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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農產品金融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7-21 11:37:52

『壹』 談談在互聯網金融條件下,如何創新農村金融

(一)深化涉農金融機構改革,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結合實際,確定合理的發展戰略,發揮各自優勢,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一是拓寬農業發展銀行的職能,切實承擔起政策性金融職能,使農發行逐步建成支持農業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的綜合性政策銀行,成為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基礎力量;二是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真正體現合作社原則,改變合作金融有名無實的狀況,維護社員或者股東的真正權益,把農村信用社辦成商業上可持續、主要服務於「三農」的農村金融機構;三是郵政儲蓄銀行要加快業務開拓步伐,依託郵政網路,確立服務城鄉大眾,支持「三農」的零售銀行定位,發揮郵政儲蓄機構網點多、深入農村的優勢,按照商業原則引導郵政儲蓄資金以適當形式迴流農村,增強其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支付服務等功能,增強其對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

(二)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強化農村金融供給。農村金融創新工作是一個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工作,需要多個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多部門持續不懈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金融監管、財政、稅務、工商、農林等部門要運用現代管理手段,不斷增強農村金融創新的內在激勵和政策合力。另一方面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共同參加的協調工作機制,從政策制定、工作協調、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強對創新工作的指導、組織和協調,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三農」金融服務工作。涉農金融機構要改變觀念,加強對農村金融產品創新與服務工作的開展,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發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以適應農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滿足農村金融市場的需要。

(三)探索建立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優化農村金融創新環境。人民銀行應依託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加快為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農村經濟主體建立電子信用檔案的步伐,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經濟主體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通過立法明確農業保險的地位,以利於其職能和作用的發揮。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制度,補償涉農金融機構由於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原因形成的信貸損失。建立風險分散機制,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投入,拓寬農業風險的分散渠道。鼓勵涉農金融機構把開展農村消費信貸業務作為整個信貸業務新的增長點,積極創新消費貸款品種,調動農戶和金融機構「求貸」與「放貸」的積極性。

『貳』 農業貸款扶持最新政策

我記得最近看到過一則跟農村貸款相關的新聞。

2017年農村金融改革將實現全方位推進。據悉,政策層面上,多部門正在制定措施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融資,為其建立貸款擔保體系;試點層面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等「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正大范圍推開,各地進行了大量創新型探索,今年年底前將完成,並總結經驗用於未來修法;企業層面上,大量互聯網金融企業瞄準了傳統金融機構觸不到的領域,今年將加大涉水農村金融的力度。

據農業部透露,新型經營主體貸款難、融資貴、保險少,仍是金融服務方面的一個短板。因此,目前多個部門正在制定相關措施,支持新型經營主體融資。從2015年開始,農業部和財政部每年安排200多億元建立擔保基金,為新型經營主體規模經營提供擔保。為更好地完善這一服務,農業部正在建立規模經營主體的直報系統,使信息更透明,有利於其盡快得到生產經營的融資支持。

「兩權」抵押貸款一直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頭戲,這項改革今年將繼續深化推進。各個試點地區和金融機構均在實踐「兩權」抵押貸款的過程中進行了探索和創新。

以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為例,當地探索制定了「項目池」模式:從全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選擇經營狀況好、信譽度高的優質主體,通過優先給予涉農項目扶持和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其加入「項目池」。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的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從「項目池」中選擇一家經營主體,簽訂「承接協議」。一旦產生風險、借款人無法還貸,其抵押的農地經營權由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收儲,根據協議,由承接主體流轉經營,續繳農戶土地租金,實現經營權二次流轉。同時,通過借款人轉讓收益,協商清償貸款本息額度,解決抵押物處置難問題。

東部省份某大型銀行三農業務負責人表示,由於「兩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變現存在一定困難,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做了幾個「結合」:一是「兩權」抵押與房產抵押、保單質押等方式相結合;二是「兩權」抵押與財政擔保基金相結合。這種組合擔保的方式,既能為客戶提供有效的增信措施,也能更穩妥地推進「兩權」抵押業務發展。

為了增加「三農」貸款的可獲得性,很多銀行也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拓一些新的擔保和抵押方式。比如,針對一些農村規模化種養殖客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電商客戶,引入倉單質押、核心企業擔保、高端家庭成員擔保等擔保和信用貸款模式,解決「三農」客戶缺乏抵質押物、找擔保難的問題。還有想了解的可以咨詢政策邦或者國家政策解讀。

『叄』 小額貸款公司如何創新金融服務產品

其一,擔保和抵押的方式更加靈活多樣。在擔保方面,一些銀行借鑒「再保險」的理念,推出了小微企業機構再擔保業務產品,長三角地區一些銀行採用道義擔保貸款的形式。在抵押物方面,相當數量的信貸機構都在嘗試將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地面作物收益權等各類物業權益均納入綜合授信范圍,也有一些銀行根據客戶不同發展階段進行分層金融支持,大力拓展擔保抵質押方式和途徑,股權、存單、貴金屬等均可作為抵押物。
其二,信用貸款的佔比明顯提高。據悉,近幾年看中市場空白的互聯網金融和影子銀行大量地給不滿足銀行貸款條件的小微和三農客戶實施信用貸款,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銀行機構信用貸款的發展,小額信貸中的信用貸款所佔的市場份額在上升。
其三,藉助政府力量撬動科技和文化信貸杠桿。科技企業和文化企業普遍具有輕資產、高成長性、高投入等特點,銀行積極引入資產評估機構和法律機構,充分挖掘企業信用價值、無形資產價值等。
其四,銀行貸款與資本市場聯姻。具體表現為兩點,一是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或資質良好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滿足一定條件下,銀行即可給予客戶一定額度的個人股權質押貸款;二是對已獲得PE/VC機構的投資資金或投資意向的客戶給予信用貸款。
其五,互聯網與小額信貸加速融合。銀行業領先的在線提款申請、融資、放款、還款等全流程電子化操作方式,方便快捷。
其六,保險進入小額貸款。通過引入保險公司、為企業提供履約保證保險作為有效增信手段,重點解決了小微企業無法提供有效抵質押擔保的問題。
《報告》指出,在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今天,多數創業主體的金融需求實際上均為小額貸款需求。同時,大多數創業主體缺乏現代商業銀行所要求的法律意義上較為規范的抵押品,因此滿足含創業群體在內的微型信貸需求,對社會經濟發展、居民收入穩定與增長、社會就業以及社會穩定等,均有重要意義~

『肆』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①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 ②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③探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④在銀行間市場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拓寬涉農小企業的融資渠道。⑤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提高涉農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對符合條件的縣級分支機構合理擴大信貸管理許可權,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推廣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農貸信貸員包村服務。

『伍』 農村小額信貸作用 農村小額貸款怎麼貸

農村小額信貸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資金供給渠道,但是隨著這項工程的進行,政府幹預、貸款利率受限、缺乏監管等問題開始浮現出來並成為阻礙小額信貸進一步發展的障礙。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農村小額信貸作用,希望能幫到你。
農村小額信貸作用
一、我國推廣小額信貸制度的重要性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二是“三農”貸款持續增長。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國農業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4%,60%以上農戶的貸款需求得到滿足。但是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問題:

(一)我國當前農業金融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村地區資金外流情況嚴重。目前,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每年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於從城市流入的資金,導致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

二是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改革以來,幾家主要銀行都大批撤出了在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與此同時,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建設沒有跟上,造成機構網點覆蓋率偏低,農民接受金融服務困難。

三是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經營傳統的信貸產品和商業保險產品,而對農民需求量較大的小額貸款和農業保險則缺乏創新,造成金融產品單一,盈利能力嚴重不足,造成拆高配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薄弱,而一些非正式的農村金融組織由於金融服務比較符合農民需求,發展較快,但是潛在風險較大。

小額信貸作為一種為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務的模式,是發展中國家特定發展階段上的金融制度,這種制度不僅僅是一種金融服務產品,也是一種社會發展的途徑。各發展中國家在小額信貸的實踐上形成了多種具體的模式,各種模式的基本出發點都是向中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務,特別是提供信貸服務,並且有效地控制風險。根據我國農村特點將小額貸款制度引進農村金融市場,將有利於彌補當前農村金融存在的缺口和需求,同時對農村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民的生活水平都有巨大的潛在推動力。

(二)小額貸款制度的推廣對於我國農村發展的意義

1、壯大農村信貸規模,優化農村信貸體系結構,搞活農村經濟

小額信貸的引入將為低收農村中的入借貸群體和鄉鎮企業提供資金來源,擴大可借貸資金規模的同時有效抑制住借貸風險。另一方面,矯正了長久存在的不平衡借貸結構,調動各個群體的參與積極性,活躍整個農村經濟。

2、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農戶信貸投入的增加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提高了農業產出效率, 從根本上增加了農戶收入,農戶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又直接影響農戶消費水平和消費意願。同時, 小額信貸對中國東部、中部和西部農民生活質量指標人均純收入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對恩格爾系數有顯著的負向影響,這說明小額信貸對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有著顯著的作用。從這些因素中都可以看出發展小額信貸,擴大其在我國農村中的規模的巨大影響力。

缺乏發展小額信貸組織的政策環境(法律地位)

難以實現財務上的可持續性(利率、資金來源)

小額信貸組織不能向公眾吸收儲蓄存款,沒有正常籌資渠道(資金來源)

機構和人員缺乏獨立性(固定成本高,需大規模整合,吸納專業人員)

四、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建議

(一)完善監管措施

在監管政策和風險控制上,實行非審慎、行業自律為主的監管政策和寬嚴適度的控制機

制。面對目前小額信貸機構和高層監管部門之間高度的信息不對稱和監管成本過高的事實,實行在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指導和授權下的非審慎、行業(小額信貸協會)自律為主的監管政策,既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首先,通過對加入協會的小額信貸機構進行准入評估,並定期收集各機構財務信息和經營狀況,定期向金融監管部門報告,這樣可以解決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其次,小額信貸協會可以就小額信貸發展的政策問題與中央金融監管部念掘門和政府有旅指關部門進行積極協調,尋求政策、法律和資金等方面的支持,為小額信貸的發展爭取較好的宏觀環境。 促進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拓展業務品種

(二)制定合理的貸款利率,適當放開利率限制

讓參與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贏利,是金融機構願意擴大並能持續提供小額信貸的根本保證。隨著我國銀行商業化程度的提高,一個不可迴避的現實是:如果農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項目中長期處於虧損狀態又得不到有關部門的補助,那麼目前的小額信貸工作就無法持續下去。要使開展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能得到收益,關鍵是利率的高低。小額信貸與銀行一般貸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額度小、成本高的特點,有較高的存貸差才能彌補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銀行對工商業甚至較大的農業項目的利率水平來套小額信貸的利率。適當放開小額信貸利率限制,尋求農村信用社利益與農民融資“雙贏”,是小額信貸項目良性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

金融機構可以在上級監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適當放寬貸款的限制條件。如貸款期限適當放寬,貸款額度適度提高,貸款償還方式可以多樣化。另一方面,小額質押貸款應考慮試點銀行定期存單、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保險單質押等信貸業務。

(三)政府財政給予扶持

小額信貸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政府扶持,對信貸資金不足的農村地區,央行要積極疏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引導轄區金融機構重點支持,逐步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發展貿工農一體化的現代農業。

另外,賦予優勢項目優先權。加強對具有比較優勢的農業和農產品信貸投入,特別是支持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訂單農業和創匯農業及農副產品的深加工項目,促進農業產業化建設。如把支持糧、棉、油等基本農作物始終放在突出位置,突破“春貸秋收” 傳統模式,按照產業周期、性質和特點,放寬農民小額貸款還貸時間;逐漸增加信貸投量數額,擴大發放范圍,放寬貸款額度限制;並根據市場需要,調整信貸投放渠道,積極支持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市場需要、效益好、銷路廣的農產品生產,提高農業發展的質量,增加農民的收入。

(四)提高信貸人員素質,大力推行農戶貸款證。

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充分發動信貸人員深入農戶,調查實際情況,了解農民對貸款的使用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農戶經濟檔案,利用信用社廣泛的社會聯系優勢,為農民提供信息、技術和咨詢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參謀。加大創新力度,推行農戶貸款證,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使農戶貸款證成為農民貸款的綠卡,使信貸人員真正為農民服務,樹立其良好形象。

(五)加強對小額信貸的風險防範

在思想上,一方面加大宣傳力度,培育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相關金融機構應積極投身到誠信的宣傳中去,通過各種形式,在社會上營造出“誠信至上”的氛圍。另一方面工作人員要使農戶明確小額信貸的性質和法律責任,使農戶在思想上增強遵守法律的自覺性。

在機制上建立科學規范的還款監測系統,減少不良貸款率,提高貸款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加大對農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監督力度,建立合理的信用評級體系,從借出到收回形成一個有效的還款監測系統。一方面,嚴格農戶信用調查,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確保貸出後能及時收回,通過農戶貸款知識培訓,強化信用意識和貸款使用規則方面的知識;另一方面,

對信貸人員進行監督,一般是對其經手的業務進行審查,規定員工不允許向其親屬或者關系人員貸款,如需貸款必須出具貸款 申請書 ,寫明用途,必要時需要員工出具連帶責任擔保,同時還要防範員工發放貸款考察失誤的問題。

農村信貸制度的完善是一項重大的系統工程。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不平衡,東西部農村差距大,各地的農村信貸工作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要想真正把農村的信貸工作做好,真正地實現金融為“三農”服務,讓布點在農村的廣大金融機構能夠實質性地支持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還需要各個主體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更要從制度上給予政策支持。
農村小額信貸的等級評定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評定申請。

(二)客戶經理 (信貸員)對申請評定信用等級的農戶進行詳細調查,內容包括:

1、查驗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審查申請人是否系本轄區農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是否具備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

3、核實財產、綜合收入情況;

4、借款需求是否合理;

5、申請人在農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機構有無不良信用記錄;

6、向村兩委及村民代表咨詢該戶的資信情況;

7、其他有關情況。

客戶經理 (信貸員)要依靠村兩委、村民代表,採取評議方式認真評定農戶信用等級,並依據調查內容填寫《農戶經濟檔案》,提出信用狀況評定初審意見。

(三)客戶經理 (信貸員)將簽注意見後的《農戶經濟檔案》提交信貸業務審批小組,由信貸業務審批小組依據客戶經理 (信貸員)的初審意見和評定標准對申請人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四)信貸業務審批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會議,對上報的農戶進行評定,按照評定結果核發《 農戶貸款證》,明確標明信用等級和貸款限額。核定的貸款限額不得超過農戶當年綜合收入(剔除當年需償還的其他債務)的70%。《 農戶貸款證》應加蓋信用社公章,並由評定小組組長簽字。

(五)信貸業務審批小組將《信用戶評定記錄》交信貸內勤人員憑以登記《農戶經濟檔案》。
農村小額信貸的貸款由來
為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信貸服務水平,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農村信用社於2001年推出一種新興的貸款品種——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