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保監會「三個辦法一個規定」來了!
1月6日,銀保監會就《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項目融資業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三個辦法一個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6日。該文件擬進行修訂,以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信貸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務效率,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三個辦法一個規定》執行十餘年來,在提高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規范化和精細化水平、防控信用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出了新的要求,《三個辦法一個規定》中的一些規定也表現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滯後性,需要更新調整,以更加適應當前信貸業務的發展趨勢。
「銀保監會對《三個辦法一個規定》及相關政策在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修訂,有利於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信貸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務效率,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
央行發布的2022年三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210.76萬億元,本外幣企事業單位貸款余額137.08萬億元,本外幣住戶貸款余額74.52萬億元。
主要修訂六方面內容
據了解,《三個辦法一個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在六個方面,包括:
一是根據信貸業務實際,適度拓寬流動資金貸款與固定資產貸款用途及對象范圍。
二是進一步明確不同類型貸款的受託支付標准,優化受託支付管理要求,提高受託支付執行的有效性。
三是根據新型業務場景,調整業務辦理方式,支持應用大數據、非現場技術,開展貸款調查和管理。其中,對於小微企業辦理的流動資金貸款,符合相關監管要求的可簡化或不再進行現場調查,小微企業包括通過供應鏈金融業務獲得貸款融資的小微企業。
四是提升貸款辦理的靈活性和便利性,進一步優化流動資金貸款測算要求,增加信用方式辦理固定資產貸款相關內容,更好契合融資實際。
五是明確貸款期限要求,引導商業銀行有效防範貸款期限錯配風險,優化貸款結構。
六是整合其他相關信貸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系統性。
例如,在支付方面,《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貸款人原則上應在貸款發放五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因借款人方面原因無法完成受託支付的,貸款人在與借款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最遲應於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外支付。而《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未規定支付時間。
「如果停留時間太長,就形成了借款人在銀行的存款,涉嫌以貸轉存,監管明確5個工作日必須完成支付,特殊情況下10個工作日,是防止銀行吃息差。」一位業內人士解讀稱。
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方面,《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為小微企業辦理的流動資金貸款,貸款人通過非現場調查手段可有效核實相關信息真實性,並可據此對借款人作出風險評價的,可簡化或不再進行現場調查。貸款人應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按照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區域、行業、品種等,審慎確定借款人可簡化或不再進行現場調查的貸款金額上限。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無相關規定。
「此調整主要是適應互聯網貸款的大趨勢,風控手段的變化,規則適時做出調整。」業內人士表示。
貸款期限方面,《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用於個人消費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用於生產經營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對於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可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無相關規定。此外,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固定資產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辦理期限超過10年貸款的,應由總行負責審批,其中經營范圍為全國的銀行,可授權一級分行審批。
強化貸款資金挪用行為防控
據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的《三個辦法一個規定》也對防控貸款資金挪用行為提出一些要求:一是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等情形時,如個人經營貸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貸款人可採取的提前收回貸款、調整貸款支付方式、壓降授信額度、停止或中止貸款發放等措施,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二是貸款人應健全貸款資金支付管控體系,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有效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管控。
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貸款人應加強對借款人資金挪用行為的監控,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採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或提前歸還貸款等相應措施進行管控。而《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僅表示,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
《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貸款人應加強對借款人資金挪用行為的監控,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採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或提前歸還貸款等相應措施進行管控。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無相關規定。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流動資金貸款禁止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同時,貸款人應加強對借款人資金挪用行為的監控,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採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或提前歸還貸款等相應措施進行管控。《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此外,對於當前商業銀行較為重視的互聯網貸款業務,《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四十五條、《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四十八條規定,辦理符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個人貸款,《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利率市場化背景下,商業銀行如何加強住房按揭貸款的管理
利率市場化的背景,商業銀行想要加強房子按揭貸款的管理,可以對貸款人的審核進行加強管理,同時對還款的情況隨時進行管理和處理,這樣才可以。
加強房地產行業形勢研判。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宏觀經濟運行、相關行業產業狀況、相關政策面的分析研究,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走勢、行業運作特徵,密切關注經濟周期、市場波動、資金鏈松緊、居民預期變化等可能給按揭貸款業務帶來的風險。
(2)商業銀行加強貸款管理擴展閱讀:
進一步完善按揭貸款風險防控制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建立完善與自身承受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相適應的按揭貸款管理體制機制,按照審慎經營原則細化有關操作要求和業務流程,合理配置資源,全面提升對按揭貸款客戶的風險識別、計量和管理能力。
做好客戶群識別與區分工作,改善差別化服務水平,提高差別化管理與定價能力。進一步優化業績考核體系,從制度上引導分支機構重視內控機制建設和風險管理。
Ⅲ 商業銀行應該如何對發出去的貸款進行管理
商業銀行應嚴格隔離委託貸款業務與自營業務風險,並對委託貸款業務進行分級授權管理。
一、發出催收通知
對於各類貸款,在到期前信貸人員要根據規定的時間,向借款人及時發出還本付息通知單。
二、轉化不良貸款
不良資產轉化的主要方法有 :
(一)督促企業整改。如果在貸款期間就已發現預警信號,如借款人經常超限額透支、存貨積壓、應收賬款金額增大及周期延長等,銀行應立即與借款企業聯系,並針對不同的預警信號,採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例如,對經常超限額透支的客戶,可先以電話方式、後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客戶,希望客戶不再發生違約透支行為,否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支票或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對存貨積壓的客戶,銀行可建議客戶根據存貨積壓原因,或拓展、疏通銷售渠道,或調整、改進產品的品種結構、性能,或提高產品質量;對應收賬款異常的客戶,應建議客戶調整賒銷策略,積極催收貨款。總之,當銀行發現預警信號後,應第一時間採取措施,提醒並督促企業調整經營策略,改善財務狀況,不能因為貸款尚未到期或借款人尚能支付利息而掉以輕心。原因在於當貸款真正逾期或無法支付利息時,挽回銀行信貸資產損失的難度將更大;
(二)積極催收。當借款人未按時支付利息,或未能根據借貸合同規定的日期還款時,銀行應立即通過電話與借款人聯系並催收。倘若借款人迴避,或既不還本付息又不與銀行聯系,銀行應向借款人發出措詞嚴厲的信函或電傳,敦促借款人盡快還本付息。如借款人仍未還本付息,或以種種借口拖延不付,銀行應派人上門催收,或約見借款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商談落實貸款的還本付息事宜;
(三) 借貸雙方簽訂處理協議。協議內容可以包括:1、追加新貸款:在借款人提出要求增加新貸款時,銀行應重新審核當初企業在申請原貸款時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項目評估報告、信貸員或審批小組的評估報告,查明貸款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或貸款額不能滿足項目資金需求的真正原因。 若是由於申請及審批時不可預見的情況變化導致的資金不足,但項目或產品本身仍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或市場潛力,若追加一部分貸款就能使項目上馬或產品投產,並在一定時間內能收回全部貸款的本息的前提下,銀行可根據自身信貸資金額度的實際情況,在允許的范圍內考慮給予追加新貸款 ;2、追加擔保品。確保抵押權益,追加保證人;3、參與借款企業的管理。對於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借款者,尤其是對於那些經營管理混亂、計劃決策屢屢失誤、管理班子渙散、領導能力薄弱的企業,銀行應要求參與借款企業的管理,幫助其提高經營管理水。例如,銀行可以讓銀行官員參加企業的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制定,要求特派員充當審計員,甚至可能要求保留或撤換企業現有的管理班子; 銀行還能要求借款者精簡人員,從而壓縮成本開支等等。銀行參與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企業改變原來管琿混亂的狀況,制定正確的經營決策,實行科學有序的管理,提高企業的營運效率和盈利能力,從而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助於銀行收回貸款。
三、重組不良貸款
針對借款人經營困難,但又具有諸如技術、資產、 品等方面的優勢,可藉助多方面的力量,推動借款人與其他企業兼並、合資、合作,或進行股份制改造,幫助企業尋找適合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新體制,藉以對不良貸款進行重組,落實新的債務人,確保信貸資金安全。
四、清收不良良貸款
(一)行政清收。主要是信貸營銷人員通過正常的行政手段做好催收工作。當借款合同中列明的違約事件發生時,銀行應立即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借款人,告知其已發生違約行為 , 責成其限期採取有效措施加以糾正,並應同時書面通知貸款保證人。發出違約通知書後, 信貸營銷人員應密切注意借款人的反應,了解其是否採取補救辦法,主動上門催收,監督其糾正。同時,應向本行信貸營銷部門領導匯報,研究催收對策,採取防範措施,以確保貸款的收回。
(二)依法催收。
Ⅳ 銀保監會: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這將會有何意義
銀保監會宣布要加強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管理,那這項政策的出台勢必會進一步規范當前野蠻發展的互聯網金融業,避免互聯網金融企業出現系統性風險。
Ⅳ [銀行]如何加強我國商業銀行貸後管理
提要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商業銀行存在的價值不僅僅是作為社會信用中介,更重要的是在於其能夠承擔和管理資金融通中發生的各類風險。對貸款全過程風險的防範控制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內容,而貸後管理則是這一過程中的關鍵環節之一。對於商業銀行來講,貸後管理並不是新鮮事物。經過商業銀行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實踐,雖然積累了許多有價值經驗,但是從總體上來看,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貸後管理水平還很薄弱,存在的問題也不少。強化貸後管理,以全面提高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水平,應作為我國商業銀行當前乃至今後較長時期內的工作重點。 當前商業銀行貸後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貸後管理的機制還不健全。貸後管理的目標應該是實現商業銀行貸款的綜合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或者損失)最小化。按照這一目標,完整的貸後管理體系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客戶的維護和檢查、風險預警、風險報告、對風險的反應、風險處置等。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與客戶的合作、風險的預警、傳導、反應和處置等方面的有效機制還沒有以嚴格的制度形式進行規范,更談不上有理想的執行效果,基本上還處於零散、簡單、粗放型的初級管理階段。 (二)貸後的服務意識差。在工商企業越來越重視售後服務,並將其作為增強競爭力、擴大收益、維系客戶關系重要手段的今天,受傳統經營理念和思維方式的影響,商業銀行對貸後的服務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不嚴格履行貸前對客戶所作的承諾,或者「一貸了之」,不及時掌握、研究和解決客戶對銀行提出的金融需求。將貸後管理片面地理解和執行為對借款人的檢查監督,在潛意識里,還是將銀行凌駕於客戶之上,「衙門意識」、「官辦意識」還未從根本上消除。 (三)貸後檢查流於形式。一是檢查結論定性化、簡單化。比如對於「借款用途」、「貸款歸行」、「擔保能力」等內容檢查的結論都是諸如:正常、良好、按規定執行等。二是貸後定期檢查的內容格式化,檢查面較窄。三是部分銀行分支機構對貸後檢查表上「借款人確認意見」欄,在貸款發放時就讓企業的財務人員蓋好印鑒。四是季度檢查報告內容簡單,有的只有寥寥數語,而且季度之間的檢查報告除了一些財務指標有些變化外,其他內容雷同。以上這些現象反映出客戶經理和經營行的負責人對於貸後管理工作是出於應付上級行檢查的需要,導致平時的工作流於形式,敷衍塞責。 (四)風險預警體系不完善。目前風險預警信號的識別和揭示主要來源於日常的信貸檢查,按照商業銀行的一般規定,現在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檢查日各類信用品種的余額和形態及其變化、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報告期一些財務指標及其變化、借款用途、借款人貨款歸行變動、擔保能力等,當然,這些信息資料的確很重要,但是還不足以科學和全面地描述借款人的風險狀況,也難以把握影響貸款歸還的潛在性和實質性因素。 (五)風險反應機制不靈敏。在發現貸款風險之後,必須有快速、靈活的傳導反應機制,才能防患未然,或者為及時捕捉機會,制定風險的防範和化解措施奠定好的基礎。現在對於企業來講,呈現出生命周期逐步縮短、同業競爭日趨激烈、科技水平日新月異之勢,與此相關,對於銀行來講,化解風險的機會也是稍縱即逝,時不我待。但是部分商業銀行還沒有建立比較有效的風險快速反應機制,受短期利益和規避責任等因素的影響,對貸款風險反應遲鈍,推諉、觀望的現象比較嚴重,從而導致在發現風險和報告風險之間的時滯較長。 (六)風險化解手段單一。對於銀行來講,在貸款的事實風險或者損失出現後,有效地化解和處置手段不多,目前一般只是通過法律訴訟和處理擔保品的途徑來清收貸款本息,在西方商業銀行中運用比較普遍的諸如:企業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證券化、政府救濟等方法很難也很少使用。而且由於來自企業、政府、法院、社會中介機構的障礙較多,阻力較大,通過處理擔保品來化解風險的最終損失率常常很高,這也是導致對一些不良貸款貸後管理的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另外,由於主要受經營機制未理順等因素的影響,銀行有能力化解潛在風險客戶貸款的市場主動退出機制也沒有完全建立起來,效果也不理想。 貸後管理工作薄弱所帶來的主要危害 (一)喪失了獲取利益的機會。銀行並不直接創造價值,其經濟利益來源是通過分割服務對象所創造的利益。一位著名的外國銀行家在論述銀行在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曾經說過,銀行就像理發店等服務行業一樣,只是通過豐富產品和提高服務質量來實現自身的價值。但在貸後管理工作中,銀行沒有及時掌握客戶、市場的需求以及競爭對手的情況,從而喪失了與客戶進一步合作和獲取更大利益的機會,有的甚至導致優良客戶的流失,從而失去了利益源。 (二)喪失了及時控制和降低貸款風險的機會。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也可以說是兩條發展路徑:一是失去了信貸主動退出的機會,其發展路徑是:貸後管理跟不上→不能及時識別(或報告、處置)貸款潛在風險→潛在風險轉化為事實風險→不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這種危害在於商業銀行完全有能力控制和消除貸款風險而沒有做到,出現了不應該有的貸款損失。二是貸後管理跟不上→不能發現(或報告、處置)貸款事實風險→失去及時化解風險和減少損失的機會。這種危害就是能夠減少損失而沒有做到。這兩種路徑最終的結果都是導致信貸資產質量的惡化。 形成當前現狀的主要原因 (一)信貸資金自身的運行規律。貸款在發放之後,對於銀行來講,是將信貸資金的使用權、收益的分配權完全讓渡給了借款人,也就是,從貸款發放之日與本息完全收回之前這段時間(貸後管理期間),銀行其實已經對信貸資金失去了主動的控制權,這也是信貸資金與自由支配的自有資金和法律保障性較大的委託代理關系的股本金在控制權上的本質區別。既然銀行在貸後管理期間,失去了對信貸資金的主動控制權,理所當然,這種管理的難度肯定較大,只能依靠有效的監管和借款人的配合來實現,這也是目前商業銀行貸前准入條件控制效果優於貸後管理效果的理論原因之所在。 (二)外部原因。貸後管理主要是依靠銀行的有效監管和借款人的配合來實現,但是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還必須有相應的外部環境,而目前的貸後管理的外部條件是不容樂觀的。一是銀企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二是信用環境不理想。三是司法制度不健全。 (三)銀行內部原因。雖然目前商業銀行貸後管理工作還很薄弱與客觀原因有很大的關系,但是筆者認為主要和決定性的原因還是來自於銀行內部。很多工作是我們應該做也能夠做,但是卻沒有做或沒有做到位。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認識不足。二是制度不完善。三是考核不健全。四是檢查不到位。五是責任不明確。六是隊伍建設跟不上。 進一步加強貸後管理的對策 (一)提高認識。要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廣大信貸人員特別是各級行領導對貸後管理工作的思想認識,要使他們充分認識到貸後管理工作跟不上對信貸資產質量、對商業銀行長期利益、對培育新型信貸文化的危害性,盡快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從而定辦法、拿措施、出成效。 (二)完善制度。商業銀行總行要盡快組織人員研究制定下發具體化、可操作性強的貸後管理辦法,辦法應該圍繞建立貸後風險的預警、反應、防範、化解機製做文章,同時要明晰責任和制定激勵措施,設置貸後管理「高壓線」,嚴格規范貸後管理行為,對於那些應該做而沒有做或者沒有做到位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 (三)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對客戶的貸後管理不能「一刀切」,可以根據客戶的風險程度進行分類指導。對於農、工、商等企業的貸款主要按照行業、品種分類管理;對於電力電信等壟斷程度高和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的貸款,可以適當減少檢查的頻率;對於個人消費貸款等低風險業務品種可以更加簡化。目前貸後管理的重點應該是正常類客戶和「邊緣性」客戶。所謂「邊緣性」客戶指的是目前在產在營,但是卻存在潛在風險或不太嚴重的事實風險,並且有惡化趨勢的企業,其目的是要遏制目前不良貸款的非正常性再生。 (四)提升貸後管理層次。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商業銀行對大客戶、大項目的信貸投入增加迅猛,貸款的集中度明顯提高。在集中收益的同時,也使風險集中。而這些大客戶、大項目對金融服務要求高,銀行管理難度大,如果僅僅依靠經營行的客戶經理,不管是在地位上還是在能力上顯然是不對等的。所以要學習市場開發的經驗,上下聯動,相互配合,提升貸後管理的層次,特別是上級行,要直接參與所開發客戶的維護和管理。 (五)加強檢查指導。不管是信貸前台還是信貸後台、不管是信貸部門還是審計稽核部門、不管是上級行還是本級行、不管是定期檢查還是不定期檢查、不管是綜合檢查還是專項檢查都應該將貸後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檢查的重點,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總結經驗、嚴懲違規違紀行為,以推動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嚴格考核。要制定具體的貸後管理考核指標,這些指標要看得見、摸得著、管得住,不能流於形式,定期嚴格考核,兌現獎懲。要將貸後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與各級行行領導的任期目標掛鉤考核。 (七)加強隊伍建設。這是永久性話題,無須贅述。除了要充實人員,提高素質外,特別要注意保持客戶經理隊伍的相對穩定性,要淡化「官本位」意識,對於優秀的客戶經理更多採取經濟上的激勵措施。
Ⅵ 商業銀行為什麼要加強貸款風險管理
商業銀行之所以要加強貸款的風險管理,一是自身生存發展的需求,二是國家經濟穩定的需求。
1、自身生存發展的需求
通俗地講,商業銀行的盈利,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存款與貸款之間的利息差。也就是說,存款付出的利息低,貸款收取的利息高,從而實現盈利。如果銀行發放的貸款和利息不能按期收回,則會形成逾期甚至呆賬貸款,使銀行資金遭受損失。如果此類貸款佔比較大,會嚴重影響到銀行的經營和發展。
2、國家經濟穩定的需求
商業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經濟的核心,其經營的成敗直接關系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穩定。如果商業銀行的經營出現困難,會使企業的融資渠道變窄,融資成本升高,從而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同時,企業生產成本的提高,也會迅速反應到物價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上。如此產生惡性循環,是國家經濟遭受重創。
商業銀行加強貸款風險管理的辦法:
1、加強內控機制建設
努力實現從粗放管理向規范集約管理轉變,樹立風險與收益相平衡,風險與資本相匹配的理念。全面落實風險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管理層和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逐級簽訂風險責任書,從內部構築有效的「信貸風險防火牆」。
2、健全信用體系
對於商業銀行,假如借貸者的信用意識增強,發生道德風險的概率就會減小,可以降低借款者違約的概率,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從根本上提高了商業銀行控制信貸風險的能力。
3、規范信貸操作流程
規范的信貸業務操作制度一般包括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和貸後管理三個部分。將信貸業務「三查」制度細化升級,以客戶現金流量分析和客戶還貸能力的判斷、預測為信用風險度量尺度。保證信貸業務高速度、高效益、高質量發展。
4、建立科學快速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機制
建立科學的信貸風險預警體系,有助於改變傳統管理模式下風險判斷表面化和風險反應滯後的狀況,加強信貸風險搜索的系統性和准確性,提高信貸風險分析的技術含量。
5、展科學的貸款組合管理
投資多樣化和分散化可以減少各種貸款的相關性,使風險貸款組合的總風險最小。最常用的方式是放款數量分散化和授信對象多樣化,即銀行應盡量避免大額貸款,增加小額貸款,從而把貸款給更多的人。依據概率分析的結果,分散貸款的平均值越接近平均值,風險的可能性越小。