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釋義:第七條
第七條 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
商業銀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護。
【釋義】 本條是關於嚴格審查借款人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本息的規定。
廣義的「信貸業務」指銀行的信用業務,是銀行存款、貸款等業務的總稱,包括存、取、貸、還;狹義的「信貸業務」專指銀行貸款,即商業銀行向工商企業等借款人開展的以償還本金為條件,並需按借用的數量和時間支付一定利息的業務。貸款有多種形式,可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指借款人在借款時,銀行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抵押物作為貸款的擔保,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時,銀行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用處置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採用抵押貸款的方式可以減少銀行貸款的風險,借款人也能以比信用貸款較低的利息獲得貸款,因此是一種運用較為廣泛的貸款方式。「信用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僅憑借款人的信用對其進行貸款,信用貸款一般無須借款人提供用於擔保的抵押物或質物。由於信用貸款風險較大,所以貸款利率較高,有的還附加某些條件。為了保證信用貸款的安全,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建立在負債業務的基礎之上,所謂負債業務主要是存款,資產業務主要是貸款,建立在存款基礎上的貸款,必須保證存款的及時提取,這就要求貸款能夠及時收回,避免貸款風險,保證本金的安全。究其商業銀余信行產生貸款風險的因素主要有:
1.商業銀行從事貸款業務的規章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員對貸款的審查監督工作有漏洞或者故意發放人情貸款;
2.借款人經營不善或者信譽較差,不按借款合同歸還貸款;
3.一些機構強令銀行貸款;
4.外部經濟條件發生變化或者動盪,導致貸款收益降低或者根本無法收回貸款。
為了保證信貸資金的安全,商業銀行及其人員必須提高風險意識,健全貸款規章制度,貫徹嚴格審查,擇優供貸的原則,對借款人的資信進行嚴格的審查,包括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的審查,以保證發放的貸款能夠收回,並具有較高的經濟效益。為了確保貸款的安全,限度地降低貸款風險,商業銀行法在本條規定了擔保貸款的原則,避免借款人貸款到期不歸還貸款時所造成的損失。擔保貸款是信用貸款的對稱,本條明確規定擔保貸款,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在進行貸款業務時,一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或者保證人為該項貸款擔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為其擔保的保證人必須代為清償債務,或貸款方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擔保物變價並從中清償。商業銀行在發放擔保貸款時,也要注意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物、質權的可行首毀緩性進行嚴格審查。只有經過商業銀行嚴格審查,認為借款人資信良好,確有償還能力時,才可以考慮發放信用貸款。
本條第二款規者模定了商業銀行收回到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權利。商業銀行依法進行的信貸業務受法律的保護,借款人在取得貸款之後,要信守合同的約定,如期償還貸款,並支付利息,如不按合同履行,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商業銀行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
❷ 銀行發放貸款依據哪些法律規定
銀行發放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等。
貸款分類:
1、創業貸款: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質押貸款: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外,以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也可以輕松得到個人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可以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質押貸款的金額不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80%。
3、保證貸款: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至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
4、小額貸款:憑再就業優惠證,申請辦理失業貸款。每個人的標准可以最高貸款兩萬元,且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的最低利率。如果企業聘用10名下崗人員,則可享受最高為20萬元的低利率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❸ 銀行貸款項目中放貸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銀行違規放貸會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❹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的責任: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十三條 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第四條 (一)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二)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三)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十條 商業銀行依法接受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但法律規定其有關業務接受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機構監督管理的,依照其規定。
❺ 銀行貸款合法嗎
不合法。4分利息是高利貸。通常說的4分利指的是月息就是4%的利率,月利息4%就是年利率48%,而超過年利率36%的就是高利貸。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法律分析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民間貸款,通常的觀點認為,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即構成高利貸,高利貸本身並不入罪,但不受法律保護。按照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雙方可以自由約定,只有約定的利息不超過年利率24%的,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年利率超過24%不超過36%的為自然之債,借款人已經支付的,不能再要求返還,借款人未支付的不必再支付。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范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❻ 商會貸款違法嗎
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下列人員和機構就不是商業銀行發放信用貸款的對象:商業銀行的董事、監書、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面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除非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之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和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
❼ 關於銀行貸款的法律法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❽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違規放貸應當承擔的責任主要有:如果所犯數額巨大的話,將會對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所犯數額特別巨大的話,將會對行為人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法發放貸款罪本身指的就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相應行為。
【法律分析】
在進行借貸活動時,借貸雙方是可以簽訂貸款合同的,而銀行則是作為最為重要的出借人,向銀行貸款的話,銀行工作人員會對貸款者的資格進行相應調查。企業如果想向銀行貸款,主要的流程有以下這些內容:1、需要向銀行提交企業的貸款申請。首先,在貸前要了解清楚需要准備的相關資料並且著手去准備,然後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表,並且將准備好的資料遞交給銀行。2、銀行會受理企業貸款申請並且開始進行相關審核。這一步主要是銀行針對借款人的情況進行相關調查、審核。然後會有信審電話打給借款人,只需要留意接聽該電話並且回答相關問題就可以。3、借貸雙方要簽訂企業的貸款合同。如果銀行審批通過,就會和借款人針對貸款的額度、利率、貸款期限及還款的方式等方面進行相關溝通,溝通好以後雙方就可以簽訂貸款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了。4、最後則是銀行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❾ 銀行過橋貸款違法嗎
過橋貸款不一定是違法的。
過橋貸款處於法律灰色地帶,如果貸款合同沒有約束為特定目的的,或註明不能用於股權或資產收購就是合法的。
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商業銀行開展過橋貸款業務的實踐來看,該項業務的基本法律關系仍然是貸款相關法律關系,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從屬法律關系,即相關法律關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個人做資金過橋是屬於民間借貸的行為之一,個人資金過橋是否違法,主要看利息支付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❿ 銀行過橋貸款違法嗎
橋貸款處於法律灰色地帶,如果貸款合同沒有約束為特定目的的,或註明不能用於股權或資產收購就是合法的。從商業銀行開展過橋貸款業務的實踐來看,該項業務的基本法律關系仍然是貸款合同法律關系,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從屬法律關系——擔保法律關系。
一,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後,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2021年6月,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二,從一般意義上講,過橋貸款是一種短期貸款(short-term loan),其是一種過渡性的貸款。過橋貸款是使購買時機直接資本化的一種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過橋貸款的最大優點。過橋貸款的期限較短,最長不超過一年,利率相對較高,以一些抵押品諸如房地產或存貨來作抵押。因此,過橋貸款也稱為"過橋融資"(bridge financing)、"過渡期融資"(interim financing)、"缺口融資"(gap financing)或"回轉貸款"(swing loan)。
三,過橋貸款為並購交易雙方"搭橋鋪路"而提供的款項,可以理解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借方提供的一項臨時或短期借款。它的形式可以是定期貸款,也可以是循環信用證,只是在時限方面更短暫些。所以它只能是一種短期融資,在並購交易中起著"橋梁"的作用。"橋式貸款"的利率比一般的貸款利率要高2%~5%。在市場情況變化異常時,交易必須加速運轉,收購市場取費較高,迫使買方快速獲得資金以結束交易,從而相繼採用"橋式貸款"。隨後通過銷售債券與權益票據來償還銀行貸款。
四,過橋貸款在國外通常是指中介機構在安排較為復雜的中長期貸款前,為滿足其服務公司正常運營的資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資。對中國證券公司來說,過橋貸款是專指由承銷商推薦並提供擔保,由銀行向預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提供的流動資金貸款,也就是說,預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的方案已得到國家有關證券監管部門批准,因募集資金尚不到位,為解決臨時性的正常資金需要向銀行申請並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承銷商提供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
五,過橋貸款還可以用於滿足並購方實施並購前的短期融資需求。 在中國,多應用於券商擔保項下的預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流動資金貸款以及企業兼並、重組中的短期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