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監會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規定
法律分析: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貳』 中國銀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違約有哪些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違約管理:
1、貸款人會密切關注借款人、擔保人嚴格履行借款合同、抵(質)押合同、保證合同,如發生任一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貸款人均認定借款人、擔保人構成違約。
2、借款人、擔保人在貸款期間發生違約事件,貸款人可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全部措施:
(1)要求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增加所減少的相應價值的抵(質)押物或更換保證人。
(3)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貸款。
(4)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5)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有權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6)向保證人追償。
(7)依據有關法律及規定處分抵(質)押物。
(8)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
(9)其它措施。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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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規定有哪些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辦理時要注意什麼
現在許多人對於房屋買賣這件事都看得很重,房屋買賣現在可以說很常見了,但是這件事情操作起來過程並沒有簡略,而且與房屋買賣有關的因素有很多,支付的方式就受到許多人重視。那麼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規定有哪些?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辦理時要注意什麼?
現在許多人對於房屋買賣這件事都看得很重,房屋買賣現在可以說很常見了,但是這件事情操作起來過程並沒有簡略,而且與房屋買賣有關的因素有很多,支付的方式就受到許多人重視,現在最平常的一種購買方式就是貸款,那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規定有哪些?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辦理時要注意什麼?
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規定有哪些?
1、商業用房的貸款是如何規定的商業用房貸款發放對象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
2、商住兩用房的貸款怎麼算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考慮到部分“商住兩用房”確用於滿足居民住房需求,《通知》將“商住兩用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40%提高到45%,其調整幅度小於商業用房調整幅度。
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辦理時要注意什麼?
1、簽約之前,應了解開發商指定的合作銀行,咨詢自己是否滿足辦理貸款的條件。以免盲目簽約後貸款不能獲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難。
2、需要帶上基本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分別是:買賣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買方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或首套房證明,首付款打款憑證,在貸款行開立好的還款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及原件,有房產中介參與的,還需提供三方協議,賣方在貸款行開立的收款卡,銀行信貸員進行核對審驗和復印。
3、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有些地區實行網簽,網簽時也該對合同內容嚴謹核實。購房合同要只約定首付款支付時間及辦理貸款付餘款。盡量不要約定貸款到位時間(貸款由按揭銀行打到開發商賬戶上),否則購房人可能由於自身以外的原因承擔付款違約責任。
4、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上述內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我對於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規定有哪些?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辦理時要注意什麼的全部介紹,商業用房按揭貸款的一些相關規定在文中我都已經做了詳細的描述,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而具體的一些要在辦理時去注意的事情,在文中也都有為大家提到。
『肆』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哪些
我們知道現在貸款要辦理的手續還是比較多,如果是提前沒有了解清楚的話,後期就會帶來很多的麻煩,所以提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來。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磨消一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哪些。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哪些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是一個行業行政法規,1998年5月9日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發布實施。該法規為支持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規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貸款通則》制定的。稿慶
房屋貸款利率怎麼計算
1、短期貸款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5.10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5.56;中長期貸款一至三年(含三年)5.60三至五年(含五年)5.96五年以上6.14;
2、如果你貸款時間不長的話可以做基準利率,如果要時間長利率可能會上浮10%左右,具體還是要看你的資質,用途和還款能力了。
3、房屋抵押貸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內;房屋的面積要大於50平米;房屋要有較鍵游握強的變現能力:其次房產抵押貸款價值額度:房屋抵押貸款額度是房屋評估值的70%。然後房產抵押貸款貸款年限:新房貸款的貸款期限長不超過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
4、各商業銀行房貸利率執行情況均不一樣,具體利率是根據借款人的信用情況、職業性質、還款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的。
5、如果借款人個人資質情況較好,獲得的貸款利率較低;反之,如果借款人有逾期還款情況,獲得的貸款利率也較高。
總結:關於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哪些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的管理辦法才行。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可以關注我們齊家網來咨詢。
『伍』 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對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業務的管理,保障商業銀行、借款人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商業銀行辦理自營住房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業務,系指商業銀行以本外幣存款作為資金來源自主經營的住房貸款業務。第四條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包括:
(一)住房開發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於建造向市場出售的住房的貸款;
(二)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對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和修繕自住住房的貸款。第五條申請住房開發貸款,借款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房地產開發行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已經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二)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
(三)信用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六條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合法的身份證件和居留證件;
(二)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三)信用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七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住房開發貸款,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已經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二)貸款項目已經納入國家或地方住房建設開發計劃,其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三)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其功能相符,並能夠有效滿足當地住房市場的需求;
(四)貸款項目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五)貸款項目的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夠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和不可預見等原因追回預算的需要;
(六)借款人計劃投入貸款項目的自有資金不低於規定的比例,並能夠在使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第八條對個人發放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的住房購買價格基本符合貸款銀行或其委託的房地產估價師所評估的價值;
(二)借款人購房首期付款不低於所購買住房價格的30%;
(三)借款人具有穩定的可以用於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收入。第九條對個人發放用於修建自住住房的貸款,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已經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不早於貸款終止時間;
(二)貸款項目已經取得當地建設行政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的批准;
(三)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存款余額不低於所修建住房投資總額的30%;
(四)借款人具有穩定的可以用於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收入。第十條貸款銀行要建立嚴格的住房貸款責任制度,依照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資格和貸款項目條件進行審查和評估,並自主發放和按期收回貸款。第十一條貸款銀行要對住房開發貸款項目自有資金進行管理。借款人必須按照規定比例及時足額地將自有資金存入貸款銀行,並由貸款銀行按照貸款項目的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逐筆監督支付,專款專用,借款人不得挪用。借款人自有資金發生挪用或沒有足額到位的,銀行不予貸款。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國家安居工程的地方自有資金比例為60%,各貸款銀行按照本條前款規定對貸款項目的自有資金進行審核和託管。第十二條發放住房開發貸款,貸款銀行應當要求借款人為貸款項目辦理有效的建築工程保險。第十三條發放各項住房貸款,貸款銀行應當要求借款人或其擔保人提供抵押擔保,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抵押登記。第十四條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的貸款,其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抵押物價值的70%;以定期儲蓄存單作為抵押的貸款,按照《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小額抵押貸款辦法》(銀發[1994]316號)的規定辦理。第十五條以房地產作為貸款抵押的,借款人在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應當逐年按不低於抵押金額的投保金額向保險公司辦理房屋意外災害保險。第十六條住房貸款的期限:
(一)住房開發貸款,最長不超過3年;
(二)個人住房貸款,一般不超過10年。第十七條住房貸款的利率:
(一)住房開發貸款,執行同期法定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利率;
(二)個人住房貸款,考慮其從取得貸款的下月即開始償還本息,故可在利息檔次上提供一定優惠。期限為5年的,執行法定3年期固定資產貸款全員利率;期限為5年以上至10年的,執行法定5年期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利率;期限為10年以上的,執行5年以上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利率。
『陸』 銀監會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第三章貸款程序
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准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柒』 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辦法是什麼
中國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支持我國 商品房 開發和經營,加強對房地產貸款的管理,保障貸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業銀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擔保法 》、《貸款通則》和《商業銀行自營 住房貸款 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 法規 ,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類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發放,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遵循《貸款通則》規定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銀行國內分支機構(港澳分支機構除外)發放的各類開發性房地產貸款。 第二章貸款對象和用途 第四條 貸款對象。經國家房地產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並取得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及由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的各類房地產開發企業。 第五條 貸款用途。用於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住房開發、商業用房開發、房地產土地開發和配套設施建設所需的資金。 第三章貸款種類和條件 第六條 貸款種類。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種類主要包括住房開發貸款、商業用房開發貸款、其他房地產開發貸款。 (一)住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住房的貸款。 (二)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行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三)其他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住房、商業用房開發貸款以外的土地開發和樓宇裝飾、修繕等房地產貸款。 第七條 貸款條件。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本辦法中第四條規定的貸款對象條件; (二)具有健全的經營管理機構和合格的領導班子,以及嚴格的經營管理制度; (三)企業信用和財務狀況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中國銀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中國銀行辦理結算業務; (五)已取得貸款項目的 土地使用權 ,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六)已取得貸款項目規劃投資許可證、建設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內外銷房屋許可證,並完成各項立項手續,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七)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其功能相符,並能夠有效地滿足當地房地產市場的需求; (八)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九)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並能夠在 銀行貸款 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十)將財產抵(質)押給中國銀行或落實中國銀行可接受的還本付息 連帶責任保證 ; (十一)落實中國銀行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 第八條 借款人應向中國銀行提交下列文件、證明和材料: (一)借款申請書。其主要內容包括:借款項目名稱、金額、用途、期限、用款計劃和還款來源等。 (二)借款人營業執照、章程、資質證書副本和資信證明材料。 (三)經有權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近三年及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四)貸款項目開發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五)開發項目立項文件、工程設計和批准文件。 (六)土地使用權使用證書、 土地使用權轉讓 合同和 施工合同 。 (七)企業董事會或相應決策機構關於借款和抵(質)押、擔保的決議和授權書。 (八)開發項目資金落實文件。 (九)開發項目的現金流量預測表及銷售和預售對象、銷售價格和計劃。 (十)抵(質)押財產(有價證券除外)的資產評估報告書、鑒定書、保險單和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抵(質)押人同意抵(質)押的承諾函。 (十一)還款保 證人 的資信證明材料。 (十二)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第四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 貸款期限。 (一)住房開發貸款,最長不超過三年(含三年); (二)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最長不超過五年(含五年); (三)其他房地產開發貸款,最長不超過五年(含五年)。 第十條 貸款利率 。人民幣住房開發貸款、商業用房開發貸款、其他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安居工程貸款的利率,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有關貸款利率;外幣住房開發貸款、商業用房開發貸款和其他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利率均執行中國銀行公布的外匯貸款利率。 第五章 貸款擔保 與保險 第十一條 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借款人,應在簽訂 借款合同 之前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財產抵(質)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的 連帶責任擔保 。 第十二條 借款人提供的抵(質)押物,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以房地產作 抵押 的,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 借貸雙方商議採取 質押 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貸款人認為需要公證的,借款人(或質押人)應當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四條 用於抵(質)押的財產,需要估價的可以由貸款行進行評估,也可 委託貸款 人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抵押貸款 金額不得超過抵(質)押物價值的70%;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的, 抵押合同 有效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確定抵押期限時應以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為限。 第十五條 抵(質)押期間,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轉移、變賣或再次抵(質)押已被抵(質)押的財產,對質押的有價證券如發生遺失,未經質押權人核實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 第十六條 借貸雙方商定採取保證方式的,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保證人。第三方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 承擔連帶責任 的全額有效擔保。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之間應簽訂 保證合同 。 第十七條 借款人和保證人發生隸屬關系、性質、名稱、地址等變更時,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與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修正文本和貸款保證合同文本。 第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貸款抵(質)押物品的評估登記費和借款合同公證費均由借款人負擔;貸款人可以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質押和保管物品的保管費。 第十九條 申請開發貸款的借款人,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前按貸款人指定的保險種類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息金額,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貸款人權益的限制條件,並應當明確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辦理保險所需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二十條 在保險期間,保險單交由貸款人執管。在保險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六章貸款審批與發放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必須填寫書面申請,並向貸款銀行提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各項文件、資料。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和提供符合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後,貸款人應按貸款審批程序進行審批,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對借款人做出答復。 第二十三條 借款申請批准後,借款人應及時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辦理用款手續。凡逾期未簽訂借款合同和辦理用款手續的,原對借款申請的批准可被撤銷或視為失效。 第二十四條 經貸款人核準的用款計劃,應包括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應按照合同和核定的用款計劃發放貸款。借款人需要調整用款計劃時,應在調整計劃前15個工作日內向貸款人書面提出,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方可調整用款計劃。 第二十五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貸款項目的自有資金比例一般為30%,國家安居工程貸款項目的自有資金比例為60%,借款人必須按照規定比例及時足額地將自有資金存入貸款銀行,或投入項目前期工程使用。借款人自有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的,貸款人不予批准貸款。 第七章貸款使用與償還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條款,貸款人有權停止貸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或加收利息。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如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款計劃用款或提前歸還貸款,應按借貸雙方約定的承擔費率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用。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必須在貸款銀行開立基本結算戶或一般存款戶。除經貸款人同意外,借款人的各項資金往來均須通過基本結算戶或一般存款戶辦理。如違反規定,貸款人有權停止貸款或收回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加罰利息。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對借款人投入貸款項目的自有資金有權實行監督管理。借款人投入項目的自有資金和銀行信貸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借款人挪用或擅自改變資金用途,貸款人有權收回貸款和加罰利息。 第三十條 借款人須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方式與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金,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並辦理延長抵(質)押登記、保險的手續。展期協議經抵(質)押人、保證人書面認可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貸款到期未還或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或加收利息,並可直接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質)押物清償。採用第三方擔保的應通知保證人代為償還。如擔保方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直接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第八章貸款管理與考核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好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和貸款回收與總結工作。 第三十三條 貸款發放以後,貸款人要經常檢查貸款是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同時要檢查貸款抵(質)押物品有無變化,檢查借款人的財務經濟狀況和第三方保證人的償債能力。 第三十四條 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應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管理,定期向貸款人報送有關貸款項目建設和銷售進度情況,提供企業財務計劃、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為貸款人定期檢查了解貸款項目施工生產或項目經營管理情況、監督其資金使用提供便利條件。 第三十五條 貸款人要建立和完善貸款質量考核制度,對不良貸款按規定進行分類、登記、考核、催收和核銷。在全面推行貸款風險分類法之前,目前主要考核 貸款逾期 率、貸款呆滯率、貸款呆賬率、貸款收息率。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和抵(質)押合同均應包括內容詳盡、表述明確的法律條款。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總行負責解釋、修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分行,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總行備案。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