監督與制裁

第二十四條 銀行信貸部門要定期檢查信貸政策、原則的執行情況和貸款企業執行國家政策、法令的情況。要經常深入企業調查貸款使用和企業經營情況,按季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信貸資金的社會、企業和銀行經濟效益。銀行要參與企業承包、租賃的全過程,特別要抓緊貸款債務的落實,防止短期行為,確保貸款的安全。要健全信貸資料檔案,努力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

第二十五條 下列行為屬於違規行為。
一、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二、貸款到期既不償還又不辦理延期手續的;
三、用貸款墊付稅金、管理費和其它非生產性開支的;
四、不按計劃處理有問題資金和有問題商品的;
五、出租出借銀行帳戶,轉借轉讓銀行貸款的;
六、未通知銀行變更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形式、改變住所、場地的;
七、未通知銀行合並、分立、出租、拍賣企業,轉讓、出租、拍賣財產、處理抵押品的;
八、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買空賣空進行非法經營的;
九、設立假帳,在財務決算中搞應攤不攤、應報不報、弄虛作假、虛盈實虧的。在它行開立結算帳戶,進行資金體外循環,逃避銀行監督的;
十、不按銀行規定增補自有流動資金和擅自抽調自有流動資金的;
十一、不能定期(季、年)向開戶行報送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的。

第二十六條 制裁規定
發現上述違規行為之一的應實行信貸制裁,情節嚴重的可並處:
一、按規定實行加息;
二、強行扣收貸款本息一部分或全部;
三、停止發放新貸款;
四、改支票結算為存摺結算;
五、凍結帳戶。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由中國農業銀行制定,解釋、修改亦同。各分行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總行備案。

第二十八條 鄉村的集體商業服務業貸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放的同類貸款,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暫行辦法相抵觸的,以本暫行辦法為准。

發布部門:中國農業銀行 發布日期:1990年12月12日 實施日期:1990年12月12日 (中央法規)

『肆』 國家對鄉鎮企業有什麼扶持優惠政策

(一)、資金信貸:國發(1993)10號文件《關於促進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發展的決定》規定: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各地可以建立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國發(1992)19號文《關於批轉農業部",關於推動鄉鎮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報告「的通知》規定:各級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資金支持發展鄉鎮企業。中發[1997]8號文件規定:鼓勵和重點扶持經濟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鄉鎮企業,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專項貸款東西合作示範項目貼息貸款、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企業貼息貸款及扶貧開發貸款等,都要及時足額到位,並逐步有所增力;各銀行、信用社和其它非銀行金融組織要按照」區別對待,擇優扶持,效益優先「的原貝則,積極支持鄉鎮企業的發展,逐年增力信貸投入;各級政府每年應安排一定數額的財政周轉金,重點扶持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出口創匯和農副產品加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鼓勵和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建立鄉鎮企業發展基金。

(二)、稅收:中發(1995)6號文件規定:從1995年起,國家不再對鄉鎮企業徵收'交通能源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繼續執行國務院關於對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免徵固定資產方向調節稅的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28號文件)規定:鄉鎮企業按應繳所得稅額減征10%,用於補農建農和補助農村社會性開支;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鄉鎮企業,可在3年內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並享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鄉鎮企業東西合作示範工程示範項目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但不得短於以下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鄉鎮企業東西合作示範工程示範項目為新辦並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以減征企業所得稅3年。中發[1997]8號文件規定:對於國家規定扶持鄉鎮企業或適用於鄉鎮企業的各項稅收減免政策,都要切實兌現。鄉鎮企業用於補農建農和補助農村社會性的開支,在應繳所得稅額中相應減征。中西部地區的鄉鎮企業,只要產品質量高,銷路好,又有治理污染和保護資源、環境的可靠措施,不受項目規模大小限制,均可免徵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鄉鎮企業,可在3年內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並享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

(三)、技術改造:國發(1992)19號文件規定:加快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對鄉鎮斗姿山企業集體骨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偏低的,可以適當提高。要把鄉村集體骨幹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新產品開發項目、科技開發項目,列入各級有關冊磨部門的技改、科技和新產品開發計劃;國發(1993)10號文件規定:允許多鎮企業從銷售收入中提取:1%作為企業技改和新產品開發資金;中發(1995)6號文件規定:允許鄉鎮企業從成本中據實列支用於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的費用。中發[1997]8號文件規定:對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科技開發項目,有關部門要給予必要的支持。要逐步加大對農副產品加工、農用工業、出口創匯和符合條件的大中型鄉鎮企業的貸款和投資支持力度。新產品開發和科技開發所需資金按規定據實列。可按國家有關規定適當提高鄉鎮企業固定資產年折舊率。鄉鎮企業要」加大科技資金投入,加快科技進步步伐。

(四)、人才職稱:國發(1987)6號、8號文件規定:放活科研院所,放活科技人員,允許其與鄉鎮企業進行聯合,科技人員可以到鄉鎮企業工作。國發(1993)19號文件規定:鄉鎮企業是大中專畢業生最能大顯身手的場所之一。國家教育部門要鼓勵大中專生畢業生到鄉鎮企業就職,對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凡是能到鄉鎮企業工作的,要繼續保留國家幹部身份,行政關系保存在縣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免除見習期,其工資在不低於國家規定標准空中的前提下,由企業自行確定。為了提高鄉鎮企業的整體素質各有關大中專院校要為鄉鎮企業定向培養人才,並列入各級教育部門的計劃;有條件的大專院校,要增加適用於鄉鎮企業的專業;通過職業教育,不斷擴大鄉鎮企業的人才後備資源。農人發(1995)36

『伍』 財政部、國家民委、農業部關於印發《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企業貼息貸款項目貼息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國函(1992)23號關於設立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企業專項貼息貸款的要求,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專項貸款資金來源及投向
(一)「八五」期間,由中國農業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定的鄉鎮企業貸款總規模中,每年新增一億元的專項貼息貸款用於扶持少數民族地區的鄉鎮企業。
(二)專項貸款主要用於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雲南、貴州、青海八個民族省、區以及四川、甘肅、湖南、湖北、吉林、海南等省的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鄉鎮企業。
(三)貸款范圍、對象、條件及基本程序和貸款的管理按中國農業銀行有關管理辦法執行。第三條、貸款貼息辦法
(一)項目專項貸款按現行利率計算的第一年利息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各負擔一半,以後年度利息由企業負擔。
(二)貼息項目及貼息額以國家民委、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達的項目貼息計劃為准。財政部將中央財政貼息款分配給有關省區財政廳。
(三)省區財政貼息部分,按照財政部的有關通知精神列入本年度的財政預算。第四條、貼息項目報批程序
(一)國家民委、農業部、財政部聯合下達各省區年度貼息控制規模。
(二)省區民委、鄉鎮企業局、財政廳根據下達的貼息規模,組織推薦已獲省級農行批准貸款的項目聯合上報國家民委、農業部、財政部。
(三)國家民委商農業部、財政部對各地上報的項目進行匯總、審查後,由國家民委、農業部、財政部共同下達貼息項目計劃。
(四)已批準的貼息項目如需變更,必須由省、自治區民委、鄉鎮企業局、財政廳重新審查批准,並上報國家民委、農業部、財政部備案。
(五)批准貼息的項目,企業憑銀行貸款和付息憑證到地方財政部門領取貼息款。第五條、各地民委、鄉鎮企業局、財政廳要切實加強對貼息項目、貼息款等工作的管理。項目完成後,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民委、農業部、財政部。

『陸』 鄉鎮企業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依法不能抵押,且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抵押。根據我國擔保法,經發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做為抵押。

集體土地所有權不可以抵押,鄉鎮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單獨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農村申請抵押貸款的,還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哪種類型。
一、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嗎?

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已經抵押的土地,法院可以查封,也可以依法拍賣。但拍賣價款應當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分配給申請執行人。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二、土地抵押貸款的條件

1、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2、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3、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權也代表著一定數額的財產,故此若是他人能夠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那麼此時也是可以辦理貸款的手續的。若是借貸者不在限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那麼有可能會使得該土地被銀行請求法院拍賣,並將拍賣獲得的財產償還債務。

『柒』 企業能從銀行貸款嗎

企業可以從銀行貸款,企業貸款的步驟操作如下:

1、企業在貸款之前,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和完整的貸款信息;

2、銀行在收到企業提交的貸款後,運行審批;

3、銀行的審批通過後,簽訂貸款合同,保證合同正本,並辦理抵押手續;

4、所有手續完成後,銀行將發放貸款;

5、借款企業按合同規定全額按時償還貸款。

企業貸款通常是因為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其目的主要是用來運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捌』 農村土地可以貸款嗎

相信很多人對於貸款一些條件都是不怎麼了解,特別是一些農村使用權的土地,不知道這些可不可以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農村土地可以貸款嗎?
1、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這些都是不能抵押貸款,還有就是那種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這種也是一樣不能把它作為抵押。根據我國擔保法,經發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橘慧地使用權這種就可以用做為抵押。
2、集體土地所有權這種也是不能抵押,鄉鎮企業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就是不能作為單獨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農村申請抵押貸款的,首先還是要弄清楚來你的土地是屬於哪種類型。
3、一種是國有入地,還有一種就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說得簡單一些就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這種使用權也是取得方式有劃撥、圓行答出讓、出租、入股等。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這種就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這種還可以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帶寬使用權:一般來說像農用地使用權這種就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這種就是把它用來當作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這種也就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總結:關於農村土地可以貸款嗎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一般來說像農村土地是不可以貸款,但是最終還是要根據你的土地性質來定。

『玖』 鄉政府農經站擔保的貸款是什麼

鄉政府農經站擔保的貸款是農業貸款。農業貸款簡稱農貸。農業銀行和其他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生產所需資金發放貸款的總稱。貸款對象是國營農業企業、集體農業企業和農戶。國營農業企業貸款包括:國營農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國營農業企業投資性貸耐答款、農辦工商企業技術改造貸款和家庭農場貸款。集體農業企業貸款包括:集體農業生產費用貸款、集體農業生產設備貸款、鄉鎮昌襪慧企業貸款、信用合作社貸好旦款和農民個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