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商銀行個人信用貸款怎樣辦理
需要以下手續:
1、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書》並提資料。
2、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評級可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也可由有權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
3、貸款調查,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4、貸款審批,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
5、簽訂借款合同,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貸款發放,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應償付違約金。
提示:貸款一定要按期還款,不要違約,否則會產生高利息而且你的信用度也會變低。
(1)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信用貸款,需書面填寫申請表,並提交如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地址證明(戶口簿等);
3、個人職業證明;
4、借款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依借款人特定準入條件不同還需審查以下資料之一:
(1)優質法人客戶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職務及專業技術級別的書面證明;
(2)個人擁有的各類金融資產如銀行存款、債券和基金等憑證;個人(或配偶)名下房產所有權證;
(3)牡丹白金卡客戶資料;
(4)農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客戶證明資料;
(5)農商銀行個人貸款借款合同文本。
㈡ 收到安化農商銀行96518簡訊,我貸款了還是在他們哪兒存錢了但我並沒有
不用擔心只是銀行的推廣簡訊而已,簡訊開頭就已經說了「您若有在」那說明提醒的意思。如果真的有銀行卡變更話他是不會這么提示的。再說現在這個社會沒有身份證信息手機簡訊的驗證和本人去誰都不可能用你的身份信息辦理業務你不用害怕。
㈢ 安化農商銀行支持外地房產貸款嗎
支持。安化農商銀行支持「房抵貸」業務,依者段答托於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宅類房產作為抵押,外地房產如果在本首慧人名下,是燃譽支持貸款的。
很多人都會遇到手頭缺錢的時候,一般來說除了找親戚朋友借,那麼就只能貸款了,農村商業銀行是由地方上的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金融機構。那麼農商銀行貸款條件是什麼?農商銀行貸款有哪些流程?
很多人都會遇到手頭缺錢的時候,一般來說除了找親戚朋友借,那麼就只能貸款了,農村商業銀行是由地方上的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金融機構。那麼 農商銀行貸款 條件是什麼?農商銀行貸款有哪些流程?
農商銀行 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且貸款到期日時申請人年齡滿18周歲且一般不超過65周歲的合法公民;
2、具有貸款行所在地的城鎮 常住戶口 或有效居住身份;
3、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備明確消費意向或已簽署了相關消費合同;
5、能提供 貸款人 認可的擔保;
6、貸款行需要的其他貸款條件。
農商銀行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已婚人士應提供 婚姻狀況證明 ,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或簽署未婚聲明;資產、負債及收支情況;貸款用途證明;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貸款資料。
農商銀行貸款流程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基層就業平台(有的可直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 小額貸款 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證件或有關證明;
2、審查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推薦給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是指根據有關規定受託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擔保機構;
3、承諾擔保。擔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承諾擔保手續;
4、貸款發放。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 違約金 。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應償付違約金。
5、貸後檢查。貸款發放後,貸款人應當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以上就是農商銀行貸款條件是什麼?農商銀行貸款有哪些流程的全部內容,農商銀行可提供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個人小額貸款等多種貸款,在申請貸款前,先要明白自己需要什麼類型的貸款,如果不清楚可以去農商銀行咨詢一下,讓銀行的工作人員幫你出出主意會好點。
㈤ 農商銀行貸款要什麼條件
農商銀行貸款條件有:
1、貸款人年齡在18~60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收入穩定,有持續6個月以上的銀行流水。
3、個人徵信良好,無逾期記錄。
4、提供證明貸款用途的合同。
5、具備一定的資金流,准備好首付款。
6、提供有效的擔保。
農商銀行貸款條件有哪些?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貸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農村信用社貸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二、貸款的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㈥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條件是什麼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所需條件具體如下:
1、年齡在18-60周歲之間,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在當地有穩定的住所且能夠供應證明。
3、借款人具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4、農商銀行貸款的其他要求。
㈦ 農商銀行貸款要什麼條件,有以下7種條件
1 、年齡需要在 18 至 65 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2 、有優良 的個人信用,並沒有不良信用記錄,貸款主要用途合理合法;
3 、有好的工作和收益,有準時還貸還息的能力;
4 、貸款限期和借款人實際年齡的和不可以超出 70 歲;
5、在 貸款銀行所在城市有固定的居所;
6 、提供合理的身份證明和財力證明;
7 、 符合農村商業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一些種類的貸款還有別的標准,如貸款擔保貸款要提供貸款擔保人,抵押貸款需要提供抵押物等。以上就是農商銀行貸款要什麼條件相關內容。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沒錢還怎麼解決
一般情況下,倘若常常有大額轉賬要求的消費者要通過手機銀行來進行轉賬的話,這樣的情況 下客戶調節手機銀行額度的最好方式便是直接前去農村商業銀行的線下服務網點來進行相關限額的調整,可以直接來提高個人的手機銀行轉賬限額。倘若通過手機銀行來自行調節額度,只有在最高限額范圍之內進行調節,需要客戶進入設置頁面,選擇 「 設置 轉賬限額 」作用來對手機銀行的轉賬限額進行調節。本文主要寫的是農商銀行貸款要什麼條件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㈧ 從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需要准備什麼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的流程: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基層就業平台(有的可直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證件或有關證明;
2、審查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推薦給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是指根據有關規定受託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擔保機構;
3、承諾擔保。擔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承諾擔保手續;
4、發放貸款。對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借款申請人,經辦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後簽訂合同、發放貸款。經辦銀行是指與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各級各類金融機構。
(8)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七條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第八條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第九條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第十條除委託貸款以外,貸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貸款人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㈨ 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人民法院關於拖欠信用社貸款的名單
湖南省安化縣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5)安法民二初字第275號
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化縣東坪鎮建設路21號。
法定代表人胡勇,該聯社理事長。
委託代理人李紹勇,男,漢族,安化縣人,該公司柘溪支行員工,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
被告鄧海華,男,漢族,安化縣人。
被告陳娜,女,漢族,安化縣人,系被告鄧海華之妻。
被告劉星,男,漢族,安化縣人。
被告蔣艷,女,漢族,安化縣人,系被告劉星之妻。
被告鄧向華,男,漢族,安化縣人。
被告楊珍,女,漢族,安化縣人,系被告鄧向華之妻。
被告夏萬能,男,漢族,安化縣人。
被告鄧貴麗,女,漢族,安化縣人,系被告夏萬能之妻。
被告李志勇,男,漢族,安化縣人。
被告鄧芳,女,漢族,安化縣人,系被告李志勇之妻。
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鄧海華、陳娜、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5年8月27日立案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陳雲平獨任審判,於2015年10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李紹勇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鄧海華、陳娜、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被告鄧海華與被告陳娜系夫妻關系,被告鄧海華因養豬於2013年7月5日向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柘溪支行借款400000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期限為24個月,於2015年7月5日,並由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做連帶責任保證,雙方簽訂了《保證合同》,利息清至2013年12月31日,2015年7月28日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銀行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有關批復獲准開業,從事經中國銀行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金融業務,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含所轄信用社、分社、儲蓄所)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擔。截止2015年7月30日,被告鄧海華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85478.40元,逾期加收利息1855.00元,本息合計為487333.40元。特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1、被告鄧海華償還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85478.40元,逾期加收利息1855.00元,本息合計為487333.40元(利息計算至2015年7月30日,以後利息按合同約定計算至清償日止)。2、判決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上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原告提交了以下證據予以支持:
1、原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原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明書;
4、原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4份證據擬證明原告的主體資格。
5、十被告身份證復印件及被告鄧海華、陳娜結婚證復印件;擬證明三被告的主體資格及被告鄧海華、陳娜系夫妻關系。
6、借款借據,擬證明被告鄧海華向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400000元的事實;
7、《個人貸款合同》,擬證明被告鄧海華向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400000元,並約定借款期限、利息、結息方式等;
8、《保證合同》和貸款保證承諾書,擬證明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為被告鄧海華的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限為兩年;
9、利息計算清單,擬證明被告鄧海華至2015年7月30日尚欠原告借款利息85478.40元,逾期加收利息1855.00元,合計為87333.40元;
10、中國銀監會湖南監管局關於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擬證明原告機構名稱變更,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含所轄信用社、分社、儲蓄所)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擔。
上述證據的復印件經核對均與原件一致。
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辯狀。
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支持其主張提交的證據1-10來源和形式合法,客觀真實,相互關聯,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鄧貴麗、李志勇、鄧芳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質證權利,本院對原告所提交的證據所證明的事實予以採信。
根據所採信的證據確認如下案件事實:被告鄧海華與被告陳娜系夫妻關系,被告鄧海華因養豬於2013年7月5日向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柘溪信用社借款400000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期限為24個月,於2015年7月5日,由被告劉星、鄧向華、夏萬能、李志勇做連帶責任保證,雙方簽訂了《保證合同》,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李志勇、鄧芳向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了貸款保證承諾書,承諾對被告鄧海華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利息清至2013年12月31日,2015年7月28日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變更法人登記為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含所轄信用社、分社、儲蓄所)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擔。截止2015年7月30日,被告鄧海華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85478.40元,逾期加收利息1855.00元,本息合計為487333.40元。
本院認為,被告鄧海華向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出具的借款借據及與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的《個人貸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按約將款借給被告鄧海華,被告鄧海華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屬於違反合同約定,被告鄧海華與被告陳娜系夫妻關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被告劉星、鄧向華、夏萬能、李志勇為被告鄧海華的借款與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的《保證合同》和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李志勇、鄧芳簽訂的貸款保證承諾書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2015年7月28日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變更法人登記為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含所轄信用社、分社、儲蓄所)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擔,故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鄧海華清償所欠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本息及由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李志勇、鄧芳對被告鄧海華所欠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鄧貴麗對被告鄧海華所欠原安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以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鄧海華、陳娜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共同償還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85478.40元,逾期加收利息1855.00元,本息合計為487333.40元(利息計算至2015年7月30日)。2015年7月30日以後至本判決指定給付之日止的,按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計付。
二、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李志勇、鄧芳對被告鄧海華、陳娜上述第一項還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被告劉星、蔣艷、鄧向華、楊珍、夏萬能、李志勇、鄧芳在履行上述判決的第二項義務後,有權向被告鄧海華、陳娜追償。
駁回原告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鄧貴麗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上述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8610元,減半收取4305元,由被告鄧海華、陳娜共同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雙方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判決一經生效後,如被告逾期不履行給付義務,原告可在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審判員陳雲平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代理書記員蔣笑陽
本信息來源於中國裁判文書網
㈩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書面申請、審查推薦、承諾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