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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託貸款中商業銀行

發布時間: 2023-04-29 00:28:44

1. 什麼是委託貸款,如何進行委託貸款

法律分析: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委託人與借款人達成融資意向後,協商確定貸款利率、期限等,委託人與借款人在業務銀行開設結算賬戶,委託人向業務銀行出具《貸款委託書》,並由委託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受理客戶委託申請。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在現金管理服務中,受企業集團客戶委託,以委託貸款的形式,為客戶提供的企業集團內部獨立法人之間的資金歸集和劃撥業務。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受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代為發放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2.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特點有哪些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肆凳業務具有辦理方便快捷等特點,裂汪旅具體如下:

1、辦理方便快捷,借款人在銀行開戶後即可辦理委託貸款。

2、未發放的委託貸款資金,商業銀行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利息支付活期陵薯利息。

3、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為企業的閑余資金供應了增值的手段,也解決了部分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

4、商業銀行不代墊資金,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管使用、協助收回,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3. 在全權委託業務中銀行的角色是

銀行在委託貸款業務中的角色定位

委託貸款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委託人、受託人(銀行)和借款人;包含三個法律關系,即委託人與受託人(銀行)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委託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貸關系、銀行作為受託人與借款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委託貸款中銀行的行為實質是法律代理行為,應遵守《民法通則》中有關代理的相關規定。

委託貸款一向被認為銀行僅作為受託人,僅負責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不承擔貸款的風險,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因此該業務對銀行而言,是一項沒有風險的業務,但實際上,如果銀行未能正確和全面履行其受託權利及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還是應當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的。因此,明確銀行在委託貸款業務中的角色定位至關重要。

(一)銀行在委託貸款中的權利
      1.銀行作為受託人有向委託人和/或借款人收取手續費的權利,且手續費的收取不與委託人的利息是否收到掛鉤。
       2.銀行有權利審查委託貸款用途。用途須符合《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規定,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根據《貸款通則》第20條規定,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不得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使用外幣貸款。
       3.銀行不承擔委託貸款風險。根據《貸款通則》第7條規定,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二)銀行在委託貸款中的義務
       1.銀行要確保自身有接受委託人委託發放委貸的資格。《貸款通則》規定,貸款人必須是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根據2000年人民銀行《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應向人民銀行備案,但此規定在《中國銀監會關於制定、修改、廢止、不適用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公告》(銀監發〔2007〕56號)已經失效。
       2.根據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銀行必須審查委託貸款資金來源是否合法,以防止委託人通過委託貸款業務進行違法活動,或者通過委託貸款將黑錢洗白。
       3.銀行有審查委託人和借款人的主體資格合法的義務。(1)對委託人而言,委託人應是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目前對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信用社、外資銀行及其在華分支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以及除投資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委託人獲得有權部門批準的除外)作為委託人的委託貸款業務暫不受理。(2)對借款人而言,借款人包括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同時要注意對借款人的資格限制有2方面:①單位內設職能部門不能作為借款人;②委託人是上市公司的,借款人不能是委託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4.銀行有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的義務。
       5.銀行向委託人履行報告義務。根據《合同法》第399條和401條規定,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指示處理委託事務,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因此銀行應向委託人報告借款資金去向和借款人還款情況。
       6.銀行協助委託人收取委託貸款利息和逾期催收義務。根據《合同法》第404條規定,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據此銀行應將向借款人收取的委託貸款利息支付給委託人。

根據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在委託貸款逾期後,銀行應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頻率向借款人進行貸款催收,並將催收結果書面通知委託人。如果委託人需要銀行繼續協助回收委託貸款的,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另行簽訂書面委託協議。

4. 委託貸款風險概述

你知道委託貸款風險概述主要是怎樣的嗎?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委託貸款風險概述_委託貸款風險知識介紹,希望對你有用!

▼▼ 目錄 ▼▼

委 托貸 款風險概述

委 托貸 款的定 義

委 托貸 款的風險分 類

委 托貸 款風險防範

委託貸款風險概述

雖然上市公司將大規模資金用於理財和放貸是近兩年出現的新現象,但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研究所近日發布的《滬市上市公司20__年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情況分析》,20__年滬市上市公司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的現象越發明顯,而且相關方面的高風險性已初現端倪。

據統計,20__年度委託理財的年初余額為239.04億元,借方發生額為1180.60億元,貸方發生額為1248.43億元,年末余額為171.19億元。相比2010年度委託理財的余額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期間發生額相比2010年度(借方發生額790.17億元,貸方發生額559.16億元)都出現了大幅度的上升。

而在委託貸款方面,20__年委託貸款的年初余額為643.83億元,借方發生額為860.14億元,貸方發生額為416.43億元,年末余額為1087.54億元。

報告 指出,盡管近兩年尚未出現上市公司因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而導致的巨額損失事件,但該方面的高風險性已初現端倪。在發放委託貸款的公司中,截至20__年末共計6家上市公司出現了逾期款項;此外,上市公司貸出款項被迫頻繁展期甚至涉訟同樣揭示出委託貸款的高風險性。據統計,報告期末展期、逾期和涉訟的委託貸款余額分別為81.92億元、22.08億元和0.57億元。

上交所分析認為,部分上市公司熱衷於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在收緊貨幣政策、樓市調控背景下,中小製造類企業、房地產、礦業等行業資金需求量大,給高利貸款提供了迅速生長的沃土,其超高回報迅速吸引各路資金進入。

而部分公司在主業低迷的情況下更具進行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的動機,利息收入正成為部分主業低迷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例如某公司20__年的凈利潤為1.88億元,但20__年期間發生的委託貸款多達20筆,余額達3.67億元,貸款利率普遍在20%左右,可見高利貸款利息收入對其業績影響之巨。

其次,部分新上市公司超募現象導致產生大量的資金閑置,自有資金充沛,部分公司在上市超額募集不久後即宣布利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

同時,上市公司可以將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其轉化為自有資金後再將其用於委託理財或委託貸款。此外,不排除在高利貸市場的誘惑下部分上市公司滋生通過改變募集資金用途、補充流動資金等方式用於高利放貸的動機。

最後,部分公司存在藉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資平台,利用公司債或短期融資券等方式獲取廉價資金並「倒賣」賺取利差的可能性。

例如某公司於20__年5月發行了95億元公司債券,以1:1的比例分別用於償還商業銀行貸款與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但6月份即決定以40億元的自有資金投資期限為1-2年的理財產品。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涉足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原本無可厚非,但在高利益驅動下,很容易演變成了一種變相發放高利貸的行為。相關的宏觀管理部門採取有效 措施 ,合理配置社會資金,緩解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矛盾,平抑市場的資金成本;

上市公司也應強化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方面的風險控制和決策程序,不能片面追求高息收入而置風險於不顧。同時,有必要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計劃制定方面加強監管。此外,根據目前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的信息披露情況,有必要細化該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提高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披露的信息含量,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委託貸款的定義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委託銀行一般委存賬戶,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可以是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許可權】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委託貸款的風險分類

根據《貸款通則》及《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委託貸款業務中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貸款風險、銀行不承擔貸款風險,因此,委託貸款被認為是銀行的低風險業務,但對銀行而言,委託貸款並非完全無風險。實際上,受託銀行在辦理業務中,客觀存在許多不可忽視的風險。

1、政策風險。在業務准入上,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是否報經銀監會批准或備案,取得了經營委託貸款的主體資格?如有的銀行分支機構在開辦業務時,未按規定向當地銀監部門報備;在 政策法規 方面,是否對委託貸款的對象、用途、項目進行合規審查,是否嚴格執行有關委託貸款的期限、利率等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有的受託銀行認為只要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意確定利率水平,往往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2、操作風險。指商業銀行在委託貸款的盡職調查、審查審批、法律文本的簽訂、貸款資金使用、貸款本息的收付償還、手續費的收取等具體事項操作中,不按規定和規程辦理造成的風險。若銀行作為受託人未完全履行委託協議的義務,或在貸前調查、貸款發放、資金用途監控、逾期貸款催收等方面未規范操作,一旦貸款損失,委託人可能以銀行未能盡職為由要求銀行承擔相應責任,引起糾紛。

3、銀行聲譽風險。當委託貸款不能按期收回本息,及時償付給委託人,會影響受託銀行的聲譽,因此,銀行承擔了委託貸款的信用風險和聲譽風險。

4、合規風險。資金來源方面,一些銀行違規接受社保資金、企業年金、財政預算外資金、工會經費、 保險 資金、基金會基金、住房公共維修費等單位委託人辦理的委託貸款,導致資金來源不合規;資金使用方面,一些借款人利用委託貸款向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不達標的企業、項目投入資金。還有一些銀行對貸款資金用途監控不嚴,如借款人向受託銀行申請流動資金,但卻用於投資房地產或購置設備,導致資金用途不合規。一旦出現問題,商業銀行難辭其咎。

5、法律風險。銀行作為受託方,與委託方簽署的 委託合同 須是法人與委託方簽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分支機構不具備簽約主體條件卻行一級法人之實,存在法律風險。有的銀行對外推介委託貸款時,未准確界定委託貸款產品與信託業務、儲蓄存款業務的性質,一旦出現法律糾紛將面臨訴訟威脅,並可能受到監管部門處罰。此外,一些經辦人員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做出一些不負責任的承諾或越權行使職能,這也容易造成法律風險,使銀行捲入糾紛。

委託貸款風險防範

1、增強風險管理意識,這是銀行防範委託貸款風險的基礎和前提。以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為代表的銀行高層管理人員應首先提高對委託貸款風險的認識程度,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開展培訓,將風險管理落實到基層員工的職責、行為中。

2、加強操作風險管理在貸前調查環節,應按有關規定調查、核實委託人提供的材料、貸款用途的合法性,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借款人的民事主體資格,資金來源的合法合規性及其他內容。在審查審批環節,應按照規定流程盡職審查、審批,按各行內部授權報有權審批人審批,不得逆程序操作,超許可權審批。

3、在貸款下櫃環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借款人在經辦銀行開立委託貸款基金戶,並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在 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生效及委託人的委託存款已進入基金戶後方可辦理貸款下櫃手續。委託人應將委託資金先存於受託銀行的專門賬戶,在任何情況下,受託銀行都不能先於委託資金的到位而對借款人提前放貸。

4、在貸款資金監控環節,經辦機構應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信貸資金,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在委託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借款的用途,專款專用,受託銀行不能擅自改變。並按貸款管理的要求進行貸後檢查,及時將檢查結果通知委託人。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即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發生利益沖突時,受託銀行也不能利用有利位置,私自截留委託人的資金或借款人對委託人的還款。

5、在逾期貸款催收環節,經辦銀行應及時將貸款逾期欠息情況通知委託人,並採取相應催收措施。貸款逾期後,經辦銀行應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確保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借款人發送書面催收 通知書 並取得催收書面證據。

6、加強合規風險管理商業銀行要深入調查、審核委託貸款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對某些具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的各類專項基金,按照國家規定不能接受其作為委託貸款資金來源。銀行不得墊付資金發放委託貸款,銀行自身信貸資金不得作為委託貸款資金來源。

7、商業銀行應審核委託貸款資金發放的合規性。審核借款人是否具備合法主體資格,確保項目各項手續齊備,不得向國家產業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業發放委託貸款,不得介入手續不完備、國家政策禁止、限制、不達標的項目。貸款手續須完備,注意有無存在法律漏洞;各類法律文書條款是否嚴密,注意有無潛在法律風險。

8、加強法律風險管理經辦機構在辦理委託貸款過程中,簽訂法律性文本應按有關法律性文本審查制度辦理審查手續,確保所有法律性文件合法合規,不得以補充協議等形式向委託人承諾銀行對委託貸款承擔風險。

9、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銀行應按《貸款通則》及《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制訂切實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同時制訂風險內控管理制度,使各級人員有章可循,從制度上構築防範委託貸款風險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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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委託貸款中,商業銀行( )。

【升差胡答案】:A
委託慶好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吵攔銀行(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不代墊資金。

6. 怎麼看商業應該委託貸款規模

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資金來源是特約信託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均由委託人決定,信託機構只負責辦理貸款的審查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計收利息等事項,不負盈虧責任。信託機構只按契約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7. 委託貸款屬於商業銀行的什麼業務

您好,委託貸款是商業銀行的一種業務,也稱為委託貸款業務。它是指商業銀行代腔困為貸款,以客戶的名義向第三方借款,再將借款轉交給客戶。商業銀行在這種業務中充當中介角色,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同時也為第三方提供投資機會。

委託貸款業務的特點是,商業銀行不直接向客戶提供貸款,而是通過代理方式實現融資。這種方式可以幫助客戶獲取更多的融資渠道,同時也可以降低商業銀行的風險。商業銀行在委託貸款業務中通常會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用,這也是商業銀行的一種盈利方式。

委託棗改貸款業務通常適用於需要大量資金的項目,如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商業銀行在這種業務中需要對借款人進行嚴格的風險評估,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伍岩念和流動性。同時,商業銀行還需要與第三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確保委託貸款業務的順利進行。

8. 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有關問題

只收取手續費,不得承擔任何形鬧彎州式的貸款風險,允許企業或個人提供資金。
根據華律網查詢,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只收取手續費,不得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允許企業或個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代為發放貸款。
委託貸款鬧閉的意思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液蔽助收回的貸款方式。

9. 銀行在委託貸款中承擔哪些職能

銀行須在委託人的授權之內辦理委託貸款業務,且銀行在委託貸款中的職能僅限於「代為發放」和「協助收回」(范圍限於以下兩款的規定),不承擔任何原因形成的任何形式的責任或風險,以保護相關銀行行權益。
(一)代為發放
「代為發放」是指銀行在委託貸款中根據委託人的指令,代其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
1.開立賬戶
委託貸款合同生效後,委託人與借款人應在銀行分別開立賬戶,該賬戶僅限於辦理與委託貸款相關的匯款、轉賬、收款(本、息)、付費等業務。
2.發放資金
受託人在核實委託資金確實到達指定的委託人賬戶後,按委託人要求將委託資金劃至委託人指定的借款人賬戶。
如委託人要求採取借款人出具提款通知方式辦理貸款發放業務時,在核實委託資金確實到賬後,應將借款人送交的提款證明及所附資金用途證明送委託人書面確認後,才可辦理資金劃轉業務。借款人在提款通知書上加蓋的印鑒和簽章須與在受託人和委託人預留的樣本相符。
(二)協助收回
「協助收回」是指銀行在委託貸款中協助委託人收回其所貸款項的本息的職能。
1.出具委託貸款利息清單,通知雙方當事人。
2.借款人未及時還本付息時,根據委託人指令發出催收通知單。
銀行在委託貸款中的角色為中介,只承擔「代為發放」和「協助收回」的職能。其獲利來源為委託貸款中的手續費。

10. 商業銀行是否能做委託貸款的委託人

如果銀行自己做委託人,辦理委貸又是自己銀行,這樣業務操作時委託人和受託人是同一個人了,不妥。所以銀行資金(一般是同業資金)大多會找個資產管理公司然後發放委貸。
這種情況下,資產管理公司是委託人,辦理委貸的銀行是受託人,還有一方就是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