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西在哪一年開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廣西於2018年開始實施還型如貸救助。
還款機制的資金來源包括: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獎勵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生源地助學貸款代理費余額等。風險補償結余獎勵基金應優先用於還款和救助工作。1999年,國家助學貸款試點項目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沈陽、Xi、南京等八個城市正式啟動。
還款目標
還款對象包括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以下五類貸款學生。鉛租雀
(1)死亡或失蹤的研究生貸款學生。
(2)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研究生貸款槐早學生。
(三)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研究生貸款學生。
(四)本人或家庭成員(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貸款學生。
⑵ 自幾年開始,成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008年。根據山西省教育局發布公告顯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於2008年開始啟動。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⑶ 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全國各地辦理時間匯總!
在我國,每年有許多大學學子需要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在2018年後半年,全國各個省份逐漸進入了辦理時間。今天就為大家詳細說說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根據掌握的情況,全國各地的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時間並不相同。在這里為大家介紹一下各省的詳細情況。
湖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辦理工作從2018年7月15日開始,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甘肅:續貸從8月1日開始辦理,首貸從8月17日開始辦理。
重慶:江北區從8月1日開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大渡口從8月2日開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貴州:在校學生續貸和首貸從2018年7月11日開始,新生首貸從2018年8月16日開始。
廣西:將從2018年7月16日開始接受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
雲南:雲南昆明的生源地助學貸款從2018年7月15日就可以辦理了。
寧夏:寧夏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受理時間從7月15日開始。
吉林:吉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時間從7月23日開始。
山東:在2018年,山東將從8月1日起開始開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陝西:陝西生源地助學貸款開始辦理的時間為2018年7月1日。
⑷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⑸ 四川是什麼時候開始有生源地助學貸款的
四川省於2008年開始實施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為貧困地區學生提供助學貸款,以支持他們完成學業。
⑹ 中國哪一年開始有助學貸款的
中國從1999年開始有助學貸款。
⑺ 廣西在哪一年開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廣西省從2018年7月16日開始接受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廣西從兩個方面擴大了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力度。
第一,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和國家助學金支持的學生將被全面覆蓋;
第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范圍被進一步擴大,除了普通高校的本專科學生以外,黨校、科研所、行政學院等機構的學生也被包括在內。
廣西不少地區為了提高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效率,還開通了微信預約服務,比如說都安縣。學生可以先通過微信預約,然後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續貸手續。
廣西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
廣西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一)、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
(三)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