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商業銀行單位存貸款業務
擴展閱讀
買車只需身份證貸款嗎 2024-11-29 07:44:11
上市公司貸款是利好還是 2024-11-29 07:41:22

商業銀行單位存貸款業務

發布時間: 2023-06-16 21:16:38

『壹』 商業銀行的業務包括哪些其目的是什麼

商業銀行的業務包括:資產、負債、中間業務等。目的和其他企業一樣為了盈利。
一、商業銀行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二、最初使用「商業銀行」這個概念,是因為這類銀行在發展初期,只承做「商業」短期放貸業務。放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放款對象一般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
三、人們將這種主要吸收短期存款,發放短期商業貸款為基本業務的銀行,稱為商業銀行。中國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四、從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英國模式,商業銀行主要融通短期商業資金,具有放貸期限短,流動性高的特點。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此種經營模式對銀行來說比較安全可靠。另一種是德國式,其業務是綜合式。
五、企業特徵
必須具備業務經營所需的自有資本,並達到管理部門所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必須照章納稅,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以獲取利潤為經營目的和發展動力。
六、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的經營對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貨幣,資金,商業銀行業務活動的范圍不是生產流通領域,而是貨幣信用領域,商業銀行不是直接從事商品生產流通的企業,而是為從事商品生產流通的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

『貳』 貸款業務對商業銀行的意義體現在哪些方面

商業貸款業務作為態信最重要的資金運用業務,其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發放貸款,即為消費活動和企業、個人以及政府部門的投資活動提供資金支持,是商族脊業銀行最主要的經濟功能。對於大多數銀行來說,貸款活動是其核心業務,占銀行總資產的50%以上。貸款也是銀行收益的主要源泉,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高達80%以上。
(2)貸款業務也是銀行經營風險的重要所在。商業銀行特別是國內的商業銀行由於信貸管理水平低下,導致了大量的不良信貸資產的產生,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累計產生的不良貸款就高達數萬億。加強貸款業務的管理是商業銀行控制風險的重中之重。因此,貸款管理也是商業銀行管理的兆閉滲重點。

『叄』 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中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
2,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
3,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
4,從事同業拆借;
5,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6,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
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商業銀行的概念是區分於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傳統的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放款)業務,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吸收公眾、企業及機構的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及中間業務等。它是儲蓄機構而不是投資機構。

『肆』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的業務

商業銀行是指為民間企業、個人及政府機構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其可以經營的業務包括:
1.存款業務:商喚孫業銀行可以為客戶開立各種存款賬戶,提供現金存取、轉賬、支票等服務。
2.貸款業務:商業銀行可以向客戶提供各種貸款產品,如消費貸款、房屋貸款、車輛貸款、企業貸款等。
3.匯款業務:商業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國內外匯款服務,幫助客戶將資金轉移到國內外的銀行賬戶或現金。
4.結算業務:商業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結算服務,協助客戶進行貿易結算、工資代發等業務。
5.保險業務:商業銀行也可以代理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為客戶提供人身保險、財產保險、意外險等服務。
6.投資理財業務:商業銀行還可以為客戶提供各種芹鏈斗投資理財產品,如定期存款、基金、理財計劃等。
7.外匯買賣業務:商業銀行還可以為客戶提供外匯買賣
8.信用卡業務:商業銀行可以為客戶發放信用卡,方便客戶在國內外進行消費、提現等操作。
9.網路銀行業務:商業銀行也可以通過網路平台為客戶提供網上銀行服務,包括存取款、轉賬、理財等。
10.其他業務:商業銀行還可以提供其他類型的金融服務,如代發工資、信用證、保函、貿易嫌磨融資等。
不過,商業銀行經營的業務范圍可能因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您咨詢當地商業銀行了解具體情況。

『伍』 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

1、負債業務,主要分為銀行自有資本和吸收外來資金兩部分,如各類存款,長、短期借款等業務。
2、資產業務,主要分為放款業務和投資業務,如貸款和投資業務。
3、中間業務。廣義上來說,可以分為或有債權業務和金融服務類業務,如擔保、支付與結算等業務。
拓展資料: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自2014年8月1日起有條件免收個人客戶賬戶管理費、年費和養老金異地取款手續費,並降低部分收費標准。個人跨行櫃台轉賬匯款手續費最高50元封頂,對公跨行櫃台轉賬匯款手續費200元封頂。
從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英國模式,商業銀行主要融通短期商業資金,具有放貸期限短,流動性高的特點。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此種經營模式對銀行來說比較安全可靠。
另一種是德國式,其業務是綜合式。商業銀行不僅融通短期商業資金,而且還融通長期固定資本,即從事投資銀行業務。
中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模式。為了適應中國分業經營的現時特點和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新《商業銀行法》對原來商業銀行法不得混業經營的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改。
2015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該修正案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作了兩處修改:一是刪去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二是刪去第七十五條第三項中的"存貸比例"。特別是第二處,刪除了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