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可以為企業貸款作擔保嗎
不可以,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_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擔保人對償還被擔保人的貸款負有連帶責任嗎?
擔保人對債務償還是不是負連帶責任,要看合同是不是有約定,如果有約定的,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後6個月結束;對於在貸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亂山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 證期間時效中斷。而對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從擔保人的這些責任嘩盯中中不難看出,在銀行貸款中擔保人的風險比較大,所以是否要為別人提供擔保需要慎重考慮。首先要詳細了解借款人信譽狀況,因為信譽狀況往往決定著擔保的風險有多大,如果信譽狀況不好的話,就不要提供擔保。其次,還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還款付息的能力,這決定著借款人能否如期償還貸款,是決定擔保人風險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則咐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貳』 政府公司能否為民營企業擔保貸款
法人代表可以貸款嗎?
法人貸款是可以申請貸款的。法人代表可以用個人的名義申請個人貸款,也可以用公司的名義來申請貸款。個人名義申請貸款,那麼就是本人承擔還款的責任。而以公司的名義申請貸款,那麼由公司來承擔還款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個人貸款與企業貸款申請條件、審核標準是完全不一樣的。
可以說,個人貸款的貸款額度比較有限,而公司貸款的貸款額度一定會高於個人貸款。
『叄』 經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可以為企業提供擔保嗎
不能。
《擔保法》賣型睜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擔保法解釋》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3)政府擔保平台為企業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雖然國家機關出具的擔保函自始無效,但是應當依法承擔清償不超過債務人不能不分二分之一的民事責任。
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租橋的規定,國家機關等提供的擔保無效後,應按照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相應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實踐中歲中只要國家機關等提供了擔保,一般都認定具有過錯,不能以不知法為由否認違法提供擔保的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第七條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