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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業銀行貸款總規模數據

發布時間: 2024-10-04 09:13:36

① 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趨勢及對策分析

近年來,隨著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商業銀行不斷積極擁抱金融科技,推動數字化轉型,整體商業銀行經營穩健。在2020年,商業銀行重點關注風險能力,凈利潤5年來首次負增長,而綜合風險管理能力方面成效顯著。

整體經營良好,凈利潤首次下降

近年來,商業銀行不斷積極擁抱金融科技,推動數字化轉型,整體行業規模不斷擴大。2014-2019年,我國商業銀行總資產規模從130.8萬億元增長至232.34萬億元,持續平穩發展。

截至2020年末,中國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增長至265.79萬億元,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長14.40%,發展態勢良好。

—— 更多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與行業授信策略分析報告》

② 我國商業銀行的現狀

根據《中國銀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前瞻》分析,作為今年全國兩會的熱點話題,國內首批民營銀行試點何時「出籠」,則被頻頻提及。就在千呼萬換之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回應說,目前已確定5個民營銀行試點方案。分別由參與設計試點方案的阿里巴巴、萬向、騰訊、百業源、均瑤、復星、商匯、華北、正泰、華峰等民營資本參與試點工作。業內預計將會有5家民營銀行在年內成行。

就在稍早之前,一個余額寶已經令傳統銀行「如臨大敵」,紛紛聯手「剿殺」而後快,而如今民營資本獲批進入金融領域,更是讓傳統銀行業雪上加霜,這無疑會給當前傳統銀行業和傳統監管方式帶來「極大挑戰」。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傳統民間資本外,這次阿里巴巴、騰訊等互聯網金融巨頭也參與到民營銀行試點中來。筆者認為,馬雲曾經立誓要「做攪局的鯰魚,改變銀行」的豪言恐不幸成為現實,傳統銀行業唯有絕地反擊,已別無他法。

③ 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過程是怎樣的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各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

深化改改階段(1997-2002年)
經過近20年的改革和發展,到1996年底,我國已形成了一個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骨乾的龐大的商業銀行體系,在支持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來的陳舊觀念和歷史包袱一時難以化解,再加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初期的制度缺陷,改革的任務十分繁重。
1997年年中發生的東亞金融危機,對我國的金融業敲響了警鍾,商業銀行的風險防範問題受到關注。當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問題在於:
一是信貸資金的融通仍有較強的計劃經濟色彩。
二是政府對銀行運營的干涉較多。
三是銀行管理層從其利益最大化出發,具有規模偏好和費用偏好。
四是銀行的內部管理薄弱,缺乏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
盡管自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不斷推進商業銀行的改革,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但是在2002年以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主要是在轉變經營機制、健全管理制度、變更業務范圍、調整營業網點等較淺的層次上,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管也比較薄弱。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經過十15年長期艱苦的談判,我國於2002年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承諾加入後5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幣業務客戶對象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允許外資銀行設立同城營業網點,審批條件與中資銀行相同。取消所有現存的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設立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限制的非審批性措施。允許設立的非外資銀行金融機構提供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享受中資同類金融機構的同等待遇;外資銀行可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業務。
在金融業開放及外資進入的威脅下,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在以下幾個方面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主要表現為:
(1)競爭能力較差。
(2)不良資產率高。
(3)資本充足率低。
為了應對上述嚴峻的挑戰,我國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推進商業銀行的改革。從2003年開始,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不斷向深層次發展,進入了攻堅階段。改革的重點已經轉移到制度(包括體制和機制)的變革,向建立現代金融企業的方向邁進。
根據2003年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於2003年4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行使原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的銀行監督管理職權。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三中全會特別強調了要「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健全金融調控機制,完善金融監管體制」。2003年12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明確規定了銀監會的職能,使其對銀行業的監督有法可依,同時也對中國人民銀行職能重新進行了定位,強化了其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

④ 商業銀行貸款佔比

通常情況下商業銀行資產業務中貸款業務佔比最大

佔比最大的是貸款性資產。現階段我國的商業銀行主要有以下三種業務:資產業務,商業銀行運用其集中的貨幣資金從事放款、投資(證券投資、現金資產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租賃、買賣外匯、票據貼現等的業務。

單一行業貸款佔比要求

單一行業貸款比例是指銀行對同一行業貸款人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余額之間的比例。是防止對單一行業貸款過多而造成風險過於集中、影響銀行營業安全的措施。合適的比例旨在分散風險。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單一行業貸款比例不得超過10%。

哪家銀行房貸佔比少

據中國銀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1-3月,中國商業銀行房貸佔比最低,僅佔全國住房貸款余額的4.4%,其次是農業銀行,佔比為7.3%,農村信用社佔比為9.1%,建設銀行佔比為20.7%,工商銀行佔比為31.7%,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佔比為26.1%。

《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

不得高於75%。《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是不得高於75%。《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是為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別的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

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

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十七條,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行並購貸款業務發展策略,分別按單個借款人、企業集團、行業類別對並購貸款集中度建立相應的限額控制體系。商業銀行對同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商業銀行全部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並購的資金來源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不應高於50%。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貸款在商業銀行佔比最大

占最大比重的貸款是消費貸款。根據相關資料查詢,在我國金融機構信貸業務中占最大比重的貸款是消費貸款,消費貸款亦稱消費者貸款。對消費者個人貸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各種費用的貸款。長期以來,商業銀行主要對工商企業或其他各類機構和團體發放貸款,一般不對個人消費支出提供資助。

商業銀行貸款佔比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