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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源地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19 21:28:32

A. 怎樣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9月-10月)
1、學生提出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及提交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9月上旬);
2、二級學院審核書面申請貸款材料,確定貸款資格並公示(9月中旬);
3、二級學院組織學生填寫《審批表》和網上申請,然後網上審核後匯總上報學貸中心(9月下旬);
4、學貸中心對網上申請進行審核,統計匯總後上報助學中心(10月上旬);
5、貸款學生接受貸款申請誠信教育(10月下旬);
二、簽訂合同(11月中旬)
1、學貸中心組織二級學院進行貸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寫培訓;
2、學貸辦組織學生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
3、貸款學生填寫貸款材料,簽訂借款合同並進行支付寶賬號的激活及實名認證;
4、學貸中心匯總學生簽訂合同情況,上報銀行。
三、國家助學貸款發放(11月下旬)
1、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合同簽訂情況放款至省助學貸款中心帳戶;
2、省助學貸款中心放款至學生貸款支付寶賬戶,由學生賬戶扣至學校收費賬戶;
3、國家助學貸款經扣繳學費後還有餘額的,由學校財務處退回學生交學費帳戶。
4、學貸中心整理並建立學生誠信檔案。

B.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還利息

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例。

學生如需提前還款,可以在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服務系統中申請提前還款。除11月外的每月1-10日,都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學生申請提前還款後,需同時將足額本息存入銀行指定支付寶賬戶中,銀行在學生申請提前還款當月20日會進行批扣。

學生應及時查詢提前還款是否成功,如果沒有成功,下個月需再次在系統中提交提前還款申請,並按流程進行還款,直到確認還款成功。

將到期的貸款本金或利息存入銀行指定的支付寶還款賬號。從學生畢業那年開始,每年都需要償還利息,銀行會在每年的12月20日進行統一批扣,在此日期前將足額利息存入指定支付寶賬戶,即可還款成功。

貸款本金到期的,在貸款合同到期日前將足額本息存入銀行指定支付寶賬戶中,銀行會在貸款合同到期日進行統一批扣。使用支付寶還款,可先對支付寶進行實名認證,綁定個人手機(以方便手機付款、手機找回密碼等),及時對支付寶賬戶進行充值,並及時查詢還款情況。

(2)海南生源地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正常(按合同計劃)還款情況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從11月初就應該關注學生在線平台查詢本年度應自付本息總金額,11月下旬就應該積極主動充足貸款合同支付寶余額(不是余額寶),12月20日為充值最後截止時間,過了這一天沒有按要求充足合同支付寶余額,則視為逾期。

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規定,此項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節假日不順延。借款學生畢業後兩年內,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進申請貸款時注冊的支付寶賬戶中。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須利隨本清。

借款學生若想進行提前還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進行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不過為了保證銀行順利扣款,借款學生最好在當月15日前將貸款本息存入指定賬戶,若扣款不成功,則視借款學生放棄提前還款申請。

參考資料來源:湖南人文科技學員學生工作部-高校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C. 怎麼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大學新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借款學生在縣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網站和省學生資助網站均可下載,也可到院各學部領取)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表一),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到縣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3、縣資助中心現場審查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一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一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4、通過縣資助中心審查後簽訂合同程序: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
5、合同簽訂後,縣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當地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執),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一份,預留合同正本一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7、縣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紙質文檔及電子件一份);
8、當地農村信用社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
9、省資助中心收到縣資助中心《××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後,將各縣匯總表以及本省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落實相關資金安排;
10、借款學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填寫回執,加蓋公章(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確認該借款學生報到,並按本校學費、住宿費收費額度填寫要求劃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劃款總額如超過貸款額,按貸款額填寫,不足部分由借款學生補足;
11、借款學生(新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資助中心;
12、縣資助中心將根據本縣回執更新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包括電子件和加蓋公章的紙質文件各一份),以及按匯總表順序整理後的借款學生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執(各一份)一並提交給省資助中心;
13、省資助中心匯總本省各縣匯總表及相關檔案後,提交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
14、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貸款委員會對省資助中心匯總的貸款總額進行審批,並向省資中心出具貸款審批確認函(附加蓋公章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5、省資助中心通過縣資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貸款確認函及《××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6、代理行收到貸款確認函和《××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按操作程序辦理借款學生借款手續並代扣資金至各高校賬戶;
17、學校收到上述款項後,向借款學生出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

D.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辦

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准備材料 。准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 海南的生源地貸款是怎麼搞的

備受貧困生關注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有突破性進展!目前省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及全省18個市縣教育局,均已指定專人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事宜,從4月20日起,全面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以及各商業銀行(含省聯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剩餘部分可用於生活費。

●貸款期限可達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特點是信用貸款無需擔保。僅要求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組成共同借款人,直接簽訂借款合同。而且貸款期限長。貸款期限按照全日制本專科年限加10年確定,最長可達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畢業後還貸期限。

●納入貸款的高校及學生范圍廣

凡我省考入高校且符合條件的學生全部納入助貸范圍,包括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以教育部公布的學校名單為准)的新生和在校生,以及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

●貸款金額1000-6000元/年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學生在校期間不用償還本息,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應不低於1000元,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申請條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要符合以下條件:具有我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已被學校正式錄取,取得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