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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條件符合貸款 2024-09-23 04:15:48

企業定期存款可以貸款嗎

發布時間: 2023-04-23 22:52:57

A.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如何辦理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指的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機構,憑借單位定期存單辦理的質押貸款。那麼,單位存單質押貸款怎麼辦理呢?
據了解,農業銀行、平安銀行、重慶銀行、寧波銀行等各家銀行,都有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業務。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存款人委託貸款行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以及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如果開戶證實書為第三人所有,還需提供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為質押貸款目的而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流程
1、客戶提出貸款申請,提交相關授信資料;
2、客戶和我行、存款行等幾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單的開立、確認、質押手續;
3、我行審查審批通過後發放貸款;
4、客戶按照約定使用貸款;
5、客戶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6、我行解除質押存單,並歸還存單於客戶。

B. 拿著定期存款單能不能貸款

可以。

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是指困碧,企業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以未到期的定期存單作為質押,從銀行取得一定金額的貸款,到期由客戶償還本息的貸款業務。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2)企業定期存款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裂皮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汪源舉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C. 存單抵押貸款流程

單位存單質押貸款流程
1、客戶提出貸款申請,提交相關授信資料;
2、客戶和我行、存款行等幾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單的開立、確認、質押手續;
3、我行審查審批通過後發放貸款;
4、客戶按照約定使用貸款;
5、客戶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6、我行解除質押存單,並歸還存單於客戶。
單位存單質押貸款定義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是指,企業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以未到期的單位定期存單作為質押,從我行取得一定金額的貸款,到期由客戶償還本息的貸款業務。
單位定期存單是指,出質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我行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申請開具的定期存款權利憑證。單位定期存單只能以質押貸款為目的開立和使用。
企業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是由銀行發行的單位定期存單是記載企業單位一定的存款金額、利率、期限,並且可以流通的一種存款憑證。由於單位定期存單到期之前,持有者可以將其轉讓,所以,企業貸款中,銀行也將其當做質押貸款中一種抵押憑證。企業借貸人憑借未到期的單位定期存單做抵押,就可以向銀行機構申請企業貸款,這種方式就是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一條
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百四十二條
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於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並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D. 定期存款能貸款嗎

能,你可以將你的定期存析拿到你存錢的銀行去做抵壓就行了,不過這樣做好像不劃算,因為你存了多少錢就可以貸多少錢,定期的利息還不夠你還貸款利息的。當然也有例外,要看你的還款能力和存款多少了。再就是你找人給你擔保也可以的

E. 工商銀行的定期存款可以質押貸款嗎

可以。
工行的定期存款可以質押貸款。貸款額度是定期存款金額的90%,且實時到賬。
如果是卡內定期,且本人已經開通了工行電子銀行,那麼可以登錄電腦或手機銀行,選擇貸款-質押貸款。
如果是紙質定單,需要本人持身份證及定單到工行網點把該定期存款轉到銀行卡內操作。

F. 銀行定存單可以抵押貸款嗎

對於急需用錢但是又不想將一張數目巨大且存了很多年的定期存單按活期利息取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定期存單擁有者可以使用這張存單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但是不同的銀行規定的情況是不一樣的,申請者需要提前了解。那麼,銀行定存單可以抵押貸款嗎?

1、 定期存單在銀行是可以抵押貸款的,定期存單進行抵押後申請的貸款則叫做存單質押貸款。

2、 按照銀行的規定來看,存單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作為質押,從貸款銀行取得一定金額貸款,並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信用業務。申請者可以依據自己在銀行存單金額的多少,來申請到相對應的貸款額度即可。

3、 需要注意的是,存單質押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或存單的到期日。如果貸款申請者使用的是多張存單進行的貸款抵押,則以最短的存單期限作為人存單質押貸款期限。

除此以外,辦理自動轉存的存單視自動轉存期限長短確定。目前每筆貸款不超過存單質押價值的90%,最高可達質押價值的95%。

G. 有定期存款可以貸款嗎

有定期存款可以貸款。有定期存款的話,可以辦理定期存單質則顫押貸款。這是一種以持有定期存款作為質押物的貸款方式。通過這種方式,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額度,客戶可斗此以利用這筆貸款用於個人或企業經營所需。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的優勢在於,由於有質押物的存在,因此其利率較低,且辦理手續簡便,審批速度也空盯迅比較快。

H.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單位定期存單是指借款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貸款人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存款行)申請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
單位定期存單只能以質押貸款為目的開立和使用。
單位在金融機構辦理定期存款時,金融機構為其開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金融機構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對開具《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和開立、使用單位定期存單的管理。第四條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二章單位定期存單的開立與確認第五條借款人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除按其他有關規定提交文件、資料外,還應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開戶證實書,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開戶證實書;
(二)存款人委託貸款人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
開戶證實書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應同時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為質押貸款目的而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第六條貸款人經審查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的,應將開戶證實書和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一並提交給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和確認書。
貸款人經審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的,應將開戶證實書和委託書及時退還給借款人。第七條存款行收到貸款人提交的有關材料後,應認真審查開戶證實書是否真實,存款人與本行是否存在真實的存款關系,以及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申請書上的預留印鑒或提供的密碼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時預留的印鑒或密碼一致。必要時,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實有關情況。第八條存款行經過審查認為開戶證實書證明的存款屬實的,應保留開戶證實書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並在收到貸款人的有關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開具單位定期存單。
存款行不得開具沒有存款關系的虛假單位定期存單或與真實存款情況不一致的單位定期存單。第九條存款行在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同時,應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確認,確認後認為存單內容真實的,應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確認書應由存款行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與單位定期存單一並遞交給貸款人。第十條存款行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確認的內容包括:
(一)單位定期存單所載開立機構、戶名、賬號、存款數額、存單號碼、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實准確;
(二)借款人提供的預留印鑒或密碼是否一致;
(三)需要確認的其他事項。第十一條存款行經過審查,發現開戶證實書所載事項與賬戶記載不符的,不得開具單位定期存單,並及時告知貸款人,認為有犯罪嫌疑的,應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第十二條經確認後的單位定期存單用於貸款質押時,其質押的貸款數額一般不超過確認數額的90%。各行也可以根據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合理確定貸款金額,但存單金額應能覆蓋貸款本息。第十三條貸款人不得接受未經確認的單位定期存單作為貸款的擔保。第十四條貸款人對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預留印鑒和密碼等應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丟失、毀損或泄密的,由貸款人承擔責任。第三章質押合同第十五條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貸款人和出質人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訂立質押條款的,質押條款應符合本章的規定。第十六條質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出質人、借款人和質權人名稱、住址或營業場所;
(二)被擔保的貸款的種類、數額、期限、利率、貸款用途以及貸款合同號;
(三)單位定期存單號碼及所載存款的種類、戶名、賬戶、開立機構、數額、期限、利率;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五)存款行是否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了確認;
(六)單位定期存單的保管責任;
(七)質權的實現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