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福建如何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會查公司么 2024-09-23 00:15:01
能貸多少錢公積金貸款 2024-09-22 22:44:56

福建如何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4-25 20:11:53

A.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申請

生源地信用貸款是一些學生學習最有效的手段。很多同學在開始申請助學貸款的時候浪費了時間,卻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在這里,編輯為想申請的人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供有需要的人參考。學生資助...想了解更多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和華旅一起看看吧。com。
生源地信用貸款是一些學生學習最有效的手段。很多同學在開始申請助學貸款的時候浪費了時間,卻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在這里,編輯為想申請的人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1.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附新生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大學生應出示本人學生證和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2.合同簽署
①地方資助中心審核申請材料。
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在經辦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④地方資助中心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
3.合同收據
①借款學租族生攜帶合同回執到學校。
②學校根據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的縣級資助中心。
④地方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並報送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⑤省級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經辦銀行審批。
4.貸款發放
①經辦銀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轉入借款人所在學校的學費賬戶。
5.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弊灶弊如需變更個人賬戶戶名或賬號,或因繼續學業、輟學等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經縣級資助中心批准,借款人本人可申請變更合同。還款計劃的調整原則上只能在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進行,不得展辯滾期。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1912/12/19145587318.jpg

B. 2019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政策及提前還款規定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各高校,省屬中職學校,福州一中、 福建師范大學 附中:

為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推進預申請工作

(一)對象范圍。各高中畢業班、中職學校部分參加春季高考、部分高校符合條件的學生。其中,高中畢業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和建檔立卡的學生,是預申請工作的重點對象,應該全部進行預申請。

(二)時限方式。4月底之前,組織有關學校(學生),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平台(http://xszz.fje.gov.cn)」,完成預申請工作。

(三)充分重視。預申請是做好精準資助的一項重要要求,請各地各校充分重視,認真開展。我們將適時通報各地各校預申請進展情況。通報情況將作為今後績效考評、評先評優、下達獎補等經費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繼續開展志願者活動

(一)繼續開展評選表彰活動

各地各有關高校,根據《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4]9號)的目標原則、基本條件等組織開展評選活動,按照以下要求報送材料:

1.4月20日之前,以設區市為單位集中報送有關材料(附件1-3)。

2.材料以紙質(一式一份)方式報送,附件3還要發送電子郵件。

省資助中心根據報送的材料,組織評審,確定名單,採取適當方式予以表彰。

逾期未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繼續招募志願者

繼續面向全省所有高校招募志願者。請各高校廣泛宣傳,發動,組織學生登錄「福建省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台(開放時間一般是每年的4月初至8月底)」,踴躍報名參加。招募後,按照自願便利、雙向擇優的原則進行協商、調配。

各地各校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青年志願者活動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4]16號)要求,做好培訓、管理工作。

按照《關於開展生源地貸款青年志願者先進單位優秀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5]12號)要求,志願者人身意外保險,主要由各縣(區)負責購買。

三、其他有關事項

預申請及志願者表彰、招募等工作,已步入常態。今後,沒有重大調整,將以本文要求為准、不再另外行文通知。

紙質材料郵寄至:福州市鼓屏路162號省教育廳辦公樓618室,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編35000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及電話:林予佳,0591-87091629。

附件:

1.生源地貸款志願者活動優秀個人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貸款志願者活動先進單位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貸款志願者活動優秀個人匯總表 ;

C. 福建助學生源地助學貸款

暑假快結束了。

可愛的小萌新人們

已經陸續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了!

專注!

福建省助學貸款政策

所有關於贊助商的問題和答案都整理出來了!

2021級准新生。

以及已經在校的大學生。

送給有需要的同學~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問答

1.什麼是學生信用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的金融機構向經濟困難的大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根據學生申請地點的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可分為生源地信用貸款和校內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兩種模式。福建省主要關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貸款額度: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30個基點(LPR5Y-0.3%),在校期間(含因病休學)利息由國家承擔。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人是誰?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福建省戶籍、經學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大一新生和在校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預科生)。未滿18周歲的貸款學生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3.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申請擔保或抵押嗎?

生源地信用貸款是一種信用貸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必須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畢業後,因特殊情況不能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還可以申請還款救助,由國家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4.學生信用貸款有指定用途嗎?

生源地信用貸款旨在幫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問題。

5.福建省辦理學生信用貸款的銀行有哪些?

目前,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為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其中,國家開發銀行僅在我省部分縣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在我省生源地信用貸款的學生,可自願選擇其中一家經辦銀行申請,但不能在多個地方申請貸款。一經發現,將取消該生的貸款申請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6.借款學生畢業後選擇繼續深造,接受高等教育。他們需要開始還款嗎?

畢業後選擇繼續深造的學生,應及時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貸款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審批後,貸款期限內繼續攻讀學歷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仍由財政全額貼息。

7.大學生在原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但畢業後因暫時經濟困難無力償還貸款怎麼辦?

福建省正式啟動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對因重大疾病或客觀原因確實無法還款的畢業生給予救助。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畢業後,如遇特殊情況,可按《福建省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操作規程》申請還款救助,由有關部門按還款救助程序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8.如何申請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注冊登錄,填寫相關信息。

核對學籍信息是否正確(高中或中職學校應屆學生應填寫高中或中職學校學籍信息)

點擊「貸款資格認定」模塊,填寫完善相應信息。

Se

9.如果辦理了貸款資格手續,是否意味著正式申請貸款?

如果貸款資格被批准,就意味著你具備了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的資格。已通過貸款資格認證的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仍需辦理正式的貸款申請手續。

10.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何辦理正規的貸款申請手續?

學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可根據所選經辦銀行彎御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國家開發銀行。選擇經辦銀行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學生,需攜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共同借款人的陪同下,到縣(區)教育隱悉局(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借款合同面簽手續。

1.國家助學貸款資金不能滿足學費或其他辦學費用怎麼辦?

12.高校招生時,當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尚未放款。因為擔心學費沒交,不敢去學校報道。我該怎麼辦?

根據福建省學生資助相關要求,高校不得向助學貸款學生索要學費,不得要求借款學生墊付學費。為確保貸款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入學,各學校在新生報名點設立了「綠色入學通道」,貸款學生可通過綠色入學通道無障礙辦理入學手續。

13.借款學生可以提前還貸嗎?

貸款期間,學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對提前償還的本金,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灶鬧乎天數收取利息。

14.借款學生畢業後如何還款?

學生畢業後開始還本付息,寬限期為畢業後五年。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還利息,不用還本金。畢業時,借款學生應及時與貸款經辦銀行確認還貸計劃。

廈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要求,由廈門

市學生資助中心另行通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辦理期間

可撥打

福建學生資助熱線服務電話

400-0096095

相關問答:

D.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申請

【1】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貸款信息網」官網( 瀏覽器 電腦端:macbookpro mos14打開google版本 92.0.4515.131),選擇「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來源地)」,填寫所有信息,導出列印申請表。
【2】列印您和合作貸款人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
【3】將申請表帶到村委會並蓋章。
【4】您可攜本人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戶口本、申請表,與合作貸款人一起到助學貸款受理中心辦理手續。
拓展資料
助學貸款一般是指國家助學貸款。 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與高校聯合給予銀行一定的風險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聯合經營,專門幫助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在學院和大學。貸款學生無需申請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時還款,畢業後分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助學貸款 :
在原產地申請信用助學貸款的條件
1、貸款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含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單為准)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學生經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和實施高等學歷教育,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3、借款人和借款人在開學前進入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縣(市、區)登記戶籍。
4、家庭經濟困難且具有下列特徵之一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每人不低於1000元/年,不超過12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的總和。貸款期限不超過14年。利率按照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2021年秋季學期起,提高貸款額度,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貸款額度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貸款額度由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財政對學生在學期間的貸款利息實行全額補貼。

E.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福建省學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已接近尾聲,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組織開展情況和各經辦銀行助學貸款工作流程的變更情況,4月26日,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一、改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為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效率,確保學生更方便、快捷獲得貸款。經研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從2018年5月起調整為「貸款資格認定」和「貸款合同簽訂」兩個階段進行。

(一)「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即原來的「預申請」階段)

將原有的「預申請」階段調整為「貸款資格認定」階段。「貸款資格認定」時間為上年9月至當年4月(例如:2019屆應屆畢業生「貸款資格認定」申請時間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2018年應屆高中、中職畢業生和在校首貸大學生「貸款資格認定」時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學生需登錄貸款資格認定系統( http://xszz.fje.gov.cn )在線提交申請,各高中、中職學校和高校要負責審核認定本校學生提交的貸款資格,即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和學生個人基本信息等,確保相關信息(特別是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真實、完整、正確。縣級資助中心負責指導各高中或中職學校登錄系統完成審核工作,如發現學校未認真進行審核或校級已審核數據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系統內退回,要求學校重新審核。貸款資格認定信息與學生實際信息不一致的,資格認定結論視為無效,學生需要根據補申請辦法(詳見本通知)重新進行助學貸款申請。貸款資格認定審核的過程性檔案資料由學校收集完整後,交由各縣級資助中心存檔。

各地、各校在進行貸款資格審核工作時要堅持「以生為本」的`原則,不給學生和家長添麻煩。對於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等國家助學金的受助對象,應當要求其全部提交貸款資格認定申請並由所在學校直接給予確認其貸款資格,無需再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其他學生可由學生就讀學校根據學生戶籍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意單位出具的證明或所在學校根據學生日常在校學習生活及家訪等考察情況等綜合給予認定。

(二)「貸款合同簽訂」階段

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高校「准新生」或「准貸款學生」,在該階段不需要再提供貧困認定證明,只需提交錄取通知書(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即可直接進入「貸款合同簽訂」階段。學生在「貸款資格認定」階段選擇的經辦銀行原則上不建議變更,若學生在「貸款合同簽訂」階段確需變更經辦銀行的,應主動告知最終申貸銀行。不允許學生在不同銀行重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除外),若發現學生重復貸款的,將視其情況取消貸款資格。
國家開發銀行: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只需攜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隨同共同借款人到縣級資助中心進行貸款合同面簽。

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就近到各級農商銀行或農信社網點簽署紙質合同(未滿十八周歲的借款學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18年起「貸款合同簽訂」流程已完全實現網路化,並實行電子合同制度。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直接通過手機下載「華安助學」APP或微信小程序,拍照上傳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戶口本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即可在線簽訂定電子合同,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等同效力。
(三)補申請辦法

對未進行「貸款資格認定」或「貸款資格認定」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的學生,錄取後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可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證明材料(高中/中職畢業學校或就讀高校出具的困難認定證明、學生戶籍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意單位出具的證明)等,於7月1日至10月15日至生源所在地縣級資助中心按原有程序進行辦理。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力度

各單位要將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宣傳和金融知識教育相結合,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高考後的志願填報指導或其他不影響學生課業的時段,邀請貸款經辦銀行及助學貸款承保機構入校宣講,並提供「一站式」助學貸款受理服務。

三、暢通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綠色通道

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各經辦銀行直接轉入高校賬戶,封閉運行,用於支付貸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用。凡正式簽訂助學貸款合同的學生,入學時可持各經辦銀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通過各高校綠色通道直接報到入學。各校不得強制要求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休學或延期入學、簽立書面欠款欠費申明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催收或要求學生墊付學費和住宿費。民辦高校或高額學費專業就讀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先由綠色通道入學再通過學費緩交、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或商業助學貸款等方式支付學費。

各高校要做好助學貸款確認工作、續貸審核和畢業確認工作。省內高校可直接通過各經辦銀行系統直接進行審核和確認操作,省外高校(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的,各校可在國家開發銀行系統進行審核)需通過紙質材料寄送審核和確認結果。

四、擴大國開行助學貸款受理范圍

根據相關要求,學籍所在生源縣(區)與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簽訂縣級合作協議後,學生方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各地要盡快與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簽訂縣級合作協議(範本見附件2)。還沒有簽署合作協議的縣(區)資助中心(名單見附件3),要主動向縣(區)政府匯報並推動簽署縣級合作協議,盡快開辦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聯系人:
王然,聯系電話:0591-88569236

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聯系人:
庄燕武,聯系電話:0591-8632071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福建省分行聯系人:
林浩,聯系電話:0591-83373328

華安保險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吳曉真,聯系電話:0591-87761766/87331025

點擊 下載相關附件

各設區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情況通報


國家開發銀行縣級合作協議(範本)


還未簽訂國開行縣級合作協議的縣(區)名單

F.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申請 申請流程有哪些

對於經濟上有苦難的學生來說,可以選擇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那麼,生源地助學貸款要怎麼申請呢?申請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和我一起來看看吧!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已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或是高校在校生;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與共同借款人的戶籍均在本區縣。生源助學貸款。

2.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學生所在家庭經濟困難(由畢業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的一個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詳細內容可以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老師咨詢。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1.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由畢業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一個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

3.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提出貸款申請

符合條件的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去後找到「貸款申請」,點「新增」,填寫信息後導出並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注意,同一學生只能注冊一次,如果之前沒有注冊過需要先注冊再登錄。)

2、資格審查

如果是首次申請貸款,則需要帶著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如果是續貸則不需要再次審查,直接前往縣級資助中心即可辦理續貸手續。

3、簽訂貸款合同

蓋完章之後,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相關材料同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貸款手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與借款學生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4、貸款信息錄入及審批

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提請高校於申請當年10月10前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錄入回執信息。

縣資助中心將貸款申請匯總資料提交至省資助中心,省資助中心審批後提交至分行審批。開發銀行有關分行審批通過後,確定轄區內當年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對象及金額。

一般到了錄入了回執信息後學生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等待。國開行助學貸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發放,貸款發放後,支付寶(申請貸款時系統自動生成支付寶賬戶,用於貸款的發放和還款)會以簡訊方式將通知發送到借款學生在系統中預留的手機號碼。借款學生也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貸款申請」功能中查詢發放狀態。

G. 福建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和申請方式流程

各教學院系:

根據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啟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子系統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9〕2號),現就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對象范圍

1.福建省生源,尚未辦理過生源地助學貸款,7月打算首次申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屬於福建省內建檔立卡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等兜底對象學生,以及經學院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如未辦理過生源地貸款的,原則上要全部提交貸款預申請。

2.非福建省生源學生以及原已辦理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無需進行貸款預申請,無需關注本通知。

二、申請要求:即日起至4月20日前,符合條件的學生自行下載並登錄 「福建助學APP」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子系統」進行預申請。

三、其它說明: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介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貸款時限最長為20年。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2.完成預申請將方便學生7月份辦理正式貸款手續,正式貸款仍需通過銀行後台進行(正式申貸操作說明見附件)。預申請非正式申請,如學生7月未向貸款銀行提交正式申請,預申請將失效。

3.學生在線提交基本信息,可自願選擇貸款經辦銀行。貸款預申請提交後,學生應及時告知輔導員。各教學院系、輔導員應及時登錄「福建助學APP」管理後台,對學生的申請資格進行審核。

附件:正式申貸操作說明(一般在7月份暑假進行,未正式申貸的,貸款預申請無效)

(1)國家開發銀行: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在正式申請貸款時需攜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隨同共同借款人到縣(區)教育局(資助中心)進行貸款電子合同面簽;

(2)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關注「福建農信微信公眾號」或下載「福建農信手機銀行APP」,拍照上傳身份證、戶口本、錄取通知書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簽訂電子版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手續全程線上辦理,無需提供紙質材料,無需到農信網點辦理(除未簽約農信手機銀行和未滿十八周歲的借款學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網點辦理外)。

(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通過手機下載「華安助學APP」或「華安助學微信小程序」,拍照上傳錄取通知書和高校回執(入學報到後提供)在線簽訂電子合同。手續全程通過手機線上辦理,無需提供紙質材料,無需到郵儲網點辦理。

;

H. 福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網上申請

如果是福建生源,申請貸款流程如下:
借款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推薦→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受理→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與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貸人簽訂借款合同→高校確認→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貸後管理等其他工作。

2、問: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學習刻苦、無違法違紀記錄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3)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申請貸款的貸款人轄區內;

(4) 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5)誠實守信、還款意願較強;

(6)具備一定的貸款償還能力;

(7)在貸款清償前,能如實向貸款人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和詳細住址等;

(8)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3、問:銀行業機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什麼基本原則?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遵循「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

4、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哪些特點?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一次簽約、分次發放、專款專用、按年計息、按期償還」的特點。

5、問:哪些學生可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的福建籍全日制本專科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及在校學生)。

6、申請貸款的起止時間是何時?

答:申請貸款的起止時間是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

7、問:什麼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

答:借款學生其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組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也可由其他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並經貸款人認可的第三人作為共同借款人。

包括借款學生在內的共同借款人同為貸款的連帶債務人,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連帶義務。

8、問: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能否同時申請獲得?是否能將二者的貸款模式轉變?

答:從未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可選擇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但二者不能同時獲得。已獲得就學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應繼續實施就學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原則上不得中途轉變國家助學貸款模式。

9、問:應該如何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借款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推薦→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受理→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與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貸人簽訂借款合同→高校確認→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貸後管理等其他工作。

10、問:初次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初次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對象簽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審核推薦意見;

(3)新生提供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

(4)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

(5)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學校相關收費標准;

(7)高校開戶行名稱和賬號;

(8)貸款人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金額是多少?

答:根據學制及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學費和住宿費的收費標准,且每生每學年發放貸款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12、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何發放?

答:貸款人依據《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新生通過共同借款人將本表報送給縣級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按合同約定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貸款人將貸款轉入借款學生個人結算賬戶後,由借款學生授權委託,貸款人從借款學生個人結算賬戶直接扣劃匯往其就讀高校的指定銀行賬戶,並註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此後每學年發放貸款,原則上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攜帶《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必須親自到貸款人業務受理營業機構,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如遇借款學生勤工儉學等特殊原因,不能回鄉辦理貸款發放手續的,可書面委託其共同借款人代為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

13、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利息如何計算?

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實行按年計收,其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與貸款人約定的調整方式進行調整。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借款學生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正常學制學習年限結束的下一個月;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結有關手續的次月起自付利息。

14、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時間?

答: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限,但還貸期限不變。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兩年為還本寬限期,寬限期後按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5、問:還本寬限期後如何辦理還款手續?

答:(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實行按年付息,到期還本的還款方式。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超過結息日,應隨本金還清結息日至最後一次償還日的利息。

(2)借款人應於每期本息還款日前在雙方約定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如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應還的借款本金及產生的相關利息作逾期違約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貸款人同意。

(3)借款人提前償還本金,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16、問:借款人如果因故中斷學業,貸款將如何處理?

答: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貸款人可按照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授信或要求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借款學生就讀的高校或生源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及時將借款學生畢業、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等信息書面通知貸款人。

17、問:借款學生畢業後,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學習期間及畢業後工作單位或生活居住地址,如發生變動應保證在20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變動情況(包括學校或工作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每學年將在校學習情況,於學年結束後30天內告知縣級資助中心及貸款人。

18、問:在什麼情況下,助學貸款的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

答:借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要求借款學生償還學生借款本息

(1)借款學生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借款學生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借款學生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學生貸款本息的;

(4)借款學生中途退學、輟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19、問:借款人違反合約將有什麼後果?

答:(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借款人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將會對借款人今後申請住房按揭、汽車按揭等貸款造成影響;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