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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通過貸款來減資

發布時間: 2023-05-05 09:11:05

㈠ 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的操作流程

法律主觀:

對於一些正在注冊公司的人來說,注冊資本的選擇還是比較重要的環節,注冊資本,看似是一個小小的數字,其實和公司之後的運營發展密不可分。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一、減少注冊資本的原因有哪些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原因有:1、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由於多年經營虧損累積,即使以後若干年,企業的利潤也無法彌補,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減資,用以彌補累積的虧損。2、調整過多的資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額資金,步入正軌後,資金則有可能過剩,因此亦需減資。2、增派股息;由於股息是根據資本利潤額進行分派的,所以減少資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時,還可與「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結合,一掃虧損,盡早恢復分紅。3、公司合並;公司合並通常是在公司資產平衡時悶遲液進行。4、分離部分;將公司中某些部門分離獨立時,資產也隨之分離,這對企業來說也是減資。減資有形式上的和實質性的兩種。形式上的減資是指僅在賬本上減少資本,而公司財產不減,比如公司購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額,將一筆資金歸還股東等。因經營狀況不佳而需彌補虧損的減資是實質性減資,大部分減資屬於這種情況。二、公司注冊資金多少有什麼區別一般來說區別不大,公司注冊需要滿足最低注冊資金要求即可,而改革後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沒有最低限額。目前,在我國要想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判定公司自有資金的一個標准就是看公司的注冊資金。所以,要想多融資,注冊資金還是要相對多一些好操作。只是注冊手續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所以注冊資金多,注冊手續費就貴。三、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區別是什麼(一)金額上一致,但是兩個概念注冊資本是工商管理的術語,是法律上對公司注冊的登記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企業在實際業務中遵循法律規定對企業的投入,二者是投資合同、公司章程的法律規定,是一件事務的不同表達。(二)具體時間上,兩者的金額不同因為新公司法中注冊資金是採取認繳制,即約定時間的分期付款,注冊資本在一般公司注冊時可能小於實收資本。但一般情況下,繳納的注冊資金就是實收資本,也是如實登記。(三)法律效力實收資本的注冊登記是政府對法人的核准行為,在企業進行了相關的行為之後;注冊資本則是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責任的一種認定,兩者都是有法律責任承擔的。具體而言,實收資本可以同注冊資本不一致,注冊100萬,實際注入30萬就開業了,但當企業清算時,如果變買財產的收入不足以抵償債旦世務,所有者就必須補足,補滿100萬為止。實收資本與注冊資本存在一定的區別。在公司注冊時,企業需要慎重選擇注冊資本,當企業發展之後進行相應的注冊資本的變更。而且也要注意在一段時間內的實收資本等於注冊資金,保證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一致性。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我們可以得知,減少注冊資本的原因有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調整過多的資本;增派股息;公司合並,公司合並通常是在公司資產平衡時進行;分離部分,將公司中某些部門分離獨立時,資產也隨之分離,這對企業來說也是減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螞物。

㈡ 公司減資原因

公司的減資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呢?究竟是什麼?我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企業減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由於多年經營虧損累積,即使以後若干年,企業的利潤也無法彌補,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減資,用以彌補累積的虧損。

***2***調整過多的資本。公司成立初期需鉅額資金,步入正軌後,資金則有可能過剩,因此亦需減資。

***3***增派股息。 由於股息是根據資本利潤額進行分派的,所以減少資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時,還可與「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結合,一掃虧損,盡早恢復分紅。

***4***公司合並。這通常是在公司資產平衡時進行。

***5***分離部分。將公司中某些部門分離獨立時,資產也隨之分離,這對企業來說也是減資。減資有形式上的和實質性的兩種。形式上的減資是指僅在賬本上減少資本,而公司財產不減,比如公司購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額,將一筆資金歸還股東等。因經營狀況不佳而需彌補虧損的減資是實質性減資,大部分減資屬於這種情況。

公司減資與債權人利益保護

實踐中,一些公司通過合法的減資決議,違反法定減資程式進行實質減資,公司的信用和償債能力減弱,債權人利益受到威脅。

資本不變原則要求公司資本總額確定後,非經法定程式不得隨意變動。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做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險額。」這一設計的邏輯在於,經由充分的披露公示,使債權人知悉其權利可能存在被威脅的可能,債權人可及時採取措施預先獲得清償或擔保,從而迴避減資尤其是實質減資帶來的風險。

如果公司股東作出減資決議後,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通知和通告義務,也未對債權人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的,減資效力如何認定?民事法律規范從性質上可分為強行性規范和任意性規范。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有「應當」二字,按學理解釋,應為強行性規范。根據相關公司法理論,強行性規范可型別化為效力性規范和管理性規范。管理型規范多因社會事務管理的必要而設立,違反管理性強行性規范的法律行為並非當然無效。減資程式並不僅僅具有程式的意義,將直接影響到債權人與股東實體權利的配置和行使。在這意義上,減資程式也就具有了實體價值。因此,在商談機會不對等、股東自治存在障礙的情況下,法律將涉及債權人利益的程式設定為強制性規范,可以避免機會主義行為,增強公司法領域中法律行為的效率和可預見性,以確保通過正當程式獲得正義的結果。公司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違反第一百七十八條的法律後果,但該規范關系交易安全及社會穩定,具有濃厚的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目的,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違反強制性規范行為效力應受其違法性的影響,該影響是指指否只能表現為絕對或完全無效?筆者認為,法院主動審查認定違反強制性規范的法律行為無效可能事與願違,應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由被保護者債權人來決定違反減資程式的減資行為效力可能更符合法律目的。債權人可以提起停止減資之訴和公司減資無效之訴。公司減資尚未完成的,債權人可以向公司行使停止減資的請求權,要求公司停止減資活動。在向公司請求未果的情況下唯慶配,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停止減資活動,依法履行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義務。公司減資完成後,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公司減資行為無效,從而使公司的資本恢復到進行減資之前的狀況。

公司減資的方式

公司減差森資,無論是否造成剩餘資本少於法定標準的情況,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公司減資,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虧損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為了切實貫徹資本確定原則,確保交易安全,保護股東和債權人利益,減資要從法律上嚴加控制。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原則上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考慮到一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不利於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公司減資應遵守法定的程式: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①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②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編制資本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變更登記。

減資的具體方法有:①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②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在實際操作中,上述兩種減資方法可混合使用。

綜上分析可以看出,公司減資是受到嚴格限制的,而作出這種限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確保交易安全,保護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因此在減資的程式中,減資協議必須經股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要公告或通知債權人,保證債權人有提出清償或要求提供擔保的機會,最後,減資後剩餘資本須符合法定限制,但其未通知債權人,因而程式上嚴重違法。另外,本案六股東的減資協議,實質上已將公司的有形資產分配殆盡;是不符合《公司法》有關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資本構成的立法宗旨。所以該決議應確認為無效決議。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㈢ 企業 減資的賬務處理

(1)公司減資,應事啟派先通知所有債權人,債權人無異議,方允許減資;
(2)經股東會決議同意,並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旁鉛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4)登報公告可以在支付寶或微信,搜索:跑政通,裡面有極速登報,市級以上報紙自己選一個,報紙還快遞到家,非常悄啟賀方便。 統一了解

㈣ 有限責任公司減資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在新公司法實行「資本認繳制」之後,注冊成立公司大多不需要馬上實繳資本了,許多朋友在公司注冊成立時「雄心壯志」,動輒注冊資本就登記了幾百萬、幾千萬,殊不知在公司經營後,當時的「啟動資金」遲遲沒有到位,公司沒有盈利,導致公司虧損嚴重,公司不得不減少注冊資本。在減資的情況下,公司會降低債權的清償能力,所以許多公司也存在隨意減資或者惡意減資的情形。今天先跟大家分享公司減資應符合的條件及相應的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減資的基本程序
(一)內部決策程序
1、董事會制定方案
根據《公司法》第44條的規定,由董事會制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制定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應當包括: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等。
2、股東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第37和43條,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股東會對董事會作出的上述方案進行表決,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形成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第25條,注冊資本屬於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所以在減資的時候要相應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來說,這一問題在討論減資時一並討論和決議即可。
(二)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三)通知並公告債權人
注冊資本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會動搖公司的資本信用基礎,進而影響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因此,在減資時需要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此,《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此處的「通知」針對的是已知其確切聯絡方式的特定債權人;「公告」主要針對無法聯絡上的特定債權人和不特定的潛在債權人(社會公眾)。通知與公告是公司減資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違差沖反該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司法》第204條規定,公司在減少注冊資本時,不依照公司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對公告方式和次數可能有具體要求,在辦理之前需要與主管工商機關進行溝通,按照其要求辦理。
(四)債權人保護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已經到期的,當然有權自由選擇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若尚未到期,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若公司拒絕或怠於提供相應擔保,則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立即清償債務。
(五)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179條第2款規定,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虛散殲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換發載明減少後的注冊資本和(或)實收資本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辦理公司減資的手續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首先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後,應按《公司法》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處理債權債務的義務,然掘畢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前一屆股東會決議(主要載明減資者、減資的股權額、減資方式、減資後的最新股本結構等);
3、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至少三次公告的報紙;
4、經公司股東會確認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5、新一屆股東會決議(主要載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變動的事項);若股東減資後原股東不變,則只要開一個股東會、作一個股東會決議即可(即新一屆股東會決議和前一屆股東會決議可合並為一個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
8、減資的驗資證明(公司減少資本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9、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A:法人)及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B:自然人);
10、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檔案室提供加蓋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該公司章程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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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公司減資怎麼辦理

公司減資怎麼辦理的回答如下: 1、作出股東會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 的決議或者決定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就減少認繳注冊資本承擔的具體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相應修改 公司章程 。 股份有限公司 的決議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額,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額的具體方式,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應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國有獨資公司 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企業產權登記變動表》。外商投資企業提交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2、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增資的股東會決議或決定內容,修改公司章程。 3、辦理前置審批 法律、行政 法規 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認繳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需辦理相關的前置審批,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例如,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審批機關有效的批准文件,即向商務部門(局、委員會、部)申請減資審批,換發新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募集股份有限 公司變更 注冊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4、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公司需爛喊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5、通知 債權人 和對外公告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公告。 6、清償 債務 或提供擔芹褲保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7、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公司減資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變更注嫌歷簡冊資本涉及實收資本變更或變動的,還應當同時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或申報變動情況。

㈥ 一個公司想減資,在銀行有貸款,需要什麼手續並且對貸款有影響嗎

企業因嚴重虧損而減資的會計處理為: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金額為擬減少的資本或股本數。稅務上未見特殊規定,但變更注冊資本屬於應作稅務登記變更的事項,所以企業減少注冊資本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並到稅務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登報公告可以在支付寶或微信,搜索:跑政通,裡面有極速登報,統一了解

㈦ 公司減資賬務處理

企業減資的賬務處理
1、 一般情況的會計處理
(1) 如果是被投資企業,會計處理如下:借:實收資本,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庫存現金 如果涉及固定資產的,應該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視同銷售所涉及的增值稅應該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2) 對於股東,會計處理參考如下: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2、 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
實務中存在一種特殊的減資行為,即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式去彌補企業過去的虧損。在這種情況下,財務表示被投資企業實際並不支付股東貨幣資金或者其他資產,視同股東將減少的注冊資本捐贈給被投資企業,計入企業當期損益,以達到彌補虧損的目的。
(1) 對於被投資企業,會計處理參考如下: 借:實收資本 ,貸:營業外收入
(2) 對於股東,會計處理參考如下:借:營業外支出,貸:長期股權投資(或者金融資產科目)
拓展資料
一、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二、注冊資金減少要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並工商變更批准。 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注冊資本的: 借:實收資本 貸:銀行存款 如果用償還債務減少注冊資本: 借:實收資本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採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按面值減少股本,依次減少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 借: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1)公司減資會計處理
三、會計分錄很簡單,與注資時相反,關鍵是入賬的附件要有說服力,一般來說入賬原始憑證應包括: 1、股東會同意減資的決議 2、工商部門同意減資的書面文件 3、工商部門核準的減資後的股權結構(在減資後公司章程上註明的)
四、減注冊資本,即是比如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在規定的時限內只注資了80萬,或者企業的投資者因為種種原因不想再投入其餘的20萬的注冊資本,那麼此時企業只能選擇減資; 五、減實收資本,即是比如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實收資本也是100萬元,因為生意不好做或者是投資者不想再擁有股份,而其它投資人又不想再擁有其股份,那麼應將其擁有的股份進行減資,比如該企業有二個股東,各佔50%的股份,那麼其中一個股東要求退股,此時公司需要進行減資,如果減掉一個股東所佔有的股份,那麼該公司只有50萬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