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美國中小企業免息貸款
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數據增信分類 2024-09-23 06:30:14
中信銀行貸款有啥 2024-09-23 06:03:01
銀行貸款一時還不了 2024-09-23 06:00:43

美國中小企業免息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4-21 12:57:46

A. 小微企業免息貸款的條件

微小企業免息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年齡在24歲-65歲之間,申請人需要是企業的法人代表;企業成立6個月以上,能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與企業均徵信良好,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企業從事的行業是符合規定的;企業的經驗狀況良好等。
拓展資料:
國家扶持小微 無息貸款是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財政資金支持方面
一是中央財政將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到141.7億元,並將逐年增加資金總規模;
二是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資金,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
(二)融資擔保服務方面
一是對年度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凈資產3倍以上且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可繼續享受免徵三年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二是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對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助和保費補貼,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收費;
三是推動再擔保機構發展,強化其分散風險、增加信用的功能。
銀行無息貸款的條件 :
1、年齡18周歲至4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固定住所和營業場所證明。固定住所的證明可以是房產證(父母名字的房產證也可),營業場所的證明應該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說明正在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資金證明。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4、結算賬戶。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而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等其他投機性投資項目。
5、貸款擔保。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另外盡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貸款投資方面的信息給銀行,這樣會增加貸款誠信度,以便於順利地獲得貸款。
6、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7、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創業者如果想申請,可到當地勞動部門咨詢。目前,是由個人先付利息,然後財政補貼,還是財政預付利息,相關方案還沒有確定,不過財政貼息是肯定的。

B. 中小企業無息貸款條件

1、申請無息貸款的企業為正規企業,具體說就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並且登記的,年檢合格的企業。2、企業有著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行政制度,企業財務管理方面組織有序,企業內部結構分明,各崗位人員配備齊全。3、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自身債務沒有超標。同時,企業信譽也非常重要,這樣才能保證能夠按時還款。4、企業在市場中有著一定的競爭力,無論是企業的品牌或者是信譽還是技術,都有著一定的核心競爭優勢,可以帶動經濟發展,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C. 美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以及模式

美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以及模式

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與美國相比,相距甚遠,研究美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模式對解決我國現存的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那麼他們的融資結構與模式,大家了解哪些?

美國目前共有中小企業2140多萬家,佔了全美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60%,新增加的就業機會有2/3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中小企業的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0%。更重要的是,中小企業有很強的創新能力,美國有一半以上的創新發明是在小企業實現的,小企業的人均發明創造是大企業的兩倍。並且中小企業對科技進步也有很大的貢獻,美國的高技術公司在起步階段通常都是中小企業。

美國政府對國內中小型企業的政策性貸款數量很少,政府主要通過中小企業管理局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其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有:(1)中小企業業主自身的儲蓄,佔中小企業投資的45%左右;(2)中小企業主從親朋中借款,佔中小企業投資總數的13%左右;(3)從商業銀行貸款;(4)金融投資公司,由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主導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籌集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與商業銀行貸款一起約佔29%。但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的貸款利率要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利率更高;(5)政府資助,即主要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中小企業提供的數量很少的直接貸款,約佔1%;(6)證券融資,這部分資金只佔4%左右。

1、商業銀行貸款

由於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較大,資信比大企業低,商業銀行一般不願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為解決這一問題,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應運而生。它通過向中小企業提供擔保使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當然,貸款利率會因為風險較大而比大企業貸款要高出2-5個百分點。在具體操作上,美國中小企業首先向中小企業管理局提出申請;中小企業管理局對擔保對象規定一定的前提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坦保;一旦擔保成立,即中小企業管理局向金融機構承諾,當借款人逾期不能歸還貸款時,保證支付不低於9O%的未嘗還部分,但中小企業管理局提供的擔保貸款不超過75萬美元,擔保部分不超過貸款總額的90%。管理局擔保的平均貸款額是24萬美元,償還期為11年。在1980年至1998年間中小企業管理局共提供28萬筆擔保貸款,總額達410億美元。商業銀行貸款中也有地區性的面向中小企業的少量貸款,但利率較高,且期限較短。

2、金融投資公司

這包括兩種形式,即中小企業投資公司與風險投資公司。中小企業投資公司是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創業投資公司。1958年,美國在通過《小企業法案》後,由政府成立了中小企業管理局並規定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審查和許可成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它可從聯邦政府獲得很優惠的貸款支持,一般能得到不超過9000萬美元的優惠融資。具體的融資形式可以是低息貸款,也可以是購買和擔保購買該公司的證券。但獲得許可和融資支持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只能投資於合格的中小企業,不能直接或間接地長期控制所投資的企業。投資方向主要是中小企業發展和技術改造。到1998年,美國共有中小企業投資公司300多家,在創業基金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從1958年至今,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己向10萬家中小企業投資,投資額己超過130億美元。風險投資公司亦屬民間機構。在美國,以微電子技木、信息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產業發展迅速,這就促使許多科技型企業家從美國的大學、研究所、大企業、大公司中獨立出來,成立開發型的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預期於創新可能產生的高收益,對此類勇於創新投資的中小企業進行資金投入,為那些難以得到貸款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以促進中小企業的科技開發和創新。

3、政府資助

政府資助主要包括三種類型:

(1)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那些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企業發放直接貸款,但數量很有限。其具體操作是首先為這些中小企業進行擔保,以便從金融機構得到貸款。但是,如果兩家以上竟然機構均拒絕向中小企業發放伐款,或經中小企業管理局協調後仍得不到貸款,則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但貸款最高限額為15萬美元,貸款利率低於同期市場利率。這也是美國每個唯一的政府直接資助而且利率低於市場利率的優惠政策。

(2)中小企業管理局向受自然災害的中小企業提供的自然災害貸款。這中特殊的幫助,其目的在於使那些經營狀況良好的受災企業得以重建。據統計,自1953年設立該項貸款以來,中小企業管理局已提供了114萬筆總額為164億美元的自然災害貸款。

(3)中小企業的創新研究資助。中小企業是美國一支重要的技術創新力量,在美國一半以上的創新是在小企業中實現的,小企業的人均發明創造是大企業的兩倍。

為了促進美國中小企業的科研開發,根據《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法》,美國國會於1982年制定了中小企業創新研究計劃,該計劃規定,所有劃撥研究與開發費用超過1億美元的,政府有關部門必須按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業創新計劃提供資金,用於資助中小企業開展科技開發和技術成果轉化。該法定的比例具有很強的法律約束力,主要資助有技術專長和發明創造能力的科技人員創建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均可向中小企業管理局申請中小企業創新研究資助,促使他們的專利發明變成現實。

融資方式、融資結構與企業控制權的配置

一、融資方式與公司治理機制

融資方式是指企業籌措資金所採用的具體形式。按照融資方式與公司治理的關系可以把融資方式分為:保持距離型融資和控製取向型融資。

1、保持距離型融資

從融資方式與企業控制權的關系來看,保持距離型融資把企業控制權的分配與企業能否實現一定的目標相聯系。投資者只要得到了合約規定的給付,就不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戰略決策。如果企業履行了向出資者支付的義務,企業的控制權交由內部人,反之,控制權自動轉移到出資者手中。正是由於這種融資方式與企業能否實現給付的目標有機結合在一起,所以,保持距離型融資所引起的公司治理結構稱為“目標性公司治理”。

保持距離型融資的融資方式非常依賴於企業資產市場的流動性,因而非常依賴於產權行使能力的大小和總體商業環境。由於控制權在企業不能履約的情況下自動轉移給投資者,所以企業的資產應具備性能比較穩定,其市場價值波動性較小的基本特徵,同時,這種資產在市場上也必須具有較強的流動性,以便能及時變現。如果企業的資產價值波動大,且不能提供足夠的現金流量,那麼,投資者的相機控制權就沒有意義,以此為基礎的治理結構就失去了其賴以存在的依據。因此,在企業資產結構中,有形資產特別是不動產比重較大,且這種不動產的流動性較強的企業採用這種融資方式對投資者而言風險較小,因為它們的價值被動的程度相對於無形資產來說要小。反之,當資產具有很大的企業特徵(資產具有較強的專用性)時,即在其它企業里,資產價值較低,採用這種融資方式將會增大違約風險和清償契約的契約成本。與保持距離型融資方式相對應的主要融資工具是債權融資。

2、控製取向型融資

控製取向型融資的特點是投資者直接捲入企業的經營決策,特別是投資決策。投資者對其決策行為承擔責任,並享有相應的剩餘索取權。由於這種融資方式與投資者的直接控制有關,由此引起的公司治理結構稱為“干預型公司治理”。

這種融資方式的最典型的融資工具是股票。由於資本市場的存在和現代股份公司的特徵,當經營者目標與股東目標有重大偏離和出現嚴重的低效率時,退出機制便於股東“用腳投票”,在證券市場上股票價格就會作出反應。股票價格的下降會對公司的資產價值作出扭曲反映,當股價下降到一定程度時,觀察到這一點的現有或潛在股東就可以趁機獲取占支配地位的股份,進而在“用手錶決”中,實現對公司控制管理的權力。抑或更換新的管理者,實行新的經營管理,抑或進行新的重組以增加公司的效率和價值。

就股東直接控制而言,他們的身份以及股權集中程度是決定公司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如果股權越分散,股東沒有或很少有積極性對管理者進行監控。因為這一行為所發生的成本全部由自己負擔,而其利益由大家共享,這就是為什麼股票市場具有很高的流動性,因為它為股東提供了退出機會。監控要發生成本,而每個人又想搭便車,從而難以對經營者實施有效的控制。然而,當股權相對集中時,這些大股東實施控制的動因就比較強。另一方面如果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是用負債的形式來籌措的,而其本身具有高杠桿率,且負債具有硬預算約束,這時股東對企業的控制動因較強。

二、資本結構與公司控制:一個有用的比較分析框架

根據企業的資本結構,即根據股權與債權的比例以及股權的分散程度可以把公司的控制形式分為兩種,其一是以日德為代表的內部監控模式,其二是以英美為代表的外部監控模式。

1、兩種模式的基本特徵

公司治理的這兩種不同監控模式是由企業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以日德為代表的內部監控模式其資本結構的特徵表現為:資本負債率較高,銀行是企業債務資金的主要來源。股權相對集中,法人之間相互穩定持股,銀行擁有一定的股份,它既是股東又是債權人。所以,在日本和德國,市場監控力度相對較小,而大的銀行機構在融資和監督公司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相關利益主體在公司的決策中具有較強的發言權,法人之間相互持股也使其有直接進行監控的動力。

以英美為主要代表的外部監控模式其資本結構的特徵表現為:公司負債率較低,資本市場是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股份所有權廣泛分散;外部市場,包括資本市場、企業家市場、勞動力市場和產品市場對公司的控制起重要作用。

2、兩種模式資產負債結構的比較

以銀行為主導的內部監控模式與以外部市場為主導的外部監控模式在負債比方面具有差別。表1列出了主要發達國家的資本結構。

根據上表可知:美英兩國的資本來源主要是靠內源資金,即靠企業內部資金的積累,而外源資金中來自於金融市場和來自於金融機構的份額基本上平分秋色。而美英以外的其它國家,特別是大陸法系的國家,其資本來源大部分是外源資金,而外源資金又主要來自於金融機構。從兩類不同國家資本結構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出,美英等國的資產負債率較低,日本等國的資產負債率較高。

3、兩種模式股權結構的比較

股權結構指的是公司的股票被各類股東所持有的比例。股權結構體現公司的所有制形式,進而決定公司治理的方式和成效。表2列示了幾個主要國家的股權結構。

在日本,發行在外的股票,將近70%由機構和公司持有,其中24%屬於非金融公司,44%屬於金融機構,與此同時,個人持股由二戰時的70%下降為24%,而金融機構持股由10%上升到44%。而在美國個體居民戶是股權投資的主力,約佔一半左右。與日本相同的一點是金融部門持股份額較多,但發揮重要作用的.並不是銀行,而是那些擁有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退休基金、共同基金等,這些基金在20世紀90年代以後進入股票市場的份額越來越多。

從某種意義上說,股權的集中程度比擁有股權的所有者的身份更重要。日本的股權集中程度明顯高於美、英兩國。在美國,股權的一半左右由公眾持有,且這些數額相當分散。而在日本由於公眾持股數額較少,所持股份一般集中在與公司有經濟聯系的金融機構和母公司或同一集團內的其它公司。在日本,公司之間相互持股盛行,而美國這種現象不多。

對於美國來說,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對公司經理人員的約束主要來自於股票市場。而對於日本來說,由於集團內企業的相互持股,不但有利於防止公司被兼並,並且加強了關聯企業之間的聯系,有助於建立長期穩定的交易關系,維持穩定的經濟環境。

4、主銀行制的進一步考察

以內部監控為主的日本模式,兼有大股東和貸款者雙重職能的主銀行在企業的治理結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幾乎每個日本企業都與某一特定銀行保持著密切的聯系。作為主銀行履行五大職能,即提供信貸、提供債券發行服務、持有公司股份、支付有關賬項、提供信息,並執行三大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後的控制。日本主銀行的管理機制與美國的市場約束機制有相似之處,當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的業績,或者銷售、利潤、投資收益下降時,銀行將會派一名董事進入公司董事會,從而起到對公司的監控作用。

主銀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降低財務桔據成本。日本主銀行制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提供了一個相機治理結構。當企業業績良好時,治理權留給企業,當業績惡化時,控制權轉給債權人。這就是我們已探討的保持距離型的公司治理模式。與對業績差的公司實行接管,通過外部權力進行破產和重組的另一種治理方式相比,該治理方式只有在必要時,債權人才幹預並更換管理者或重組公司。也就是說只有當公司發生財務拮據時主銀行才發揮作用。它不同於破產,也不需要向法院進行起訴,更不需要改變公司的法律地位。從這個意義上說,主銀行制可以克服由於破產而帶來的高額破產成本,同時也能避免由於法庭清算所帶來的信息不對稱。

第二,降低資本成本。以主銀行為導向的公司治理結構,能使企業保持較低的資本成本。公司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是由負債成本、股權成本、資本結構以及稅制所決定的。一般來說,負債成本低於股權成本。資本的整體價格取決於公司的杠桿水平。日本公司具有國際競爭優勢與其負債較多從而資本成本比其它國家低不無關系。

第三,保證公司進行長期經營。日本公司治理的利益可以保證公司進行長期經營,因為相對較低的資本成本可以促進投資收益水平的提高。在進行投資項目評估時,資本成本被用來作為項目未來收益的貼現因子。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以主銀行為導向的公司治理機制有利於公司與主銀行之間大量地交換信息,可以減少股東對未來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信息的交流也可使股東看到公司與其職員、與其供應商所簽的長期合約的價值。如果公司與其職員或供應商的關系良好,意味著公司會去從事一些有利可圖的投資項目,特別是對職工培訓的投資、對研究與開發的投資公司會更加關注。而這些方面的投資往往會影響到公司的長遠發展。

5、未來展望:兩者趨同

以銀行為主導的日德公司治理機制與以外部市場為主導的美英公司治理機制,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二者具有較大的差距,但近年來這種差距在不斷縮小。不管是理論界的認識,還是實際中的具體操作都體現了這一點。

在日本,由於金融管制的放鬆,導致資本市場的競爭力增強,從而使得公司的融資方式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內部融資已成為企業資本來源的重要部分,對銀行資本的需求下降。與此同時,銀行貸款的結構組合也發生了變化,銀行由過去大部分給大企業和製造業提供貸款轉向給小企業和非製造企業提供貸款。

隨著資本流動性的增強,債權與股權的成本差異在不斷縮小,對日本公司來說,高負債的成本優勢在逐步消失。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後,由於資本收益率的下降,引起股權成本的下降。其結果,到1993年,日本的負債成本與股權成本基本相同。企業對銀行融資的依存度減少了,1990年—1994年間企業對銀行融資的比重只有過去20年的一半。

從理論上說,盡管銀行主導模式有許多優點,但其負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銀行既是企業的債權人,又是企業的股東,當企業面臨破產倒閉時,它可能與企業串通,來損害其它債權人和其它證券持有者的利益。其次,銀行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相互持股,董事會成員相互兼任,缺乏市場為經營者及股東對各種投資決策作客觀的評價和約束機制,經理市場的作用也很有限。再者,銀行是企業資金的主要供應者,一旦企業出現資不抵債,將會造成銀行資金收不回,輕則增加銀行的負擔,重則引起金融危機,影響整個經濟的發展。正是由於這些問題的存在,日本公司的治理結構在逐步向英美方式轉變,進一步增強股票的流動性,提高收購、兼並在企業優化重組中的作用。

從美國的融資方式和股權結構來說,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市場。但這種治理結構也存在不少問題,表現在:其一,由於股權極度分散,占股權微不足道的小股東有“搭便車”的傾向,他們既不關心,也無力左右經理人員的工作。其二,機構投資者並不是真正的所有者,而是機構性的代理人。它們作為“被動的投資者”,主要關心公司能付給他們多少紅利,而不是企業經營的好壞和實力的強弱。其三,以股票市場來約束經理人員,意味著通過股價的高低和紅利的多少來督促他們改進工作,與此同時,也可能使經營者產生短期行為,即追求短期盈利和高分紅率,從而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為了克服上述不足,近年來,美國不少學者提出提高企業負債率,通過負債的硬預算來約束經營者的行為,達到實現對經營者有效監控的目的。債務合約是對企業經營者的“硬預算”,它可以起到對經營者提高公司效率的監控作用。在企業負債的情況下,經營者必須按時向債權人交納債務的利息和本金,否則,將受到懲罰。在這種潛在損失的威脅下,如果公司面臨著足夠多的債務,那麼企業的管理者會致力於改善企業經營,減少揮霍浪費,以降低企業走向破產的機率。

;

D. 如何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長期以來,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困擾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迫在眉睫。本文試圖從微觀、宏觀角度分析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根源,並以此為基礎結合實際提出相應的對策。
中小企業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戰略性的基礎地位,尤其在增加就業機會、技術創新、活躍市場及促進經濟增長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然而長期以來,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也是社會與政府關注的焦點。為此,極有必要探討在新形勢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對策,以增強我國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以應對國內國際的競爭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本身、商業銀行等微觀因素,也有金融發展程度、國家法律政策等宏觀因素,下面對於這些因素具體分析。
(一)微觀原因分析
1、中小企業自身問題。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據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0年末,在工、農、中、建、交五家銀行開戶的62656戶改制企業,涉及貸款本息5792億元,其中經金融債權管理機構認定的逃廢金融債務企業達32140戶,占改制企業的51.29%。其中逃廢金融債務的中小企業不乏其例;中小企業的產品表現出技術含量低、質量差、缺少售後服務等,在競爭方面大都採用競相壓價手段,假冒偽劣產品也多與中小企業有關,許多產品的責任事故也是中小企業所為。因此中小企業本身整體發展水平不高,是銀行不願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一個重要原因。
2、銀行貸款管理問題。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不利選擇及信息不對稱,往往不願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近期國家一再把降低銀行不良資產視為國有銀行改革的重中之重,因而從趨勢上來看,商業銀行信貸責任約束趨向嚴格。例如實行貸款管理責任制和主責任人制度、落實經辦人員和主責任的個人清收責任;加大對新增貸款不良率的控制力度,這就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審批更加嚴格。
3、抵押和擔保中介問題。抵押和擔保是金融機構對信息不對稱不透明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時保護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在中國,銀行對抵押品的要求條件較為苛刻。除了土和房地產外,銀行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品。而且不少中小企業由國有及鄉鎮企業改制而來,企業資產為租賃或劃撥而來,不能作為抵押資產或抵押率極低。抵押貸款涉及的中介收費有評估費、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注銷抵押費等多種形式,而且企業貸款金額小,中介費占貸款利息支出的比重很大,讓不少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國內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以其自身信用為保證,但是,擔保機構規模小、擔保能力十分有限。同時擔保中介費很高,一些擔保公司要求企業將20%的保證金存入該公司賬戶,手續費按月收取擔保金額的0.2%,嚴重挫傷了中小企業擔保貸款的積極性。
(二)宏觀原因分析
1、國家對企業的政策。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據對遼寧500 戶中小企業的調查,能從銀行得到貸款的中小企業僅佔21.7%,且大都為國有中小企業。結果,中小企業向社會提供了效益, 卻難以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融資供方市場不能使他們得到相應的回報。中小企業解決資金供給的辦法只能依靠自身內部利潤積累,或者將大量資源用於融資市場, 其融資成本相應升高。同時由於今年國家積極鼓勵引進外資,因此實際上中國的外資企業享有許多「超國民待遇」,例如外資企業不管規模大小和地位輕重,均具有商品進出口的權利,可以直接參與國際經濟活動。而且國家及地方政府為外資企業提供「特事特辦」,減、免稅,虧損彌補等等優惠待遇。所以國內中小企業既沒有國家扶持,又沒有優惠待遇,只能「在夾縫中生存」,國家政策決定了中小企業的地位,其融資困難也就不足為奇了。
2、國內利率未實現市場化。由於中小企業貸款額度相對較小,信息成本和監管成本就自然相對較高,同時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卻很高,所以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收取較高的利息或收費是很正常合理的。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3、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由於進入資本市場的條件限制,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如我國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4、缺乏為企業資本性融資的「二板市場」和股權交易場所。風險投資對於緩解高成長型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有重要作用。如果沒有「第二板市場」,風險投資將不可能通過新股發行收回投資,顯然不利於風險投資的發展。此外,我國目前也缺乏區域性的股權交易市場,也就無法緩解中小企業的資本性缺口。
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
(一)企業自身要按期制定企業的發展計劃,規范管理,加大信息披露。嚴格管理產品質量,依法經營,合法納稅,努力提高信用水平;借款要按期歸還本利,不能歸還要詳細同銀行磋商尋求解決方案,從而保持良好的信用紀錄。同時國家應會同工商、稅務、司法、金融機構等,強化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監管,提高其財務信息透明度和真實可靠性。
(二)建立比較健全的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優質擔保服務。如美國成立了聯邦永久性機構——中小企業管理局(SBA),由中小企業管理局代理聯邦政府為中小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且擔保所需資金由美國聯邦政府投入,擔保金額可達融資額的85%~90%;日本則成立了信用保證協會和信用保險公庫,信用保證協會下的信用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向商業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當中小企業難以償還貸款時,信用擔保公司可以從信用保險公庫中獲還貸金。
(三)設立民間專門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資金支持和優質的理財服務。德國設立民間儲蓄銀行和合作銀行,日本則設立了相互銀行、信用金庫、信用合作社等民間金融機構,這些民間金融機構一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更重要的是與中小企業建立長久的關系,為其提供周到的咨詢和理財服務,以保險金替中小企業償還,從而降低中小企業融資風險。
(四)增加融資渠道是中小企業增資的必由之路。國家有關部門應在進一步深化金融、企業改革的同時適時推出新的融資渠道,下大力氣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推出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適當降低新市場中小企業發行上市的門檻,簡化程序、便捷服務、提高效率,並盡可能減少籌資成本。盡快建立更廣闊、更規范的債券或股票交易市場體系和二板市場,針對業績良好而尚未具備上市交易條件的中小企業開辟櫃台交易市場體系。對已有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小型金融機構,應保護其自主經營權,不能收權、歸大堆(強行合並機構)。此外,在條件成熟時設立民間投資機構或投資基金,利用社會閑散資金發展所屬地區的經濟,在建立健全完整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和擔保機制的基礎上,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E. 哪些情況下申請辦理中小企業貸款可以免息

中小企業貸款總體來說分為抵押貸款和無抵押貸款,具體有哪些渠道呢?
一、綜合授信
即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貸款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最後,如果您有急用錢的需求,建議您選擇大品牌進行貸款,息費透明同時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有錢花」是原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原名:網路有錢花),定位是提供面向大眾的個人消費信貸服務,打造創新消費信貸模式。依託網路技術和場景優勢,「有錢花」運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風控技術,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申請材料簡單,最快30秒審批,最快3分鍾放款。可提前還款,還款後恢復額度可循環借款。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手機端點擊下方,立即測額,最高可借額度20萬

F. 中小企業免息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中小型企檔旁仿業申請免息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必須經過工商行纖管理部門核查批准且年檢必須合格;

2、管理和行政制度健全,人員配備齊全;

3、企啟蘆業信譽良好且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4、有競爭力且可以創造經濟和社會效益。

G. 中小企業無息貸款辦理條件有哪些

中小企業無息貸款條件有:
1、借款人企業的信用良好;
2、借款企業是正規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等證明,並且年檢合格;
3、借款企業的經營情況良好,有穩定的收入,能保證按時還款;
4、借款企業能提供一定的擔保;
5、借款企業具有一定的優勢和技術,在市場上有一定的競爭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
(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H. 請問有誰知道中小企業可以無息貸款的相關資料。。有誰知道的給我留言 謝謝。。

無息是不可能的! 都是要滿足銀行貸款的要求才是可以申請的~

申請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申請人要符合如下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I.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治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活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 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均勻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均勻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

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心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未幾,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很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本錢,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很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本錢,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分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同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治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固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後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

J. 關於對中小企業的無息貸款,政府有什麼政策。

現在政府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給予了大力支持,但是沒有無息貸款這一說,只有財政貼息,不過也要看當地的財政政策,現在一般是涉農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等政府大力扶持的企業可以申請一部分的財政貼息和財政擔保貸款,其他行業還沒聽過有這方面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