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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互聯網貸款模式的代表企業有

發布時間: 2023-05-01 01:15:02

❶ 阿里小額貸款模式分析

阿里金融發展的勢頭越來越猛,阿里信貸業務向江浙地區普通會員放開,實現單日利息收入100萬元,引發銀行業震顫。接下來為大家分析一下阿里小貸貸款模式。
在這個年交易額過萬億元的中國最大的電子商務平台上,無擔保、無抵押、純信用的小貸模式不斷刷新資金流轉的速度。而阿里金融實現批量放貸的核心,正是阿里大數據。
阿里金融主要做小企業貸款,以日計息,隨借隨還,無擔保無抵押。流動的資金不斷為小微電商經營業主「解渴」。
010年和2011年,阿里金融分別於浙江和重慶成立了小額貸款公司,為阿里巴巴B2B業務、淘寶、天貓三個平台的商家提供訂單貸款和信用貸款。
訂單貸款是指,基於賣家店鋪已發貨、買家未確認的實物交易訂單金額,系統給出授信額度,到期自動還款,實際上是訂單質押貸款。訂單貸款日預期年化利率為累積年預期年化利率約18%。淘寶、天貓訂單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周期30天。
信用貸款是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在綜合評價申請人的資信狀況、授信風險和信用需求等因素後核定授信額度,額度從5萬元-100萬元。信用貸款日預期年化利率為累積年預期年化利率約21%。信用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貸款周期6個月。
阿里信用貸款又分為「循環貸」和「固定貸」兩種。「循環貸」指獲貸額度作為備用金,隨借隨還,免息同時不取用。固定貸指獲貸額度在獲貸後一次性發放。
從整體上講,阿里金融的小貸業務以淘寶、天貓平台的貸款居多。
截至2012年6月底,阿里小額貸款業務當年上半年投放貸款130億元,自2010年自營小貸業務以來累計投放280億元,為超過13萬家小微企業、個人創業者提供融資服務。
與國有銀行的小貸業務相比,130億元的投放額並不大,但這是由170萬筆貸款組成,在一段時間內曾創造日均完成貸款接近10000筆的業績。
阿里小貸公司最大的發展限制在於資金。互聯網資深評論人士魯振旺對21世紀網表示,放貸資金來源為兩種,一是股東的注冊資金,二是銀行貸款,不超過注冊資本金50%的部分可用於放貸。浙江和重慶兩家阿里小貸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6億元,意味著放貸資金最多24億元。
阿里金融絕招:數據+平台
進軍金融業僅五年時間,阿里金融已經擁有了銀行徵信系統無法企及的資料庫和資金流動性。
以淘寶訂單貸款為例,上海開淘寶女鞋店的賣家王樂(化名)對21世紀網表示,由於支付寶上資金需要一到兩周才能劃到賬戶,她經常通過訂單貸款周轉,每筆額度基本保持在八千到一萬,申請後幾秒鍾就能完成貸款,非常方便。
資料庫是阿里金融的最核心資產。
通過阿里巴巴、淘寶、天貓、支付寶等一系列平台,阿里金融對賣家進行定量分析,前期搜集包括平台認證和注冊信息、歷史交易記錄、客戶交互行為、海關進出口信息等信息,再加上賣家自己提供的銷售數據、銀行流水、水電繳納甚至結婚證等情況。同時,阿里金融還引入了心理測試系統,判斷企業主的性格特徵,主要通過模型測評小企業主對假設情景的掩飾程度和撒謊程度。所有信息匯總後,將數值輸入網路行為評分模型,進行信用評級。
阿里巴巴B2B業務貸款由於額度較大,阿里金融委託第三方機構於線下進行實地勘察。
貸款發放之後,可以通過支付寶等渠道監控其現金流,如果出現與貸款目的不符的資金運用,將立即經測算,阿里小貸發放的貸款,平均每筆7600元,由於大數據加平台檢測,貸款周期不超過半年,額度在一百萬內,阿里小貸的不良率控制在1%以內。
阿里的風控模型誕生於2002年誠信通。
當時阿里巴巴正處於創業早期,誠信通後要去企業在阿里巴巴建立信用檔案,買家可以在交易時瀏覽,此後阿里巴巴在「誠信通檔案」基礎上一套評分系統,即「誠信通指數」,由A&V認證,證書及榮譽,會員評價,經驗值等構成。
2007-2010年,阿里巴巴聯合建行、工行合作,向會員企業提供網路聯保貸款,無需抵押,由3家或3家以上企業組成一個聯合體,共同向銀行申請貸款,同時企業之間實現風險共擔。阿里巴巴將提交申請的會員信用記錄提交給銀行,最終由銀行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在此期間,阿里巴巴建立了信用評價體系和信用資料庫,及應對貸款風險的控制機制,藉助平台對客戶進行風控,並公布不良信用記錄。
由於雙方信貸理念的巨大差異,2010年合作戛然而止。同年6月,阿里巴巴調整方向,與復星、萬向、銀泰等股東共同推動,成立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公司,得到國內首張電子商務領域的小額貸款公司營業執照。
阿里金融批量放貸的核心,就是交易數據能否支撐金融模型、以及金融模型是否確定把違約率降低到一定概率。這不但需要長期沉澱,還需要相對穩定的市場環境,和持續防範系統性風險。

❷ 電商互聯網貸款模式的代表企業有

電商互侍此聯網貸款模式的代表企業有快捷支付。快捷支付,是2013年創新起來的一種支付理念,具有方便、快速的特點,是未來消費的發展趨勢,其老友迅特點體現在快。告渣快捷支付指用戶購買商品時,不需開通網銀。

❸ 企業間電子商務的主要模式有哪些,典型的代表企業

電子商務模式隨著其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和信息服務方式的不斷創新,電子商務的類型也層出不窮,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代表企業:天貓、亞馬遜;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代表企業:阿里巴巴;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代表企業:eBay、淘寶;

4、線下商務與互聯網之間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代表企業:傢具網購市場的美樂樂;

5、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Business-Operator-Business 即BoB);

6、B2Q(企業網購引入質量控制)模式,通過在采購環節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驗貨、售後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

(3)電商互聯網貸款模式的代表企業有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模式,就是指在網路環境和大數據環境中基於一定技術基礎的商務運作方式和盈利模式。

研究和分析電子商務模式的分類體系,有助於挖掘新的電子商務模式,為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提供途徑,也有助於企業制定特定的電子商務策略和實施步驟。

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從多個角度建立不同的分類框架,最簡單的分類莫過於BtoB、BtoC和CtoC這樣的分類,還有新型B2Q模式、BOB模式,但就各模式還可以再次細分。

1. 基於價值鏈的分類。Paul Timmers 提出的分類體系是基於價值鏈的整合,同時也考慮到了商務模式創新程度的高低和功能整合能力的多寡。按照這種體系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分為電子商店、電子采購、電子商城、電子拍賣、虛擬社區、協作平台、第三方市場、價值鏈整合商、價值鏈服務供應商、信息中介、信用服務和其他服務等11類。

2. 混合分類。Michael Rappa 將電子商務模式分為經紀商、廣告商、信息中介商、銷售商、製造商、合作附屬商務模式、社區服務提供商、內容訂閱服務提供商、效用服務提供商等九大類。

其中經濟商又可以分為買/ 賣配送、市場交易、商業貿易社區、購買者集合、經銷商、虛擬商城、後中介商、拍賣經紀人、反向拍賣經紀商、分類廣告、搜索代理等11 種; 廣告商又可以分為個性化門戶網站、專門化門戶網站、注意力/刺激性營銷、免費模式、廉價商店等5 種。

中國學者呂本富和張鵬將電子商務模式分為B2B、網上金融、網上銷售、網上拍賣/買、網路軟服務、網路硬服務、數字商品提供者、技術創新、內容服務、網路門戶、網上社區、旁觀者等12 種。其中BtoB模式根據職能又劃分為采購、銷售、物流、售後服務等類型; 網上金融模式根據金融領域又劃分為網路證券、網路銀行、網上保險、個人理財、風險資本等類型。

3. 基於原模式的分類。Peter Weill 認為,電子商務的模式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屬於原模式的一種或者是這些原模式的組合。而他所認為的原模式有以下八種:內容提供者、直接與顧客交易、全面服務提供者、中間商、共享基礎設施、價值網整合商、虛擬社區、企業/政府一體化。

4. 基於新舊模式差異的分類。Paul Bambury 從新的商務模式與舊商務模式的差異角度出發,將電子商務模式分為兩大類:移植模式和稟賦模式。移植模式是指那些在真實世界當中存在的、並被移植到網路環境中的商務模式。稟賦模式則是在網路環境中特有的、與生俱來的商務模式。

5. 基於控制方的分類。麥肯錫管理咨詢公司認為存在三種新興的電子商務模式,即賣方控制模式、買方控制模式和第三方控制模式。這種分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賣方、買方以及第三方中介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的相對主導地位,體現了各方對交易的控製程度。

6. 基於Internet 商務功用的分類。Crystal Dreisbach 和Staff Writer 按照Internet 的商務功用,將電子商務模式劃分為三類:基於產品銷售的商務模式、基於服務銷售的商務模式和基於信息交付的商務模式。

7. 基於B2B和B2C的分類。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課題組基於B2B 和B2C 模式進行了進一步的分類。

按照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將B2C 模式分為電子經紀、電子直銷、電子零售、遠程教育、網上預定、網上發行、網上金融等7 類。將B2B 模式分為名錄模式、B2B 和B2C 兼營模式、政府采購和公司采購、供應鏈模式、中介服務模式、拍賣模式、交換模式等7 類。其中中介服務模式又可以細分為信息中介模式、CA 中介服務、網路服務模式、銀行中介服務等4種。

其中,電子商務模式隨著其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和信息服務方式的不斷創新,電子商務的類型也層出不窮,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線下商務與互聯網之間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很快達到規模。該模式最重要的特點是:推廣效果可查,每筆交易可跟蹤。

5.所謂BoB是 Business-Operator-Business的縮寫,意指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

6.B2Q模式,通過在采購環節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驗貨、售後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

B2C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這是消費者利用網際網路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網上銷售迅速地發展起來。

B2C就是企業通過網路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路,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介面吸引消費者選購,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例如網路購物、證券公司網路下單作業、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都是屬於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可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

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虛擬社群的著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有三個特質-專注於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良好的信任關系、創新與風險承擔。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電子商務即是買賣。

廣告網路(Advertising Network)

線上與線下結合的模式(O2O模式)

❹ 互聯網有哪些值得金融行業利用的東西

獲客方式,信息快速抓取,信息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